喜马拉雅的分水岭和国界:地图战争 (不丹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21:36


想了想, 还是在这里也首发一次, 原文也发在本人博客上.
(简单说明:
一直想写一个长篇的喜马拉雅的历史地理系列,当然是严肃点的文字,但是又不能严肃到打官腔,所以选了这种模式. 本想从中缅北段开始, 发现无比困难, 于是选择从中间感觉比较容易的不丹开始, 居然有点小发现!
好吧, 希望自己将来有时间能写完全部系列.
声明:

本文资料和已有传闻相异的地方具有考证, 注明来源.

所有资料来自公开资料,仅代表个人立场和观点.

资料截止到2015年10月.

如果有错误,请留言或者微博 @NP完全问题P 指正,谢谢!
欢迎自由转载
)

由于地图太大, 超大的图片管理不敢恭维, 因此个别不能图片请参考网盘, 所有原图参看

http://pan.baidu.com/share/home?uk=589484998#category/type=0

bhutan目录


以下正文

不丹,喜马拉雅山麓的小国。作为中印的缓冲国,它深得两国政府以及另外一个伟大的IT公司Google的喜爱乃至偏爱,是唯一一个两国争相献地讨好的国家。此外,它的边界由三面环绕的中不领土争议区包围和定义,只有正南面和印度合法地接壤。

我们先列举基本地图一张,参见地图1,看看三个方面的争议区区域定位。

(图1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该图中实线部分是目前的中方的主张线,或者至少是目前的地图的中国官方画法,绿色线是不丹方面的地图画法或者是主张线,当然有一个例外,右下角的墨拉萨丁地区的绿线是中方曾经的画法。

通常会提到中不之间的争议区有六个,但是中不直接的具体区域不止于所提到的这六个,而有些争议区其实都是属于同一个方向的连通区块。通常提到的这六个区域是墨拉萨丁、白玉、基伍、查玛浦、洞朗和鲁林。但是最后四个其实都属亚东东南部争议区,考虑这里援引的是不丹方面的说法。因此我将按照三个地理方位来综合阐述问题。

一、东线
墨拉萨丁争议区:
面积约3300平方公里

该区域也称米拉萨丁,其罗马字拼写为Mira-Sakden,Merak-Sakteng或者Merag-Sagteng。

位于达旺以南,扎西岗(Trashigang or Tashigang,塔西岗)以东,打拢宗以西,面积3300平方公里。墨拉萨丁分别归达旺寺和打拢宗(德让宗)管辖,萨丁寺属于达旺宗,基堪布由达旺寺派任。17世纪以后,不丹人大量东迁,移居达旺等地,引起草场和民事纠纷。为此,西藏地方政府和不丹在1715年曾两次订立条约,言明墨拉萨丁主权归属,草场可以租给不丹移民使用,按规定交纳草税。
20世纪初,英印政府炮制麦克马洪线,并把势力范围扩展到达旺以北。1941年起,在英印政府的鼓励下,墨拉萨丁村居民拒绝向藏方纳粮,宣称和不丹属同文同种,应属不丹,不应归西藏管辖。不丹塔西岗当局给此种行为背书称“如藏方不允,当以武力为米拉萨丁人民之后盾。”错那宗和达旺寺在“即使涉及领土纠纷,也绝不轻易诉诸武力”的宗旨指导下,先后派员劝导交涉,时隔一年,终归无效。墨拉萨丁地区最终被不丹当局攫取。
自此,墨拉萨丁地区一直处于不丹政府的完全控制之下,直到今天。

附带解释下为何英印当局在1941年这么热心帮助自己的附庸国不丹开疆扩土。如前提到,墨拉萨丁是两个小地理单元,分属西藏的两个宗(相当于县),达旺和德让宗(统称为门隅地区),这是整个藏南地区,西藏政权最具有无可争议主权的地方。老谋深算的英国人在1941年就忧心忡忡于二战后,西藏会最终被“强大有力的政权”接管(这果然实现了!),从而在喜马拉雅山的边界划分最终处于不利的态势,因此决定重新捡起并作实被废弃的西姆拉条约及麦克马洪线。帮助不丹吞并墨拉萨丁这片山区就是最终将分界线推进到麦线以南的达旺的开胃小菜。随着墨拉萨丁地区被不丹吃下,1942-1944年,英国最终的确完成了对于北至达旺地区的公开军事占领。


历史地图证据
1959-1962年之前(热情的苏联地图则至少一直坚持到1967年),所有中外地图,均将墨拉萨丁区域划归中国或者西藏(参见后续地图演进序列)。
中国在此期间将藏南国界的边界删除了墨拉萨丁地区去除,被广泛认为不再认为墨拉萨丁是中不边界争议区域。

地理范围考证

过去争议的墨拉萨丁区域,涉及目前不丹的两个区(dzongkhag,宗,也称为县,)Trashigang or Tashigang(塔西岗或扎西岗)以及Samdrup Jongkhar。真正称之为墨拉和萨丁的地区是塔西岗下面的两个格窝(gewog,不丹行政上相当于乡的建制)。
具体区域参见地图2。阴影部分是两个宗,黄色圈起来的是隶属于塔西岗宗的两个格窝,北部的萨丁格窝和南部的米拉格窝。


图2中的墨拉萨丁区域的绿色线沿用自1948年中国分省新图申报第五版。该线在两个格窝以南,基本符合Drangme河的流域东南分水岭。同时也和目前的不丹行政区划线基本一致。
因此,就行政管辖范围来说,墨拉萨丁今天指的是不丹的塔西岗宗的两个格窝(乡),就历史地理意义来说,它指的是这两个格窝外加上不丹的Samdrup Jongkhar绝大部分区域。

网络上流传的典型综述地图(图3)对于墨拉萨丁边界的描述是不准确的。该线的画法违背所有历史地图对于该段边界画法的走向(原始的藏南和不丹边界大体从东北走向西南)。
此外,按照以上的分水岭定位的区域根据自动计算面积,也的确是3300平方公里,和已有文字描述一致。

网络上也一直流传说,1949年印度与不丹签定《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将墨拉萨丁地区转让不丹。实际上,并无此事。1949年条约除提及一小块印不南部边界的领土Dewangiri(约80平方公里,远小于中国认定的墨拉萨丁地区面积)有移交给不丹外,不涉及任何领土移交和国界划分。Dewangiri在图2中描绘的墨拉萨丁地区的西南角,猜测这是网络流言的来历。

印度-不丹边界是由1865年Duars战争后签署的的英国-不丹和约(辛楚拉条约或沈久拉条约,Sinchula)划定的,该条约确定了今天印度-不丹边界的南段。英印在1940-1960年推进到藏南的麦克马洪线后,形成了新的印度-不丹东部边界,该边界援引在此之前的不丹-西藏实际控制线。
印度和不丹没有签署正式的边界条约,基于历史条约确定的范围,双方的具体边界通过1973-1984年的外交谈判得到细化和落实,目前,仅留有少数区域的轻微争议。

二、北线
北线包括两个明显的大的争议区。

库拉康日地区
西北侧是以库拉康日山(Kula Kangri,也称库拉岗日,Kangri,藏语意为雪山)为角的区域,该区域没有通常的正式名称。因此在此姑且称之为库拉康日地区。
该区域经过我测算Google地图的范围和我国标准国界线差异,面积为1250平方公里。
目前,Google地图将这个区域圈为红色,显示为争议领土。
该区域之所以成为争议区属于地理科学落后的悲剧产品。在所有的早期地图上不丹和西藏的界限划为分水岭,对于这片遥远无人居住的高海拔山谷和山峰,双方满足于地图上边界曲线的优美。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海拔7538米的库拉康日峰被认为是这个分水岭线上的一个显著标志。但是,后来精确的大地测量证明不是!
这一错误在80年代末的中国地图上才第一次得到纠正。但是,不丹人不认为这是错误,沿用过去的经纬度坐标,坚持把这片区域依然画在他们的地图上,一直到几年前他们才想通。
库拉康日地区在不丹山区的分水岭以北,至少跨越三个不同的主要河谷的上游。个人很怀疑:
即使这片区域划归不丹,不丹如何跨越平均海拔6000米以上的山峰照看这里呢?
非正式的媒体报道,2007年,不丹已经将本地区从本国官方地图移除。以下是热心的菲律宾人的原文:
Bhutan-China Border Mismatch
Published on Jan 01 2013
By Govinda Rizal, Philippines
In 2007, without having rational discussion on such important matter as the disputed border, Bhutan government published a revised map of the country excluding Kulakangri (KK), the tallest mountain of Bhutan, truncating the glacial reserve of mountain ecosystem in Bhutan Himalaya. There was no official response from China.
来源:http://www.bhutannewsservice.com/column-opinion/commentry/bhutan-china-border-mismatch/

国际友人愤愤不平于该地区失去后,不丹完整的喜马拉雅冰川生态系统被切断(好吧,如果跨越分水岭两侧的冰川可以属于同一个生态系统的话),而且中国政府居然不知回报。

目前不丹正式的地图如下三个图,地图北部像帽子一样的突出部已经消失:
不丹政府提供的宗和格窝一级的标准行政地图
图4

图5

来源http://www.nsb.gov.bt/map/

不丹旅游局提供的标准旅游区块地图
图6

来源http://tourism.gov.bt/map


尽管不丹人已经放弃(至少从地图上放弃了)该地区,但还是剩下愤愤不平、宣布“不做恶”的Google公司在坚持库拉康日地区属于中不争议领土,也许他们是因为继续关注不丹的喜马拉雅冰川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谁说得准呢?

民久马曲争议区
基于匹配天地图和Google地图的差异,北线东部争议区域其实分为不连续的两块。
所涉及区域参见下图7。

图7

东北部右上角松布曲上游称之为民久马曲,该争议区在分水岭以北,白拉(Bod La)以南,切走了河谷上游。姑且称之为民久马曲争议区,如果它现在真有争议的话。该部分的面积,我测算是57平方公里。
仔细比较早期的地图,这个争议区域的确存在——至少在双方的地图上是存在的,比如下图对应的部分的细微差异。

图8

在早期涉及边界线的地图上,该区域明显属于不丹。但是在2007年之后的不丹官方地图之后,该地区已经消失,请自行比较图4,5,6和8对应部分的区别。当然,一如既往,Google地图还在为了不丹冰川系统在这个区域的完整性而努力奋斗。而且,和其他争议区不同,在Google地图的这一段边界,完全按照不丹的声索线画,甚至没有显示具备争议的红色圈状,无论是这个不丹不再争的民久马曲地区还是下面不丹还在奋斗的白玉地区。
个人谨慎猜测,和库拉康日地区的性质一样,民久马曲地区的差异是来源于早期地图对于分水岭判断的细微错误,而不是不丹在这里真的有越过分水岭的历史权益。
目前,基于卫星地图判定,该地区处于中方有效控制之下。

白玉争议区(Bayul)

以下拷贝自网络流行的标准来历描述(图3的对应部分文字):

“ 白玉地区位于洛扎县南部,西起色布岗宗,东到洛扎河的俄东桥,北始切公拉、南抵扎西朗木宗,主要包括巴桑弄(Pasamlung)和吉格弄(Jakarlung)两河流域,总面积为600余平方公里, 有牧场37个,著名的拉龙拉康和次久拉康两座寺庙都在该区南部。 白玉地区历来属我,民主改革前,西藏地方政府一直根据嘉庆皇帝的昭示,将此地划归蒙达拉龙寺管辖,并由我生格区的群众和蒙达拉龙寺的差民共同管理和使用。 现在白玉地区的群众均来自洛扎县。
西藏和平解放后,我对白玉一直未实行有效管理,我部队巡逻也仅到切公拉便回,不军趁机进入该地区,逐步加强对我群众事务的过问,并相继建立了德马龙和塘沃哨所,直至1978年撤除。
1983年8月,不军又在次久拉康附近重设一哨所,驻兵4人。
1980年起,我军政人员多次进入该地恢复群众工作,我军巡逻也经过切公拉、俄若拉到达拉龙拉康寺。目前,我洛扎群众已恢复在白玉的生产活动。”

以上描述说明,该地区在1951-1979年,处于被中国遗忘状态,无论是在地理的实际生活中,还是在地图上。中国之所以在80年代重新修正地图,加入这块,据说是因为发现了两座寺庙的历史性权利。“拉康”在藏语中意思就是“神庙”。但是讽刺的是,在中国官方地图上,两座拉康是在中国地图宣称的界线之外的。如此的言不由衷,让人不由得对于这块争议地从天而降的动机深表怀疑。这样子,这个争议区有两个可选范围,也就是到底包含一个河谷,还是两个河谷,目前中国正式地图只包含北部的吉格弄,而不包括南部的巴桑弄(注意图3所示的白玉地区按照区域形状判断应该包含南部的第二个河谷)。尽管有传闻说中方的边防巡逻会越过图中的俄若拉,抵达巴桑弄的上游。如果是这样,这是非常不同寻常的做法,因为中方通常不会越过自己的地图声索界来执行维权行动。

面积测算:
吉格弄河谷地区为410平方公里,巴桑弄河谷地区为360平方公里,两个河谷总面积为770平方公里。如果仅仅考虑巴桑弄北部河的北侧的半个河谷,则有面积约160平方公里。加上吉格弄河谷,共有570平方公里,接近于网络上流传的600平方公里的数字。
这个区域不同寻常的地方在于,这是中不边界唯一一个天然不是分水岭的地区,这里,洛扎曲-Kuru Chu会从北流入不丹,最终和达旺河汇合为Drangme河。中不双方争议的是洛扎曲两侧的这些小河谷的归属。无论争议地区是两个还是一个河谷,该地区的东侧都实际上是以洛扎曲-Kuru Chu和不丹为界。在不精确的地图上,中方的声索线才会画到河东面的山脊上。

现状:
洛扎县拉郊乡2004年5月恢复乡级建制,下辖的村就只有一个拉郊村。请注意图7中的拉郊乡的位置,要达到南部的吉格弄河谷,需要翻越几个重要山口。
2004年,拉郊乡修通公路。2009年,该公路毁于自然灾害,2012年底重新通车。
拉郊乡边防派出所成立于2010年。
根据第21轮中不边界谈判的决定,2013年9月两国开始在巴桑弄流域进行了联合勘查。
来源:http://www.bbs.bt/news/?p=30798
目前,据信该地区处于中不分别控制一块的情况,只是不清楚是否控制线也涉及南部的那条巴桑弄河谷。

三、西线
亚东东南部争议区
这个词是我创造出来,用来统称四个绕口的地区名称:查玛浦、基伍、鲁林和洞朗。

以下四个争议区描述拷贝自网络文本:
查玛浦争议区:
位于上亚东帮噶曲登以东,主要包括郎玛浦(Langmarpo)和查玛浦(查马曲,Dramana)的上游部分,约60余平方公里,有草场30余个,历来为下亚东牧民的夏季草场。
1959年以前,不丹牧民过界放牧,须向亚东头人交纳草税。50年代初期,不丹在森穷隆建立常年军事据点,1960年又在儿淌(怀疑地名‘几塘’之误)建立季节性哨所。

基伍(Giu,Gieu)争议区:
位于查玛浦争议区以北,主要包括基伍曲和巴马弄流域的大部分地区,面积约为90平方公里,有大小牧场20余个。
1889年,西藏地方政府将基伍租给不丹哈宗官方和我方牧民共同使用,1962年,不丹在夏布(Shakhatoey 或Shakhateo)建立季节性哨所。

鲁林争议区(也称绒林,有时候,它实际统指至少三个河谷地区:恰尔塘曲、鲁绒曲和鲁林曲):
位于下亚东仁青冈乡东南。总面积340平方公里,牧场40个,森林资源较为丰富。
1954年,不丹皇家陆军在恰尔塘(Charithang)建立军事据点,1960年又在哈热建立季节性哨所。

洞朗(Doklam,也称多兰)争议区:
位于亚东县南端,约100平方公里,北部小湖泊较多,有大小草场30个,东南部森林资源丰富。该地历来为下亚东牧民的夏季草场。

全部西线争议区域地图参见图9(上面提到的各争议区关键地名已经用绿框标出)。
另一个分区域地图(估计截图时间为2014年之前)参见图10。

(图9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按图9的表示,全部西线争议区(中国主张的白线和不丹主张的绿虚线之间的部分)地理上可以分为三块,红色圈内是基伍-查玛浦地区,康布麻曲以西的最南端争议区是洞朗地区,剩下的东南角最大的地区为鲁林地区。
目前为止(2015年10月)的Google地图仅对中不边界两个区域标注了红色圈区域以示领土争议,一个是前面提到的库拉康日地区,另一个就是图9中的红色区域,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的中不边界均直接援引不方观点。目前的红色区域和2014年的Google红圈区域(图10)有些区别。区别的2014年Google红圈分界线我已经用桔黄色的虚线在图9标出。按照阐述不丹方面的观点的文件,Google地图应该修改了这部分的不方声索线,变得更为符合不丹方面的要求界。因此,基于图10的对于各区块的面积计算就不准了。

以支流河谷分水岭或者河流本身做分界线,我实际测算的三个部分的面积:
基伍-查马曲河谷地区(红圈),108平方公里,其中,红圈中的查马曲河谷部分大约只有26平方公里。
朗玛普-鲁林(包含朗玛普曲、恰尔塘曲Charithang、鲁绒曲、鲁林曲),380平方公里
洞朗,89平方公里
全部共计约580平方公里。

争议区的法理和合理性:
在亚东东南这个成片争议区,原来的争议面积本仅限于北部的基伍-查马曲河谷部分,东南的鲁林和洞朗是80年代中国地图开疆并付诸实践的成果,具体参见后文历史地图演进部分。
因此,作为历史边界,对于中方来说,基伍-查马曲河谷地区(Google红圈)应该不难找到有力的近代资料原属于中国。至于鲁林和洞朗地区,我想,我国历史文献这么丰富,我们养了这么多的专家学者,大家拼命努力下,应该也可以找得到更多有力证据吧。比如,对于洞朗地区,我们的初步研究成果已经证明,“该地历来为下亚东牧民的夏季草场”,对于鲁林这个无人地区,目前似乎研究考证工作陷入了僵局,我觉得可以往“该地区历来一直是我亚东居民周末郊游度假场所”的方面努力。

从地理上来讲,整个亚东位于一个主要河流康布麻曲流域上。中不在此的争议的实质是,中国企图获得完整的康布麻曲及其东部各支流河谷,从而达成以流域分水岭为界的目标。
在整个喜马拉雅南麓,亚东及其亚东河谷是中国拥有的唯一的相对完整的突出部,由于历史原因,它的西部支流河谷被不丹切割,获得这一完整地理单元对于中国具有巨大战略利益,可以猜测,中国对于最终完整控制该区域的国家意志远胜于不丹。

对于不丹本身来说,整个这一片580平方公里的争议区,无非是分水岭另一侧无人居住的河谷,然而,由于此处的划界将最终确定锡金(印占)-中国-不丹的三方交汇点,洞朗地区(多兰高地)控制在中方手中,使得我方距离南部的西里古里走廊的距离缩短到30公里。因此,印度在此表现了极大的关注。

特别留意:
康布麻曲这个河流具有复杂的多种名称,在亚东县城由康布曲和麻曲(卓木曲)汇合而成,也称为亚东河。在不丹境内称Amo河或Torsar河。在历史文献特别是现代印度媒体中,它也称为春丕河(Chumbi)。不过历史地图标记中,春丕河一般指卓木曲(麻曲),而不是指下游的康布麻曲。


现状:
图11中的红线是推测的目前的实控线。但是,实际上在目前的Google红圈的基伍-查马曲河谷地区,双方有着交叉存在的现象。因此,可能并不存在特别明确的实控线。只能简单理解为图11中的红色部分是我方占优的部分。

亚东段争议区域简单的河谷地理分析如下:
以康布麻曲为界,分为两个区域,洞朗区域在河西,它本身是一个完整的支流河谷,已经为我控。其他所有区域在河东,均为自东向西流向的支流河谷,自北向南,它们是
卓木曲-基伍曲,
卓木曲-查马曲,
朗玛普曲
恰尔塘曲
鲁绒曲
鲁林曲

卓木曲河谷是具有战略意义的连接亚东的S204省道所过的地区,因此,对于中方来说,卓木曲上游的两个支流基伍曲和查马曲河谷应该没有任何妥协空间,事实上,这应该和洞朗地区一样是中方控制力度最高的争议地区。最西南的鲁绒曲(这是争议区最大的河谷)和鲁林曲,则基本属于无人区,不丹辟为一个国家公园,中方存在比较薄弱。
目前,中不双方的争夺,聚焦于朗玛普曲上游和恰尔塘曲中游。事实上中方一直没有间断在修建高标准的边防公路通往上游地区,只是碰到不丹方面激烈抗议的时候才会稍微休息下,表示我方一直很在意1998年维持边界现状协定的严肃性。图10列出了两条关键的山路。


四、中方地图对于不丹边界画法的历史演进

以下图12-15列出了自1928年以来中国地图,包括个别的日本出版地图对于不丹边界的画法变化。
图12列出了1928-1935年的地图变化。
(图12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需要注意的是民国期间,康藏划分为独立的川边和后来的西康省,它不是西藏的一部分。因此,在不丹东侧不远的藏南区域,可以看到民国的川边/西康-西藏省界。只是这个省界在藏南部分是以今天的卡门河、还是以苏巴西里河和卡门河的分水岭、还是以雅鲁藏布江为界,我觉得民国的历届人士既没有想好,也没有对好口径。
图12的各图比例尺还是太小,但是还是可以看到基本统一特征:墨拉萨丁地区属于藏南(真的是属于当时的西藏东南部,而不属于川边或西康省),不丹北部以分水岭和中国为界。亚东部分明显比例失真,但是基本可以肯定,亚东县城靠近锡金和不丹边界,亚东居民夏季经常要去放牧的洞朗地区,恐怕不是在西藏境内呢。至于白玉地区,这个时期的地图无法观察,因为大家觉得不丹北部和中国有一个明确的分水岭隔开,所以用一条直线外加上下毛茸茸的山脉符号完美解决了划界问题。问题是,明显的主分水岭在白玉地区附近并不存在。

图13是1938-1948年的地图演进序列。基本特征和过去一致,只是我们可以更加详细的观察到墨拉萨丁的划界依据,也就是今天Drangme河的南部分水岭,而不是由北到南的一条直线。其中1939和1948年申报地图对于亚东地区的画法,对于中方有利的地方是,卓木曲上游河谷,包括基伍区和查马曲应该完整属于中国,不利的地方是:亚东居民夏季放牧还得去不丹。按照边界走向,北段的库拉康日地区走分水岭,但是今天的经纬度匹配,则画在中国境内,同样的情况还包括民久马曲河谷地区,边界线在走分水岭,但是边界线的位置按照今天的经纬度会划走该河谷上游。白玉地区则首次出现了有利于中国的南凸出部。这是白玉地区划入中国的第一次明确的地图证据(1939)。当然1938年亚新的本国分省精图也往正确方向迈进了一步(注意不丹界右上角的轻微南凸出部),不过比率尺太小,说服视力不好的不丹人有一定难度。
(图13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图14是1950-1958年的地图序列。建国初,拷贝自解放前的老地图,因此创新性不够可以理解。基本延续1938-1948的地图画法。
(图14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图15是1959-1995年中国地图上的不丹国界演化序列。这是中国人眼中不丹国界翻天覆地的年代,请特别留意。
(图15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1959年的中国分省地图是我们能看到的最后让墨拉萨丁留在中国的中国地图。
但是下一张地图,我手边资料突然出现了中断,要到1966年我才能看到。
这张地图有两个严重问题,首先,明显的墨拉萨丁地区被移进不丹界内。其次,如果视力良好,也会发现,北部的白玉地区也被送给不丹了。如果1966年的这张地图比例尺太小,你觉得眼花了的话,请参照第二年1967年的同样地图,可以证实,至少从1966年开始,白玉地区从中国版图消失掉了。按照我提供的资料,直至1981年,白玉地区还在界外。然后,很不幸,我的资料出现了第二次中断(这当然不是1982-1991年中国10年未出版地图),1992年,我们重新看到白玉地区归来。另外注意,比较于1981年地图,1992年地图作了剧烈的边界大修正,包括,
1, 白玉地区正式归来
2, 修正了库拉康日和民久马曲地区的边界,依据分水岭的正确位置把国界往南、往东画。
3, 亚东东南部地图开疆成功(1992年地图这部分有褶皱,请参看1995年地图核实)。

    至少从1992年开始(有资料显示,至少从1989年开始),现今的不丹边界在中国地图上稳定下来。

以下总结下各个争议地区的地图变化:
1, 亚东-基伍和查马曲地区,自从1928年以来的所有地图均在中国地图上。在大比例尺的现代地图上,这个稳定属于中国版图的部分也包括朗玛普曲上游和恰尔塘曲河谷。
2, 亚东-洞朗和鲁林地区,自从1989-1992年以来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地图上,相信是亚东居民的夏季牧场的需求引起了中央领导层的注意。请注意,这里说的的鲁林地区仅限于鲁绒曲曲和鲁林曲两个支流河谷。
3, 白玉地区,1938至1959,1962年之间,以及1989-1992迄今,这两个不连续的时间段,出现于中国地图上。
4, 墨拉萨丁地区,1959-1962年的某个时间点之前,一直在中国版图内,之后消失,一直到今天。
5, 库拉康日和民久马曲地区,按照分水岭一直在中国地图上,但是按照经纬度,一直在中国地图的不丹界内,这一巨大的地理学错误直到1989-1992年的某一天被中国纠正为止。这两块地区已经被不丹政府于2007年默认放弃,当然,Google公司表示没有收到不丹政府的email,所以现在还在Google Earth里的不丹疆界内。

对于中国来说,如果依据出现在历史地图上的稳定程度排序来确定领土的归属的合法性程度,可以做出下列的序列
亚东-基伍曲、查马曲和朗玛普曲地区 = 墨拉萨丁 > 白玉地区 > 亚东-恰尔塘曲地区 > 亚东-洞朗和鲁林地区

以下列出几个大比例尺地图作为佐证。

图16是1939年11月中华书局出版的西藏地方详图的不丹锡金部分。图17是1942年国立地理研究所藏西藏地图,两张图上可以确认的内容:
亚东方面,除了亚东县城北包含有完整的卓木曲河谷,亚东县城东南至少还有一个支流在境内,这个支流只能是朗玛普曲,也就是恰尔塘曲以南的鲁林和洞朗在界外。至于恰尔塘曲河谷本身出于未定状态,因为图上相关位置的国界南北只画了一个河谷,但是按照经纬度范围那里本应该挤着两个支流河谷。
白玉地区在界内,但是应该是只包含一个吉格弄河谷的白玉地区,而不是涵盖南部的巴桑弄的两个河谷的白玉地区。
西南的墨拉萨丁地区是以Drangme河分水岭和不丹隔开。


图17的1942年地图上额外注明:该图原始来源包括1917年印度测量局地图,因此可信度较高。
(图17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图18是1952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西藏新地图部分。白玉地区和亚东方面的划分和图16-17一致,但是墨拉萨丁部分有很大差异,怀疑网络流传很广的图3的墨拉萨丁画法来自此图。
该图的墨拉萨丁的西界画法违背地理分水岭和行政区划界习惯,前文已经说明。
此外,本图明确把亚东方面的鲁绒曲和洞朗画在界外,至于恰尔塘曲的位置不明,匹配今天的地图比例尺,该部分西南国界介于恰尔塘河谷和鲁绒曲分水岭或者恰尔塘河河流本身。

图19是1959年台湾出版的青康藏地图的片断,和图16-17基本一致。

图20是1967年苏联出版的英文世界地图集的印度北部截图。和图16-17一致。关于墨拉萨丁,最迟1966年中国地图就已经将其作为大礼送出,多半是尊敬的周总理没有及时通知勃列日涅夫总书记这件事。

图21是1981年9月西藏测绘局出版的藏文版西藏自治区全图相关部分。值得注意的是,该图对于白玉地区的画法已经重现,这和前面提到的1981年地图出版社的中国地图册的西藏自治区地图对应部分发生了冲突。目前尚不清楚,白玉地区的画法的变更上的冲突,到底是西藏测绘局拨乱反正,还是地图出版社没来得及跟上我国人民重新发现白玉地区属于中国的新形势。

五、不丹方面对于边界的观点

不丹方面对于中不边界的看法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就是定义不丹的声索线在哪里,第二层是哪些地方他们觉得还可以谈。因此,就出现了不丹方面表示不承认个别争议区的情况。

首先,不丹的声索线是明确的,在所有的官方地图上可以明显看出来。另外,作为一个小国,不丹对于边界谈判保持了高度透明,因此,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不丹的主要诉求和症结所在。

关于争议地区的范围和面积,目前为止,不丹方面仅承认两大块或4个小块:
一个2012年的英文评论如下:
Significantly, Bhutan and India are the only two countries with which China has not resolved land borders. There are two areas of dispute, one falling in North West Bhutan covering 269 sq km and the other Central Bhutan covering 495 sq km. The North West area comprises Doklam (89 sq km), Sinchulumpa (42 Sq km), and Shakhatoe (138 Sq km) in Samste, Haa and Paro districts and Central parts the Pasamlung and the Jakarlung valley in the Wangdue Phodrang district.
来源:http://www.eurasiareview.com/18072012-india-bhutan-china-strategic-triangle-analysis/

其中提到的地理词汇所指:
白玉地区(Pasamlung and the Jakarlung valley),面积495平方公里,另外就是亚东方面的三小块,洞朗(Doklam,89平方公里),基伍曲和查马曲(Shakhatoe,138平方公里),另外就是沈久弄河谷(Sinchulumpa,42平方公里),这个地名猜测是指朗玛普曲下游某段。
因此恰尔塘河谷和更南的鲁林地区并不在讨论范围。从这个描述来看,不丹目前对于恰尔塘和鲁林地区的态度非常强硬。


以下内容来自常规网络拷贝内容,以下内容其实反映的是不丹对于自己认定的争议区的国界线走向的看法:
不丹国王曾对议会表示:两国有四块有争议的区域,从西边的洞朗(Doklam)开始,边界沿着吉布马珍雪山(Gamochen),至巴塘拉(Batangla)、沈久拉(Sinchela)的分水岭,再往下到阿莫河(Amo Chhu)。
  (1) 在洞朗(Doklam)地区,有争议的区域涵盖了89平方公里。
  (2) 沈久弄布(Sinchulumpa)和基伍(Gieu)有争议的区域涵盖约180平方公里。边境线从朗玛普扎(Langmarpo Zam)开始,沿着河流往上至东杰康(Docherimchang),再往分水岭到贡姆拉(Gomla),从此处沿分水岭到帮噶拉(Pangkala),然后往下到查马弄(Dramana)河流。
  (3) 从查马弄(Dramana),边境线往上至则古拉(Zingula),之后沿着分水岭线往下到基伍曲(Gieu Chhu),从此处到勒嘎(日)拉(Lungkala)。
  (4) 巴桑弄( Pasamlum )的中段区域,边界沿分水岭到董布拉(Dompala)和纽拉(Neula)。从纽拉(Neula),边界沿着分水岭线到库鲁曲/洛扎曲(Kurichhu Tshozam),然后沿着分水岭线到公拉(Genla),由此处到麦拉(Mela),一直前行至东部。
  
  以上的(1)-(3)都是亚东段的争议区块。主要涉及地名可以参看前面图9。

在菲律宾作者的评论中,不丹声索边界被过于热情地写为如下形式(中文地名是我加入的):

1) Mountain ridge from Batangla to Merukla/Merugla upto Sinchela(沈久拉);
2) The mountain ridge from Sinchela to River Amo(阿莫河,即康布麻曲); along River Amo from River Amo to its confluence with River Langmarpo(朗玛普曲);
3) Region along the River Langmarpo from the confluence of River Lang-marpo and River Amo up to the confluence of Docherimchang; along River Rong from River Docherimchang confluence to Gomla(贡拉); Gomla ridge from Gomla to Pankala(邦嘎拉), and Pankala ridge from Pankala to Dramana(查马) ridge; Dramana ridge from Dramana to River Tromo(卓木曲) and River Zhiu (基伍曲)confluence, River Zhiu from River Tromo- River Zhiu confluence to Lungkala;
4) The mountain peaks from Lungkala across Tremola, Jhomolhari(卓木拉日), Wagyela, Gankar Punsum, Monla Karchung to Dompala(董布拉);
5) The Paksamlung(巴桑弄) mountain peaks from Dompala to Chhoigongla, Yanjula and Neula upto Tshozam(洛扎曲) along;
6) The Menchhuma boundary from Tshozam upto Bodla(白拉) and
7) along the mountain peaks, east from Menchhuma.
  来源:http://www.bhutannewsservice.com/column-opinion/commentry/bhutan-china-border-mismatch/
  
  以上(1)-(3) 是亚东段,其中的(3)描述的是2014年前的Google红圈范围。(4)是不丹西北段到白玉地区附近的走向,此段无争议,后面(5)-(6)是白玉段及更东北部分的边界,其描写和前面网络流传的“不丹国王”段描写基本是一致的,不过以上第6条提到Bod La(白拉),则意味着民久马曲地区也在不丹要求范围,但是,这是2007年以后不丹政府明确放弃的地区。
  
  虽然无从了解作为高度机密的边界谈判细节,但是从边界的地图差异可以看出,在亚东段,中方和不丹之间的声索线之间包含580平方公里的争议领土,而不丹方面仅提及其中不连续的三个小段地带。
  综合其他资料,不丹方面没有提及、或者不承认的亚东段争议区恰好是我方没有实际涉足的地区,因而,我们可以简单将不丹方面对于这段争议区的描述理解为这是目前中不在亚东方面的实际控制线。请参照图11的画法(希望我在该地图中对于沈久弄布或沈久兰巴的标记正确)。
  至于白玉地区的面积估算差异,中国地图和不丹地图之间的边界线之间的面积为410平方公里(只包含一个吉格弄河谷),但是各种资料提到的争议区面积数值是495平方公里。而包含两个河谷(再加上南部的巴桑弄河谷)的面积为770平方公里。最近读到各种资料,发觉各界人士为了这80平方公里的差异操碎了心。
  在此,我谨慎猜测如下:基于实控线原则,要么中方确实在南部的中国地图的界线之外有一定的控制力度,要么,我方边界会谈人员提出的交涉地图和我们看到的公开发表的正式地图不一样。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白玉地区在中国地图上半血归来,纯属制造筹码,以便使我国在亚东河谷的地图开疆最终成功(这句话也是本人的个人猜测,不代表任何官方立场)。


六、边界谈判

    中国与不丹之间直至1984 年才开始直接进行边界谈判。
  1984年4月17-18日,中不第一轮边界会谈在北京举行。之后,每年举办一次,分别于两国的首都北京和廷布(Thimphu)轮流举行。
  1986年以后,两国边界地区牧民放牧和民间边贸恢复正常。

  中不两国前4轮边界会谈针对争议领土达成了指导性意见,此后双方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1988年第5轮会谈的主要成果是,双方互相交换了对于中不边界的理解。之后的不丹第68次国会听取了对于本次会谈的报告,不丹代表报告了依据宗教地契Martham Chem确定的不方声索线、不丹边防巡逻线终点和中方声索线。
  第6轮会谈基于50万分之一的不丹地图,讨论了双方声索线的画法,交换了亚东方面的边界地图。
  1990年第7次会谈,中方谈了下他们对于鲁林地区的坚持,作为交换,在白玉地区,中方将表现出弹性。实际上,中方给出了一个一揽子解决方案。
  第8-11轮会谈,没有明显的进展。
  
  1998年12月第12轮边界谈判于北京举行,会谈的主题围绕在中国与不丹外交关系与贸易关系之建立。两国于这一轮谈判时,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不丹王国政府关于在中不边境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议》,决定冻结边界现状于1959年3月之前。
  1999年,中国代表团至不丹继续进行第13轮边界谈判,中国提出建交、经贸联系等综合议题。
  2000年12月,中不举行第14轮边界谈判。不丹希望中国作为大国要对不丹这样的小国展现慈悲,并建议由双方的专家使用作地图方面的做技术性讨论。
  2001年11月于不丹首都廷布进行第15轮的边界谈判。本次谈判继续专家组对话,讨论地图和其他一些方面的议题。
  2002年7月,不丹外交部长向议会透露:中国向不丹声明它持有争议性土地的证明,不丹要求中国能以大国之姿慷慨对待不丹这样的小国,但是中国表示它与25个其他的国家为邻,它无法只对一国慷慨。
  2002年10月于北京举行第16轮边界谈判时,双方交换了专家组制作的反映双方声索线的地图。
  2003年,中不两国没有举行边界谈判。
  2004年4月,中不两国在廷布举行第17轮边界谈判。双方同意先缩小专家组层次的分歧。不过到2005年,地图做好之后,发现差异大到没法交换。按不方的渠道透露:中方现在表示有1300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其中有900是中方曾经考虑可以放弃的。
  (根据我的测算,1300大体上是包含两个河谷的白玉地区+全部的亚东段中方认定的全部争议区)
    2006年第18轮会谈在北京举行,不方强调,1990年第7轮会谈中方提出的一揽子解决方案被不方拒绝,因为中方拿来换的巴桑弄已经是不丹领土。不方还强调,他们非常非常在意他们的牦牛在亚东附近的牧场吃草的品质问题,而中方则表示,原来所提的一揽子方案只有微调的可能。
  2012年6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里约热内卢会见不丹首相吉格梅•廷莱时,双方都表达了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早日划定两国边界的意愿。
  2012年8月10日,中国副外长傅莹与不丹代理外交大臣坎杜•旺楚克在廷布举行了第20轮边界会谈。
  2015年8月23日至26日,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赴不丹举行中不第23轮边界会谈。刘振民会见了不丹第四世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和首相策林•托杰,与不丹外交大臣丹曲•多吉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举行了会谈(附注:‘友好’和‘坦诚’作为外交修饰语,一个表示消极、一个表示消极)。
  
  以上部分资料来源:http://www.c3sindia.org/bhutan/1149
  

七、中不领土争议的逻辑学起源

在荒无人烟的高山之巅,即使神圣如国界,也只是具有象征意义。或者说它的现实意义可能还不高于地图上的曲线的优美。

中不的争议领土区域按照物理学连通性,曾经的和现存的共有5块:
1, 墨拉萨丁
2, 民久马曲
3, 白玉
4, 库拉康日
5, 亚东东南

1960左右中国主动放弃了墨拉萨丁,2007年不丹主动放弃了民久马曲和库拉康日。因此只剩下两个大块争议,白玉和亚东东南。
历久弥新的领土争议的共性在哪里?
参看图22。

不丹的国土有一连串由北往南流的直接注入布拉马普特拉河的河谷构成。很巧的是,亚东争议区在亚东河流域的中间靠东的部分,白玉地区在洛扎曲-库鲁曲流域靠中间的位置。都是分水岭无法清洗定义的地方。再细细看,两个流域的分水岭构成的形状,像两个jj,哦,说错了,像两个香肠分别在东西部插入不丹国土。

那些被双方主动放弃的争议区,库拉康日和民久马曲在完整的分水岭以北,而墨拉萨丁则基本在Drangme河分水岭以南(虽然具体放弃的原因还有待探讨)。

简单的结论:所有的国界争议发生在分水岭破碎或者难以清晰定义的地方。

顺便,我把Drangme河流域也标记了出来,它的上游是娘姆江曲和错那-达旺河。麦克马洪线上中印对抗最为激烈的地方正是在这两个河谷中间的位置。Drangme河流域是藏南地缘对抗最激烈的地方,恰恰是因为人为定义的政治分界线完全违背了分水岭原则。

正面的例子还包括,西藏和锡金之间就没有严重的争议边界,原因是锡金的北东西三面基本由完整的Teesta河流域的分水岭构成,而且,这个分水岭的山脉高度相当可观,这也解释了为何锡金最终被来自南部的英国人和印度人控制。
而亚东河流域同样有北部的分水岭,只是这个北部分水岭相对高度非常不显著,从北部很容易进入,反而从南部到达西里古里走廊的平原非常不易。这也解释了为何亚东是来自西藏方向的政权所最终控制的突出部。

我们继续用香肠理论描述,在亚东河流域,中国的诉求可以简单理解为,希望得到半根“完整的”香肠,但是不丹只希望留给中国啃了一口的半根。
在洛扎曲-库鲁曲流域,中国也希望自己啃一口香肠(不管是不是作势装样子),再把那后半根留给不丹。


八、领土交换传闻、中不边界划分的前景以及评论


2004年出版的由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边界事务条约集——中不卷》指出:中不边界从未以条约或协定正式划定,但两国间存在着一条传统习惯线,边境地区基本稳定。

我国外交部最让人诟病的术语就包括“伤害中国人民感情”、“自古以来”以及这个“传统习惯线”。
对于中不来说,并不存在这样的“线”的国界,因为双方大体被有力的高海拔分水岭隔开,特别是不丹的核心政治地带,廷布和Punakha所在的Puna Tshing Chu河谷,它的北部是平均海拔高达6000米以上的山峰,河流在两侧严格地往南北相反的方向流去,它的主峰的确切地理定位要等到人造卫星上天20年后才能正确判定。可以想象,虽然不丹具备更强的藏文化背景,这样的北部地理隔绝使得它最终也是和南部涌来的力量妥协,并且最终也因此能在喜马拉雅南北的强大政权的夹缝中维持独立。

截止2015年,中不进行了23轮边界会谈。对于这个边界会谈真的是为了边界会谈而会谈,我个人持怀疑态度。在这一年一次的鹊桥相会中,中不31年来既没有建交,也没有解决边界问题。不丹反而在2007年成功摆脱了印度对其最大的法律约束,赢得了主权地位上的完全独立。因此,不看广告看疗效的话,这是一个持续30年的外交双簧,唯一的观众是印度。

好吧,双方还是谈了点边界的事情,综合不同来源,中方应该提出了一个北段换西段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外文的说法是deal package,中国外交界的传统就是痴迷于各种一揽子解决方案,而对各种战术性方案兴味索然)。但是不同的资料显示的时间节点不同,一种说法是中方在第7轮提出的这个建议,另一种BBC说法(1997年7月13日的报道)是中方在第10轮会谈提出此类建议:

The Tenth round of Bhutan-China border talk was held in Beijing, in November, 1996. China proposed to exchange 495 sq km area of Pasamlung and Jakarlung valleys in the northern borders of central Bhutan (which China claims) for Sinchulumpa, Dramana and Shakhtoe with an area of 269 sq km in the north-west Bhutan.

无论怎样,不管内心经历了何种挣扎和犹豫,也不管是否印度干预了这个决策,目前看来,似乎不丹最终拒绝了这个建议。

由于中印边界问题尚未解决,而毫无疑问,印度在不丹的影响力是压倒性的。将来存在两种明显的可能解决前景。第一种,不丹和中国的边界问题依赖于最终中印之间的问题解决,当中印解决后,中不之间的问题可以自动解决。第二种,中不通过自己解决这个问题,而使得不丹倒向中国,从而实现国家关系的历史性回归。

已有的印度媒体分析通常对于中不之间的领土争议对于印度的影响夸大其词。一个典型拿来说事的就是洞朗地区,该地区南端达印度忧心忡忡的西里古里走廊约30公里,而洞朗南北也不到10公里,也就是该地区在中国手中,也就能缩短10公里的路程而已。此外,该地区三面被不丹包围(如果最终鲁林地区不能获得),和印度无比脆弱敏感的所谓印度-中国-不丹-交汇点的方向南辕北辙。在错误的地理学知识的引导下,印度人成功地通过一惊一咋的炒作自己把自己吓住了。
而墨拉萨丁,该地区涉及藏南,本来是印度介入中不边界争议的最佳作用点,但中国在60年代主动放弃了该地区,使得印度参与进来的唯一锚点消失。
因此,我的结论是,印度在中不边界争议中的角色毫无疑问被夸大了,中不边界的解决对于印度的影响力也被夸大了。

如果中不不走向特别的军事冲突,而能和平解决问题。最终中不的国界划分完全有可能就是以中方提出的北段换西段的一揽子方案为基础。
白玉地区是中国地图出版史上不同寻常的一个存在,它首先从自己的版图上自觉消失,然后突然被重新发现,又有力的加入,但是我有一个强烈的感觉,这片盛产大颗粒虫草的山谷注定是跑龙套的角色,在帮助我国科学修正了中不西段国界的历史使命后就会愉快地退出历史舞台。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能完整获得亚东段自己需要的国土吗?
因此,如果报道的中方的打包解决方案的数字是正确的话,可以通过面积数字来猜测中方的要价指向的地方。
亚东段中方定义的争议总面积是580平方公里,但是中方只提了269平方公里。就重要性来说,鲁绒曲和鲁林曲是最可能放弃的部分,但它们总共面积是210平方公里,剩下部分还有370平方公里。大约还有100平方公里,很接近于目前(按照2014年资料)中方认定的实际控制线内的部分。这进一步放弃的100平方公里应该是朗玛普曲和恰尔塘曲上游部分。

因此,图11中的红线很可能就是中方的一揽子方案的边界线。

但是,请特别注意,中方提出的一揽子方案的时间无论是第7还是第10轮谈判,都是在90年代早期,而中方将自己的边防力量、牦牛吃草以及边防公路推进到图中的红线最早也要等到2004-2008年(参看不丹抗议中方越界的报道)。
更早一点,中方系统地从两个方面下令修改自己出版的所有中不边界地图是在80年代的某个时候。

结论:你们会不会觉得中国这样一个如此深谋远虑的国家很可怕?

其实,我已经说完了,但是我还是想补充一点,如果以上数字为真,个人相当遗憾。因为朗玛普曲和恰尔塘曲对于亚东的地位非常重要,切断这两个支流,允许不丹在其上游,对于中国的战略利益来说应该是相当不安全的。因此,我们绝对需要这额外的100平方公里,一定要获得完整的朗玛普曲和恰尔塘曲河谷。

当然,万分幸运的是,已有报道证实不丹多半已经拒绝了265方案。期待下次中方提365方案。要告诉不丹人“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九、为什么印度人、不丹人还有菲律宾人的地理很差

这一小节并不是回答小标题的这个问题,而是用无情的事实展示这些人的地理水平就是差,而且是非常非常差。
而之所以增加这最后一个小节,是因为我被劣质的英文媒体地图和关于地理方位的信口开河激怒了!

图23对于亚东边界争议的画法。
来源:http://www.thehindu.com/opinion/op-ed/article3800096.ece
上面的中国在亚东方面的声索线完全标错了方向,红线本应该在其中圈状(基伍-查马曲)的南部,而不是北部。
这篇文章的文字还提到:
The Siliguri Corridor is about 500 km from the Chumbi Valley.
无论Chumbi河指的哪里,500公里对西里古里走廊到拉萨一个来回都够了。

图24,关于吉格弄的位置完全标错了。
来源:http://www.bhutannewsservice.com/column-opinion/commentry/bhutan-china-border-mismatch/
这篇大作的文字还提到
The situation came to hostility in 1988 when China began exercising her authority over the Chumbi valley, a plateau where strategic interests of India, China and Bhutan meet, if not overlap.
关于Chumbi河,也就是春丕河,一般指卓木曲,这是亚东突出部和不丹交界处,印占锡金在亚东的相反的一侧。因此,如果指卓木曲,则完全不可能。除了洞朗,所有的争议河谷都在和印占锡金相反的方向。好吧,如果这个Chumbi指洞朗地区的那条河的名字,则一切都能讲通了。

回到最上面的讨论,如果把我国地图上标记的吉格弄(Jakarlung)当作不丹和印度人称呼的Pasamlung,则一切也能讲通了。

从1984年开始到今年2015年,中不进行了23轮边界会谈。我非常乐观估计,双方已经通过实地勘测,成功渡过了鸡同鸭讲的阶段。例如,可以猜测早期会谈这些话:

中方:我方要求获得白玉地区的吉格弄(Jakarlung)的。。。
不方:这个…,吉格弄本来就是你们的,难道不是洛扎曲上游的那个河谷吗?我手边的地图是这么标的。
中方:哦。。。(回头和翻译窃窃私语)
不方:我方要求中方放弃Pasamlung地区的无理要求。
中方:这个…,巴桑弄本来就是你国领土,难道它指的不是吉格弄南部那个小河谷吗?虽然我国有两个历史悠久的神庙在那,但是我国已经为了中不友好,决定把它献给贵国作贵国国王娶第四个王妃的婚礼礼物。
不方:哦。。。(回头和翻译窃窃私语)
。。。
不方:我方要求中方放弃对春丕河谷的无理要求。
中方(怒):胡扯,春丕河一贯是我国固有领土。
不方(怒):胡扯,分明是1988年你国借着夏季牧场的名义派兵抢占!
中方(勃然大怒):我方的S204省道通车已经几十年,怎么会是1988年!
不方:哦。。。(回头对下属发火:难道他们已经把S204延长线修到了洞朗,这么重要的消息怎么不告诉我!)

好吧,诸如此类。


想了想, 还是在这里也首发一次, 原文也发在本人博客上.
(简单说明:
一直想写一个长篇的喜马拉雅的历史地理系列,当然是严肃点的文字,但是又不能严肃到打官腔,所以选了这种模式. 本想从中缅北段开始, 发现无比困难, 于是选择从中间感觉比较容易的不丹开始, 居然有点小发现!
好吧, 希望自己将来有时间能写完全部系列.
声明:

本文资料和已有传闻相异的地方具有考证, 注明来源.

所有资料来自公开资料,仅代表个人立场和观点.

资料截止到2015年10月.

如果有错误,请留言或者微博 @NP完全问题P 指正,谢谢!
欢迎自由转载
)

由于地图太大, 超大的图片管理不敢恭维, 因此个别不能图片请参考网盘, 所有原图参看

http://pan.baidu.com/share/home?uk=589484998#category/type=0

bhutan目录


以下正文

不丹,喜马拉雅山麓的小国。作为中印的缓冲国,它深得两国政府以及另外一个伟大的IT公司Google的喜爱乃至偏爱,是唯一一个两国争相献地讨好的国家。此外,它的边界由三面环绕的中不领土争议区包围和定义,只有正南面和印度合法地接壤。

我们先列举基本地图一张,参见地图1,看看三个方面的争议区区域定位。

(图1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该图中实线部分是目前的中方的主张线,或者至少是目前的地图的中国官方画法,绿色线是不丹方面的地图画法或者是主张线,当然有一个例外,右下角的墨拉萨丁地区的绿线是中方曾经的画法。

通常会提到中不之间的争议区有六个,但是中不直接的具体区域不止于所提到的这六个,而有些争议区其实都是属于同一个方向的连通区块。通常提到的这六个区域是墨拉萨丁、白玉、基伍、查玛浦、洞朗和鲁林。但是最后四个其实都属亚东东南部争议区,考虑这里援引的是不丹方面的说法。因此我将按照三个地理方位来综合阐述问题。

一、东线
墨拉萨丁争议区:
面积约3300平方公里

该区域也称米拉萨丁,其罗马字拼写为Mira-Sakden,Merak-Sakteng或者Merag-Sagteng。

位于达旺以南,扎西岗(Trashigang or Tashigang,塔西岗)以东,打拢宗以西,面积3300平方公里。墨拉萨丁分别归达旺寺和打拢宗(德让宗)管辖,萨丁寺属于达旺宗,基堪布由达旺寺派任。17世纪以后,不丹人大量东迁,移居达旺等地,引起草场和民事纠纷。为此,西藏地方政府和不丹在1715年曾两次订立条约,言明墨拉萨丁主权归属,草场可以租给不丹移民使用,按规定交纳草税。
20世纪初,英印政府炮制麦克马洪线,并把势力范围扩展到达旺以北。1941年起,在英印政府的鼓励下,墨拉萨丁村居民拒绝向藏方纳粮,宣称和不丹属同文同种,应属不丹,不应归西藏管辖。不丹塔西岗当局给此种行为背书称“如藏方不允,当以武力为米拉萨丁人民之后盾。”错那宗和达旺寺在“即使涉及领土纠纷,也绝不轻易诉诸武力”的宗旨指导下,先后派员劝导交涉,时隔一年,终归无效。墨拉萨丁地区最终被不丹当局攫取。
自此,墨拉萨丁地区一直处于不丹政府的完全控制之下,直到今天。

附带解释下为何英印当局在1941年这么热心帮助自己的附庸国不丹开疆扩土。如前提到,墨拉萨丁是两个小地理单元,分属西藏的两个宗(相当于县),达旺和德让宗(统称为门隅地区),这是整个藏南地区,西藏政权最具有无可争议主权的地方。老谋深算的英国人在1941年就忧心忡忡于二战后,西藏会最终被“强大有力的政权”接管(这果然实现了!),从而在喜马拉雅山的边界划分最终处于不利的态势,因此决定重新捡起并作实被废弃的西姆拉条约及麦克马洪线。帮助不丹吞并墨拉萨丁这片山区就是最终将分界线推进到麦线以南的达旺的开胃小菜。随着墨拉萨丁地区被不丹吃下,1942-1944年,英国最终的确完成了对于北至达旺地区的公开军事占领。


历史地图证据
1959-1962年之前(热情的苏联地图则至少一直坚持到1967年),所有中外地图,均将墨拉萨丁区域划归中国或者西藏(参见后续地图演进序列)。
中国在此期间将藏南国界的边界删除了墨拉萨丁地区去除,被广泛认为不再认为墨拉萨丁是中不边界争议区域。

地理范围考证

过去争议的墨拉萨丁区域,涉及目前不丹的两个区(dzongkhag,宗,也称为县,)Trashigang or Tashigang(塔西岗或扎西岗)以及Samdrup Jongkhar。真正称之为墨拉和萨丁的地区是塔西岗下面的两个格窝(gewog,不丹行政上相当于乡的建制)。
具体区域参见地图2。阴影部分是两个宗,黄色圈起来的是隶属于塔西岗宗的两个格窝,北部的萨丁格窝和南部的米拉格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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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中的墨拉萨丁区域的绿色线沿用自1948年中国分省新图申报第五版。该线在两个格窝以南,基本符合Drangme河的流域东南分水岭。同时也和目前的不丹行政区划线基本一致。
因此,就行政管辖范围来说,墨拉萨丁今天指的是不丹的塔西岗宗的两个格窝(乡),就历史地理意义来说,它指的是这两个格窝外加上不丹的Samdrup Jongkhar绝大部分区域。

网络上流传的典型综述地图(图3)对于墨拉萨丁边界的描述是不准确的。该线的画法违背所有历史地图对于该段边界画法的走向(原始的藏南和不丹边界大体从东北走向西南)。
此外,按照以上的分水岭定位的区域根据自动计算面积,也的确是3300平方公里,和已有文字描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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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也一直流传说,1949年印度与不丹签定《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将墨拉萨丁地区转让不丹。实际上,并无此事。1949年条约除提及一小块印不南部边界的领土Dewangiri(约80平方公里,远小于中国认定的墨拉萨丁地区面积)有移交给不丹外,不涉及任何领土移交和国界划分。Dewangiri在图2中描绘的墨拉萨丁地区的西南角,猜测这是网络流言的来历。

印度-不丹边界是由1865年Duars战争后签署的的英国-不丹和约(辛楚拉条约或沈久拉条约,Sinchula)划定的,该条约确定了今天印度-不丹边界的南段。英印在1940-1960年推进到藏南的麦克马洪线后,形成了新的印度-不丹东部边界,该边界援引在此之前的不丹-西藏实际控制线。
印度和不丹没有签署正式的边界条约,基于历史条约确定的范围,双方的具体边界通过1973-1984年的外交谈判得到细化和落实,目前,仅留有少数区域的轻微争议。

二、北线
北线包括两个明显的大的争议区。

库拉康日地区
西北侧是以库拉康日山(Kula Kangri,也称库拉岗日,Kangri,藏语意为雪山)为角的区域,该区域没有通常的正式名称。因此在此姑且称之为库拉康日地区。
该区域经过我测算Google地图的范围和我国标准国界线差异,面积为1250平方公里。
目前,Google地图将这个区域圈为红色,显示为争议领土。
该区域之所以成为争议区属于地理科学落后的悲剧产品。在所有的早期地图上不丹和西藏的界限划为分水岭,对于这片遥远无人居住的高海拔山谷和山峰,双方满足于地图上边界曲线的优美。而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海拔7538米的库拉康日峰被认为是这个分水岭线上的一个显著标志。但是,后来精确的大地测量证明不是!
这一错误在80年代末的中国地图上才第一次得到纠正。但是,不丹人不认为这是错误,沿用过去的经纬度坐标,坚持把这片区域依然画在他们的地图上,一直到几年前他们才想通。
库拉康日地区在不丹山区的分水岭以北,至少跨越三个不同的主要河谷的上游。个人很怀疑:
即使这片区域划归不丹,不丹如何跨越平均海拔6000米以上的山峰照看这里呢?
非正式的媒体报道,2007年,不丹已经将本地区从本国官方地图移除。以下是热心的菲律宾人的原文:
Bhutan-China Border Mismatch
Published on Jan 01 2013
By Govinda Rizal, Philippines
In 2007, without having rational discussion on such important matter as the disputed border, Bhutan government published a revised map of the country excluding Kulakangri (KK), the tallest mountain of Bhutan, truncating the glacial reserve of mountain ecosystem in Bhutan Himalaya. There was no official response from China.
来源:http://www.bhutannewsservice.com/column-opinion/commentry/bhutan-china-border-mismatch/

国际友人愤愤不平于该地区失去后,不丹完整的喜马拉雅冰川生态系统被切断(好吧,如果跨越分水岭两侧的冰川可以属于同一个生态系统的话),而且中国政府居然不知回报。

目前不丹正式的地图如下三个图,地图北部像帽子一样的突出部已经消失:
不丹政府提供的宗和格窝一级的标准行政地图
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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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25 上传


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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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nsb.gov.bt/map/

不丹旅游局提供的标准旅游区块地图
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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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25 上传


来源http://tourism.gov.bt/map


尽管不丹人已经放弃(至少从地图上放弃了)该地区,但还是剩下愤愤不平、宣布“不做恶”的Google公司在坚持库拉康日地区属于中不争议领土,也许他们是因为继续关注不丹的喜马拉雅冰川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谁说得准呢?

民久马曲争议区
基于匹配天地图和Google地图的差异,北线东部争议区域其实分为不连续的两块。
所涉及区域参见下图7。

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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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25 上传


东北部右上角松布曲上游称之为民久马曲,该争议区在分水岭以北,白拉(Bod La)以南,切走了河谷上游。姑且称之为民久马曲争议区,如果它现在真有争议的话。该部分的面积,我测算是57平方公里。
仔细比较早期的地图,这个争议区域的确存在——至少在双方的地图上是存在的,比如下图对应的部分的细微差异。

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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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25 上传


在早期涉及边界线的地图上,该区域明显属于不丹。但是在2007年之后的不丹官方地图之后,该地区已经消失,请自行比较图4,5,6和8对应部分的区别。当然,一如既往,Google地图还在为了不丹冰川系统在这个区域的完整性而努力奋斗。而且,和其他争议区不同,在Google地图的这一段边界,完全按照不丹的声索线画,甚至没有显示具备争议的红色圈状,无论是这个不丹不再争的民久马曲地区还是下面不丹还在奋斗的白玉地区。
个人谨慎猜测,和库拉康日地区的性质一样,民久马曲地区的差异是来源于早期地图对于分水岭判断的细微错误,而不是不丹在这里真的有越过分水岭的历史权益。
目前,基于卫星地图判定,该地区处于中方有效控制之下。

白玉争议区(Bayul)

以下拷贝自网络流行的标准来历描述(图3的对应部分文字):

“ 白玉地区位于洛扎县南部,西起色布岗宗,东到洛扎河的俄东桥,北始切公拉、南抵扎西朗木宗,主要包括巴桑弄(Pasamlung)和吉格弄(Jakarlung)两河流域,总面积为600余平方公里, 有牧场37个,著名的拉龙拉康和次久拉康两座寺庙都在该区南部。 白玉地区历来属我,民主改革前,西藏地方政府一直根据嘉庆皇帝的昭示,将此地划归蒙达拉龙寺管辖,并由我生格区的群众和蒙达拉龙寺的差民共同管理和使用。 现在白玉地区的群众均来自洛扎县。
西藏和平解放后,我对白玉一直未实行有效管理,我部队巡逻也仅到切公拉便回,不军趁机进入该地区,逐步加强对我群众事务的过问,并相继建立了德马龙和塘沃哨所,直至1978年撤除。
1983年8月,不军又在次久拉康附近重设一哨所,驻兵4人。
1980年起,我军政人员多次进入该地恢复群众工作,我军巡逻也经过切公拉、俄若拉到达拉龙拉康寺。目前,我洛扎群众已恢复在白玉的生产活动。”

以上描述说明,该地区在1951-1979年,处于被中国遗忘状态,无论是在地理的实际生活中,还是在地图上。中国之所以在80年代重新修正地图,加入这块,据说是因为发现了两座寺庙的历史性权利。“拉康”在藏语中意思就是“神庙”。但是讽刺的是,在中国官方地图上,两座拉康是在中国地图宣称的界线之外的。如此的言不由衷,让人不由得对于这块争议地从天而降的动机深表怀疑。这样子,这个争议区有两个可选范围,也就是到底包含一个河谷,还是两个河谷,目前中国正式地图只包含北部的吉格弄,而不包括南部的巴桑弄(注意图3所示的白玉地区按照区域形状判断应该包含南部的第二个河谷)。尽管有传闻说中方的边防巡逻会越过图中的俄若拉,抵达巴桑弄的上游。如果是这样,这是非常不同寻常的做法,因为中方通常不会越过自己的地图声索界来执行维权行动。

面积测算:
吉格弄河谷地区为410平方公里,巴桑弄河谷地区为360平方公里,两个河谷总面积为770平方公里。如果仅仅考虑巴桑弄北部河的北侧的半个河谷,则有面积约160平方公里。加上吉格弄河谷,共有570平方公里,接近于网络上流传的600平方公里的数字。
这个区域不同寻常的地方在于,这是中不边界唯一一个天然不是分水岭的地区,这里,洛扎曲-Kuru Chu会从北流入不丹,最终和达旺河汇合为Drangme河。中不双方争议的是洛扎曲两侧的这些小河谷的归属。无论争议地区是两个还是一个河谷,该地区的东侧都实际上是以洛扎曲-Kuru Chu和不丹为界。在不精确的地图上,中方的声索线才会画到河东面的山脊上。

现状:
洛扎县拉郊乡2004年5月恢复乡级建制,下辖的村就只有一个拉郊村。请注意图7中的拉郊乡的位置,要达到南部的吉格弄河谷,需要翻越几个重要山口。
2004年,拉郊乡修通公路。2009年,该公路毁于自然灾害,2012年底重新通车。
拉郊乡边防派出所成立于2010年。
根据第21轮中不边界谈判的决定,2013年9月两国开始在巴桑弄流域进行了联合勘查。
来源:http://www.bbs.bt/news/?p=30798
目前,据信该地区处于中不分别控制一块的情况,只是不清楚是否控制线也涉及南部的那条巴桑弄河谷。

三、西线
亚东东南部争议区
这个词是我创造出来,用来统称四个绕口的地区名称:查玛浦、基伍、鲁林和洞朗。

以下四个争议区描述拷贝自网络文本:
查玛浦争议区:
位于上亚东帮噶曲登以东,主要包括郎玛浦(Langmarpo)和查玛浦(查马曲,Dramana)的上游部分,约60余平方公里,有草场30余个,历来为下亚东牧民的夏季草场。
1959年以前,不丹牧民过界放牧,须向亚东头人交纳草税。50年代初期,不丹在森穷隆建立常年军事据点,1960年又在儿淌(怀疑地名‘几塘’之误)建立季节性哨所。

基伍(Giu,Gieu)争议区:
位于查玛浦争议区以北,主要包括基伍曲和巴马弄流域的大部分地区,面积约为90平方公里,有大小牧场20余个。
1889年,西藏地方政府将基伍租给不丹哈宗官方和我方牧民共同使用,1962年,不丹在夏布(Shakhatoey 或Shakhateo)建立季节性哨所。

鲁林争议区(也称绒林,有时候,它实际统指至少三个河谷地区:恰尔塘曲、鲁绒曲和鲁林曲):
位于下亚东仁青冈乡东南。总面积340平方公里,牧场40个,森林资源较为丰富。
1954年,不丹皇家陆军在恰尔塘(Charithang)建立军事据点,1960年又在哈热建立季节性哨所。

洞朗(Doklam,也称多兰)争议区:
位于亚东县南端,约100平方公里,北部小湖泊较多,有大小草场30个,东南部森林资源丰富。该地历来为下亚东牧民的夏季草场。

全部西线争议区域地图参见图9(上面提到的各争议区关键地名已经用绿框标出)。
另一个分区域地图(估计截图时间为2014年之前)参见图10。

(图9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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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45 上传


按图9的表示,全部西线争议区(中国主张的白线和不丹主张的绿虚线之间的部分)地理上可以分为三块,红色圈内是基伍-查玛浦地区,康布麻曲以西的最南端争议区是洞朗地区,剩下的东南角最大的地区为鲁林地区。
目前为止(2015年10月)的Google地图仅对中不边界两个区域标注了红色圈区域以示领土争议,一个是前面提到的库拉康日地区,另一个就是图9中的红色区域,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的中不边界均直接援引不方观点。目前的红色区域和2014年的Google红圈区域(图10)有些区别。区别的2014年Google红圈分界线我已经用桔黄色的虚线在图9标出。按照阐述不丹方面的观点的文件,Google地图应该修改了这部分的不方声索线,变得更为符合不丹方面的要求界。因此,基于图10的对于各区块的面积计算就不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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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27 上传


以支流河谷分水岭或者河流本身做分界线,我实际测算的三个部分的面积:
基伍-查马曲河谷地区(红圈),108平方公里,其中,红圈中的查马曲河谷部分大约只有26平方公里。
朗玛普-鲁林(包含朗玛普曲、恰尔塘曲Charithang、鲁绒曲、鲁林曲),380平方公里
洞朗,89平方公里
全部共计约580平方公里。

争议区的法理和合理性:
在亚东东南这个成片争议区,原来的争议面积本仅限于北部的基伍-查马曲河谷部分,东南的鲁林和洞朗是80年代中国地图开疆并付诸实践的成果,具体参见后文历史地图演进部分。
因此,作为历史边界,对于中方来说,基伍-查马曲河谷地区(Google红圈)应该不难找到有力的近代资料原属于中国。至于鲁林和洞朗地区,我想,我国历史文献这么丰富,我们养了这么多的专家学者,大家拼命努力下,应该也可以找得到更多有力证据吧。比如,对于洞朗地区,我们的初步研究成果已经证明,“该地历来为下亚东牧民的夏季草场”,对于鲁林这个无人地区,目前似乎研究考证工作陷入了僵局,我觉得可以往“该地区历来一直是我亚东居民周末郊游度假场所”的方面努力。

从地理上来讲,整个亚东位于一个主要河流康布麻曲流域上。中不在此的争议的实质是,中国企图获得完整的康布麻曲及其东部各支流河谷,从而达成以流域分水岭为界的目标。
在整个喜马拉雅南麓,亚东及其亚东河谷是中国拥有的唯一的相对完整的突出部,由于历史原因,它的西部支流河谷被不丹切割,获得这一完整地理单元对于中国具有巨大战略利益,可以猜测,中国对于最终完整控制该区域的国家意志远胜于不丹。

对于不丹本身来说,整个这一片580平方公里的争议区,无非是分水岭另一侧无人居住的河谷,然而,由于此处的划界将最终确定锡金(印占)-中国-不丹的三方交汇点,洞朗地区(多兰高地)控制在中方手中,使得我方距离南部的西里古里走廊的距离缩短到30公里。因此,印度在此表现了极大的关注。

特别留意:
康布麻曲这个河流具有复杂的多种名称,在亚东县城由康布曲和麻曲(卓木曲)汇合而成,也称为亚东河。在不丹境内称Amo河或Torsar河。在历史文献特别是现代印度媒体中,它也称为春丕河(Chumbi)。不过历史地图标记中,春丕河一般指卓木曲(麻曲),而不是指下游的康布麻曲。


现状:
图11中的红线是推测的目前的实控线。但是,实际上在目前的Google红圈的基伍-查马曲河谷地区,双方有着交叉存在的现象。因此,可能并不存在特别明确的实控线。只能简单理解为图11中的红色部分是我方占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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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27 上传


亚东段争议区域简单的河谷地理分析如下:
以康布麻曲为界,分为两个区域,洞朗区域在河西,它本身是一个完整的支流河谷,已经为我控。其他所有区域在河东,均为自东向西流向的支流河谷,自北向南,它们是
卓木曲-基伍曲,
卓木曲-查马曲,
朗玛普曲
恰尔塘曲
鲁绒曲
鲁林曲

卓木曲河谷是具有战略意义的连接亚东的S204省道所过的地区,因此,对于中方来说,卓木曲上游的两个支流基伍曲和查马曲河谷应该没有任何妥协空间,事实上,这应该和洞朗地区一样是中方控制力度最高的争议地区。最西南的鲁绒曲(这是争议区最大的河谷)和鲁林曲,则基本属于无人区,不丹辟为一个国家公园,中方存在比较薄弱。
目前,中不双方的争夺,聚焦于朗玛普曲上游和恰尔塘曲中游。事实上中方一直没有间断在修建高标准的边防公路通往上游地区,只是碰到不丹方面激烈抗议的时候才会稍微休息下,表示我方一直很在意1998年维持边界现状协定的严肃性。图10列出了两条关键的山路。


四、中方地图对于不丹边界画法的历史演进

以下图12-15列出了自1928年以来中国地图,包括个别的日本出版地图对于不丹边界的画法变化。
图12列出了1928-1935年的地图变化。
(图12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需要注意的是民国期间,康藏划分为独立的川边和后来的西康省,它不是西藏的一部分。因此,在不丹东侧不远的藏南区域,可以看到民国的川边/西康-西藏省界。只是这个省界在藏南部分是以今天的卡门河、还是以苏巴西里河和卡门河的分水岭、还是以雅鲁藏布江为界,我觉得民国的历届人士既没有想好,也没有对好口径。
图12的各图比例尺还是太小,但是还是可以看到基本统一特征:墨拉萨丁地区属于藏南(真的是属于当时的西藏东南部,而不属于川边或西康省),不丹北部以分水岭和中国为界。亚东部分明显比例失真,但是基本可以肯定,亚东县城靠近锡金和不丹边界,亚东居民夏季经常要去放牧的洞朗地区,恐怕不是在西藏境内呢。至于白玉地区,这个时期的地图无法观察,因为大家觉得不丹北部和中国有一个明确的分水岭隔开,所以用一条直线外加上下毛茸茸的山脉符号完美解决了划界问题。问题是,明显的主分水岭在白玉地区附近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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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49 上传


图13是1938-1948年的地图演进序列。基本特征和过去一致,只是我们可以更加详细的观察到墨拉萨丁的划界依据,也就是今天Drangme河的南部分水岭,而不是由北到南的一条直线。其中1939和1948年申报地图对于亚东地区的画法,对于中方有利的地方是,卓木曲上游河谷,包括基伍区和查马曲应该完整属于中国,不利的地方是:亚东居民夏季放牧还得去不丹。按照边界走向,北段的库拉康日地区走分水岭,但是今天的经纬度匹配,则画在中国境内,同样的情况还包括民久马曲河谷地区,边界线在走分水岭,但是边界线的位置按照今天的经纬度会划走该河谷上游。白玉地区则首次出现了有利于中国的南凸出部。这是白玉地区划入中国的第一次明确的地图证据(1939)。当然1938年亚新的本国分省精图也往正确方向迈进了一步(注意不丹界右上角的轻微南凸出部),不过比率尺太小,说服视力不好的不丹人有一定难度。
(图13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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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46 上传


图14是1950-1958年的地图序列。建国初,拷贝自解放前的老地图,因此创新性不够可以理解。基本延续1938-1948的地图画法。
(图14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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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46 上传


图15是1959-1995年中国地图上的不丹国界演化序列。这是中国人眼中不丹国界翻天覆地的年代,请特别留意。
(图15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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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46 上传


1959年的中国分省地图是我们能看到的最后让墨拉萨丁留在中国的中国地图。
但是下一张地图,我手边资料突然出现了中断,要到1966年我才能看到。
这张地图有两个严重问题,首先,明显的墨拉萨丁地区被移进不丹界内。其次,如果视力良好,也会发现,北部的白玉地区也被送给不丹了。如果1966年的这张地图比例尺太小,你觉得眼花了的话,请参照第二年1967年的同样地图,可以证实,至少从1966年开始,白玉地区从中国版图消失掉了。按照我提供的资料,直至1981年,白玉地区还在界外。然后,很不幸,我的资料出现了第二次中断(这当然不是1982-1991年中国10年未出版地图),1992年,我们重新看到白玉地区归来。另外注意,比较于1981年地图,1992年地图作了剧烈的边界大修正,包括,
1, 白玉地区正式归来
2, 修正了库拉康日和民久马曲地区的边界,依据分水岭的正确位置把国界往南、往东画。
3, 亚东东南部地图开疆成功(1992年地图这部分有褶皱,请参看1995年地图核实)。

    至少从1992年开始(有资料显示,至少从1989年开始),现今的不丹边界在中国地图上稳定下来。

以下总结下各个争议地区的地图变化:
1, 亚东-基伍和查马曲地区,自从1928年以来的所有地图均在中国地图上。在大比例尺的现代地图上,这个稳定属于中国版图的部分也包括朗玛普曲上游和恰尔塘曲河谷。
2, 亚东-洞朗和鲁林地区,自从1989-1992年以来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地图上,相信是亚东居民的夏季牧场的需求引起了中央领导层的注意。请注意,这里说的的鲁林地区仅限于鲁绒曲曲和鲁林曲两个支流河谷。
3, 白玉地区,1938至1959,1962年之间,以及1989-1992迄今,这两个不连续的时间段,出现于中国地图上。
4, 墨拉萨丁地区,1959-1962年的某个时间点之前,一直在中国版图内,之后消失,一直到今天。
5, 库拉康日和民久马曲地区,按照分水岭一直在中国地图上,但是按照经纬度,一直在中国地图的不丹界内,这一巨大的地理学错误直到1989-1992年的某一天被中国纠正为止。这两块地区已经被不丹政府于2007年默认放弃,当然,Google公司表示没有收到不丹政府的email,所以现在还在Google Earth里的不丹疆界内。

对于中国来说,如果依据出现在历史地图上的稳定程度排序来确定领土的归属的合法性程度,可以做出下列的序列
亚东-基伍曲、查马曲和朗玛普曲地区 = 墨拉萨丁 > 白玉地区 > 亚东-恰尔塘曲地区 > 亚东-洞朗和鲁林地区

以下列出几个大比例尺地图作为佐证。

图16是1939年11月中华书局出版的西藏地方详图的不丹锡金部分。图17是1942年国立地理研究所藏西藏地图,两张图上可以确认的内容:
亚东方面,除了亚东县城北包含有完整的卓木曲河谷,亚东县城东南至少还有一个支流在境内,这个支流只能是朗玛普曲,也就是恰尔塘曲以南的鲁林和洞朗在界外。至于恰尔塘曲河谷本身出于未定状态,因为图上相关位置的国界南北只画了一个河谷,但是按照经纬度范围那里本应该挤着两个支流河谷。
白玉地区在界内,但是应该是只包含一个吉格弄河谷的白玉地区,而不是涵盖南部的巴桑弄的两个河谷的白玉地区。
西南的墨拉萨丁地区是以Drangme河分水岭和不丹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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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50 上传


图17的1942年地图上额外注明:该图原始来源包括1917年印度测量局地图,因此可信度较高。
(图17链接大图超2M, 请参考网盘链接或博客文)
图18是1952年中华书局出版的西藏新地图部分。白玉地区和亚东方面的划分和图16-17一致,但是墨拉萨丁部分有很大差异,怀疑网络流传很广的图3的墨拉萨丁画法来自此图。
该图的墨拉萨丁的西界画法违背地理分水岭和行政区划界习惯,前文已经说明。
此外,本图明确把亚东方面的鲁绒曲和洞朗画在界外,至于恰尔塘曲的位置不明,匹配今天的地图比例尺,该部分西南国界介于恰尔塘河谷和鲁绒曲分水岭或者恰尔塘河河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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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29 上传


图19是1959年台湾出版的青康藏地图的片断,和图16-17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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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29 上传


图20是1967年苏联出版的英文世界地图集的印度北部截图。和图16-17一致。关于墨拉萨丁,最迟1966年中国地图就已经将其作为大礼送出,多半是尊敬的周总理没有及时通知勃列日涅夫总书记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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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29 上传


图21是1981年9月西藏测绘局出版的藏文版西藏自治区全图相关部分。值得注意的是,该图对于白玉地区的画法已经重现,这和前面提到的1981年地图出版社的中国地图册的西藏自治区地图对应部分发生了冲突。目前尚不清楚,白玉地区的画法的变更上的冲突,到底是西藏测绘局拨乱反正,还是地图出版社没来得及跟上我国人民重新发现白玉地区属于中国的新形势。

fig-21-1981.09-西藏测绘局-藏文-西藏自治区全图---2m.jpg (1.89 MB, 下载次数: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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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33 上传


五、不丹方面对于边界的观点

不丹方面对于中不边界的看法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就是定义不丹的声索线在哪里,第二层是哪些地方他们觉得还可以谈。因此,就出现了不丹方面表示不承认个别争议区的情况。

首先,不丹的声索线是明确的,在所有的官方地图上可以明显看出来。另外,作为一个小国,不丹对于边界谈判保持了高度透明,因此,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不丹的主要诉求和症结所在。

关于争议地区的范围和面积,目前为止,不丹方面仅承认两大块或4个小块:
一个2012年的英文评论如下:
Significantly, Bhutan and India are the only two countries with which China has not resolved land borders. There are two areas of dispute, one falling in North West Bhutan covering 269 sq km and the other Central Bhutan covering 495 sq km. The North West area comprises Doklam (89 sq km), Sinchulumpa (42 Sq km), and Shakhatoe (138 Sq km) in Samste, Haa and Paro districts and Central parts the Pasamlung and the Jakarlung valley in the Wangdue Phodrang district.
来源:http://www.eurasiareview.com/18072012-india-bhutan-china-strategic-triangle-analysis/

其中提到的地理词汇所指:
白玉地区(Pasamlung and the Jakarlung valley),面积495平方公里,另外就是亚东方面的三小块,洞朗(Doklam,89平方公里),基伍曲和查马曲(Shakhatoe,138平方公里),另外就是沈久弄河谷(Sinchulumpa,42平方公里),这个地名猜测是指朗玛普曲下游某段。
因此恰尔塘河谷和更南的鲁林地区并不在讨论范围。从这个描述来看,不丹目前对于恰尔塘和鲁林地区的态度非常强硬。


以下内容来自常规网络拷贝内容,以下内容其实反映的是不丹对于自己认定的争议区的国界线走向的看法:
不丹国王曾对议会表示:两国有四块有争议的区域,从西边的洞朗(Doklam)开始,边界沿着吉布马珍雪山(Gamochen),至巴塘拉(Batangla)、沈久拉(Sinchela)的分水岭,再往下到阿莫河(Amo Chhu)。
  (1) 在洞朗(Doklam)地区,有争议的区域涵盖了89平方公里。
  (2) 沈久弄布(Sinchulumpa)和基伍(Gieu)有争议的区域涵盖约180平方公里。边境线从朗玛普扎(Langmarpo Zam)开始,沿着河流往上至东杰康(Docherimchang),再往分水岭到贡姆拉(Gomla),从此处沿分水岭到帮噶拉(Pangkala),然后往下到查马弄(Dramana)河流。
  (3) 从查马弄(Dramana),边境线往上至则古拉(Zingula),之后沿着分水岭线往下到基伍曲(Gieu Chhu),从此处到勒嘎(日)拉(Lungkala)。
  (4) 巴桑弄( Pasamlum )的中段区域,边界沿分水岭到董布拉(Dompala)和纽拉(Neula)。从纽拉(Neula),边界沿着分水岭线到库鲁曲/洛扎曲(Kurichhu Tshozam),然后沿着分水岭线到公拉(Genla),由此处到麦拉(Mela),一直前行至东部。
  
  以上的(1)-(3)都是亚东段的争议区块。主要涉及地名可以参看前面图9。

在菲律宾作者的评论中,不丹声索边界被过于热情地写为如下形式(中文地名是我加入的):

1) Mountain ridge from Batangla to Merukla/Merugla upto Sinchela(沈久拉);
2) The mountain ridge from Sinchela to River Amo(阿莫河,即康布麻曲); along River Amo from River Amo to its confluence with River Langmarpo(朗玛普曲);
3) Region along the River Langmarpo from the confluence of River Lang-marpo and River Amo up to the confluence of Docherimchang; along River Rong from River Docherimchang confluence to Gomla(贡拉); Gomla ridge from Gomla to Pankala(邦嘎拉), and Pankala ridge from Pankala to Dramana(查马) ridge; Dramana ridge from Dramana to River Tromo(卓木曲) and River Zhiu (基伍曲)confluence, River Zhiu from River Tromo- River Zhiu confluence to Lungkala;
4) The mountain peaks from Lungkala across Tremola, Jhomolhari(卓木拉日), Wagyela, Gankar Punsum, Monla Karchung to Dompala(董布拉);
5) The Paksamlung(巴桑弄) mountain peaks from Dompala to Chhoigongla, Yanjula and Neula upto Tshozam(洛扎曲) along;
6) The Menchhuma boundary from Tshozam upto Bodla(白拉) and
7) along the mountain peaks, east from Menchhuma.
  来源:http://www.bhutannewsservice.com/column-opinion/commentry/bhutan-china-border-mismatch/
  
  以上(1)-(3) 是亚东段,其中的(3)描述的是2014年前的Google红圈范围。(4)是不丹西北段到白玉地区附近的走向,此段无争议,后面(5)-(6)是白玉段及更东北部分的边界,其描写和前面网络流传的“不丹国王”段描写基本是一致的,不过以上第6条提到Bod La(白拉),则意味着民久马曲地区也在不丹要求范围,但是,这是2007年以后不丹政府明确放弃的地区。
  
  虽然无从了解作为高度机密的边界谈判细节,但是从边界的地图差异可以看出,在亚东段,中方和不丹之间的声索线之间包含580平方公里的争议领土,而不丹方面仅提及其中不连续的三个小段地带。
  综合其他资料,不丹方面没有提及、或者不承认的亚东段争议区恰好是我方没有实际涉足的地区,因而,我们可以简单将不丹方面对于这段争议区的描述理解为这是目前中不在亚东方面的实际控制线。请参照图11的画法(希望我在该地图中对于沈久弄布或沈久兰巴的标记正确)。
  至于白玉地区的面积估算差异,中国地图和不丹地图之间的边界线之间的面积为410平方公里(只包含一个吉格弄河谷),但是各种资料提到的争议区面积数值是495平方公里。而包含两个河谷(再加上南部的巴桑弄河谷)的面积为770平方公里。最近读到各种资料,发觉各界人士为了这80平方公里的差异操碎了心。
  在此,我谨慎猜测如下:基于实控线原则,要么中方确实在南部的中国地图的界线之外有一定的控制力度,要么,我方边界会谈人员提出的交涉地图和我们看到的公开发表的正式地图不一样。无论是哪一种情况,白玉地区在中国地图上半血归来,纯属制造筹码,以便使我国在亚东河谷的地图开疆最终成功(这句话也是本人的个人猜测,不代表任何官方立场)。


六、边界谈判

    中国与不丹之间直至1984 年才开始直接进行边界谈判。
  1984年4月17-18日,中不第一轮边界会谈在北京举行。之后,每年举办一次,分别于两国的首都北京和廷布(Thimphu)轮流举行。
  1986年以后,两国边界地区牧民放牧和民间边贸恢复正常。

  中不两国前4轮边界会谈针对争议领土达成了指导性意见,此后双方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1988年第5轮会谈的主要成果是,双方互相交换了对于中不边界的理解。之后的不丹第68次国会听取了对于本次会谈的报告,不丹代表报告了依据宗教地契Martham Chem确定的不方声索线、不丹边防巡逻线终点和中方声索线。
  第6轮会谈基于50万分之一的不丹地图,讨论了双方声索线的画法,交换了亚东方面的边界地图。
  1990年第7次会谈,中方谈了下他们对于鲁林地区的坚持,作为交换,在白玉地区,中方将表现出弹性。实际上,中方给出了一个一揽子解决方案。
  第8-11轮会谈,没有明显的进展。
  
  1998年12月第12轮边界谈判于北京举行,会谈的主题围绕在中国与不丹外交关系与贸易关系之建立。两国于这一轮谈判时,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不丹王国政府关于在中不边境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议》,决定冻结边界现状于1959年3月之前。
  1999年,中国代表团至不丹继续进行第13轮边界谈判,中国提出建交、经贸联系等综合议题。
  2000年12月,中不举行第14轮边界谈判。不丹希望中国作为大国要对不丹这样的小国展现慈悲,并建议由双方的专家使用作地图方面的做技术性讨论。
  2001年11月于不丹首都廷布进行第15轮的边界谈判。本次谈判继续专家组对话,讨论地图和其他一些方面的议题。
  2002年7月,不丹外交部长向议会透露:中国向不丹声明它持有争议性土地的证明,不丹要求中国能以大国之姿慷慨对待不丹这样的小国,但是中国表示它与25个其他的国家为邻,它无法只对一国慷慨。
  2002年10月于北京举行第16轮边界谈判时,双方交换了专家组制作的反映双方声索线的地图。
  2003年,中不两国没有举行边界谈判。
  2004年4月,中不两国在廷布举行第17轮边界谈判。双方同意先缩小专家组层次的分歧。不过到2005年,地图做好之后,发现差异大到没法交换。按不方的渠道透露:中方现在表示有1300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其中有900是中方曾经考虑可以放弃的。
  (根据我的测算,1300大体上是包含两个河谷的白玉地区+全部的亚东段中方认定的全部争议区)
    2006年第18轮会谈在北京举行,不方强调,1990年第7轮会谈中方提出的一揽子解决方案被不方拒绝,因为中方拿来换的巴桑弄已经是不丹领土。不方还强调,他们非常非常在意他们的牦牛在亚东附近的牧场吃草的品质问题,而中方则表示,原来所提的一揽子方案只有微调的可能。
  2012年6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里约热内卢会见不丹首相吉格梅•廷莱时,双方都表达了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早日划定两国边界的意愿。
  2012年8月10日,中国副外长傅莹与不丹代理外交大臣坎杜•旺楚克在廷布举行了第20轮边界会谈。
  2015年8月23日至26日,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赴不丹举行中不第23轮边界会谈。刘振民会见了不丹第四世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和首相策林•托杰,与不丹外交大臣丹曲•多吉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举行了会谈(附注:‘友好’和‘坦诚’作为外交修饰语,一个表示消极、一个表示消极)。
  
  以上部分资料来源:http://www.c3sindia.org/bhutan/1149
  

七、中不领土争议的逻辑学起源

在荒无人烟的高山之巅,即使神圣如国界,也只是具有象征意义。或者说它的现实意义可能还不高于地图上的曲线的优美。

中不的争议领土区域按照物理学连通性,曾经的和现存的共有5块:
1, 墨拉萨丁
2, 民久马曲
3, 白玉
4, 库拉康日
5, 亚东东南

1960左右中国主动放弃了墨拉萨丁,2007年不丹主动放弃了民久马曲和库拉康日。因此只剩下两个大块争议,白玉和亚东东南。
历久弥新的领土争议的共性在哪里?
参看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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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3 10:33 上传


不丹的国土有一连串由北往南流的直接注入布拉马普特拉河的河谷构成。很巧的是,亚东争议区在亚东河流域的中间靠东的部分,白玉地区在洛扎曲-库鲁曲流域靠中间的位置。都是分水岭无法清洗定义的地方。再细细看,两个流域的分水岭构成的形状,像两个jj,哦,说错了,像两个香肠分别在东西部插入不丹国土。

那些被双方主动放弃的争议区,库拉康日和民久马曲在完整的分水岭以北,而墨拉萨丁则基本在Drangme河分水岭以南(虽然具体放弃的原因还有待探讨)。

简单的结论:所有的国界争议发生在分水岭破碎或者难以清晰定义的地方。

顺便,我把Drangme河流域也标记了出来,它的上游是娘姆江曲和错那-达旺河。麦克马洪线上中印对抗最为激烈的地方正是在这两个河谷中间的位置。Drangme河流域是藏南地缘对抗最激烈的地方,恰恰是因为人为定义的政治分界线完全违背了分水岭原则。

正面的例子还包括,西藏和锡金之间就没有严重的争议边界,原因是锡金的北东西三面基本由完整的Teesta河流域的分水岭构成,而且,这个分水岭的山脉高度相当可观,这也解释了为何锡金最终被来自南部的英国人和印度人控制。
而亚东河流域同样有北部的分水岭,只是这个北部分水岭相对高度非常不显著,从北部很容易进入,反而从南部到达西里古里走廊的平原非常不易。这也解释了为何亚东是来自西藏方向的政权所最终控制的突出部。

我们继续用香肠理论描述,在亚东河流域,中国的诉求可以简单理解为,希望得到半根“完整的”香肠,但是不丹只希望留给中国啃了一口的半根。
在洛扎曲-库鲁曲流域,中国也希望自己啃一口香肠(不管是不是作势装样子),再把那后半根留给不丹。


八、领土交换传闻、中不边界划分的前景以及评论


2004年出版的由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边界事务条约集——中不卷》指出:中不边界从未以条约或协定正式划定,但两国间存在着一条传统习惯线,边境地区基本稳定。

我国外交部最让人诟病的术语就包括“伤害中国人民感情”、“自古以来”以及这个“传统习惯线”。
对于中不来说,并不存在这样的“线”的国界,因为双方大体被有力的高海拔分水岭隔开,特别是不丹的核心政治地带,廷布和Punakha所在的Puna Tshing Chu河谷,它的北部是平均海拔高达6000米以上的山峰,河流在两侧严格地往南北相反的方向流去,它的主峰的确切地理定位要等到人造卫星上天20年后才能正确判定。可以想象,虽然不丹具备更强的藏文化背景,这样的北部地理隔绝使得它最终也是和南部涌来的力量妥协,并且最终也因此能在喜马拉雅南北的强大政权的夹缝中维持独立。

截止2015年,中不进行了23轮边界会谈。对于这个边界会谈真的是为了边界会谈而会谈,我个人持怀疑态度。在这一年一次的鹊桥相会中,中不31年来既没有建交,也没有解决边界问题。不丹反而在2007年成功摆脱了印度对其最大的法律约束,赢得了主权地位上的完全独立。因此,不看广告看疗效的话,这是一个持续30年的外交双簧,唯一的观众是印度。

好吧,双方还是谈了点边界的事情,综合不同来源,中方应该提出了一个北段换西段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外文的说法是deal package,中国外交界的传统就是痴迷于各种一揽子解决方案,而对各种战术性方案兴味索然)。但是不同的资料显示的时间节点不同,一种说法是中方在第7轮提出的这个建议,另一种BBC说法(1997年7月13日的报道)是中方在第10轮会谈提出此类建议:

The Tenth round of Bhutan-China border talk was held in Beijing, in November, 1996. China proposed to exchange 495 sq km area of Pasamlung and Jakarlung valleys in the northern borders of central Bhutan (which China claims) for Sinchulumpa, Dramana and Shakhtoe with an area of 269 sq km in the north-west Bhutan.

无论怎样,不管内心经历了何种挣扎和犹豫,也不管是否印度干预了这个决策,目前看来,似乎不丹最终拒绝了这个建议。

由于中印边界问题尚未解决,而毫无疑问,印度在不丹的影响力是压倒性的。将来存在两种明显的可能解决前景。第一种,不丹和中国的边界问题依赖于最终中印之间的问题解决,当中印解决后,中不之间的问题可以自动解决。第二种,中不通过自己解决这个问题,而使得不丹倒向中国,从而实现国家关系的历史性回归。

已有的印度媒体分析通常对于中不之间的领土争议对于印度的影响夸大其词。一个典型拿来说事的就是洞朗地区,该地区南端达印度忧心忡忡的西里古里走廊约30公里,而洞朗南北也不到10公里,也就是该地区在中国手中,也就能缩短10公里的路程而已。此外,该地区三面被不丹包围(如果最终鲁林地区不能获得),和印度无比脆弱敏感的所谓印度-中国-不丹-交汇点的方向南辕北辙。在错误的地理学知识的引导下,印度人成功地通过一惊一咋的炒作自己把自己吓住了。
而墨拉萨丁,该地区涉及藏南,本来是印度介入中不边界争议的最佳作用点,但中国在60年代主动放弃了该地区,使得印度参与进来的唯一锚点消失。
因此,我的结论是,印度在中不边界争议中的角色毫无疑问被夸大了,中不边界的解决对于印度的影响力也被夸大了。

如果中不不走向特别的军事冲突,而能和平解决问题。最终中不的国界划分完全有可能就是以中方提出的北段换西段的一揽子方案为基础。
白玉地区是中国地图出版史上不同寻常的一个存在,它首先从自己的版图上自觉消失,然后突然被重新发现,又有力的加入,但是我有一个强烈的感觉,这片盛产大颗粒虫草的山谷注定是跑龙套的角色,在帮助我国科学修正了中不西段国界的历史使命后就会愉快地退出历史舞台。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能完整获得亚东段自己需要的国土吗?
因此,如果报道的中方的打包解决方案的数字是正确的话,可以通过面积数字来猜测中方的要价指向的地方。
亚东段中方定义的争议总面积是580平方公里,但是中方只提了269平方公里。就重要性来说,鲁绒曲和鲁林曲是最可能放弃的部分,但它们总共面积是210平方公里,剩下部分还有370平方公里。大约还有100平方公里,很接近于目前(按照2014年资料)中方认定的实际控制线内的部分。这进一步放弃的100平方公里应该是朗玛普曲和恰尔塘曲上游部分。

因此,图11中的红线很可能就是中方的一揽子方案的边界线。

但是,请特别注意,中方提出的一揽子方案的时间无论是第7还是第10轮谈判,都是在90年代早期,而中方将自己的边防力量、牦牛吃草以及边防公路推进到图中的红线最早也要等到2004-2008年(参看不丹抗议中方越界的报道)。
更早一点,中方系统地从两个方面下令修改自己出版的所有中不边界地图是在80年代的某个时候。

结论:你们会不会觉得中国这样一个如此深谋远虑的国家很可怕?

其实,我已经说完了,但是我还是想补充一点,如果以上数字为真,个人相当遗憾。因为朗玛普曲和恰尔塘曲对于亚东的地位非常重要,切断这两个支流,允许不丹在其上游,对于中国的战略利益来说应该是相当不安全的。因此,我们绝对需要这额外的100平方公里,一定要获得完整的朗玛普曲和恰尔塘曲河谷。

当然,万分幸运的是,已有报道证实不丹多半已经拒绝了265方案。期待下次中方提365方案。要告诉不丹人“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九、为什么印度人、不丹人还有菲律宾人的地理很差

这一小节并不是回答小标题的这个问题,而是用无情的事实展示这些人的地理水平就是差,而且是非常非常差。
而之所以增加这最后一个小节,是因为我被劣质的英文媒体地图和关于地理方位的信口开河激怒了!

图23对于亚东边界争议的画法。
来源:http://www.thehindu.com/opinion/op-ed/article3800096.ece
上面的中国在亚东方面的声索线完全标错了方向,红线本应该在其中圈状(基伍-查马曲)的南部,而不是北部。
这篇文章的文字还提到:
The Siliguri Corridor is about 500 km from the Chumbi Valley.
无论Chumbi河指的哪里,500公里对西里古里走廊到拉萨一个来回都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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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关于吉格弄的位置完全标错了。
来源:http://www.bhutannewsservice.com/column-opinion/commentry/bhutan-china-border-mismatch/
这篇大作的文字还提到
The situation came to hostility in 1988 when China began exercising her authority over the Chumbi valley, a plateau where strategic interests of India, China and Bhutan meet, if not overlap.
关于Chumbi河,也就是春丕河,一般指卓木曲,这是亚东突出部和不丹交界处,印占锡金在亚东的相反的一侧。因此,如果指卓木曲,则完全不可能。除了洞朗,所有的争议河谷都在和印占锡金相反的方向。好吧,如果这个Chumbi指洞朗地区的那条河的名字,则一切都能讲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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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上面的讨论,如果把我国地图上标记的吉格弄(Jakarlung)当作不丹和印度人称呼的Pasamlung,则一切也能讲通了。

从1984年开始到今年2015年,中不进行了23轮边界会谈。我非常乐观估计,双方已经通过实地勘测,成功渡过了鸡同鸭讲的阶段。例如,可以猜测早期会谈这些话:

中方:我方要求获得白玉地区的吉格弄(Jakarlung)的。。。
不方:这个…,吉格弄本来就是你们的,难道不是洛扎曲上游的那个河谷吗?我手边的地图是这么标的。
中方:哦。。。(回头和翻译窃窃私语)
不方:我方要求中方放弃Pasamlung地区的无理要求。
中方:这个…,巴桑弄本来就是你国领土,难道它指的不是吉格弄南部那个小河谷吗?虽然我国有两个历史悠久的神庙在那,但是我国已经为了中不友好,决定把它献给贵国作贵国国王娶第四个王妃的婚礼礼物。
不方:哦。。。(回头和翻译窃窃私语)
。。。
不方:我方要求中方放弃对春丕河谷的无理要求。
中方(怒):胡扯,春丕河一贯是我国固有领土。
不方(怒):胡扯,分明是1988年你国借着夏季牧场的名义派兵抢占!
中方(勃然大怒):我方的S204省道通车已经几十年,怎么会是1988年!
不方:哦。。。(回头对下属发火:难道他们已经把S204延长线修到了洞朗,这么重要的消息怎么不告诉我!)

好吧,诸如此类。

附录1 相关地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藏语地名词汇
以下均以罗马字转写藏语地名,而不是藏语字母。由于存在多种转写规则以及藏语方言差异,可能存在多种模式。我尽可能列出。
Chhu或者Chu,藏语意思为水,但是作为地名后缀,必然指河。汉语标准音译为曲。
Lung,lumpa,lungpa,藏语意思为山谷、谷,可以引申为故土。这个后缀的汉语地名翻译极其混乱,常见汉字翻译包括 弄、隆、隆巴、弄巴、兰巴。由于谷中通常有河,有时代指所在河谷,但是该词没有河的含义。
Ri,藏语意思为山,这里指没有路的山,汉字音译很统一,译为日。
La,藏语意思其实也是山,但是指有路的山,汉字音译为拉。通常La指向山口,所以汉语地名有时也额外加上山口字样。

第二部分:争议区地名释义
以罗马字顺序排列

Amo,Torsar,Chumbi,康布麻曲,阿莫河,托尔萨河, 托尔萨曲,春丕河(该名字限于地理不好的英文媒体,特别是印度媒体),亚东河。请注意,这都是指一条河,不是7条不同的河。
有强迫症的读者可以将Amo,Torsar,Chumbi,康布麻,阿莫,托尔萨,春丕,亚东等8个前缀和River,Chu,曲,河等四个后缀,进行全排列搭配,产生所有可能的词汇指代这一亚东县所在的干流河谷。
该河在西里古里走廊注入布拉马普特拉河。康布麻曲这个名称只有中方使用,不丹人最喜欢的名字是Amo,印度人最喜欢的是Chumbi。至于Torsar,是一个姥姥不疼、爷爷不爱的名字。

Bayul,白玉地区,中方对于不丹北部洛扎曲穿越国境段的争议区的称呼。至于它的地理范围包含切公拉山口南向的一个河谷(吉格弄)还是两个(吉格弄+巴桑弄),还是一个半,尚未得到解决。

Charitang Chu,Sharitang,恰尔塘曲。个人理解,这条河流在历史地图上到底属于中国和不丹,完全依赖于地图比例尺的大小和读者本人的视力好坏。它第一次被中国地图出版社画在中国版图境内,应该不早于库拉康日山划入中国境内的时间(1989?)。我谨慎猜测,中方对于该河的主权依据主要借助早期地图小比例尺的歧义性来掩护。1950年以前作为依据的地图,大比例尺一般在500万左右,也就是1毫米代表5公里,而恰尔塘曲河谷宽度也就5公里。何况,早期的地图最多画一个朗玛普曲就表示已经照顾了这些小支流,然后就匆匆结束了。

Chhoigongla 切公拉,白玉地区北部不丹声索线上的山口名。该山口是从拉郊村通往吉格弄河谷的关键山口。

Doklam,洞朗,多兰。中国在亚冬最南端的控制区,包含一个完整的康布麻曲西岸支流河谷。中方对于此地的主要主权依据来源于它的夏季牧场的草质优美,深得牦牛喜爱。外语学院毕业的中国外交人士喜欢附庸风雅地译为多兰,我认为这是我方在洞朗河对面的鲁林地区多年来没有斩获的主要原因。

Dompala,董布拉,白玉地区北部不丹声索线上的山口名。

Gankar Punsum,没找到可信的中文译名,随便你怎么叫。白玉地区西侧的中不国界分水岭山脉的一个显著山峰。不丹最高峰。

Giu,Gieu,Zhiu,基伍曲,卓木曲主要支流,该河河谷南侧为亚东争议区一部分。

Jakarlung, Byakar,吉格弄,贾卡兰,比亚卡尔。注意Jakarlung是Jakar和Lung两个词连起来的,Byakar应该是Jakar的变种,不清楚是不是不丹宗卡语的读法差异导致。对于这个地名,中方指的是白玉地区北部的河谷。不丹方面也提到这个词,但是很怀疑他们说的和中方指的真的是一个地方。按照各种不靠谱的地图,感觉不丹方面随便找了个北部附近分水岭南北的山谷叫作这个名字,然后再和中方交涉。我个人甚至进一步恶意揣摩,中方故意在自己的官方地图上把那条河谷叫Jakarlung,并把Pasamlung画在界外,之后再找不丹方面交涉要求获得两个河谷的争议区域。这么做的真实目的是让不丹方面的地图学家和谈判代表抓狂。
最后,在白玉地区南部50公里远处是不丹中部的Jakar宗的县城。很诚恳地希望不丹人不是把这个县城所在河谷也叫Jakarlung。

Kula Kangri,库拉康日,库拉岗日。位于洛扎县境内,海拔将近8000的山峰。但是这不影响它被搞错了地方半个世纪,直到1980s才得到纠正。

Kuru Chhu,库鲁曲,洛扎曲流入不丹之后的名称。按照中方观点,白玉地区的东侧沿此河和不丹为界。

Langmarpo Chu,朗玛普曲。中国边界谈判代表会愉快回忆起,这条河流的存在性至少在1939年就被敬业的中国地图出版商注意到了。

鲁林,这个词没有对应的英文词汇,或者说它不被不丹和其他印度英文媒体提及。原因是中方目前暂时只在地图上拥有这片土地。它在中方的话语下包含两个主要的河谷,鲁绒曲和鲁林曲(中方声索线最东南的小河),因此也称绒林争议区。当然不管哪个名字,我猜测不丹代表一概表示不知道在哪。有时候,这个名字也指基伍-查马曲南部除了朗玛普曲下游的所有中方控制力未到的东南争议区(至少中方说这是争议区),这样的话,这个区域不仅包括鲁绒曲、鲁林曲,还包含朗玛普和恰尔塘曲上游地区。

Lungkala,基伍曲源头和不丹的分水岭山口。该山口是亚东争议区的分界点,该点以北为非争议区。

Monla Karchung 麦拉嘎俊山脉,白玉地区西侧的中不国界分水岭山脉。

Pankala,邦嘎拉,朗玛普曲源头和不丹分水岭的山口名。

Dramana 查马,查拉马拉,查玛普。这是中不边界争端构词能力最强的单词,如果配合合理的后缀,会产生查马河、查马曲、查马溪、查马弄等丰富词汇。查马曲位于Google红圈争议区的南部。

Pasamlung,Paksamlung,巴桑弄,帕桑兰(藏语不好的外语学院英语专业毕业生喜欢的译名),这个词汇有两个含义,对于中方来说,它指的是中方目前地图的国界线南界外的河谷名称,对于不丹方面来说,它含糊地指中方所提到的白玉地区。唯一的问题是,中方官方地图上的白玉地区包含的唯一河谷,中方叫作吉格弄(Jakarlung)。

Shakhtoe,Shakhatoey,夏布,这是不丹皇家陆军在基伍曲-查马曲争议区的第一个驻军点,因此,这个词有时也用来指代这整个争议区,而不是这个哨所。中文不好的翻译者会把这个地名翻译为一些我这里不想拷贝的汉字,请和我一起无视。

Sinchula,Sinchela,沈久拉,辛楚拉,位于洞朗地区东北部不丹的声索线线上。英国不丹的1865年辛楚拉条约应该在此签署。这也是原来的中国地图开疆之前标注的最东南角。我个人判断,它和Sinchulumpa没有什么关系。虽然通常来说一个河谷lumpa和它最重要的山口la应该是在一起的,但是,如果不丹人藏语没学好,胡乱命名地点,那就不能怪中国人。

Sinchulumpa,辛珠兰巴,沈久兰巴,辛楚兰巴,沈久兰布,沈久弄布。这是一个只有不丹方面使用的词汇。我猜测中方谈判代表应该一贯表示不知道这指的是哪里。我个人谨慎猜测这是指朗玛普曲下游和恰尔塘曲之间的某个朗玛普曲的小支流河谷。这个地区的主要特点是中方修筑的边防公路不计成本,车道宽阔,边防巡逻的驾驶体验极佳。

Tromo Chu,卓木曲,也叫麻曲,康布麻曲上游东侧主要支流。历史地图通常标注为春丕河(Chumbi)。

Tshozam,Lhoza,洛扎,包含白玉地区的西藏县名。洛扎曲流经全境,并最终进入不丹。


附录2: 中国政府和不丹王国政府关于在中不边境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1998年)

背景:
中国和不丹的第一个政府间协定,该协定的核心条款是冻结两国边界争议于时间节点1959年3月之前。

协定全文:
中国政府和不丹王国政府关于在中不边境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不丹王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保持中不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认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应一律平等,相互尊重。中方重申,完全尊重不丹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双方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睦邻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条 双方认为,在前十一轮会谈中,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相互信任与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解决边界问题的指导原则达成一致,缩小了双方在边界问题上的分歧。分歧加深了两国间的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双方愿继续本着上述精神,为早日公平合理地解决两国边界问题做出共同努力。
第三条 双方同意,在边界问题最终解决之前,保持边境地区的和平与安宁,维持一九五九年三月以前的边界现状,不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改变边界现状。
第四条 双方回顾了十一轮边界会谈所取得的进展。鉴于双方均已明确阐述了各自对争议地区的立场,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这一问题。
第五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定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八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不丹文和英文写成,三种文本同等作准。在发生歧义时,以英文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不丹王国政府 代表 代表


附录3:不丹-印度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1949年)

背景:
18 世纪(1773 年)时,英国的势力进入不丹。
1865 年 11 月英国与不丹签署《辛楚拉条约》(Treaty of Sinchula,附注:此Sinchula可能是今亚东县南部的沈久拉。),据此条约,不丹割让包括噶伦堡(Kalimpong)在内的蒂斯塔河(Tista or Teesta,锡金的干流河谷)以东2,000平方公里的土地,而不丹每年从英国获取财政补助。
1910 年 1 月英国又迫使不丹同意修改 1865 年的条约,双方于不丹旧都普那卡(Punakha)签署条约,规定不丹的对外关系接受英国政府的指导。
1949年8月8日,不丹与独立后的印度于印度大吉岭(Darjeeling)签订《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此条约保留了外交关系接受印度指导的条文(条约第2款),印度则每年同样付给不丹政府经费(条约第3款)。据此条约,不丹进口武器需要印度批准和‘协助’(条约第6款);德旺吉里(Dewangiri,或Diwangiri)附近约80平方公里的领土归还不丹(条约第4款)。中国网传,本条约规定墨拉萨丁归属不丹,实际上本条约除了Dewangiri的移交,不涉及任何其他双方的边界领土处置。

条约全文:
TREATY OF PERPETUAL PEACE AND FRIENDSHIP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ND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Darjeeling,
8 August 1949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on the one part, and His Highness The Druk Gyalpo's Government on the other part, equally animated by the desire to regulate in a friendly manner and upon a solid and durable basis the state of affairs caused by the termination of the British Government's authority in India, and to promote and foster the relations of friendship and neighbourliness so necessary for the well-being of their peoples, have resolved to conclude the following treaty, and have, for this purpose named their representatives, that is to say Sri Harishwar Dayal representing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who has full powers to agree to the said treaty on behalf of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nd Deb Zimpon Sonam, Tobgye Dorji, Yang-Lop Sonam, Chho-Zim Thondup, Rin-Zim Tandin and Ha Drung Jigmie Palden Dorji, representing the Government of His Highness the Druk Gyalpo, Maharaja of Bhutan, who have full powers to agree to the same on behalf of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rticle I
There shall be perpetual peace and friendship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nd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rticle II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undertakes to exercise no interference in the internal administration of Bhutan. On its part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grees to be guided by the advice of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in regard to its external relations.

Article III
In place of the compensation granted to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under Article 4 of the Treaty of Sinchula and enhanced by the treaty of the eighth day of January 1910 and the temporary subsidy of Rupees one lakh per annum granted in 1942,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grees to make an annual payment of Rupees five lakhs to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nd it is further hereby agreed that the said annual payment shall be made on the tenth day of January every year, the first payment being made on the tenth day of January 1950. This payment shall continue so long as this treaty remains in force and its terms are duly observed.

Article IV
Further to mark the friendship existing and continuing between the said Governments,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shall, within one year from the date of signature of this treaty, return to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bout thirty-two square miles of territory in the area known as Dewangiri.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shall appoint a competent officer or officers to mark out the area so returned to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rticle V
There shall, as heretofore, be free trade and commerce between the territories of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nd of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nd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grees to grant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every facility for the carriage, by land and water, of its produce throughout the territory of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including the right to use such forest roads as may be specified by mutual agreement from time to time.

Article VI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grees that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shall be free to import with the assistance and approval of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from or through India into Bhutan, whatever arms, ammunition, machinery, warlike material or stores may be required or desired for the strength and welfare of Bhutan, and that this arrangement shall hold good for all time as long as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is satisfied that the intentions of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re friendly and that there is no danger to India from such importations.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on the other hand, agrees that there shall be no export of such arms, ammunition, etc., across the frontier of Bhutan either by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or by private individuals.

Article VII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nd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gree that Bhutanese subjects residing in Indian territories shall have equal justice with Indian subjects, and that Indian subjects residing in Bhutan shall have equal justice with the subjects of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rticle VIII
(1)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shall, on demand being duly made in writing by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take proceeding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Indian Extradition Act, 1903 (of which a copy shall be furnished to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for the surrender of all Bhutanese subjects accused of any of the crimes specified in the first schedule of the said Act who may take refuge in Indian territory.
(2)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shall, on requisition being duly made by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or by any officer authorised by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in this behalf, surrender any Indian subjects, or subjects of a foreign power, whose extradition may be required in pursuance of any agreement or arrangements made by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with the said power, accused of any of the crimes, specified in the first schedule of Act XV of 1903, who may take refuge in the territory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nd also any Bhutanese subjects who, after committing any of the crimes referred to in Indian territory, shall flee into Bhutan, on such evidence of their guilt being produced as shall satisfy the local court of the district in which the offence may have been committed.

Article IX
Any differences and disputes arising in the application or interpretation of this treaty shall in the first instance be settled by negotiation. If within three months of the start of negotiations no settlement is arrived at, then the matter shall be referred to the Arbitration of three arbitrators, who shall be nationals of either India or Bhutan, chosen in the following manner:
(1) One person nominated by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2) One person nominated by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3) A Judge of the Federal Court, or of a High Court in India, to be chosen by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who shall be Chairman. The judgernent of this Tribunal shall be final and executed without delay by either party.

Article X
This treaty shall continue in force in perpetuity unless terminated or modified by mutual consent.

DONE in duplicate at Darjeeling this eighth day of August, one thousand nine hundred and forty-nine, corresponding with the Bhutanese date the fifteenth day of the sixth month of the Earth-Bull year.

HARISHWAR DAYAE Political Officer in Sikkim.

DEB ZIMPON SONAM
TOBGYE DORJI
YANG-LOP SONAM
CHHO-ZIM THONDUP
RIN-ZIM TANDIN
HA DRUNG JIGMIE PALDEN DORJI

Instruments of Ratification

WHEREAS a Treaty relating to the promotion of, and fostering the relations of friendship and neighbourliness was signed at Darjeeling on the 8th day of August 1949 by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nd of the Government of His Holiness the Druk Gyalpo, Maharaja of Bhutan, which Treaty is, word for word, as follows:

* * * * * * * * * * * *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having considered the treaty aforesaid, hereby confirm and ratify the same and undertake faithfully to perform and carry out all the stipulations therein contained.

IN WITNESS WHEREOF this instrument of ratification is signed and sealed by the Governor-General of India.

DONE at New Delhi, the 22nd day of September, 1949.

C. RAJAGOPALACHARI,

Governor-General of India.

WHEREAS a Treaty relating to the promotion of, and fostering, relations of friendship and neighbourliness was signed at Darjeeling on the eighth day of August, 1949 by Representatives of my Government and of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which Treaty is, word for word, as follows:

* * * * * * * * * * * *

My Government, having considered the treaty aforesaid, hereby confirm and ratify the same and undertake faithfully to perform and carry out all the stipulations therein contained.

IN WITNESS WHEREOF I have signed this instrument of ratification and affixed hereto my seal.

DONE at Tongsa the fifteenth day of September, 1949.

J. WANGCHUK Druk Gyalpo Seal.


附录4:不丹-印度友好条约(2007年)

背景:
2007年2月8日,不丹与印度再次修订《永久和平与友好条约》。新条约删除了旧约的外交指导条款,也删除了印度每年给不丹提供贡金的条款(请原谅我用贡金这个词,因为最开始英国开了口子答应提供这笔钱,就是希望不丹不要下山烦他们,因此它和北宋的岁币一个性质),并名义上放松不丹进口武器的条件为:只要印度相信不丹的友好态度以及良好意图(条约第4款)。
此外,本条约的名称删除了1949年的旧版本条约的perpetual 和peace两个词。因此,本条约既不和平,恐怕也不永久。
本条约可以视为沈久拉(Sinchula)条约以来,不丹的宗主权从中国转移到英国,继而被印度继承后,不丹获得完全独立的一个条约文件。

条约全文:

INDIA-BHUTAN FRIENDSHIP TREATY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India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Kingdom of Bhutan:
Reaffirming their respect for each other's independence, sovereignty and territorial integrity;
Recalling the historical relations that have existed between our two countries;
Recognizing with deep satisfaction the manner in which these relations have evolved and matured over the years into a model of good neighbourly relations;
Being fully committed to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is enduring and mutually beneficial relationship based on genuine goodwill and friendship, shared interests, and close understanding and cooperation;
Desiring to clearly reflect this exemplary relationship as it stands today; And having decided, through mutual consent, to update the 1949 Treaty relating to the promotion of, and fostering the relations of friendship and neighbourliness between India and Bhutan;
Have agreed as follows:

Article 1
There shall be perpetual peace and friendship between India and Bhutan.

Article 2
In keeping with the abiding ties of close friendship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Bhutan and India, the Government of the Kingdom of Bhutan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India shall cooperate closely with each other on issues relating to their national interests. Neither Government shall allow the use of its territory for activities harmful to the national security and interest of the other.

Article 3
There shall, as heretofore, be free trade and commerce between the territories of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nd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Both the Governments shall provide full cooperation and assistance to each other in the matter of trade and commerce.

Article 4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grees that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shall be free to import, from or through India into Bhutan, whatever arms, ammunition, machinery, warlike material or stores as may be required or desired for the strength and welfare of Bhutan, and that this arrangement shall hold good for all time as long as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is satisfied that the intentions of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re friendly and that there is no danger to India from such importations.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grees that there shall be no export of such arms, ammunition and materials outside Bhutan either by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or by private individuals.

Article 5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nd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gree that Bhutanese subjects residing in Indian territories shall have equal justice with Indian subjects, and that Indian subjects residing in Bhutan shall have equal justice with the subjects of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rticle 6
The extradition of persons wanted by either state for crimes and for unlawful activities affecting their security shall be in keeping with the extradition agreements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Article 7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nd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gree to promote cultural exchanges and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These shall be extended to such areas as education, health, spor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ticle 8
The Government of Bhutan and the Government of India agree to continue to consolidate and expand their economic cooperation for mutual and longterm benefit.

Article 9
Any differences and disputes arising in the interpret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this Treaty shall be settled bilaterally by negotiations in a spirit of trust and understanding in consonance with the historically close ties of friendship and mutually beneficial cooperation that form the bedrock of Bhutan-India relations.

Article 10
This Treaty shall come into force upon the exchange of Instruments of Ratification by the two Governments which shall take place in Thimphu within one month of the signing of this Treaty. The Treaty shall continue in force in perpetuity unless terminated or modified by mutual consent.
In witness whereof, the undersigned being duly authorized thereto by their respective Governments, have signed this Treaty.
Done at New Delhi on the Eighth Day of February Two Thousand and Seven, in two originals each in Hindi, Dzongkha and English languages, each text being equally authentic. However, in case of difference, the English text shall prevail.

For the Government of For the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India the Kingdom of Bhutan

Sd/- Sd/-

(Pranab Mukherjee) (H.R.H.Trongsa Penlop
Minister of External Affairs Jigme Khesar Namgyel Wangchuck)
The Crown Prince of Bhutan

Source: Ministry of External Affairs, Government of India, New Del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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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顶再看,楼主辛苦了!
我靠,太长了。楼主威武!
太长,差评,楼主真专业
很专业 很好
我只有一个问题,不丹不是被印度吞了吗?
我只有一个问题,不丹不是被印度吞了吗?
那是锡金,不是一个
英印在1940-1960年推进到藏南的麦克马洪线后,形成了新的印度-不丹西部边界,该边界援引在此之前的不丹-西藏实际控制线。


藏南不是在不丹东边吗?
没看完,先赞个,不过图文分开看着太费劲
我只有一个问题,不丹不是被印度吞了吗?
那是锡金。
不丹作为一个龙旗国,国人天然对它有亲近感。
好长!楼主很专业、很详细! 楼主辛苦了!
说这么多,还是下棋好
我只有一个问题,不丹不是被印度吞了吗?
锡金吞了
不丹名义上还在
兄弟,你的图挂了,辛苦一下,还是上图吧,没图片再好的文章也没效果啊
楼主大牛啊,这么专业应当加精
jianbing3hao 发表于 2015-10-23 09:40
锡金吞了
不丹名义上还在
我一直以为这个名义也没有了!既然名义还在,能玩的花样就不少了!
好长的文章,收藏满满看起来
这个要顶,
地图与文章在一起就更好了,太长了,太专业,又没有对照的地图。看着有点儿费劲,谢谢楼主喽!赞一个!{:soso_e179:}
再过几年恐怕就不存在了
星空的野望 发表于 2015-10-23 09:23
英印在1940-1960年推进到藏南的麦克马洪线后,形成了新的印度-不丹西部边界,该边界援引在此之前的不丹-西 ...
笔误, 的确是东部
中国有无铁路靠近不丹边境?
是篇好文章,但链接的图片已经取消了,没有地图,下面那大篇的文字就没法看了。
图片尽力补上了, 但是受限于2M限制, 请参考提供的网盘链接看全图
针对中不边界的Google earth画法,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Google公司如此的偏爱不丹, 甚至不丹自己都放弃的地方, Google Earth上还在圈一个红圈显示争议. 而中方地图上那么大的声索区域, Google公司完全不画, 不理睬,装作没看到。
其实基本上Google Earth对于争议地区都会公正的画一个红圈, 谁也不得罪, 比如藏南就是一个超大红圈。
那么为什么中不边界上Google公司如此偏爱不丹?
昨天发布了这篇小文,我终于想通了。Google earth的资料必然参考了历史地图资料。中不边界在Google earth上两个红圈区域,库拉康日 和 基伍-查马区域, 都是中不双方原来就一直各自画在自己的地图上的。但是白玉地区是中方自己80年代之前放弃了20年然后又补画,而亚东地区除了基伍查马地区外的中方声索区域,从来就不在中方的历史地图上,完全是80年代地图开疆的杰作。
所以,Google earth以这种标示,展示了对于中方的地图开疆行为的鄙视。
跟不丹争什么争,主要与印度争藏南,那可是块好大的地方,而且适合人类活动
干掉印度~小国都会老实的~要抓住重点~然后就是修路~把公路铁路修到小国边境~把AH4 155推到小国门口~
楼主是有心人,不知道现在军校的学生、防大的将官们课余是否研究此类课题,不知道他们是否组织过类似当年石原莞尔那般的实地考察??!!
henry_hoov 发表于 2015-10-23 14:48
楼主是有心人,不知道现在军校的学生、防大的将官们课余是否研究此类课题,不知道他们是否组织过类似当年石 ...
我认为现在的不丹边界的开疆画法就是80年代我方研究课题的成果。
楼主用心了··写的很好··学习了
高质量帖子啊,必须加分啊
总感觉国人对西藏注意力太少了
跟个鼻屎国还谈那么久,也是服了。
学习了,真是好东西,楼主水平很高啊
专业的文章,支持!
winme 发表于 2015-10-23 10:16
中国有无铁路靠近不丹边境?
亚东不适合修铁路吧,不然印度还不彻底炸毛
henry_hoov 发表于 2015-10-23 14:48
楼主是有心人,不知道现在军校的学生、防大的将官们课余是否研究此类课题,不知道他们是否组织过类似当年石 ...
现在有卫星地图了,给当地哨所配上无人机,军校就能在内地坐教室里考察了
跟个鼻屎国还谈那么久,也是服了。
不谈怎么做?灭了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