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江西城管烧老人棉花现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22:14:58
http://news.ifeng.com/coop/20151015/44996795_0.shtml#p=1


据中国江西网报道,2015年10月14日上午,多名网友爆料称“江西新余城管执法时,当街把一名卖棉花老人的棉花烧掉”。城管回应,“当时队员抽烟解闷,老人以为要烧棉花,发生了争抢,烟不小心掉到棉花上,才导致烧着了。” 城管队已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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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5 09:28 上传


据中国江西网报道,2015年10月14日上午,多名网友爆料称“江西新余城管执法时,当街把一名卖棉花老人的棉花烧掉”。城管回应,“当时队员抽烟解闷,老人以为要烧棉花,发生了争抢,烟不小心掉到棉花上,才导致烧着了。” 城管队已赔钱。

2015-10-15 09:28 上传


当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北综合执法二大队,该队黄姓执法队员回应称,“当时队员气不过,抽了支烟解闷,老人以为要烧掉棉花,发生了争抢,烟不小心掉到棉花上。”

2015-10-15 09:29 上传


当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北综合执法二大队,该队黄姓执法队员回应称,“当时队员气不过,抽了支烟解闷,老人以为要烧掉棉花,发生了争抢,烟不小心掉到棉花上。”

2015-10-15 09:30 上传


该队员说,当时执法队一直劝阻该老人,“再卖就扣掉你的东西,没想到,老人呛了句‘你扣你扣啊’,队员气得难过,点了根烟解闷,老人以为是要烧她的棉花,故发生了争抢。争抢过程中,烟不小心掉在棉花上,才导致烧着了。”

2015-10-15 09:30 上传



另据该队员介绍,老人是附近农村人,55岁,最近几天常来附近卖棉花,“持续了一个星期”,曾多次劝阻,“今天上午七点半执法队碰到,还没强制没收,就烧着了。”

2015-10-15 09:31 上传



事后,当地警方介入,在三方的协商下,该城管队按照45斤棉花、11块/斤的价格,已退还老人495元作为补偿。

2015-10-15 09:31 上传


另据介绍,城管在执法中,对于占道经营的情况一般是劝阻,屡次劝阻无果,将根据《江西省城市市容管理办法》强制没收,如遇要求退还占道经营器材和产品的,可补交罚款,最后酌情退还。或写保证书,确定不再占道经营,可考虑无偿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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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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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发现场。

2015-10-15 09:33 上传


图为事发现场。

别的先不说

执法的时候可以抽烟?
强制没收”的法律依据来。
依我本人的理解,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是属于禁止的行为,但该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处罚的标准,更不用说是“强制没收”了。
不知道该记者知道有《物权法》和《行政强制法》这两部法律么?
分明是纵火,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啊。精通法律的朋友看看纵火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啊。
这么多人就算真的是“烟不小心掉到棉花上”烧着的 拍灭它也不是难事吧 集体间歇性失明?
棉花又不是汽油,可能掉上去马上起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