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洁敏被充公的只有100万,剩下的都合法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3:31:23
今天,湖北汉江中院公开宣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蒋洁敏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央视记者李文杰)
http://news.cnr.cn/native/gd/20151012/t20151012_520122762.shtml今天,湖北汉江中院公开宣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蒋洁敏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央视记者李文杰)
http://news.cnr.cn/native/gd/20151012/t20151012_520122762.shtml
扯蛋,要追缴非法所得!
看过周星驰的《鹿鼎记》没有,韦小宝是怎么抄鳌拜的家的。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现在送一个宝给你,你应该请我吃宵夜了。
叫地地不灵 发表于 2015-10-12 17:49
看过周星驰的《鹿鼎记》没有,韦小宝是怎么抄鳌拜的家的。
都是让多隆大人去办的,全运到韦爵爷府上一一过目
这判决的意思是没收违法所得外,没收个人合法财产100万。。。
这判决的意思是没收违法所得外,没收个人合法财产100万。。。
个人合法财产只能是罚金吧
新华社湖北仙桃10月12日电(记者李鹏翔)10月12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法庭认定被告人蒋洁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对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物和滥用职权使他人获取的非法利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蒋洁敏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楼主是故意把后面那句话选择性无视的吗?
请注意是“并”。
为啥不公布非法财产数目呢
楼主这引导舆论的火候还不够啊。
都知道是咋回事。就不用大肆宣传了吧。
楼主不如去网易问这个问题。会得到想要的答案
楼主,字没认全………
亲们,大清对自己的官员可真好。
楼主要么认字不全,要么语文自学的。底下回复的某些人看了部电影就开始臭显摆片中的桥段
13年群众路线教育,老王7月8日左右来厂里联系群众,7月28日蒋就来,下周厂报还没登新闻呢,8月3日左右,蒋进去了。就这么快。
100万是他的个人合法收入,非法收入肯定是全部收缴的。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充公的是合法所得,非法是搜缴了,
现在一大波贪官都是在湖北审的,有什么用意吗?
收缴完所有非法所得,再罚100万
我能举报楼主造谣么?
贪腐资产是赃款,不属于个人财产,这个不难理解吧
楼上某些ID又高潮了。。。。
为了一百万去贪,,值得吗??培养一个干部容易吗?
亲们,大清对自己的官员可真好。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对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物和滥用职权使他人获取的非法利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都知道是咋回事。就不用大肆宣传了吧。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对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物和滥用职权使他人获取的非法利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都是让多隆大人去办的,全运到韦爵爷府上一一过目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对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财物和滥用职权使他人获取的非法利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国库是韦爵爷府上啊?
从这个帖子就能看出来,一些人配合的很好啊!一个ID发个断章取义的帖子,然后另一些ID跟进,呵呵!真的很低劣。
和说相声一样,有逗哏,有捧哏
个人财产…………非法所得什么时候是个人财产了
hillsboro 发表于 2015-10-12 18:29
为啥不公布非法财产数目呢
话不能说得太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