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公布"群殴侯聚森案",侯聚森等6人被行政拘留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1:48:36
    记者获悉,7月24日,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发布“群殴侯聚森案”处理结果,侯聚森和一名同学以及其他四名涉案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至十五日不等。其中,侯聚森和另外两人因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行政拘留不执行。
  7月22日13时30分,威海市文登区师范学校门口发生一起治安案件,青年侯聚森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打伤。经警方连夜工作,该案三名涉案人员于7月23日凌晨分别在青岛、大连被查获,另一名涉案人员梁某某于23日17时40分在烟台开往贵阳的K1204次列车上被查获。
  据文登警方称,2013年以来,侯某某与梁某某、陈某某等人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并经常在网上互称要和对方见面“理论”。案发前,梁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张某某等4人来到文登,梁某某同时准备了甩棍等作案工具。案发当日上午,陈某某数次通过QQ约侯某某见面“理论”,侯某某均作出见面“理论”的回应;13时40分许,侯某某同孙某(男,20岁,系侯某某同学)等人员从文登师范学校校内走到校门口,侯某某先与陈某某互殴,后梁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孙某等参与斗殴,致侯某某、张某某轻微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对涉案双方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陈某某、梁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对侯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其中,梁某某、侯某某、张某某因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行政拘留不执行。(王景成)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5-07/25/c_1116036500.htm
    记者获悉,7月24日,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发布“群殴侯聚森案”处理结果,侯聚森和一名同学以及其他四名涉案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至十五日不等。其中,侯聚森和另外两人因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行政拘留不执行。
  7月22日13时30分,威海市文登区师范学校门口发生一起治安案件,青年侯聚森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员打伤。经警方连夜工作,该案三名涉案人员于7月23日凌晨分别在青岛、大连被查获,另一名涉案人员梁某某于23日17时40分在烟台开往贵阳的K1204次列车上被查获。
  据文登警方称,2013年以来,侯某某与梁某某、陈某某等人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并经常在网上互称要和对方见面“理论”。案发前,梁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张某某等4人来到文登,梁某某同时准备了甩棍等作案工具。案发当日上午,陈某某数次通过QQ约侯某某见面“理论”,侯某某均作出见面“理论”的回应;13时40分许,侯某某同孙某(男,20岁,系侯某某同学)等人员从文登师范学校校内走到校门口,侯某某先与陈某某互殴,后梁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孙某等参与斗殴,致侯某某、张某某轻微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对涉案双方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陈某某、梁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对侯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其中,梁某某、侯某某、张某某因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行政拘留不执行。(王景成)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5-07/25/c_1116036500.htm
现在这帮屁孩子还能干什么。。。{:soso_e129:}
至少这班孩子在讨论爱国与否, 算是另类的
各打八十大板!
团中央呢?小弟为你被抓被打,做大哥的不替小弟出头,让弟兄们心寒啊啊啊啊啊!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背后的回子大V呢?不敢动吧,铁拳踢砸到铁板了吧。
对陈某某、梁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对侯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其中,梁某某、侯某某、张某某因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行政拘留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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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明白了,孙某的七天比较冤,本就是帮忙的。

4人帮的其中两人拘留15天,另两人10天因年龄小初犯不执行。

候同学10天也因年龄小初犯不执行。

严格按照治安处罚条例来走。也正是因为这样,对年龄满18的有威慑,对2次以上的累犯有威慑。

这个判罚其实很有意思。
学校门口应该有录像的,公布出来大家瞅瞅,为什么挨打的还要被拘留,难道是2v5反杀操爆对面五条狗
\(^O^)/
看看评论多有意思,以某些人观点,孩子就不该教育爱国、不该有啥爱国行为活动。孩子看到有人攻击自己的祖国应该心平气和的讲道理,被骂了也不该回骂。如果被人肉就该报警,报警无用就该缩着。真好。
这还真有点像一些团购网站,初次注册的新用户有优惠活动一样,初犯+年龄小=判后不执行,而老用户就没有新手保护光环了,各种无力。

想发起挑衅的各路gzjy狗腿子,有动作前要注意一下自己的,或者忽悠对象的年龄和新用户与否。
打架就是打架,别没事就往爱国上扯,丢死人了。

就像部队里常教育战士的,啥叫忠诚?把手中武器练好用好就是最实际的忠诚。
那人肉他人信息是否可以起诉?

薛定谔小猫 发表于 2015-7-26 10:20
打架就是打架,别没事就往爱国上扯,丢死人了。

就像部队里常教育战士的,啥叫忠诚?把手中武器练好用好 ...


打架就打架,别往爱国上扯。打仗就打仗,别往爱国上扯?苏联军队那是相当忠诚。有毛用?
薛定谔小猫 发表于 2015-7-26 10:20
打架就是打架,别没事就往爱国上扯,丢死人了。

就像部队里常教育战士的,啥叫忠诚?把手中武器练好用好 ...


打架就打架,别往爱国上扯。打仗就打仗,别往爱国上扯?苏联军队那是相当忠诚。有毛用?
学校门口应该有录像的,公布出来大家瞅瞅,为什么挨打的还要被拘留,难道是2v5反杀操爆对面五条狗
\(^O^)/
不是,这是ZF在告诫自干五们,你们比吃人钱粮的美分、五毛更可怕,ZF不需要你们这样的异类,不要在出现了,要么回归五毛受组织管理,要么就闭嘴,P民没有资格爱国
文登警察说你约架就是约架,不服不行。。。。
这么处理的潜台词就是,不管你们爱不爱国,别闹事,别耽误老爷们做官。
lidao888 发表于 2015-7-26 10:23
这么处理的潜台词就是,不管你们爱不爱国,别闹事,别耽误老爷们做官。
相信自己爱国被打为什么不自己起诉?



各各无 发表于 2015-7-26 10:20
那人肉他人信息是否可以起诉?
当然可以。
相信自己爱国被打为什么不自己起诉?
这连民事案都算不上,怎么起诉,何况别人同学在微博说了,要是在追究这件事,学校就要开除别人,这件事还能追究,记住他只是学生。
和平与战争 发表于 2015-7-26 10:19
看看评论多有意思,以某些人观点,孩子就不该教育爱国、不该有啥爱国行为活动。孩子看到有人攻击自己的祖国 ...
要是反过来,某些人肯定要高潮了,一干死磕派律师也会纷纷出马。
su27uuuk 发表于 2015-7-26 10:18
学校门口应该有录像的,公布出来大家瞅瞅,为什么挨打的还要被拘留,难道是2v5反杀操爆对面五条狗
\(^O^)/
根据文中“侯某某先与陈某某互殴”一句,估计录像资料对小侯不是很有利。
重重谔谔 发表于 2015-7-26 10:29
这连民事案都算不上,怎么起诉,何况别人同学在微博说了,要是在追究这件事,学校就要开除别人,这件事还 ...
既然当事人自己都想息事宁人,旁观者也没办法。

起诉完全可以起诉。是不是民事案不是公安说了算,有验伤报告就行。

打架就打架,别往爱国上扯。打仗就打仗,别往爱国上扯?苏联军队那是相当忠诚。有毛用?
我说的只是第一句。

第二句是你自己发挥的,你愿意怎么发挥就发挥呗。

至于苏联,我认为苏共垮台关键是自身脱离了人民。跟军队关系不大。


共匪侯聚森被我正义地产党狗腿子抓住了,喜大普奔
人民的好主席韩复渠特发来贺电

共匪侯聚森被我正义地产党狗腿子抓住了,喜大普奔
人民的好主席韩复渠特发来贺电
这连民事案都算不上,怎么起诉,何况别人同学在微博说了,要是在追究这件事,学校就要开除别人,这件事还 ...
不懂了吧,小候完全可以在当地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讼诉.法官要有点良知就隔三岔五开庭,传唤当事双方出庭,打人的畜牲们不是得了400绿纸吗,就给中国高铁作作贡献呗.
冲击林志玲 发表于 2015-7-26 10:01
团中央呢?小弟为你被抓被打,做大哥的不替小弟出头,让弟兄们心寒啊啊啊啊啊!
你小侯也配姓赵???
我说的只是第一句。

第二句是你自己发挥的,你愿意怎么发挥就发挥呗。


坦克当时挂个前进档苏联不会灭亡.
达斯维达6 发表于 2015-7-26 10:12
背后的回子大V呢?不敢动吧,铁拳踢砸到铁板了吧。
色目回回乃后元上等人,谁敢动???
坦克当时挂个前进档苏联不会灭亡.
然后呢,苏联就会继续存在下去?就会走出颓势?苏共就会又赢得人民支持?

看不出有这样的希望来。
我说的只是第一句。

第二句是你自己发挥的,你愿意怎么发挥就发挥呗。

那是肯定的,维护自己的,它都不去维护,倒台是天经地义,不倒台才叫没有天理吧。
弄不懂为什么这件事这么多人高潮,一副被TG抛弃了样子,这种类型的事斗嘴被人打了却硬要扯到爱国的高度来,私下找人打回去不就得了,还指望TG单独出来帮你主持公道重罚那几个打人者?法律法规摆在这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违反了治安条例那就只能闭嘴。妄图通过舆论来迫使TG“制裁”那几个打人者和那些妄图通过示威来迫使干扰死法审判的我认为没什么区别。当然如果那几个杂碎对候同学造成了更大的人身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的话那结果就不太一样了,来一波大起底也不是不可能。。。说句不好听的话,这几天各种药丸党心寒党简直是让人在看笑话,TG不是你一个人的爸妈,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不会特意护着你。(当然如果此还事有什么没有公布的隐秘内情的话那另当别论)
要是反过来,某些人肯定要高潮了,一干死磕派律师也会纷纷出马。
这不就是宣传口想要的效果吗?自媒体多繁荣啊,民主!自由!
弄不懂为什么这件事这么多人高潮,一副被TG抛弃了样子,这种类型的事斗嘴被人打了却硬要扯到爱国的高度来, ...
说的好!不就是骂几句国家和党嘛,有啥大不了的啊,对吧?这些人真是少见多怪,神经紧张是吧。党都不在乎,这些人着啥急,给警察同志找麻烦,真是够愚昧的。
claus_valca 发表于 2015-7-26 10:50
弄不懂为什么这件事这么多人高潮,一副被TG抛弃了样子,这种类型的事斗嘴被人打了却硬要扯到爱国的高度来, ...
警方不太可能直接以"打爱国者"为理由处罚4个上门打架的人,毕竟现在没有“反革命罪”,这事也够不上“颠覆国家政权”。

小侯和陈某某是不是先有互殴是关键。

想出这口气的话,找律师起诉吧。
那是肯定的,维护自己的,它都不去维护,倒台是天经地义,不倒台才叫没有天理吧。
你们这样维护,真是“爱之适足以害之”。

我觉得你们很有必要搞清楚当前的政治生态和政治风向。
你们这样维护,真是“爱之适足以害之”。

我觉得你们很有必要搞清楚当前的政治生态和政治风向。
没必要,政治风向和生态干我何事?我一不是党员二不是体制内。小老百姓说几句话能影响到谁?中央?地方?警察叔叔?还是GZJY?
不发表意见
根据文中“侯某某先与陈某某互殴”一句,估计录像资料对小侯不是很有利。
罚都罚了还怕公布录像,五个携带凶器图谋不轨的混帐埋伏在人家校门口难道想请候聚森饮茶?我不由想起大话西游的台词,唐僧:悟空,妖怪要吃我只是个构思,还没有成为现实,等妖怪吃了我你再定他的罪也不迟╮( ̄▽ ̄")╭
北庭大都督 发表于 2015-7-26 10:55
警方不太可能直接以"打爱国者"为理由处罚4个上门打架的人,毕竟现在没有“反革命罪”,这事也够不上“颠 ...
对,就是这意思,候同学如果仅仅是无意中回应了约架被打的话那么找律师最好,如果像文中所说案发当天还在QQ作出“回应约架”,那就没办法了,找人打回去出气吧,大不了拘留,根本没必要把这事张扬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