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公布七名不负责任专家名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1:18:22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2005/0831/11@014633.html

新京报
  让我们记住这个日子,2005年8月29日。鉴于井下矿工生还无望,抢险工作充满隐患,这一天,广东兴宁矿难的救援工作被迫停止。

  也让我们记住这串数字,23个昼夜的抢救,123名矿工生命的消逝,上亿元的幕后黑金,当然,还有那12名已到案的事故责任人。

  矿难背后,必有人祸。

  数字背后,隐藏着一个个不为我们所知的故事。是谁的行为导致矿工的死亡?是谁促就也许本可避免的悲剧发生?是谁给予黑心矿主官方庇护?我们保持这些追问,等待有关部门的继续调查。

  与此同时,我们也关注着,矿难之前,7名专家的作为。他们的头上,顶着华丽的光环: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正因如此,他们的判断被视为权威、公正的标准。他们的到来,是为了解除困惑,赋予矿工信心,因为有矿工出于安全顾虑,迟迟不敢进矿。是专家们“正常条件下的开采是安全的”之结论,让工人打消顾虑,于不经意间迎来灭顶之灾。

  悲剧之后,有人质疑这些专家公心何在,有人斥责他们埋没了学术良心,有人声称他们损害了知识的尊严。目前,一件急需要做的事,是请调查部门及时公布7名专家的名单。获取名单,不仅仅是为履行公民的知情权;公布名单,也不是为了将那些专家钉在耻辱柱上。在这个个人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的年代里,知道他们的姓名,知晓他们“论证”的详细过程,正是为了更好地划清责任,揭示真相。

  在兴宁矿难中,官员违法渎职,或贪污受贿,或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有刑法一一对他们治罪。无良矿主无视隐患,强令工人下井作业,可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逐一处罚。

  那些无视事实、妄下断言的专家,或许可以逃脱刑责,但行政、民事或者道义上的责任必须担当。

  专家之所以备受尊敬,被人信任,主要缘于其知识、学术上的造诣,当他们求真务实,尽己所学,为人类传播、利用知识作贡献时,理当获得我们的尊重,也应该享受相应地位与待遇。可当他们为权力、利益左右,颠倒是非、玷污学术时,自身行径已说明他们不配接受专家名号,享受专家待遇。既然如此,其所在学术、科研部门,自然应对其行政处理,剥夺其相关权益,以维持学术的尊严、知识的纯洁。

  长期以来,专家意味着权威,意味着准确,他们高高在上,用各种“意见书”、“论证书”阐述观点,作出判断。可当专家出现失误,造成损害时,人们却很少想到追究他们的责任。事实上,专家对其失当行为,向当事人或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早已成为英美国家法律上的一般原则。而且,根据世贸规则中的“专家责任”条款,各成员国均有必要将会计、法律、医疗、建筑领域专业人士的侵权责任列入民法。在我国,专家责任作为特别侵权责任,已成为法学界的理论共识,欠缺的只是当事人相应的适用意识。这一次,如果专家也要承担相关责任,看以后还有谁敢在意见书上胡乱签名?

  我们要求公开专家名单,也是为了进一步探知“论证书”出台之内幕。在论证过程中,专家是确实进行了论证,还是仅仅走了过场?如果进行了论证,有没有发现问题?哪些专家提出了异议?又是哪些人从中调停,哪些专家大和稀泥?是谁统一了专家的口径?专家接受了何样利益或者压力?这些问题看似琐碎,却能让我们更加接近真相。

[B]  而探究这些真相,是对学术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良心负责,也是对那123名永远无法呐喊的矿工兄弟的生命负责。[/B]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2005/0831/11@014633.html

新京报
  让我们记住这个日子,2005年8月29日。鉴于井下矿工生还无望,抢险工作充满隐患,这一天,广东兴宁矿难的救援工作被迫停止。

  也让我们记住这串数字,23个昼夜的抢救,123名矿工生命的消逝,上亿元的幕后黑金,当然,还有那12名已到案的事故责任人。

  矿难背后,必有人祸。

  数字背后,隐藏着一个个不为我们所知的故事。是谁的行为导致矿工的死亡?是谁促就也许本可避免的悲剧发生?是谁给予黑心矿主官方庇护?我们保持这些追问,等待有关部门的继续调查。

  与此同时,我们也关注着,矿难之前,7名专家的作为。他们的头上,顶着华丽的光环: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正因如此,他们的判断被视为权威、公正的标准。他们的到来,是为了解除困惑,赋予矿工信心,因为有矿工出于安全顾虑,迟迟不敢进矿。是专家们“正常条件下的开采是安全的”之结论,让工人打消顾虑,于不经意间迎来灭顶之灾。

  悲剧之后,有人质疑这些专家公心何在,有人斥责他们埋没了学术良心,有人声称他们损害了知识的尊严。目前,一件急需要做的事,是请调查部门及时公布7名专家的名单。获取名单,不仅仅是为履行公民的知情权;公布名单,也不是为了将那些专家钉在耻辱柱上。在这个个人为自己的言行负责的年代里,知道他们的姓名,知晓他们“论证”的详细过程,正是为了更好地划清责任,揭示真相。

  在兴宁矿难中,官员违法渎职,或贪污受贿,或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有刑法一一对他们治罪。无良矿主无视隐患,强令工人下井作业,可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逐一处罚。

  那些无视事实、妄下断言的专家,或许可以逃脱刑责,但行政、民事或者道义上的责任必须担当。

  专家之所以备受尊敬,被人信任,主要缘于其知识、学术上的造诣,当他们求真务实,尽己所学,为人类传播、利用知识作贡献时,理当获得我们的尊重,也应该享受相应地位与待遇。可当他们为权力、利益左右,颠倒是非、玷污学术时,自身行径已说明他们不配接受专家名号,享受专家待遇。既然如此,其所在学术、科研部门,自然应对其行政处理,剥夺其相关权益,以维持学术的尊严、知识的纯洁。

  长期以来,专家意味着权威,意味着准确,他们高高在上,用各种“意见书”、“论证书”阐述观点,作出判断。可当专家出现失误,造成损害时,人们却很少想到追究他们的责任。事实上,专家对其失当行为,向当事人或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早已成为英美国家法律上的一般原则。而且,根据世贸规则中的“专家责任”条款,各成员国均有必要将会计、法律、医疗、建筑领域专业人士的侵权责任列入民法。在我国,专家责任作为特别侵权责任,已成为法学界的理论共识,欠缺的只是当事人相应的适用意识。这一次,如果专家也要承担相关责任,看以后还有谁敢在意见书上胡乱签名?

  我们要求公开专家名单,也是为了进一步探知“论证书”出台之内幕。在论证过程中,专家是确实进行了论证,还是仅仅走了过场?如果进行了论证,有没有发现问题?哪些专家提出了异议?又是哪些人从中调停,哪些专家大和稀泥?是谁统一了专家的口径?专家接受了何样利益或者压力?这些问题看似琐碎,却能让我们更加接近真相。

[B]  而探究这些真相,是对学术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良心负责,也是对那123名永远无法呐喊的矿工兄弟的生命负责。[/B]
就在大兴事故前几小时,一个由7名高级工程师和研究员组成的专家组,向当地政府提交了一份<广东省四望嶂矿区水淹区下安全开采可行性专家组论证意见>
这份"意见书"后附的专家组名单中,7名专家组成员分别来自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开采所\济南煤炭设计院\峰峰集团有限公司\焦作煤炭(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宇工程公司等单位.
目前在一些生产和工程领域,基层政府和企业往往花钱请一些专家来做可行性报告,技术鉴定,论证等,实质上在做之前,就对专家提出了要求,规定了方向,从而使专家意见失去公允性,独立性,甚至成为偏袒企业的一个工具,出现了"订做"专家意见的现象.
正常条件下的开采是安全的”
这个“正常条件下”是有得好探讨探讨了~~~
归根结底责任不在他们,因为“正常条件下”是由矿主负责维护的,哈哈~~
不愧是“专家”啊
[em06][em06][em14][em14][em14]
正常条件下的开采是安全的”
这个“正常条件下”是有得好探讨探讨了~~~
归根结底责任不在他们,因为“正常条件下”是由矿主负责维护的,哈哈~~
不愧是“专家”啊
[em06][em06][em14][em14][em14]
这点花招都不会玩做个毛专家啊
支持[em16]
  有必要公布这七名专家的名字、职称、单位、照片。
  如果不公布这七名专家,类似学术歪风不可阻止!
到深圳的歹徒在人脸上,背上,私处刻字,广东的砍手党,我们曾骂它们丧尽天良..毫无人性...那么这些专家呢?那些歹徒从肉体上使我们恐惧...而 这些所谓的专家 加上那些不作为,甚至直接参与的政府官员,...则使我们精神上到肉体上双重的恐惧... 这些人是人蚂?要是它们 是人,那我又算个什么东西呢?他们 要是人,我到宁愿不是人了。 王 八   蛋  狗良养的 丧心病狂.唯利是图..毫无人性...
公布!!!!

没有一个起码的“问责制度”,这种悲剧就要不断上演!!!!
就象专家研究出来的自行车是城市最大污染一样吧!是汽车厂给钱的吧,不过这些专家也要具备一些优秀品质!心黑,不要脸,没良心。。。。。。在此为我国的教育产业化欢呼!我们优秀的中华民族将到达终点了。
人心让狗给吃了
[B]以下是引用[I]jinjin1124[/I]在2005-9-1 14:08:00的发言:[/B][BR]人心让狗给吃了
  给狗也不吃。
专家们到顶了也就是个胁从,幕后的真凶揪得出来么?
天知道。
高压政策有的时候也是得到支持的!!!!!!!!!!!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2005/0829/10@001904.html
新京报

  新华社昨日发表《决策咨询岂能如此“作秀”?》的评论文章,其中透露了这样一件事———在广东兴宁大兴煤矿发生的特大透水事故,123名矿工命丧深井之前,一个由7名高级工程师和研究员组成的专家组,应当地政府的邀请对煤矿生产的安全性进行了考察和论证,他们提交的论证意见称,大兴煤矿所在的四望嶂矿区“开采的煤层大部分都已在水淹区影响范围以外,其正常条件下的开采是安全的”,负责此次论证的专家组组长说:“这次论证我们是应当地政府的要求来的。论证意见,当地政府同意了,我们才签了字。”

  无独有偶,同样是在昨日,本报在发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刘仁文的评论文章《专家论证会,多少恶果因你而发》时,也对这件事情进行了披露和质疑。

  两篇评论文章披露的事实,实在令人震惊。为此,我们要问:专家组的论证报告,是应该以客观、独立、科学、负责任的精神来完成,还是不过是给已经作出的决策、已经定下的方案披上“经过专家科学论证”的华丽外衣?在追究这场特大矿难的责任时,这个专家组的负责人及其成员是否也应该负相应的责任?

  专家论证,是政府公共决策以及各种经营、生产、收费、发明创造活动启动或验收的重要一环,是借助于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和科学精神使各项活动、政策得到技术保证或取得公信度的制度性措施。但是,现在的一些情况是,所谓专家论证越搞越滥,越搞越“水”,专家们往往是收钱、吃饭,还有的包括游览等,然后签字、走人。既不认真阅读材料、审阅报告(现在很多情况下,甚至根本不必认真准备材料和报告,因为搞形式、走过场似乎已成常事),也不认真讨论,很少争论,几乎没有反对意见。政府的决策、商家的产品推出活动等,无不伴随着“经过专家论证”或“由权威科研机构认可、批准”的宣传,但有多少是经过严格论证和认真审核的,却很值得怀疑。

  考验专家学者良心的还不仅仅是论证活动,不仅政府部门的权威、商家的金钱对于一些人的责任防线是一攻就破,就是同事和同行的情面,也少有人愿意不予照顾的。试看,在科研成果评议、鉴定书上有几个人敢提不同意见,在硕士生博士生答辩时,又有几个人敢投不赞成票,在新书发布会上有几个人敢发表批评观点?

  如此一来,某些专家学者的良心到哪里去了?学问和知识、教育和训练,难道不是使专家学者最应该尊重客观真理,最讲究实事求是吗?专家学者历来的形象难道不是最讲道理、有原则,甚至“出污泥而不染”吗?现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事固然不少,但人们仍然对知识分子寄予厚望,因为要求他们在道德良心方面作出表率,至少是守住底线,历朝历代、古往今来,均是如此。

  其实,即使不以高调要求,哪怕以低调论理,专家学者们做事一丝不苟,好就是好,坏就是坏,行就说行,不行就说不行,也不过是遵守起码的职业道德。这并没有要人冒险犯难,做到这一点有多为难?作为知书达理的人,难道不讲良知,不负责任,自己良心上一点儿也不为难?

  专家学者在论证中不实事求是,不坚持原则,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广东兴宁大兴煤矿的矿难就是一例。其实,这已经不仅是道德良心的问题,而且涉及到法律责任。不用说,专家学者手上的那支笔,在作论证时不是闹着玩的,它既代表了专业知识的权威,象征了专家的荣誉、尊严,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要改变这方面不负责任的风气,除了呼吁道德良心,更需要用制度和法律来规范。
“正常条件下的开采是安全的”
正常条件下啊
真是够绝的
这样的事情还是不要去计较了~~~~~~~~~~
死人的事是经常有的~~~~
[专家组组长说:“这次论证我们是应当地政府的要求来的。论证意见,当地政府同意了,我们才签了字。”]
专家科学论证,同意了,政府才能签字。这些专家看政府的脸色行事,吃着嗟来食,花着卖心钱,没有骨气!不坚持原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做事圆滑,可良心怎样面对123个冤魂!
公布名单!!!
我们不禁要问:专家有几个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