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全球最大吃人肉恶魔——云南张永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37:48
注:在张家里搜查的别人的衣物鞋子有几十套,张自己交代的也吃了至少有20几个人,不过DNA对比只能证明11个受害者——法律有时候就是这么残酷

在确认张永明为犯罪嫌疑人的当天,警方在张永明家搜出了几大箱子人的白骨,并且发现被浸泡在水缸里的受害人韩耀,犯罪嫌疑人张永明还未来得及将韩耀分尸。也许有人会问,分尸干什么?犯罪嫌疑人张永明家厨房的墙壁上挂着十几条腌好的人腿,明白了吧。现已从犯罪嫌疑人张永明的家中、老井中、张永明种的地中找到(挖到)白骨20余具。

他招供所杀之人有20多个,受害者大多是青少年,全被剔肉埋骨;他家里挖出多具尸骨,药酒是由40多只人眼睛炮制;家里挂的腌肉是人的大腿肉,养的三条狗是吃受害者残肉长大的。”这不是电影《电锯杀人狂》的画面,而是上月才被揭发云南昆明晋宁连环失踪案的惊人内幕。
据说张永明是靠在镇上卖他自称的“鸵鸟肉”和“猪肠子”维持生计——那些买他肉的感觉如何啊?

张永明,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人,现年56岁。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经警方侦查,自2008年以来,单身独居的张永明在其居住地附近行人稀少的路段,趁人不备,对单独行走的受害人实施暴力袭击,致受害者死亡后,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2012年7月28日,张永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11名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2012年5月,有媒体曝出昆明市晋宁县晋城镇有多名男子接连失踪。公安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派出刑事专家工作组以及由公安部领导带队的案件督察组,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和责任追查工作。5月23日,晋宁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和晋城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赵会云被免职,随后又有10名警员被追责。经过20多天的缜密侦查后证明,当地男子张永明涉嫌故意杀人,有11名男性遇害。随后,张永明被依法逮捕。2012年5月9日晚,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晋城失踪人员调查工作的最新进展,警方已抓获一重要犯罪嫌疑人张永明。据了解,由昆明市公安局与晋宁县公安局联合成立的“晋城失踪人员专案组”,围绕重点区域进行排查走访,通过缜密的侦查工作发现晋城镇南门村现年56岁的男子张永明有重大犯罪嫌疑,公安机关已在张永明住处查获失踪人员韩耀的手机(电话卡),以及韩耀的银行卡和相关证件,并通过对现场提取检材进行鉴定,确认韩耀已经被害。目前,警方已对犯罪嫌疑人张永明刑事拘留,相关的案侦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案侦工作。 [1] 经过20多天的昼夜侦查,公安部刑事专家工作组和当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走访调查和现场勘验,进行了大量的物证鉴定和DNA比对。现已证明,有11名男性遇害。目前,警方已与遇害者家属取得联系。

2012年7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晋宁县“5·07”系列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11名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家都靠卖人肉当鸵鸟肉卖了

[2] 据了解,案件告破后,法院与公安部门及时对接,进行了大量紧张有效的准备工作,于短短两个月后,即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3年1月1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残忍杀害11人的故意杀人犯张永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永明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裁定同意原审判决,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1月10日上午,昆明中院将张永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注:在张家里搜查的别人的衣物鞋子有几十套,张自己交代的也吃了至少有20几个人,不过DNA对比只能证明11个受害者——法律有时候就是这么残酷

在确认张永明为犯罪嫌疑人的当天,警方在张永明家搜出了几大箱子人的白骨,并且发现被浸泡在水缸里的受害人韩耀,犯罪嫌疑人张永明还未来得及将韩耀分尸。也许有人会问,分尸干什么?犯罪嫌疑人张永明家厨房的墙壁上挂着十几条腌好的人腿,明白了吧。现已从犯罪嫌疑人张永明的家中、老井中、张永明种的地中找到(挖到)白骨20余具。

他招供所杀之人有20多个,受害者大多是青少年,全被剔肉埋骨;他家里挖出多具尸骨,药酒是由40多只人眼睛炮制;家里挂的腌肉是人的大腿肉,养的三条狗是吃受害者残肉长大的。”这不是电影《电锯杀人狂》的画面,而是上月才被揭发云南昆明晋宁连环失踪案的惊人内幕。
据说张永明是靠在镇上卖他自称的“鸵鸟肉”和“猪肠子”维持生计——那些买他肉的感觉如何啊?

张永明,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人,现年56岁。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经警方侦查,自2008年以来,单身独居的张永明在其居住地附近行人稀少的路段,趁人不备,对单独行走的受害人实施暴力袭击,致受害者死亡后,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2012年7月28日,张永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11名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2012年5月,有媒体曝出昆明市晋宁县晋城镇有多名男子接连失踪。公安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派出刑事专家工作组以及由公安部领导带队的案件督察组,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和责任追查工作。5月23日,晋宁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和晋城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赵会云被免职,随后又有10名警员被追责。经过20多天的缜密侦查后证明,当地男子张永明涉嫌故意杀人,有11名男性遇害。随后,张永明被依法逮捕。2012年5月9日晚,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晋城失踪人员调查工作的最新进展,警方已抓获一重要犯罪嫌疑人张永明。据了解,由昆明市公安局与晋宁县公安局联合成立的“晋城失踪人员专案组”,围绕重点区域进行排查走访,通过缜密的侦查工作发现晋城镇南门村现年56岁的男子张永明有重大犯罪嫌疑,公安机关已在张永明住处查获失踪人员韩耀的手机(电话卡),以及韩耀的银行卡和相关证件,并通过对现场提取检材进行鉴定,确认韩耀已经被害。目前,警方已对犯罪嫌疑人张永明刑事拘留,相关的案侦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案侦工作。 [1] 经过20多天的昼夜侦查,公安部刑事专家工作组和当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走访调查和现场勘验,进行了大量的物证鉴定和DNA比对。现已证明,有11名男性遇害。目前,警方已与遇害者家属取得联系。

2012年7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晋宁县“5·07”系列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11名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家都靠卖人肉当鸵鸟肉卖了

[2] 据了解,案件告破后,法院与公安部门及时对接,进行了大量紧张有效的准备工作,于短短两个月后,即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3年1月1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残忍杀害11人的故意杀人犯张永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永明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裁定同意原审判决,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1月10日上午,昆明中院将张永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决不能让这头**立刻死,也决不能让**活着,一定要让**半死不活。
到底杀死了多少人?经过网络代代相传,已经不止20人了,都达到50人了,超过龙治民了。以后传言500个都不稀奇。
至于吃人卖人肉,当恐怖片看就好了。
真的假的?这么大的事情当时怎么没见曝光?


到底有没有吃人?

到底有没有吃人?
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
犯了故意杀人罪的,怎么还能放出来?判处死缓的,应该规定最低减刑为无期徒刑。或者像某些国家,判处几百年徒刑,减到死也减不完。
搞不懂这人为什么要这样。估计是在监狱里面精神分裂了,出来以后就报复社会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到底咋回事?这太丧狂了!
我不知道有没有天堂,但我相信一定有地狱,这家伙肯定是地狱里的恶魔转世
“地中找到(挖到)白骨20余具”
又说
“不过DNA对比只能证明11个受害者”
话说这不开窍的记者们吹牛逼的时候是不是也稍微懂点脑子啊
看来,减刑还是太随意了。
绝对不止11人,刚才搜了一下,2012年的报道说光鞋子都搜出来了50多双,我都不敢想象每天和一堆尸体谁在一起是什么感觉,想想都觉得害怕,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帅.别勾引我 发表于 2015-5-29 10:23
真的假的?这么大的事情当时怎么没见曝光?
估计影响太恶劣了
厨房挂十几条人腿,难道他家没人串门?
中国的法律是很神奇的,  各种应该重判的判的很轻, 各种小民小事判的很重, 总之完全是一堆糊涂账
来自:关于超级大本营
hdmtcl 发表于 2015-5-29 11:42
“地中找到(挖到)白骨20余具”
又说
“不过DNA对比只能证明11个受害者”
有什么问题?
其他人对不上号呗
恶魔转世。太毛骨悚然了。
中国的法律是很神奇的,  各种应该重判的判的很轻, 各种小民小事判的很重, 总之完全是一堆糊涂账
这事发生在78年以后,要不然老毛的罪状又要加上一条。
一个死缓最后坐牢前后才18年???那那些判个20年30年的不得5,6年就可以出来了?
厨房挂十几条人腿,难道他家没人串门?
独居,村里的狠人,估计也不会有人串门。

派出所长已经撸了,之前报案没当回事
美名扬 发表于 2015-5-29 10:50
犯了故意杀人罪的,怎么还能放出来?判处死缓的,应该规定最低减刑为无期徒刑。或者像某些国家,判处几百年 ...
银子,,,,,,,,,,,
厨房挂十几条人腿,难道他家没人串门?
云南啊,家里挂个火腿不出奇啊
这货怎么还没得克雅氏病?
为什么又是云南?
张永明,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人,现年56岁。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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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暴力犯罪份子结果判死缓期满后,应该改为终身监禁,但永远不能再减刑或假释了~~
中国重工 发表于 2015-5-29 14:43
这事发生在78年以后,要不然老毛的罪状又要加上一条。
你想像力真丰富,变态杀手也能联系到国家领导人身上,按你的想像,这事发生在2008~2012年,是应该算在286罪状呢还是算486罪状?
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
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
这不是很久前的事了吗,标题也不说明,故弄玄虚
我帅.别勾引我 发表于 2015-5-29 10:23
真的假的?这么大的事情当时怎么没见曝光?
几年前有新闻啊,有个在当地实习的学生失踪,家人在附近调查后发现当地近些年失踪了好多人,然后报案。
买过“鸵鸟肉”和“猪肠子”的人,有没有想砍死他的冲动?
真的假的?这么大的事情当时怎么没见曝光?
曝光啦,我记得电视上都看了。

新闻说云南男子为何接二连三失踪。。。然后当地公安的头头被处分,公安部派出工作组进一步调查。那会CD还讨论了。。。
真的假的?这么大的事情当时怎么没见曝光?
像你这种小年轻 他最喜欢吃了@(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