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警察:他当时距我只有一米 根本没法精确瞄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2:35:08
http://news.ifeng.com/a/20150514/43756652_0.shtml

5月2日,黑龙江庆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击毙一名暴力袭警犯罪嫌疑人。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尸体及枪弹检验,调取现场视频资料,赴济南等10余城市,找到60多名目击证人,逐一调查取证。调查认为,警察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

李乐斌:这是一个封闭的公共场所,如果鸣枪示警,往哪里打会有跳弹的情况,会伤及其他乘客。当时距离只有一米,他挥棍来打我,这时候根本没办法精确瞄准,只朝他所在方向、受力面积大的地方。http://news.ifeng.com/a/20150514/43756652_0.shtml

5月2日,黑龙江庆安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击毙一名暴力袭警犯罪嫌疑人。哈尔滨铁路公安局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尸体及枪弹检验,调取现场视频资料,赴济南等10余城市,找到60多名目击证人,逐一调查取证。调查认为,警察李乐斌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

李乐斌:这是一个封闭的公共场所,如果鸣枪示警,往哪里打会有跳弹的情况,会伤及其他乘客。当时距离只有一米,他挥棍来打我,这时候根本没办法精确瞄准,只朝他所在方向、受力面积大的地方。
只有sb才会抓着说你不能打死他只能打伤他
枪械本就是致命性武器,用枪只要合法,死人就没有问题

我也不记得哪条法规说用枪还非要打腿不能打头的
凤凰网没节操,故意省略了中间关键一句
致命性武器,要么不用,用了对方死活就不在考虑之内


警察自己说 公共场合,人群集中,流弹会伤人 ,无法鸣枪并按规章朝面积最大的躯干打。并且调查认可这个说法,一枪毙命只能说他命该如此。没学民主打2弹夹啊 啊啊。

警察自己说 公共场合,人群集中,流弹会伤人 ,无法鸣枪并按规章朝面积最大的躯干打。并且调查认可这个说法,一枪毙命只能说他命该如此。没学民主打2弹夹啊 啊啊。
依法使用枪械没有必须保证目标受到最低程度伤害一说!完全支持当事警察的说法!
这要换冥煮的灯塔国,一个弹夹早打完了
在封闭的室内鸣枪确实会产生跳弹,有极大几率击中其他无辜群众,一米距离击中人身体以六四、七七的威力来说还是对周围其他无辜群众影响最小的!
就算故意瞄躯干,手枪单发打死人也是蛮要技术的,只能说徐倒霉。
只有sb才会抓着说你不能打死他只能打伤他
枪械本就是致命性武器,用枪只要合法,死人就没有问题


那些货都是神剧看多了 子弹打到胳膊腿脚上照样会死人
心脏以下的面积应该更大吧!
BDSM 发表于 2015-5-14 20:22
心脏以下的面积应该更大吧!
瞄准躯干就不错 在那种环境下。这不是影视剧~!
瞄准躯干就不错 在那种环境下。这不是影视剧~!
那真是太准了!
李警官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吧,我是瞄着胳膊打的啊
BDSM 发表于 2015-5-14 20:26
那真是太准了!
打死活该,就该击毙
       当他抢过警察手里的防爆棍,并且轮过去的时候,就没有什么理由要求警察往哪里打了。
只问一句为什么不配击晕枪?连坑爹的摩尔探测仪都舍得买
击晕枪是什么东西?你说的是泰瑟或者橡胶蛋吧
执法装备和技能还是有欠缺。这种情况如果使用失能武器最好。直接击毙似乎有些过度武力了。
执法装备和技能还是有欠缺。这种情况如果使用失能武器最好。直接击毙似乎有些过度武力了。
当时的场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开枪的情形,被打死我只能说,不要去挑战法律
oxak47 发表于 2015-5-15 00:15
当时的场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开枪的情形,被打死我只能说,不要去挑战法律
符合规定是一回事,是否过度武力是另一回事。
假设嫌疑人被当场制服,法庭是否会判死刑呢?我看不会。所以,我觉得当时如果JC有非致命武器,效果可能更好。这样的话,JC使用武器的顾虑会更小,也更能增强JC执法的信心。枪械毕竟是最后的手段,不到威胁生命的场合,还是少使用为妙。
从视频看死得不冤   退一万步来说 就算是截访    这种情况动手袭警   因为是两回事    心脏挨子弹也是倒霉  
符合规定是一回事,是否过度武力是另一回事。
假设嫌疑人被当场制服,法庭是否会判死刑呢?我看不会。所 ...
非致命武器也致命,电击枪也可以至死,心脏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患者被打了都可能死,平时自己都不知道的血管瘤被电了也可能就爆血管了,所以说想不死,就不要去挑战法律
曼哈顿工程 发表于 2015-5-15 00:22
符合规定是一回事,是否过度武力是另一回事。
假设嫌疑人被当场制服,法庭是否会判死刑呢?我看不会。所 ...
看过视频了么?非致命武器有的啊,被死者抢走了,反过来对付警察了,这时候不用枪还用什么?
瓜僧 发表于 2015-5-15 00:33
看过视频了么?非致命武器有的啊,被死者抢走了,反过来对付警察了,这时候不用枪还用什么?
当然JC的技能也有些问题。
棍子被抢走,就直接上升到枪械,这个跨度太大了。毕竟还没有达到直接威胁生命的程度。
oxak47 发表于 2015-5-15 00:27
非致命武器也致命,电击枪也可以至死,心脏病,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患者被打了都可能死,平时自己都不知道 ...
电击可能会致死,但那是小概率事件。
我并没有说去挑战法律。
当然JC的技能也有些问题。
棍子被抢走,就直接上升到枪械,这个跨度太大了。毕竟还没有达到直接威胁生命 ...
说得好,祝你下次遇到匪徒拿非致命武器木棍打你,你又打不过他,然后你拿出致命武器小刀捅了他因为你反抗的跨度太大了,你说的嘛,从非致命上升到致命,所以法庭判你个三年五年,我估计你全身就舒坦了。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和匪徒进行非致命的反抗,然后被木棍打死,放心,在你打死的那一瞬间,木棍已经由非致命上升到致命了,警察叔叔会帮你报仇的,然后会有人来睡你的老婆,打你的小孩,骂你老母的,你放心去吧
凤凰网没节操,故意省略了中间关键一句
凤凰网的苦心你看不出来?就是在说枪是很危险的,不要试图用你的身体来挡住子弹的路线。是在告诉人们,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配合执法,暴力抗法的下场就会跟这位老兄一样。
当然JC的技能也有些问题。
棍子被抢走,就直接上升到枪械,这个跨度太大了。毕竟还没有达到直接威胁生命 ...
拿着棍子击打警察的头部,应该算是生命危险吧!何况抢棍之前徐某已经非常暴力了,推母抛女的行为,应该会让一个正常人有亲身进去揍他的冲动了。棍子被抢后,枪只能是最好的选择了。建议你认真耐心地多看几遍视频。
说得好,祝你下次遇到匪徒拿非致命武器木棍打你,你又打不过他,然后你拿出致命武器小刀捅了他因为你反抗 ...
那个把无知当骄傲的人你怎么辩得过他。
看过欧盟和美国警察教程。标准程序就是武力升级。你徒手推打警察,警察就有权用警棍。你升级到持械打警察,警察立马扔掉警棍拔枪并警告,警告无效可直接开枪。
警察先徒手制服,被打,然后拿警棍,期间他还推老人摔小孩。最后抢警棍打警察。
这个过程放到欧美都是100%符合教科书标准的开枪程序。

曼哈顿工程 发表于 2015-5-15 00:37
当然JC的技能也有些问题。
棍子被抢走,就直接上升到枪械,这个跨度太大了。毕竟还没有达到直接威胁生命 ...


直接威胁到生命的程度你认为怎么样才合适?  我是想跟你说明,很少有警察喜欢用真枪打人,实战射击打人形靶很少有人会打头部。这不仅仅是想提高命中的原因,而是心理压力。我曾经向着人形靶头部打过,但只是一枪,没有向头部打第二枪,为什么?因为觉得自己那一枪很变态,形成肌肉记忆了就更不好。打身上或许还有救但打头上基本没救。
曼哈顿工程 发表于 2015-5-15 00:37
当然JC的技能也有些问题。
棍子被抢走,就直接上升到枪械,这个跨度太大了。毕竟还没有达到直接威胁生命 ...


直接威胁到生命的程度你认为怎么样才合适?  我是想跟你说明,很少有警察喜欢用真枪打人,实战射击打人形靶很少有人会打头部。这不仅仅是想提高命中的原因,而是心理压力。我曾经向着人形靶头部打过,但只是一枪,没有向头部打第二枪,为什么?因为觉得自己那一枪很变态,形成肌肉记忆了就更不好。打身上或许还有救但打头上基本没救。
当然JC的技能也有些问题。
棍子被抢走,就直接上升到枪械,这个跨度太大了。毕竟还没有达到直接威胁生命 ...
难道等着警察被一棍爆头,再被抢夺枪支吗?
当然JC的技能也有些问题。
棍子被抢走,就直接上升到枪械,这个跨度太大了。毕竟还没有达到直接威胁生命 ...
对对,应该把跨度细分十八级,从辣椒水,绳索,警棍,长棍,橡胶钢叉,关公刀,长枪,狼牙棒,橡胶子弹,索网枪,电击枪,最后才是真枪,警察出门不带全十八班武器,都算跨度大。每种武器还要细分十八级使用,譬如电击,得从12V安全电压开始用起,级级加压,否则也是跨度大
M上校 发表于 2015-5-14 23:25
只问一句为什么不配击晕枪?连坑爹的摩尔探测仪都舍得买
这其中有意识的原因,毕竟进步是一步步来的。不过,其实Taser枪很贵的(因为要保证控制嫌疑人又不致命,所以技术要求比较高),最普通能够达到执法标准的也是1000刀的。我们这个城市算是美国非常富裕的了,也不是每个警察都佩。国内小城市的公共财政真的很难支撑。
M上校 发表于 2015-5-14 23:25
只问一句为什么不配击晕枪?连坑爹的摩尔探测仪都舍得买
这其中有意识的原因,毕竟进步是一步步来的。不过,其实Taser枪很贵的(因为要保证控制嫌疑人又不致命,所以技术要求比较高),最普通能够达到执法标准的也是1000刀的。我们这个城市算是美国非常富裕的了,也不是每个警察都佩。国内小城市的公共财政真的很难支撑。

99大改 发表于 2015-5-15 10:13
这其中有意识的原因,毕竟进步是一步步来的。不过,其实Taser枪很贵的(因为要保证控制嫌疑人又不致命, ...


我呢一直反对人是主要因素这种被无限夸大人的主动性说法
有些人的情绪弱点是无法避免的,比如这个案子
如果JC手里有击晕枪,还用得着处理这堆烂摊子吗


就算不用击晕枪,现在警察连电棍都没得了?喷雾瓦斯也没了?橡胶子弹枪也没钱换装?
老抱着老枪够用的原则实际说明了什么?呵呵,中国老百姓的命还没上升到那个高度
99大改 发表于 2015-5-15 10:13
这其中有意识的原因,毕竟进步是一步步来的。不过,其实Taser枪很贵的(因为要保证控制嫌疑人又不致命, ...


我呢一直反对人是主要因素这种被无限夸大人的主动性说法
有些人的情绪弱点是无法避免的,比如这个案子
如果JC手里有击晕枪,还用得着处理这堆烂摊子吗


就算不用击晕枪,现在警察连电棍都没得了?喷雾瓦斯也没了?橡胶子弹枪也没钱换装?
老抱着老枪够用的原则实际说明了什么?呵呵,中国老百姓的命还没上升到那个高度
现在中国警方的治安思路和20年前几乎没有提高,只能说窗口服务的质量提高了一些

出警靠的是警威震慑,如果震慑无效就鸣枪示警,鸣枪了对方也不怕,就给他一枪,会有什么后果,不清楚!毕竟警察也是人,训练的不可能弹无虚发

问题是,闹事的老百姓不一定够吃枪子的罪过吧

如果能换个治安思路,以制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角度来看,情况就会好很多

法制必须体现人性,否则就是机器社会了
M上校 发表于 2015-5-15 10:31
现在中国警方的治安思路和20年前几乎没有提高,只能说窗口服务的质量提高了一些

出警靠的是警威震慑,如 ...
又来个鸣枪示警的主

被64小砸炮一枪毙命只能怪自己倒霉,就那距离,被橡皮子弹打中都有致命的可能
说的好像打腿,腿上没有大动脉,就一定不会死人一样
曼哈顿工程 发表于 2015-5-15 00:37
当然JC的技能也有些问题。
棍子被抢走,就直接上升到枪械,这个跨度太大了。毕竟还没有达到直接威胁生命 ...
不用枪械用什么?棍子不致命?签了免责公证后,让我敲一棍子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