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望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标准 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55:21
新华网北京8月11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国务院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不久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家估计,上调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标准将是“板上钉钉”的事。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征额”标准是800元,这意味着,如果一位职工的月工资少于800元,将不被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其月工资高于800元,则只对800元以上的部分征税。
    当前,大多数专家都估计,此次改革会将“免征额”标准上调到1200元。早在1981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就确定为800元,征收对象为当时的“高收入者”。虽经1994年税改,这个标准也没有改变,但内涵已有所不同,它是将1994年的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指标500元,乘以赡养系数(1.5)得出的。据估计,目前,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已达到800元左右,如果赡养系数不变,那么“免征额”标准理应提高到1200元。
    其实,由于收入增长不均衡,一些高收入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等沿海城市近年均已将实际扣除额提高至800元以上,北京的扣除额是1200元,广东某些地区更达到1600元。因此,考虑到居民收入的地区差异,此次改革还将允许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
    除了上调“免征额”标准之外,观察人士估计,此次改革还将改分类所得税制为综合分类所得税制。其主要内容是:把私企老板、中介机构的合伙人、演员、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重点人群纳入综合纳税的范围,并且只对重点人群的重点收入,即工资和劳务,实行综合纳税;而工薪阶层仍适用分类所得税制。
    税收专家刘桓认为,在当前的分类扣缴制度下,虽然征收简便,但多源收入者享受着多源扣除的优惠,工薪阶层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反而成为税负最重的人群,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
    此次修订税法,基本解决了目前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但同时,仍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例如,税率级别太多、最高边际税率过高;没有体现更多的个体差异,对赡养义务不同的个人实行统一的税收标准有欠公平,等等。而解决这些问题,都有赖于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银行税收系统信息共享以及税收征管水平的大幅提高。
    观察人士认为,政府在此时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旨在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以刺激消费,保障经济健康增长。但是,目前税收征管手段仍很不完善、个人征信系统也还未全面建立,这样的现状决定了此次税法修订只能是小改。(完)
-- 关注个税改革 --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获国务院会议通过
    个税法有必要进行修改会议认为,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对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调节收入分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法的有些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有必要进行修改。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个税起征点调整初定为1200元 分类税制将被取消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重点产业发展形势会上透露,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全国各省市调研和测算居民收入和基本消费支出情况,将要出台的全国个人所得税新扣除标准考虑定在1200元左右。

全国人大八月将开始审议个税改革方案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关系重大,不管修订的内容有多少,经过多次审议是必然的。”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据这位人士表示,税法的涉及面广,影响也重大,所以在审议的时候,也“权衡”得较多。
·北京个税起征点改革尚无定论 综合征收将是方向
·国税总局专家称个人所得税年内调整根本不可能
-- 此前媒体报道 --
新个税法年内或出台 免征额提到1200
    据悉,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修改方案将在今年8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昨天,国务院政策研究室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新个税法有望在年内出台。据他介绍,新个税法的免征额将根据各地经济差异在1200元上下设定浮动范围,而这一浮动将获得中央授权,并不违反税法。
·地税官员称北京个税起征点定为1500元较合适
·广州深圳等地调高个税起征点是否违法引发争议
·全国人大和财政部:擅自提高个税标准属违法
·上海市政府否认提高个税起征点 无权自行调节
·商尚:北京市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是传闻
-- 媒体时评 --
25年不变的个税起征点有损法治精神
    一些城市没有严格执行800元的起征标准,而是对其做出变通———这就是一个合法但不良的法律所遭遇的典型尴尬:它没有被认真执行,反而会维护公众的利益;它如果被认真地执行,反而会在人们心中造成不公平感,会打消人们对法律的敬畏,甚至会损害社会的法治精神。
65%来自工薪阶层 个税改革亟待“劫富济贫”
    在北京某国营企业上班的朱小姐每月拿到手的工资3000元左右,平均每月扣税数额在200至300元不等,所扣税额占她实际收入的10%左右。类似朱小姐这样的中等收入人群,已经成为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然而,他们只是工薪阶层。新华网北京8月11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国务院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不久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家估计,上调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标准将是“板上钉钉”的事。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征额”标准是800元,这意味着,如果一位职工的月工资少于800元,将不被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其月工资高于800元,则只对800元以上的部分征税。
    当前,大多数专家都估计,此次改革会将“免征额”标准上调到1200元。早在1981年,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就确定为800元,征收对象为当时的“高收入者”。虽经1994年税改,这个标准也没有改变,但内涵已有所不同,它是将1994年的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指标500元,乘以赡养系数(1.5)得出的。据估计,目前,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已达到800元左右,如果赡养系数不变,那么“免征额”标准理应提高到1200元。
    其实,由于收入增长不均衡,一些高收入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等沿海城市近年均已将实际扣除额提高至800元以上,北京的扣除额是1200元,广东某些地区更达到1600元。因此,考虑到居民收入的地区差异,此次改革还将允许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
    除了上调“免征额”标准之外,观察人士估计,此次改革还将改分类所得税制为综合分类所得税制。其主要内容是:把私企老板、中介机构的合伙人、演员、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重点人群纳入综合纳税的范围,并且只对重点人群的重点收入,即工资和劳务,实行综合纳税;而工薪阶层仍适用分类所得税制。
    税收专家刘桓认为,在当前的分类扣缴制度下,虽然征收简便,但多源收入者享受着多源扣除的优惠,工薪阶层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反而成为税负最重的人群,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
    此次修订税法,基本解决了目前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但同时,仍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例如,税率级别太多、最高边际税率过高;没有体现更多的个体差异,对赡养义务不同的个人实行统一的税收标准有欠公平,等等。而解决这些问题,都有赖于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银行税收系统信息共享以及税收征管水平的大幅提高。
    观察人士认为,政府在此时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旨在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以刺激消费,保障经济健康增长。但是,目前税收征管手段仍很不完善、个人征信系统也还未全面建立,这样的现状决定了此次税法修订只能是小改。(完)
-- 关注个税改革 --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获国务院会议通过
    个税法有必要进行修改会议认为,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对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调节收入分配,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法的有些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有必要进行修改。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个税起征点调整初定为1200元 分类税制将被取消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重点产业发展形势会上透露,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全国各省市调研和测算居民收入和基本消费支出情况,将要出台的全国个人所得税新扣除标准考虑定在1200元左右。

全国人大八月将开始审议个税改革方案
    “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关系重大,不管修订的内容有多少,经过多次审议是必然的。”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据这位人士表示,税法的涉及面广,影响也重大,所以在审议的时候,也“权衡”得较多。
·北京个税起征点改革尚无定论 综合征收将是方向
·国税总局专家称个人所得税年内调整根本不可能
-- 此前媒体报道 --
新个税法年内或出台 免征额提到1200
    据悉,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修改方案将在今年8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昨天,国务院政策研究室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新个税法有望在年内出台。据他介绍,新个税法的免征额将根据各地经济差异在1200元上下设定浮动范围,而这一浮动将获得中央授权,并不违反税法。
·地税官员称北京个税起征点定为1500元较合适
·广州深圳等地调高个税起征点是否违法引发争议
·全国人大和财政部:擅自提高个税标准属违法
·上海市政府否认提高个税起征点 无权自行调节
·商尚:北京市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是传闻
-- 媒体时评 --
25年不变的个税起征点有损法治精神
    一些城市没有严格执行800元的起征标准,而是对其做出变通———这就是一个合法但不良的法律所遭遇的典型尴尬:它没有被认真执行,反而会维护公众的利益;它如果被认真地执行,反而会在人们心中造成不公平感,会打消人们对法律的敬畏,甚至会损害社会的法治精神。
65%来自工薪阶层 个税改革亟待“劫富济贫”
    在北京某国营企业上班的朱小姐每月拿到手的工资3000元左右,平均每月扣税数额在200至300元不等,所扣税额占她实际收入的10%左右。类似朱小姐这样的中等收入人群,已经成为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然而,他们只是工薪阶层。
小坐一沙发
我是低收入者
每次交几块钱总是不爽的很!
只交几块钱吗?我每月要交一百三,四块啊!都是血汗钱!
合理避税,合理避税....
我们这里已经是按1200在交了。比如说你的工资是1500大洋,那应税部分就是1500-1200=300,300*5%=15大洋,实得工资1485大洋。
合理避税是为国也是为民。免得出一堆贪官。
税务局不都很肥吗?
一般工薪阶层最受伤!!
国税局的不用交,还有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