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干五终于到周末了,来看看毕某的违法犯罪问题,不服来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02:44


首先声明我不是法官,也不是法律工作者,我只是查了一些法律条文,认为毕某不但违纪而且违法,至于会不会公诉他,审判他,制裁他,统统都与我无关,谢绝一切扣帽子,希望大家正常讨论。

先来看看我在网上查到的侮辱罪定义:

侮辱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那么什么叫“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呢?别着急,法律是有解释的: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9/id/1081080.shtml

不想看链接的,我大概贴一下: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另外,百度百科对这个也有解释:

侮辱罪中的“危害国家利益”指的是什么?
“危害国家利益”,是指侮辱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外交使节等特定对象,既损害被害人个体的名誉,又危害到国家利益的情节。

注意,这里毕某已经触犯了两条,一是侮辱(前)国家领导人;二是事件涉外,造成恶劣国际影响。

那么,毕某事件算不算“公共场合”发生的呢?淡定,这个定义法律里面早就有了:

公共场所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反应一个国家、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

很显然,吃饭的饭店当然是算公共场合的,而并非有些人想象的所谓“私下里”。如果毕某是被别人请到家里做客,那确实是可以认为是私下里。

什么是法治社会,大家都拍脑袋想一个人是不是违法,这能叫法治社会么?当然,对他是不是提起诉讼,确实不是我的事,我只是觉得他违法了。另外,关于言论自由,有人举查理周刊的事情,我也是这个回答,我认为至少依照我国法律,查理周刊是违法的,法国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法国的穆斯林也没有人起诉人家,但不代表他们做的对。再一个,有些人分不清批评和侮辱,我只能说就事论事的是批评,人身攻击的是侮辱,至于赞不赞同,那不是我的事情。CD强人多,希望懂法的人来认真讨论一下。

再多说一句,言论自由是相对的,诋毁国家就要有被制裁的准备。

呵呵,没什么人回啊,看来题目起的不够惊悚



首先声明我不是法官,也不是法律工作者,我只是查了一些法律条文,认为毕某不但违纪而且违法,至于会不会公诉他,审判他,制裁他,统统都与我无关,谢绝一切扣帽子,希望大家正常讨论。

先来看看我在网上查到的侮辱罪定义:

侮辱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那么什么叫“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呢?别着急,法律是有解释的: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9/id/1081080.shtml

不想看链接的,我大概贴一下: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另外,百度百科对这个也有解释:

侮辱罪中的“危害国家利益”指的是什么?
“危害国家利益”,是指侮辱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外交使节等特定对象,既损害被害人个体的名誉,又危害到国家利益的情节。

注意,这里毕某已经触犯了两条,一是侮辱(前)国家领导人;二是事件涉外,造成恶劣国际影响。

那么,毕某事件算不算“公共场合”发生的呢?淡定,这个定义法律里面早就有了:

公共场所是指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服务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反应一个国家、民族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

很显然,吃饭的饭店当然是算公共场合的,而并非有些人想象的所谓“私下里”。如果毕某是被别人请到家里做客,那确实是可以认为是私下里。

什么是法治社会,大家都拍脑袋想一个人是不是违法,这能叫法治社会么?当然,对他是不是提起诉讼,确实不是我的事,我只是觉得他违法了。另外,关于言论自由,有人举查理周刊的事情,我也是这个回答,我认为至少依照我国法律,查理周刊是违法的,法国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法国的穆斯林也没有人起诉人家,但不代表他们做的对。再一个,有些人分不清批评和侮辱,我只能说就事论事的是批评,人身攻击的是侮辱,至于赞不赞同,那不是我的事情。CD强人多,希望懂法的人来认真讨论一下。

再多说一句,言论自由是相对的,诋毁国家就要有被制裁的准备。

呵呵,没什么人回啊,看来题目起的不够惊悚

从来不看星光大道,现在更不想让“山形健”污了我的眼。
wuweijian77 发表于 2015-4-10 20:53
从来不看星光大道,现在更不想让“山形健”污了我的眼。
专门查了山形健的梗,以前这个还真不知道。我只是就是论事,很多人认为侮辱国家领导人,诋毁国家,是言论自由违纪不违法,我只能说要想有法治精神,就不要光拍脑袋
楼主不用讲道理,某些人最不想听的就是别人讲的道理。
扫垃圾的 发表于 2015-4-10 20:59
楼主不用讲道理,某些人最不想听的就是别人讲的道理。
公知们一边想要中国按西方那样有法治精神,一方面又为违法的所谓“言论自由”摇旗呐喊,真是一群精神分裂啊
咦,看见条文了,咋那么多著名的ID都不敢来了?
默默地为楼主点个赞。
杨威利0607 发表于 2015-4-10 21:16
咦,看见条文了,咋那么多著名的ID都不敢来了?
都周五了,要过周末啊,呆瓜等没空
为老毕捏把汗,为楼主点个赞
别为难组织上了。
可笑所以哈哈 发表于 2015-4-10 21:24
别为难组织上了。
组织上怎么做轮不到我插嘴,我不过是普通的八千万之一而已,但客观情况就是如此,我的态度很简单,只有严肃从重处理毕某才能震慑宵小。道德是一条线、党纪是一条线、法律是最后一条线,三条线毕某守住哪一条了?想不痛不痒道个歉就把这页揭过去,想得美,就是想去加拿大养老抱外孙,也要先把国内的屁股擦干净再走。
老毕这次真是自己作死了,都上了 CNN 头条了,这事就不小了,

他不倒霉TG都对不起自己,不对不是对不起自己,不收拾他TG就是害自己,

对于老毕来说前几天还是风光无限,转眼就万丈深渊了,现在还有一大堆支持老毕的赞扬老毕骂的好的,估计老毕现在都在心里感谢她们八辈祖宗了,

人烟稀少………我帮楼主顶一下。
老毕这次算是自个挖坑埋自己,真叫一个活该不带一点冤枉的。
死者是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的
支持楼主
SAM-21 发表于 2015-4-10 21:46
死者是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的
我没有说他违法的对象是“自然人”,我说他犯侮辱罪是针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2013年9月15日,多家网站曝出一段河北省兴隆县孤山子镇书记梁文勇一边喝五粮液,吃大龙虾,一边骂百姓“给脸不要脸”的视频,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愤慨。9月16日,记者从兴隆县委了解到,当地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情况基本属实,目前梁文勇已被免职


嘿嘿,老毕要是也骂老百姓“给脸不要脸”,那现在多数维护他,消费他的人又会是什么嘴脸
我没有说他违法的对象是“自然人”,我说他犯侮辱罪是针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原告得证明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吃饭发两句议论,至于吗,瞧这上纲上线的。所以温家宝说文革在某些情况下有重来的风险。
支持楼主!公猪们不敢来了!
原告得证明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你怎么知道原告证明不了

杨威利0607 发表于 2015-4-10 22:07
你怎么知道原告证明不了


那就去先去证明吧,在此之前疑罪从无。
杨威利0607 发表于 2015-4-10 22:07
你怎么知道原告证明不了


那就去先去证明吧,在此之前疑罪从无。
支持楼主,摆事实,讲道理
吃饭发两句议论,至于吗,瞧这上纲上线的。所以温家宝说文革在某些情况下有重来的风险。
好一个吃饭议论,私下里在家你说什么都管不着,在公共场合辱骂太祖诋毁国家依据现行法律就是违法,法律的纲和线不上,还有什么底线?有法必依也能扯上文革,我也是醉了
楼主讲了也是白讲,人家是玩双重标准的。
那就去先去证明吧,在此之前疑罪从无。
在此之前是犯罪嫌疑人,涉嫌违法
那就去先去证明吧,在此之前疑罪从无。
另外我不是原告,用不着证明什么,而国家要严惩毕某的话,我也不信证明不了。
在此之前是犯罪嫌疑人,涉嫌违法

我非常怀疑公诉方能提供出强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毕的一句话能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那么多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的案子还忙不过来呢,公诉方会闲的蛋疼去搜集证据起诉毕姥爷。
支持楼主!这才是法制社会人民群众的觉悟!
我非常怀疑公诉方能提供出强有力的证据能够证明毕的一句话能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那么多杀人放火抢劫 ...
这是你的怀疑,我说的是我的态度。另外,国家利益不但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政治利益,很多事情不能想当然的。

杨威利0607 发表于 2015-4-10 22:22
另外我不是原告,用不着证明什么,而国家要严惩毕某的话,我也不信证明不了。


既然你没有证据
杨威利0607 发表于 2015-4-10 22:22
另外我不是原告,用不着证明什么,而国家要严惩毕某的话,我也不信证明不了。


既然你没有证据
那就去先去证明吧,在此之前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是审判的时候的事情。目前,老毕属于犯罪嫌疑人…
如果证明不了,公诉机关不会起诉的。
疑罪从无是审判的时候的事情。目前,老毕属于犯罪嫌疑人…
如果证明不了,公诉机关不会起诉的。
没错,就是这样。
既然你没有证据
我为什么要给证据,我作为普通纳税人不能抢国家机器的活干啊
我为什么要给证据,我作为普通纳税人不能抢国家机器的活干啊
那么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认为毕姥爷违法,似乎与法治精神不符啊
某些人要的,只是反共自由!!
那么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认为毕姥爷违法,似乎与法治精神不符啊
我认为目前爆出的情况可以认为毕某涉嫌违法,而不是像某些人以为的无法可依,就是这样
现在根据公开的消息,连立案还没立呢,怎么可能会涉嫌违法?
现在根据公开的消息,连立案还没立呢,怎么可能会涉嫌违法?
打个比方,我今天闯红灯了,但是既没有被交警看到,路口也没有监控,甚至附近就没有车没有人,那你觉得我违反交通法了么?
老毕违党纪但至少没触犯刑法。我曾是法官,一直是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