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生林振华在日本杀死2人伤1人被判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7:22:45
新华网东京2月20日电(记者沈红辉)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20日就2009年发生的“爱知母子遇害案”进行宣判,以抢劫杀人罪判处被告原三重大学中国留学生林振华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1日晚,被告林振华闯入被害人山田保喜子家中盗抢财物,拿扳手、厨刀等凶器先后杀害山田及其次子,刺伤其三子,抢得约20万日元(约合1.4万元人民币)现金等财物后逃逸。

2012年12月,日本警方在调查一起汽车盗窃案时发现,被捕的作案人林振华的DNA与“爱知母子遇害案”现场留下的证据一致,遂以涉嫌抢劫杀人将其再次逮捕。

案件审理中,辩方认为被告最初只想偷盗财物,没有抢劫意图,主张避免极刑,但被法院驳回。名古屋地方法院院长松田俊哉称,“罪犯在这起案件中犯罪意图强烈,十分冷酷,没有可避免极刑的特殊情况”。

http://news.ifeng.com/a/20150220/43205364_0.shtml新华网东京2月20日电(记者沈红辉)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20日就2009年发生的“爱知母子遇害案”进行宣判,以抢劫杀人罪判处被告原三重大学中国留学生林振华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1日晚,被告林振华闯入被害人山田保喜子家中盗抢财物,拿扳手、厨刀等凶器先后杀害山田及其次子,刺伤其三子,抢得约20万日元(约合1.4万元人民币)现金等财物后逃逸。

2012年12月,日本警方在调查一起汽车盗窃案时发现,被捕的作案人林振华的DNA与“爱知母子遇害案”现场留下的证据一致,遂以涉嫌抢劫杀人将其再次逮捕。

案件审理中,辩方认为被告最初只想偷盗财物,没有抢劫意图,主张避免极刑,但被法院驳回。名古屋地方法院院长松田俊哉称,“罪犯在这起案件中犯罪意图强烈,十分冷酷,没有可避免极刑的特殊情况”。

http://news.ifeng.com/a/20150220/43205364_0.shtml
虽然你杀害的是日本人,但罪孽深重,还是受死吧! 嗯?日本居然还坚持有死刑,天朝法学人士怎么看这事?
杀人还偷车,惯犯,这路人输出到日本,真好!
日本死刑是极少真正执行的,让日本纳税人掏钱养活这熊孩子好了。
好!好!好!
第一个好,杀了日本人
第二个好,杀人犯背叛死刑了
第三个好,这样的人到日本去了,再多去些
不是说民主文明的国家没有死刑吗?难道日本不是?
不是说民主文明的国家没有死刑吗?难道日本不是?
这话是谁说的,出处在哪里,我怎么没听说过
本朝还有死刑,这下有司连呼吁尼轰国大理寺不要施以大辟的判决的借口都不好找了。
这话是谁说的,出处在哪里,我怎么没听说过
自己去百度一下取消死刑就可以了
好事啊!
双喜临门!
一喜中国义士杀了日本鬼子!
二喜杀人犯被判处死刑,从此地球上 又少了个人渣!
日本居然还坚持有死刑,天朝法学人士怎么看这事?
可笑所以哈哈 发表于 2015-2-21 08:52
本朝还有死刑,这下有司连呼吁尼轰国大理寺不要施以大辟的判决的借口都不好找了。
这种入室杀人的暴力犯罪在哪都应该处死的好,哪有求情的道理!
日本是有死刑的,不过现在已经很少实行了而已。
虽然判了死刑,但是到执行还得拖拉个几年甚至10多年
很多人连最基本的判断力都没有了。真正的愤青。
lgmark 发表于 2015-2-21 11:26
很多人连最基本的判断力都没有了。真正的愤青。
你错了,它们不是愤青,别侮辱了愤青一词。它们是喷子。
  可惜了。
日本要注意保护人权。

我是说杀人犯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