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下班路上制止斗殴被捅16刀殉职 凶手已自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54:44


 据新华社电 29日,湖北省公安厅透露,湖北省监利县民警刘勇28日晚下班期间制止数人斗殴,徒手与持刀歹徒搏斗被捅16刀因公殉职。

  据警方介绍,28日22时50分,监利县容城镇“罗马假日”会所停车场内数名年轻人因琐事斗殴,会所保安上前制止被捅伤,持刀男子张某气焰嚣张,围观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22时53分,监利县公安局容城派出所民警刘勇路经事发地,他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并上前制止。



  张某试图逃离现场,刘勇紧随其后,欲设法控制张某。突然间,张某回头朝刘勇身上猛刺。为了防止张某伤及无辜群众,满身是血的刘勇忍住剧痛,死死拽住张某。张某又连捅数刀,刘勇昏倒在地。

  22时55分,容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张某已逃离。刘勇被送往监利县人民医院后,于当晚21时20分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刘勇背部、头部、胸部、腹部、手指等部位共计有16处刀伤,致命伤为匕首捅进右心室。

  据了解,1980年出生的刘勇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专业,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2014年11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9日凌晨2时许,通过细致侦查,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分5个小组连夜展开追缉。29日6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标题:民警制止斗殴被捅16刀殉职
http://news.sina.com.cn/s/2015-01-30/021931460027.shtml

 据新华社电 29日,湖北省公安厅透露,湖北省监利县民警刘勇28日晚下班期间制止数人斗殴,徒手与持刀歹徒搏斗被捅16刀因公殉职。

  据警方介绍,28日22时50分,监利县容城镇“罗马假日”会所停车场内数名年轻人因琐事斗殴,会所保安上前制止被捅伤,持刀男子张某气焰嚣张,围观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22时53分,监利县公安局容城派出所民警刘勇路经事发地,他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并上前制止。



  张某试图逃离现场,刘勇紧随其后,欲设法控制张某。突然间,张某回头朝刘勇身上猛刺。为了防止张某伤及无辜群众,满身是血的刘勇忍住剧痛,死死拽住张某。张某又连捅数刀,刘勇昏倒在地。

  22时55分,容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张某已逃离。刘勇被送往监利县人民医院后,于当晚21时20分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刘勇背部、头部、胸部、腹部、手指等部位共计有16处刀伤,致命伤为匕首捅进右心室。

  据了解,1980年出生的刘勇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专业,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2014年11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9日凌晨2时许,通过细致侦查,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分5个小组连夜展开追缉。29日6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标题:民警制止斗殴被捅16刀殉职
http://news.sina.com.cn/s/2015-01-30/021931460027.shtml


2015年1月28日晚,湖北荆州市监利县容城派出所民警刘勇,路经某停车场时,发现数人因琐事斗殴上前制止,徒手与歹徒搏斗被捅16刀,被匕首捅进右心室殉职,年仅35岁。29日凌晨,在警方强大的攻势下,张某投案自首。英雄,一路走好!

2015年1月28日晚,湖北荆州市监利县容城派出所民警刘勇,路经某停车场时,发现数人因琐事斗殴上前制止,徒手与歹徒搏斗被捅16刀,被匕首捅进右心室殉职,年仅35岁。29日凌晨,在警方强大的攻势下,张某投案自首。英雄,一路走好!
35啊,上有老下有小
35啊,上有老下有小
是啊!正事肩上担子最重的时候!希望做好家人的抚恤!
自首!那家伙是死,还是缓?
应该是缓刑,如果专案组能早点抓住他的话,绝对是死刑
人民警察永远是这个时代最可爱的人!!!!
持刀歹徒咱们民警就不要裸着上了吧?太可惜。
16刀还缓刑就说不过去了吧
强烈要求严惩凶手,还警察同志一个正义。
ED18038 发表于 2015-1-30 20:53
应该是缓刑,如果专案组能早点抓住他的话,绝对是死刑
。。。。。。怎么看情节都是故意杀人,怎么缓?
缓什么刑,药家鑫还是自首呢。携带凶器,有主观故意,行为极其恶劣,必须枪毙。
缓什么刑,药家鑫还是自首呢。携带凶器,有主观故意,行为极其恶劣,必须枪毙。
ED18038 发表于 2015-1-30 20:53
应该是缓刑,如果专案组能早点抓住他的话,绝对是死刑
。。。。。。怎么看情节都是故意杀人,怎么缓?
敬业精神需要赞扬,处理方式需要商榷。
为什么天朝警察就是不会用枪?
杀,必须杀,自首就可免死的话,无论是执法的警察还是无辜的百姓,都没有享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威严,16刀啊,就是故意杀人呀。
满身是血的刘勇忍住剧痛,死死拽住张某。张某又连捅数刀,刘勇昏倒在地。一一一这段情节是关于构成何罪的重点,需仔细查证是否属实。
死缓?
你觉得我大湖北的法官跟南京一个鸟样?
满身是血的刘勇忍住剧痛,死死拽住张某。张某又连捅数刀,刘勇昏倒在地。一一一这段情节是关于构成何罪的重 ...
你不是想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吧……

也够极刑了吧。

要不判死,要寒了多少人的心啊
为什么天朝警察就是不会用枪?
下班路上…………
一/五零零 发表于 2015-1-31 09:34
为什么天朝警察就是不会用枪?
下班带枪回去?
下班带枪回去?
就算他当时在执勤手里有枪估计第一反应也是“鸣枪示警”。
你不是想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吧……

也够极刑了吧。

故意杀人。又连捅数刀啊。
故意杀人。又连捅数刀啊。
因为死死拽住,所以又捅数刀。

补刀的目的还是为了逃跑吧。
缓什么缓,留着也是个浪费粮食的祸害。
因为死死拽住,所以又捅数刀。

补刀的目的还是为了逃跑吧。
白猫当警察可惜了,有律师天赋。
这种小混混说不准会出多大的事
大多数情况吼两句就跑了
但拼命捅人也就这种人
这种人命贱 不值得留活口
白猫当警察可惜了,有律师天赋。
毛…………

你可别损我


不该徒手对付持刀歹徒,而且还是刚刚伤过人的歹徒…………应该等等后援才对。最起码找点武器在手

不该徒手对付持刀歹徒,而且还是刚刚伤过人的歹徒…………应该等等后援才对。最起码找点武器在手
16刀啊,丧心病狂,一定要死才足以平民愤。
应该判死刑,这是藐视法律故意杀人
犯案的警察被保护,需要保护的警察却出事故,现在包子还没明白公安系统的问题?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该活剐的第,地痞流氓来自: Android客户端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2-1 03:11
毛…………

你可别损我
毛,我没损你,你的说法不能说错了,但那是从律师辩护角度提出的,而不该从警察角度提出。
犯罪的主观根子是犯罪的想法,想法是人心隔肚皮的,可能从客观映证,也可能无法从客观映证,不同个案有不同条件。比如,盗窃案,一旦赃物据有,你不管是以变卖牟利、收藏爱好、报复隐匿何种角度辩解,非法取得控制支配的实际状态已经达成,不可变更,即可视为非法占有。
一个正常思维的成年人,连捅他人十几刀(还不提捅的部位细节),有没有可能造成死亡一般认知?一而再的实施该种行为,是,行为人是想跑,可为了达到跑的目的,有没有对阻碍人造成死亡的追求或放任?这是合理怀疑,往相对重罪去证明,证据不足那是能力问题;不去证,那是态度问题。
我单位有一同事,外号“神经X”,我戏称他“X律师”,他有一毛病就是喜欢从有利对方角度去想,如果如何如何。可我们是警察啊,人家要如何如何辩解是人家的权利,我们该考虑的是如何如何去推翻他的辩解,而不是听之任之。最终采信何方,那是检事和法官的事儿。我们的目的是有效指控犯罪,罪轻、无罪那是律师的菜。
这也不是一味扣帽子。那回和一律师谈强奸案,律师看了鉴定结果,问行为人在事发时知不知道被害人是精神病。我方意见,双方初次认识而非长时间接触的左右邻居,让他说明知对方有什么病那是不客观的,除非我诱供或者逼供。。。。。。但对方又呆又傻是他自己说的,这个律师可以去辩、我也肯定去控。于是乎,双方转化话题,就是否“插入”以及有无提取物证进行进一步交流。
jccheng 发表于 2015-1-30 19:59
自首!那家伙是死,还是缓?
29日凌晨2时许,通过细致侦查,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分5个小组连夜展开追缉。29日6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已经锁定了,派几对人去抓了,这种情况是被迫自首,貌似不在从轻范围内
美帝警察有个默认的规矩,凡是杀警察者,不能让其活着在法庭上受审,否则就是警察的耻辱。

某期《兵器》上说的。


是个好警察,但是处理问题的方式太简单,可惜了这么年轻
29日凌晨2时许,通过细致侦查,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分5个小组连夜展开追缉。29日6时许 ...
这不熟,要看那家伙找的律师如何
毛,我没损你,你的说法不能说错了,但那是从律师辩护角度提出的,而不该从警察角度提出。
犯罪的主观根 ...
有时候办案民警必须从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不然也没那么多冤假错案了。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