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藥代購第一人被捕:選擇救命的低價「仿製抗癌藥」還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56:56
“醫療事業是神聖的,但醫藥產業中不乏罪惡”,這是第86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提名電影《達拉斯買傢俱樂部》中的著名台詞,影片改編自真人真事:為絕境所迫的艾滋病患者羅恩,從外國購買替代藥品,並以低廉價格提供給病友,建立起所謂“達拉斯俱樂部”的地下售葯組織,獲得較高的聲望與人氣。但是美國“食葯監局”與葯企、警方聯手,對羅恩的“走私售假”行為進行瘋狂打壓,羅恩拖着病軀頑強抗爭,在為自己爭取到7年額外生命后驕傲離開人世。

如今,這一美國故事也有了中國版本--慢粒白血病患者陸勇發現印度仿製瑞士“格列衛”抗癌藥不僅可使國內慢粒白血病患者每月省去2萬多元藥費,還意味着他們生存希望大增,於是幫助上千名病友購買這種葯。但這種仿製藥品並未獲得國內葯監部門的審批,屬於“假藥”。他因涉嫌銷售假藥罪被沅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13日,陸勇在北京被捕。(京華時報)

抗癌藥代購第一人被捕:選擇救命的低價“仿製抗癌藥”還是保護專利?
電影《達拉斯買傢俱樂部》海報

“我們就是想有尊嚴地活下去,無論富有還是貧窮,人都能在自如支配自己錢財的情況下看得起病,就是有尊嚴地活着。 ”陸勇如是說。

出於對生命的自保,陸勇低價從印度購葯自救與救人,這一切卻是得不到法律保護的違法行為。一邊是癌症患者性命攸關,一邊是對專利和知識產權的維護。看上去似是難以調和的矛盾。

一時間,輿論一片嘩然,在眾多的討論中一系列問題浮出水面:為什麼中國進口抗癌藥天價?救命重要還是專利重要?陸勇該不該抓?當法律與道德相碰撞時,我們該如何選擇?

法與理的衝突

在這個案子中,陸勇主要面臨兩項罪名,一個是妨害信用卡管理,一個是銷售假藥。

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是否是假藥應按照現行的藥品管理法規來認定,而現行的藥品管理法規規定,走私未經國內審批、許可的葯即認定為假藥。同時,根據當前刑法修正案的規定,只要具有主觀故意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即構成犯罪,不管是否牟利,是否發生實際人身傷害。因此,儘管陸勇為病友代購的印度仿製抗癌藥,確實藥效良好,而且他本人沒有直接牟利行為,其行為亦可被認定為銷售假藥。

陸勇涉嫌犯罪,在現有藥品監管法律框架下,警方抓捕他於法有據,那麼為什麼還會有數百名病友為其“喊冤”?

今天(15日),中國青年報刊文《抗癌藥代購者被抓:法與理的衝突》,文章稱 ,法治社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是法治的基本秩序,個人好惡確實不能影響法律的正常運行。可是,在嚴守法律秩序的前提下,我們也不能忘記“法律不外乎人情”的原則,這“人情”當然不是極少數人的私心、私情,而是公眾利益格局上衍生的公眾普遍感受,是人們內心對公平、公正的共同願望。

觀察者網發現,在社交媒體上,同情、聲援陸勇的人也是佔了多數,很多網友為陸勇喊冤,他代購的是救命的藥物,又不是走私的貨物。而信用卡的購買與使用,雖涉嫌違法,但建立在為更多病友代購藥品的“好意”之上,法律量刑對此能否有所體現呢?

陸勇被抓在微博上熱議

法理與情理的矛盾
中國進口抗癌呀緣何“天價”?

國內進口葯價格昂貴已不是新鮮事。從進口原研藥品的知識產權保護來說,因研發成本高昂,定價相對高昂也似有合理之處,國外申請專利的原研葯享受單獨定價權,這導致其在價格上“巋然不動”。藥品成本是影響定價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包括製造成本和研發成本。也就是說製造、研發成本得由企業患者共同“買單”,這其中還包含了很多研發失敗的項目。

各大醫藥公司研發新葯的巨額花費(來自人民網)

除了以上兩個原因,我國國內正規進口的抗癌藥“天價”,還與中國醫藥領域的高回扣有關。

人民網在《中國進口抗癌藥格列衛成天價 明暗回扣催高葯價》中透露,一位醫藥銷售公司亞太地區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說“哪個企業不給醫院回扣,不出三個月肯定倒閉。”救人性命的抗癌藥,被當作醫藥界最有價值的搖錢樹,高回扣、高葯價的問題更突出。按照規定,內地醫院可在實際購進價的基礎上加價10%-15%。文章引用一位研究藥品定價的人士的說法,“中國內地比較特別,還有制度成本,只要你不改它,它一定會加到葯價上去。”此外,從藥物出廠定價,走到醫院藥房,中間的環節渠道存在太多的灰色空間。

“如果把15%的藥品加成拿走,好多醫院都活不了,因為政府只給醫院5%的財政支出。以葯養醫是政府的問題,不是醫院的問題,也不是醫生的問題。”北京腫瘤醫院主任醫師張曉東對媒體記者表示。如果15%的價格是明的回扣,而在實際操作中,暗的回扣也時有發生。據媒體公開報道,進口葯的回扣還表現在各種巧妙的手段上,“回訪會”、“有獎徵文”、“學術會議”以及冠冕堂皇的“教育資助基金”等如今都已成為敏感字眼。

作為專利藥品,瑞士諾華格列衛的專利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但由於格列衛是與人的生命健康密切相關的特效藥,國際專利法對其網開一面,允許一國在特殊情況下實行專利強制許可,對這種藥品進行仿製。

印度就是其中之一,近幾年,印度獲批的仿製葯申請基本都佔到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的約1/3,暫時性批准佔到近40%。印度政府以“原廠藥物太貴,普通民眾消費不起”為由,“強制許可”國內葯企生產仿製藥物,成為世界仿製葯大國,不僅挽救無數國民生命,甚至遠銷到100多個國家。

網友@紙上建築 也提出質疑,“我國的專利保護是選擇性的,對於一些視而不見,而對於建立在藥品暴利基礎之上的整個醫療體系,屬於重點保護之列。”

但是我們都知道,質疑歸質疑,同情也不能代表法律,以當前法律條款,陸勇違法之事確實存在。輿論聚焦於此,也就在於法理與情理道德是如此尖銳的對立。保護知識產權和專利對人類的長期發展必然是有利的,正如@穆有魚丸所說“有沒有想過,都用山寨葯的話,還有人花大量金錢和精力去研製么?在面對死亡的時候,我們都想用各種方式活下來,但是長久以往,只會讓有效葯越來越少......... ”

那麼問題來了,對於多數用不起高價葯的癌症患者而言,是不是只能坐等生命的凋零?http://www.ibtimes.com.cn/trad/articles/41753/20150116/982282.htm“醫療事業是神聖的,但醫藥產業中不乏罪惡”,這是第86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提名電影《達拉斯買傢俱樂部》中的著名台詞,影片改編自真人真事:為絕境所迫的艾滋病患者羅恩,從外國購買替代藥品,並以低廉價格提供給病友,建立起所謂“達拉斯俱樂部”的地下售葯組織,獲得較高的聲望與人氣。但是美國“食葯監局”與葯企、警方聯手,對羅恩的“走私售假”行為進行瘋狂打壓,羅恩拖着病軀頑強抗爭,在為自己爭取到7年額外生命后驕傲離開人世。

如今,這一美國故事也有了中國版本--慢粒白血病患者陸勇發現印度仿製瑞士“格列衛”抗癌藥不僅可使國內慢粒白血病患者每月省去2萬多元藥費,還意味着他們生存希望大增,於是幫助上千名病友購買這種葯。但這種仿製藥品並未獲得國內葯監部門的審批,屬於“假藥”。他因涉嫌銷售假藥罪被沅江市檢察院提起公訴。13日,陸勇在北京被捕。(京華時報)

抗癌藥代購第一人被捕:選擇救命的低價“仿製抗癌藥”還是保護專利?
電影《達拉斯買傢俱樂部》海報

“我們就是想有尊嚴地活下去,無論富有還是貧窮,人都能在自如支配自己錢財的情況下看得起病,就是有尊嚴地活着。 ”陸勇如是說。

出於對生命的自保,陸勇低價從印度購葯自救與救人,這一切卻是得不到法律保護的違法行為。一邊是癌症患者性命攸關,一邊是對專利和知識產權的維護。看上去似是難以調和的矛盾。

一時間,輿論一片嘩然,在眾多的討論中一系列問題浮出水面:為什麼中國進口抗癌藥天價?救命重要還是專利重要?陸勇該不該抓?當法律與道德相碰撞時,我們該如何選擇?

法與理的衝突

在這個案子中,陸勇主要面臨兩項罪名,一個是妨害信用卡管理,一個是銷售假藥。

根據最高法的司法解釋,是否是假藥應按照現行的藥品管理法規來認定,而現行的藥品管理法規規定,走私未經國內審批、許可的葯即認定為假藥。同時,根據當前刑法修正案的規定,只要具有主觀故意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即構成犯罪,不管是否牟利,是否發生實際人身傷害。因此,儘管陸勇為病友代購的印度仿製抗癌藥,確實藥效良好,而且他本人沒有直接牟利行為,其行為亦可被認定為銷售假藥。

陸勇涉嫌犯罪,在現有藥品監管法律框架下,警方抓捕他於法有據,那麼為什麼還會有數百名病友為其“喊冤”?

今天(15日),中國青年報刊文《抗癌藥代購者被抓:法與理的衝突》,文章稱 ,法治社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是法治的基本秩序,個人好惡確實不能影響法律的正常運行。可是,在嚴守法律秩序的前提下,我們也不能忘記“法律不外乎人情”的原則,這“人情”當然不是極少數人的私心、私情,而是公眾利益格局上衍生的公眾普遍感受,是人們內心對公平、公正的共同願望。

觀察者網發現,在社交媒體上,同情、聲援陸勇的人也是佔了多數,很多網友為陸勇喊冤,他代購的是救命的藥物,又不是走私的貨物。而信用卡的購買與使用,雖涉嫌違法,但建立在為更多病友代購藥品的“好意”之上,法律量刑對此能否有所體現呢?

陸勇被抓在微博上熱議

法理與情理的矛盾
中國進口抗癌呀緣何“天價”?

國內進口葯價格昂貴已不是新鮮事。從進口原研藥品的知識產權保護來說,因研發成本高昂,定價相對高昂也似有合理之處,國外申請專利的原研葯享受單獨定價權,這導致其在價格上“巋然不動”。藥品成本是影響定價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包括製造成本和研發成本。也就是說製造、研發成本得由企業患者共同“買單”,這其中還包含了很多研發失敗的項目。

各大醫藥公司研發新葯的巨額花費(來自人民網)

除了以上兩個原因,我國國內正規進口的抗癌藥“天價”,還與中國醫藥領域的高回扣有關。

人民網在《中國進口抗癌藥格列衛成天價 明暗回扣催高葯價》中透露,一位醫藥銷售公司亞太地區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說“哪個企業不給醫院回扣,不出三個月肯定倒閉。”救人性命的抗癌藥,被當作醫藥界最有價值的搖錢樹,高回扣、高葯價的問題更突出。按照規定,內地醫院可在實際購進價的基礎上加價10%-15%。文章引用一位研究藥品定價的人士的說法,“中國內地比較特別,還有制度成本,只要你不改它,它一定會加到葯價上去。”此外,從藥物出廠定價,走到醫院藥房,中間的環節渠道存在太多的灰色空間。

“如果把15%的藥品加成拿走,好多醫院都活不了,因為政府只給醫院5%的財政支出。以葯養醫是政府的問題,不是醫院的問題,也不是醫生的問題。”北京腫瘤醫院主任醫師張曉東對媒體記者表示。如果15%的價格是明的回扣,而在實際操作中,暗的回扣也時有發生。據媒體公開報道,進口葯的回扣還表現在各種巧妙的手段上,“回訪會”、“有獎徵文”、“學術會議”以及冠冕堂皇的“教育資助基金”等如今都已成為敏感字眼。

作為專利藥品,瑞士諾華格列衛的專利受到法律的嚴格保護。但由於格列衛是與人的生命健康密切相關的特效藥,國際專利法對其網開一面,允許一國在特殊情況下實行專利強制許可,對這種藥品進行仿製。

印度就是其中之一,近幾年,印度獲批的仿製葯申請基本都佔到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批准的約1/3,暫時性批准佔到近40%。印度政府以“原廠藥物太貴,普通民眾消費不起”為由,“強制許可”國內葯企生產仿製藥物,成為世界仿製葯大國,不僅挽救無數國民生命,甚至遠銷到100多個國家。

網友@紙上建築 也提出質疑,“我國的專利保護是選擇性的,對於一些視而不見,而對於建立在藥品暴利基礎之上的整個醫療體系,屬於重點保護之列。”

但是我們都知道,質疑歸質疑,同情也不能代表法律,以當前法律條款,陸勇違法之事確實存在。輿論聚焦於此,也就在於法理與情理道德是如此尖銳的對立。保護知識產權和專利對人類的長期發展必然是有利的,正如@穆有魚丸所說“有沒有想過,都用山寨葯的話,還有人花大量金錢和精力去研製么?在面對死亡的時候,我們都想用各種方式活下來,但是長久以往,只會讓有效葯越來越少......... ”

那麼問題來了,對於多數用不起高價葯的癌症患者而言,是不是只能坐等生命的凋零?http://www.ibtimes.com.cn/trad/articles/41753/20150116/982282.htm
摘土鳖官员帽子的严重性比不上断土鳖官员的财路
断人财路,好人不好当啊。
魔兽世界搞笑短篇小说《结果 抬》
作者在美F里遇到的德鲁伊就是个干这个的
资本世界 市场经济 法制就是这么不近人情。人家不赚钱不得利凭什么给你廉价药。加入世贸就得遵守人家制定的规矩。不按规矩出牌搬石头砸自己脚。除非你是规矩制定者。
用药厂的话,我们同情你但不能支持你。既然讲法制讲规矩那就的遵守。
楼主在逢政府必反份子,维护法纪又成了罪了,当然在美爹那里属于高大上的法治精神。不过这抗癌药一般可都是侵犯美爹的专利阿。
法律与道德冲突的话,法律就有问题。
药监部门没有及时引进抗癌药专利才有责任
  有人一张嘴就反美,闭嘴就是我们正在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有人张嘴就是我们要维护法律,闭嘴就对各级zf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就没看到懂经济的,如果不让药企回收沉没成本,以后谁来开发新药呢。
说什么中国高级抗癌药全世界价格最贵的,纯粹是不顾事实的胡说八道,煽动挑拨。
现在应该做的是如何把这些药物加入医保,让政府医药公司患者的利益都得到响应的平衡。
不保护专利难道未来要吃各种免费的360类型的药?
就上个月,一亲戚,脑血管手术,上支架,10万,手术费专家费一大堆,还没报销的,还好有点积蓄
穷人果断等死
我在想啊,支架就那么点东西,他的对技术的要求,能超过手机里面的芯片吗???
药监局前赴后继抓了这么多,上面还有洗地的…服了
资本世界 市场经济 法制就是这么不近人情。人家不赚钱不得利凭什么给你廉价药。加入世贸就得遵守人家制定的 ...
廉价药是人家自己买的,要说知识产权保护去跟印度药厂说去吧。
廉价药是人家自己买的,要说知识产权保护去跟印度药厂说去吧。
人家不是因为“代购”被捕了吗。个人买的话,没“代购”严重吧。
vip51280 发表于 2015-1-17 18:34
廉价药是人家自己买的,要说知识产权保护去跟印度药厂说去吧。
你没明白这里面的关键。这个人从道德层面无可指摘。但在法律层面最起码涉及走私和无资质卖药。另外中国在加入世贸协定中。对于这种情况已经做出说明了中国药检和执法部门有义务打击这种现象和行为。如果他自己吃带几盒没问题。数量巨大是他最大的命门。
他这样的病人,不好好保养身体,一旦病情复发就是死路一条。这种情况根本不应该长时间关押,可见幕后人心狠手黑。好像之前已经关了半年了。他的两条罪过,实际上根本没什么危害。
现在的情况是个人可以买,代购要打击。这个已经是现有法律体系下最好的解决方案了。不然还能咋办?
就没看到懂经济的,如果不让药企回收沉没成本,以后谁来开发新药呢。
这话得原装药厂跟印度药厂去掰扯,跟中国病人说不着。
他这样的病人,不好好保养身体,一旦病情复发就是死路一条。这种情况根本不应该长时间关押,可见幕后人心狠 ...
有没有危害,不是我们说了算,复旦投毒案,还有人联名求情呢。
就上个月,一亲戚,脑血管手术,上支架,10万,手术费专家费一大堆,还没报销的,还好有点积蓄
穷人果断等 ...
前个月在心血管科呆了一个月,怎么我知道的情况是多数可以报?只有极少数进口支架不能报。医保医保,既然是穷人,为什么一定要找不能报的支架?
你没明白这里面的关键。这个人从道德层面无可指摘。但在法律层面最起码涉及走私和无资质卖药。另外中国在 ...
他这样的病人,保外就医是正当权力,谁去追究他的责任,也不能把他长期关押。
前个月在心血管科呆了一个月,怎么我知道的情况是多数可以报?只有极少数进口支架不能报。医保医保,既然 ...
同意,国产药和进口药间,估计不少人宁愿不能报销,也要进口药。(两种药疗效差别不大)
有没有危害,不是我们说了算,复旦投毒案,还有人联名求情呢。
危害谁了?孵蛋投毒案死了人,能跟这个比?

vip51280 发表于 2015-1-17 18:46
这话得原装药厂跟印度药厂去掰扯,跟中国病人说不着。


哪天印度copy了中国开发的药看你怎么说,鼓励copy不保护产权的后果就是没人去开发新药,最后的后果还是所有人一起承担。既然讲市场经济了,就要按照市场的规律来。
vip51280 发表于 2015-1-17 18:46
这话得原装药厂跟印度药厂去掰扯,跟中国病人说不着。


哪天印度copy了中国开发的药看你怎么说,鼓励copy不保护产权的后果就是没人去开发新药,最后的后果还是所有人一起承担。既然讲市场经济了,就要按照市场的规律来。
vip51280 发表于 2015-1-17 18:50
他这样的病人,保外就医是正当权力,谁去追究他的责任,也不能把他长期关押。
呵呵 这也算是钻了体制的空子,没啥的 只不过这种现象是当初签订世贸协定的时候,我们对外做出的妥协。没入之前一样仿,现在只不过是有紧箍咒没以前那么随便。当然了进口药贵 吃药难 那是另一个事引发的。其实国内药厂真想学印度廉价的玩,不过是没法这样干。
危害谁了?孵蛋投毒案死了人,能跟这个比?
联名求情的有相想到被害人吗,他们不见得觉得他投毒能有多大危害。当然举这个例子可能有些牵强。但是,在你眼中,“代购”危害不大,但人家zf眼里也不是这样,大家站的角度不一样。
vip51280 发表于 2015-1-17 18:44
他这样的病人,不好好保养身体,一旦病情复发就是死路一条。这种情况根本不应该长时间关押,可见幕后人心狠 ...
有没有危害不是这么简单的
药这种直接关系到人生命的商品,不是谁能都卖的。中间出了假药怎么办
联名求情的有相想到被害人吗,他们不见得觉得他投毒能有多大危害。当然举这个例子可能有些牵强。但是,在 ...
被害人,被害人,谁是被害人呀?
来来来,别不好意思,大大方方说出来,谁是被害人。
有没有危害不是这么简单的
药这种直接关系到人生命的商品,不是谁能都卖的。中间出了假药怎么办
人命当然重要,可惜那是对身体相对健康的人来说的,去买这药的都是离死不远,只能把自己死马当活马医的人,早就“”顾不得许多了“”
就上个月,一亲戚,脑血管手术,上支架,10万,手术费专家费一大堆,还没报销的,还好有点积蓄
穷人果断等 ...
支架这东西,至少要符合以下几点要求:不能生锈;不能和机体发生明显的化学反应;不能在表面堆积物质;过敏反应发生率低;低温的时候可以任意塑形,体温下恢复正常形状;有一定的强度可以将血管撑起来,自身还不容易断裂或碎解。
联名求情的有相想到被害人吗,他们不见得觉得他投毒能有多大危害。当然举这个例子可能有些牵强。但是,在 ...
等你能站在不治就只能活几个月的位置上再考虑“”危害“”吧。
被害人,被害人,谁是被害人呀?
来来来,别不好意思,大大方方说出来,谁是被害人。
不懂你意思,我很明确,大家站的角度不一样,得出的结论也不一样。关于“代购”一事,上面几层的回答可以解释一下相关的疑问。当然我也希望zf能因这件事,以后为患者多多争取一下合法权益,说完。
呵呵 这也算是钻了体制的空子,没啥的 只不过这种现象是当初签订世贸协定的时候,我们对外做出的妥协。没 ...
这怎么能算钻空子呢?
明明是正当权力。
不懂你意思,我很明确,大家站的角度不一样,得出的结论也不一样。关于“代购”一事,上面几层的回答可以 ...
我的意思有什么难懂,我就想知道你说的这个案子里“”被害人“”是谁。
请千万不吝赐教。
我的意思有什么难懂,我就想知道你说的这个案子里“”被害人“”是谁。
请千万不吝赐教。
你是不是误会了,“被害人”是指复旦投毒案中的,与“代购”一事没关系。
vip51280 发表于 2015-1-17 19:09
这怎么能算钻空子呢?
明明是正当权力。
其实所谓保外就医也是看条件的。就我所知很多真正应该保外就医的其实是得不到这个机会的。保外就医这控制权对于监狱方很多人意味着什么?我想你应该明白。很多监狱里面有这样的队伍 犯人们叫老残队。太老的 身体真不行的 精神不好的都送到这,然后让一些“表现好的犯人”看管这些老残犯人。对于这个给他人便利弄药的这个人进监狱后只要不得罪人应该没啥罪受。监狱和犯人里面有时候正义是很朴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