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父爱成为猥亵幼女的遮羞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11:30
“父女关系”加上“妻子证言”,珠海公交猥亵事件峰回路转,变成“误会”一场

“珠海公交猥亵事件”肇起于一则在网上疯传的视频。该视频中,一名男子抱着一名3岁左右的女童,不停亲吻女童的面部和嘴唇,甚至一度让女童站在自己大腿之间并抱紧女童亲吻,女童觉得不舒服略有挣扎。整个视频将近3分钟。视频一出,绝大多数网友都认为该男子有猥亵女童的嫌疑,并要求人肉该男子,珠海警方接报介入。
前日下午,视频的男子陈某主动联系珠海警方,澄清自己乃女童的亲生父亲。由于女儿撒娇,自己当时的举动是试图哄女儿开心。陈某的妻子还表示“很委屈”,说丈夫十分疼爱女儿,日常生活中绝对没有猥亵行为,“是网友对丈夫行为不理解而产生误会,其实每个人表达爱的方式不同。”
“父女关系”和“妻子证言”让事件峰回路转,珠海警方赶紧通报称:确定陈某和女童为父女关系,无证据证明视频中的行为涉及违法。媒体也基本都以“误会”、“虚惊一场”跟进报道。
证实两人是父女关系,并不一定就能证明是“误会”,是“虚惊一场”

的确,当事人陈某与女童存在父女关系,但这并不代表“亲昵行为”不受约束。其行为即使不能定性为“猥亵”,也是十分不妥的。
从视频来看,陈某把女童竖着,亲额头亲脸的行为没有问题。但当时女童不会掉下去也无其他危险,陈某如此有力地用双腿夹紧她并亲吻,这种“爱的方式”确实让人匪夷所思。而从女童的表情来看,她并不享受她和陈某之间的互动,且略有挣扎。纵使考虑陈某是广东省陆丰市人,当地民风民俗乃至民众个人的行为举止更原生态,其行为也十分“出格”。著名心理学家武志红就认为,陈某的行为“是有暗在且巨大的性能量在涌动”。
而猥亵儿童罪从法律上来说,泛指针对儿童实施的性交以外带有性的行为。侵犯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这样的界定十分含糊,于是在司法实践常以“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来作为认定猥亵儿童罪的重要依据,这样的界定漏洞极大。首先,六岁以下的儿童也具备性别意识,心理学认为,大约到3岁时儿童的性别角色就已形成。
纵然视频中的行为不是猥亵,不涉及违法,当地警方也应据此继续核查,并不应将其作为事件定性的砝码。毕竟,能够证明陈某“十分疼爱女儿,日常生活中绝没有猥亵行为”的,主要是当事人陈某妻子的证言,再就是陈某自己所说的“试图哄女儿开心”(谁会自证其罪?),并无街道办事处、邻居街坊,或者是其他人的证言。
中国家庭性侵儿童确实存在,但社会舆论却倾向不作“罪恶”假设

中国社会的舆论氛围一般倾向于不允许作熟人性侵儿童的“罪恶”假设

《21世纪中国性骚扰的调查实证》显示,人们对性骚扰的敏感程度与性骚扰发生的数量是成反比的,人们对性骚扰越敏感,性骚扰发生的数量越少。而中国家庭中性教育严重缺失,全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抽样调查报告说,“碰到性骚扰该怎么办”的问题,有54%的家长没讲过,29.5%的家长讲过一点,大部分受害孩子在事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性骚扰”、“性侵”。
实际上,大多数的中国父母,不仅未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教会他们懂得身体上哪些部位为隐私部位,要禁止别人触摸。甚至还有意无意地毁坏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公共浴室,泳池更衣室中,家长带已具备性别意识的异性孩子进入更衣在中国见怪不怪)。作家陈岚在《幼童被性侵悲剧如何终结》一文中更直言,中国社会的舆论氛围倾向于不作熟人性侵儿童的“罪恶”假设。如果旁人提醒,也会被视为“其心何其歹毒也”:“他可是亲爹/叔/伯,你想到哪里去了?亏你想得出来!”甚至有过母亲在听亲生女儿状告父亲性侵时,责骂女儿撒谎的若干先例。
于是,各种儿童被性侵悲剧频繁发生,且大部分侵害者确实是熟人甚至父母

近年来,随着各种幼童被性侵悲剧发生,保护儿童利益成了高度敏感的社会问题。中国儿童遭性侵被低估却是不争的事实,根据瑞银慈善基金会 (UBS Optimus Foundation)对各国侵害儿童状况的调查研究。在中国学生调查中8%的未成年人都反映遭受过不同程度的性侵犯(这个数据还被认为严重低估了),且未成年人中采集到的受性侵人数比例是家长报告的8倍之多。
而如此庞大的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甚至父亲作案不在少数。根据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发布的《2013-2014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过去一年曝光的192起性侵儿童案件中,陌生人犯案仅占38起,其余80.20%均为不同程度的熟人犯罪。而广州市的一项调查数据更直接将矛头指向父亲,称侵犯儿童人群中排在首位的是父亲,达到21%。
事实上,无论中外,有太多的案例已经证明,对于恋童癖来说,父(母)女(子)关系完全不可能成为阻碍他们实施犯罪的原因。更骇人听闻的是,某些儿童遭到父母同时染指。新媒体女性就曾报道过这样的案例,受害人小紫(化名)从4岁到6岁,一直频繁遭受性,且是被父母轮流实施性侵害。
要扫清“猥亵”疑云,需要精细入微的立法和规范

面对陌生色魔之手,中国儿童尚且无力保护自己,更何况不声不响的家庭暴力性侵
面对陌生色魔之手,中国儿童尚且无力保护自己,更何况不声不响的家庭暴力性侵
若父母对子女的“亲昵行为”是潜在的家庭性侵,毫无疑问须严惩

珠海公交猥亵事件如果放在中国台湾地区,情况则可能完全不一样。
2006年4月,台湾两名女童在学校向老师提起和父亲玩“挤痘痘”(肚子胀气时父亲帮其按摩肚子手碰到乳头,说那里有长痘痘),校方认为事态严重报警侦办,社政单位一度将两名女童送中途之家安置。地检署认定该父亲强制猥亵得逞,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虽然一、二审均判决被告无罪,但也足见台湾对防范家庭亵童问题的零容忍。到了2011年,台湾高雄的一名父亲因抚摸其未满十四岁的女儿胸部及私处三次,被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处三年六月,并赔偿其女儿生母十万元精神慰抚金。这样的定罪量刑还是念及其是隔着其女儿衣裤着手犯行。
当然,此次珠海公交猥亵事件中的女童只有三岁左右,与上述案例中女童的性意识醒悟程度不可相比。根据现有的证据证言也无法认定当事人陈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但这并不是就该“不声不响”的理由,如何发现潜在的家庭暴力性侵行为,又如何在保护隐私权的前提下介入调查,如何准确界定普通亲昵行为与猥亵行为,又如何为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暂居、食宿、这方面亟待向“精细入微”的先进地区学习。
例如德国、英国等国家的社工认定如果儿童正在遭受虐待,会将其家庭设为“高危家庭”,第一时间将儿童带离其家庭并妥善安置,而在所有儿童被虐案中,性伤害是警方和社工必查的项目之一。美国还制定了《儿童性侵害案件处理指南》,对儿童性侵案有一揽子的处理方案,不仅是事后惩戒,还有事先预防。
若父母“过度亲昵”因其对性教育懵懂无知,也须加强父职教育

此次珠海公交猥亵事件的争论中,有一种声音认为当事人陈某的行为只是“爱的方式不同无须上纲上线”。精神分析也认为,许多父亲并不明白如何与还不懂事的女儿亲密,他不能确定这里有无性色彩,会陷入一种内心冲突。
而中国爸爸确实当得少、不会当。今年年初,北京师范大学和世界学前教育组织联合发布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缺失是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具体到性教育一块,父职教育就更加缺位了。
父亲容易否认小孩的性能量存在。这种否认导致,孩子有严重过度的性刺激,这或导致孩子性放纵,要么导致孩子的性压抑。父亲亲吻年幼的女儿当然可以,但要有分寸和尺度。瓜田李下,需要注意,国外父母亲吻自己的孩子一般也是亲吻额头,极少亲嘴的。中国儿童性教育专家胡萍在面对“爸爸带女儿洗澡可以洗到几岁”提问,给出的答案是孩子两岁半以后可以学着独立洗澡,不要他人陪伴,没必要让爸爸一直陪着洗。可见父母与子女的亲昵也必须是亲密有间的。
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intouchtoday/n3002.html“父女关系”加上“妻子证言”,珠海公交猥亵事件峰回路转,变成“误会”一场

“珠海公交猥亵事件”肇起于一则在网上疯传的视频。该视频中,一名男子抱着一名3岁左右的女童,不停亲吻女童的面部和嘴唇,甚至一度让女童站在自己大腿之间并抱紧女童亲吻,女童觉得不舒服略有挣扎。整个视频将近3分钟。视频一出,绝大多数网友都认为该男子有猥亵女童的嫌疑,并要求人肉该男子,珠海警方接报介入。
前日下午,视频的男子陈某主动联系珠海警方,澄清自己乃女童的亲生父亲。由于女儿撒娇,自己当时的举动是试图哄女儿开心。陈某的妻子还表示“很委屈”,说丈夫十分疼爱女儿,日常生活中绝对没有猥亵行为,“是网友对丈夫行为不理解而产生误会,其实每个人表达爱的方式不同。”
“父女关系”和“妻子证言”让事件峰回路转,珠海警方赶紧通报称:确定陈某和女童为父女关系,无证据证明视频中的行为涉及违法。媒体也基本都以“误会”、“虚惊一场”跟进报道。
证实两人是父女关系,并不一定就能证明是“误会”,是“虚惊一场”

的确,当事人陈某与女童存在父女关系,但这并不代表“亲昵行为”不受约束。其行为即使不能定性为“猥亵”,也是十分不妥的。
从视频来看,陈某把女童竖着,亲额头亲脸的行为没有问题。但当时女童不会掉下去也无其他危险,陈某如此有力地用双腿夹紧她并亲吻,这种“爱的方式”确实让人匪夷所思。而从女童的表情来看,她并不享受她和陈某之间的互动,且略有挣扎。纵使考虑陈某是广东省陆丰市人,当地民风民俗乃至民众个人的行为举止更原生态,其行为也十分“出格”。著名心理学家武志红就认为,陈某的行为“是有暗在且巨大的性能量在涌动”。
而猥亵儿童罪从法律上来说,泛指针对儿童实施的性交以外带有性的行为。侵犯的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这样的界定十分含糊,于是在司法实践常以“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来作为认定猥亵儿童罪的重要依据,这样的界定漏洞极大。首先,六岁以下的儿童也具备性别意识,心理学认为,大约到3岁时儿童的性别角色就已形成。
纵然视频中的行为不是猥亵,不涉及违法,当地警方也应据此继续核查,并不应将其作为事件定性的砝码。毕竟,能够证明陈某“十分疼爱女儿,日常生活中绝没有猥亵行为”的,主要是当事人陈某妻子的证言,再就是陈某自己所说的“试图哄女儿开心”(谁会自证其罪?),并无街道办事处、邻居街坊,或者是其他人的证言。
中国家庭性侵儿童确实存在,但社会舆论却倾向不作“罪恶”假设

中国社会的舆论氛围一般倾向于不允许作熟人性侵儿童的“罪恶”假设

《21世纪中国性骚扰的调查实证》显示,人们对性骚扰的敏感程度与性骚扰发生的数量是成反比的,人们对性骚扰越敏感,性骚扰发生的数量越少。而中国家庭中性教育严重缺失,全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抽样调查报告说,“碰到性骚扰该怎么办”的问题,有54%的家长没讲过,29.5%的家长讲过一点,大部分受害孩子在事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性骚扰”、“性侵”。
实际上,大多数的中国父母,不仅未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教会他们懂得身体上哪些部位为隐私部位,要禁止别人触摸。甚至还有意无意地毁坏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公共浴室,泳池更衣室中,家长带已具备性别意识的异性孩子进入更衣在中国见怪不怪)。作家陈岚在《幼童被性侵悲剧如何终结》一文中更直言,中国社会的舆论氛围倾向于不作熟人性侵儿童的“罪恶”假设。如果旁人提醒,也会被视为“其心何其歹毒也”:“他可是亲爹/叔/伯,你想到哪里去了?亏你想得出来!”甚至有过母亲在听亲生女儿状告父亲性侵时,责骂女儿撒谎的若干先例。
于是,各种儿童被性侵悲剧频繁发生,且大部分侵害者确实是熟人甚至父母

近年来,随着各种幼童被性侵悲剧发生,保护儿童利益成了高度敏感的社会问题。中国儿童遭性侵被低估却是不争的事实,根据瑞银慈善基金会 (UBS Optimus Foundation)对各国侵害儿童状况的调查研究。在中国学生调查中8%的未成年人都反映遭受过不同程度的性侵犯(这个数据还被认为严重低估了),且未成年人中采集到的受性侵人数比例是家长报告的8倍之多。
而如此庞大的性侵儿童案件中,熟人甚至父亲作案不在少数。根据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发布的《2013-2014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过去一年曝光的192起性侵儿童案件中,陌生人犯案仅占38起,其余80.20%均为不同程度的熟人犯罪。而广州市的一项调查数据更直接将矛头指向父亲,称侵犯儿童人群中排在首位的是父亲,达到21%。
事实上,无论中外,有太多的案例已经证明,对于恋童癖来说,父(母)女(子)关系完全不可能成为阻碍他们实施犯罪的原因。更骇人听闻的是,某些儿童遭到父母同时染指。新媒体女性就曾报道过这样的案例,受害人小紫(化名)从4岁到6岁,一直频繁遭受性,且是被父母轮流实施性侵害。
要扫清“猥亵”疑云,需要精细入微的立法和规范

面对陌生色魔之手,中国儿童尚且无力保护自己,更何况不声不响的家庭暴力性侵
面对陌生色魔之手,中国儿童尚且无力保护自己,更何况不声不响的家庭暴力性侵
若父母对子女的“亲昵行为”是潜在的家庭性侵,毫无疑问须严惩

珠海公交猥亵事件如果放在中国台湾地区,情况则可能完全不一样。
2006年4月,台湾两名女童在学校向老师提起和父亲玩“挤痘痘”(肚子胀气时父亲帮其按摩肚子手碰到乳头,说那里有长痘痘),校方认为事态严重报警侦办,社政单位一度将两名女童送中途之家安置。地检署认定该父亲强制猥亵得逞,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虽然一、二审均判决被告无罪,但也足见台湾对防范家庭亵童问题的零容忍。到了2011年,台湾高雄的一名父亲因抚摸其未满十四岁的女儿胸部及私处三次,被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处三年六月,并赔偿其女儿生母十万元精神慰抚金。这样的定罪量刑还是念及其是隔着其女儿衣裤着手犯行。
当然,此次珠海公交猥亵事件中的女童只有三岁左右,与上述案例中女童的性意识醒悟程度不可相比。根据现有的证据证言也无法认定当事人陈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但这并不是就该“不声不响”的理由,如何发现潜在的家庭暴力性侵行为,又如何在保护隐私权的前提下介入调查,如何准确界定普通亲昵行为与猥亵行为,又如何为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暂居、食宿、这方面亟待向“精细入微”的先进地区学习。
例如德国、英国等国家的社工认定如果儿童正在遭受虐待,会将其家庭设为“高危家庭”,第一时间将儿童带离其家庭并妥善安置,而在所有儿童被虐案中,性伤害是警方和社工必查的项目之一。美国还制定了《儿童性侵害案件处理指南》,对儿童性侵案有一揽子的处理方案,不仅是事后惩戒,还有事先预防。
若父母“过度亲昵”因其对性教育懵懂无知,也须加强父职教育

此次珠海公交猥亵事件的争论中,有一种声音认为当事人陈某的行为只是“爱的方式不同无须上纲上线”。精神分析也认为,许多父亲并不明白如何与还不懂事的女儿亲密,他不能确定这里有无性色彩,会陷入一种内心冲突。
而中国爸爸确实当得少、不会当。今年年初,北京师范大学和世界学前教育组织联合发布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缺失是中国社会的普遍现象。具体到性教育一块,父职教育就更加缺位了。
父亲容易否认小孩的性能量存在。这种否认导致,孩子有严重过度的性刺激,这或导致孩子性放纵,要么导致孩子的性压抑。父亲亲吻年幼的女儿当然可以,但要有分寸和尺度。瓜田李下,需要注意,国外父母亲吻自己的孩子一般也是亲吻额头,极少亲嘴的。中国儿童性教育专家胡萍在面对“爸爸带女儿洗澡可以洗到几岁”提问,给出的答案是孩子两岁半以后可以学着独立洗澡,不要他人陪伴,没必要让爸爸一直陪着洗。可见父母与子女的亲昵也必须是亲密有间的。
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intouchtoday/n3002.html
吃饱了撑的。
面对青春的诱惑谁也抵挡不住!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楼主该吃药了
南飞 发表于 2014-12-10 09:34
楼主该吃药了
你素质很低吗?没教养吗?
楼主是没有做过有女儿的父亲还是怎么的哦  我家妹妹我都喜欢亲 用胡子茬扎她,看着小朋友躲避的样子,我亲妹妹的时候 妹妹还不是嫌我口水臭,不亲我,还不是一样要抵抗,多好的亲子互动啊,怎么到你这里就成了猥亵了?为防止误解  这里的妹妹是指女儿,我女儿比视频中的小朋友要大点 要满4岁了
这确实是胡扯淡。有过小孩的人都能理解。不过也赢了那句话,仁者见仁,淫者见淫

monkey3er 发表于 2014-12-10 09:47
楼主是没有做过有女儿的父亲还是怎么的哦  我家妹妹我都喜欢亲 用胡子茬扎她,看着小朋友躲避的样子,我亲 ...


一。这是转帖的文章,要骂人请分清对象。
二。认为正常的,还是看清视频再说。视频中那男的不止是嘴上有动作,全身都有动作,特别是大腿的动作,很不正常。
三。你还是仔细看一下文章。文章没说一定是猥亵,只是说不正常。
许多网友都说没那样亲过自己的女儿。既然许多人都不是那样亲的,就说明不正常。不犯法是一回事,不正常是另外一回事。

三种可能性:猥亵(触犯法律),不正常,正常。
如果视频不确定,犯不犯法是要当事人自己出来告的。既然大多数都不是那样亲自己女儿的,就说明不正常。不正常有各种原因,如习俗,父亲不懂事,父亲变态等等原因。

猥亵是有严格定义的,要么是触摸小女孩的敏感部位(如性器官),要么拿自己的敏感部位(如性器官)来碰别人。

monkey3er 发表于 2014-12-10 09:47
楼主是没有做过有女儿的父亲还是怎么的哦  我家妹妹我都喜欢亲 用胡子茬扎她,看着小朋友躲避的样子,我亲 ...


一。这是转帖的文章,要骂人请分清对象。
二。认为正常的,还是看清视频再说。视频中那男的不止是嘴上有动作,全身都有动作,特别是大腿的动作,很不正常。
三。你还是仔细看一下文章。文章没说一定是猥亵,只是说不正常。
许多网友都说没那样亲过自己的女儿。既然许多人都不是那样亲的,就说明不正常。不犯法是一回事,不正常是另外一回事。

三种可能性:猥亵(触犯法律),不正常,正常。
如果视频不确定,犯不犯法是要当事人自己出来告的。既然大多数都不是那样亲自己女儿的,就说明不正常。不正常有各种原因,如习俗,父亲不懂事,父亲变态等等原因。

猥亵是有严格定义的,要么是触摸小女孩的敏感部位(如性器官),要么拿自己的敏感部位(如性器官)来碰别人。
各地的价值观念不一样 而且很多是引入观念,在中国人眼中,带着3岁小孩在公共场合小便是正常的,但是前段时间的香港就做出了表现,中国妇女在给孩子把完尿后弹一下小鸡鸡是在逗孩子,但是这样的行为在美国人眼里就是猥亵。观念不一样,道德标准也不一样,以中国那么大的人口基数,每年的父母性侵儿童案还是比不上道德水准那么高的美国啊,
中国家长心理健康,洋鬼子家长心理变态,现在文化交流多了,混乱
ljie20010 发表于 2014-12-10 09:52
一。这是转帖的文章,要骂人请分清对象。
二。认为正常的,还是看清视频再说。视频中那男的不止是嘴上 ...
再次看了看视频 最能体现哄小孩动作的就是抱着抖两下,是典型的要小孩别哭的动作, 效果也很好,后来的小孩被抱到正面后就基本没有闹了,用大腿夹的动作应该是家长必须学会的,要固定小孩,双手还要做事,你除了用大腿夹还能怎么做,我女儿耍性子的时候,我更倾向于使用早乙女玄马的熊猫地狱击,用双腿交叉夹住女儿的脚,双手抱着女儿的身体和手,脑袋和肩膀靠住女儿的头,这样可以依靠全身束缚住女儿,又可以避免女儿的身体被勒住,有一定的活动空间,不会窒息什么的,其表现形式比这个视频里面的动作粗鲁多了,要是被传到网上,可能就是野蛮老爸把女儿当沙包殴打了吧
什么啊,和欧美的天主教玩儿童比,小巫见大巫山嘛,中文媒体又跪舔了
看了视频,里面的父亲绝对不正常。
有点小题大做,吃饱了撑的。有倾向不代表就是患者,再说这年头有倾向的多了去了。
父女之间的亲情可以理解啊,看得出爸爸很疼爱女儿,总亲不够、看不够。不过嘴对嘴亲吻不好,不卫生。我就反对我老婆亲吻儿子的小嘴,现在改了!
任何事都有个度,过了度就算是父母对孩子也不行。
这货就是个变态
基本上会觉得是猥亵的都是还没小孩的吧,没孩子的时候没那感觉的,有孩子以后就懂了。
我觉得泄露视频的人应该追究名誉责任。
一见到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飞跃。
你素质很低吗?没教养吗?
可能这个人也是那样的父亲。原谅他吧。
现阶段中国还是主要防范公务员们对儿童胡来,陌生人对儿童胡来比较迫切些。
楼主是没有做过有女儿的父亲还是怎么的哦  我家妹妹我都喜欢亲 用胡子茬扎她,看着小朋友躲避的样子,我亲 ...
你是亲脸蛋还是亲嘴啊,要是后者你就危险啦,将来有向鬼父发展的趋势
亲脸蛋和亲嘴没有分别啊
楼主是神经病,自家的闺女都不能亲了
神经病文章都有人转..........
多大的事情,上纲上线的
两岁半自己洗澡?谁敢试试?
父亲给女儿洗澡那怎么批判?
我每个星期回家还要给女儿洗澡,只是洗完澡后用纸巾洗干外阴水分的事情交给孩子他妈做
走向你我 发表于 2014-12-10 09:27
面对青春的诱惑谁也抵挡不住!
他女儿还没发育吧。
白畜生来容易出变态,感觉是基因问题。同样在美帝,黑人虽然暴力犯罪多,但是各种怪叔叔比白畜少多了。

中国人本来变态就少,很多动作其实是没有性含义的,没必要搞得和西方一样草木皆兵。
我觉得中国猥琐男童的现象也很严重,而且完全没有人管!
我是做了父亲的人,我理解,父爱如山!!!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亲脸蛋和亲嘴没有分别啊
本质的区别,而且此人是故意的。
人看人,鬼见鬼。
关注这种事情、加强警惕是非常正确的。中国向来对儿童权利的保护不重视,大量侵犯儿童权益的事件根本就没人关心没人理。
狗P,劳资亲女儿比他还狠
千论证万论证,当回父亲就都明白了。别折腾了就
也准备学美国,剥夺监护权,吃饱了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