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福区交警大队非法扣留我的春风领跑王-申诉成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0: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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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伙可以看看交警的业务水平执法水平包括灰色收入=================================================================
#1 长沙开福区交警大队非法扣留我的春风领跑王-申诉成功



本月17日9:50份左右,我骑车在长沙福元路与万家丽路交叉路口等红灯,突然路边冲出几个人拔掉我摩托车钥匙,叫我强行下车,我说我车辆手续齐全,他们好象没听到。其中两个人将我摩拖车直接推到他们早已准备好的汽车拖车上面,非法扣留了我的车。
    随后执勤交警叫我出示证件,我跟交警争辩,说我证件齐全,他根本没权利扣车。交警一副难看的嘴脸,说必需扣车,我问他违反了哪一条法律,他也不解释,给了开福交警法制科电话给我要我直接问法制科,说你今天车是扣定了,你有异议直接找法制科沟通。
    我拒绝在交警开拒的罚单上签字,交警说你签不签字无所谓。随后摩托车被交警拖车强行拖走。

版主怎么把我的贴子移到春风版块了,我想让更多的湖南车友了解申诉过程,让更多的本地车友合理维权。稍后我会把整个维权过程一一讲述清楚。


#3



车被扣后,我于当天10:30左右到达开福交警大队,并找到法制科,提出我申辩的理由:
    1、交警暴力执法:当时我在路口等红绿灯,摩托车停在最左车道(双向6车道),便衣是从路边穿过车来车往的马路,到路中间把我的车钥匙强行拔掉,态度极其恶劣,并强行拉我下车将我的摩托车直接推上汽车拖车。当时也没问证件有无,好象摩托车在他们心目中就是毒瘤,给我感觉只要是摩托一律扣车,不管你有无正规手续。当事交警也不听我申辩,拿到证件直接开处罚单。
    2、我提出合法手续的摩托车按交通法规可以罚款,没有其它正当理由是不能扣车的。这点后面会提及,这也是重要的一点。
    3、现场交警查车没有在适当位置设置锥形筒,没有出示相关证件,没有敬礼,不附合执法程序。
    4、罚单开据后我拒绝签字,没有向我说明违法理由,并直接扣车,不符合交警现场执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的特向法制科说明,对方说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还是要扣车,执行的理由是长沙地方法规,后面我会提到本法规的具体内容

#4



第一次在法制科交涉无果,只有老老实实去接受处理,不过自己心里清楚,扣车位置在长沙禁摩区的边界道路(长沙开福区福元路与万家丽路交叉路口),是在福元路上被扣的,严格来讲入禁摩区最多也就200米,心里知道闯禁是肯定了,这个自己早有打算。
       处罚决定书打印出来后,违法代码为13440(机动车违返禁止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根椐道路安全交通法第90条,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2条第6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后面有照片,在我的iPhone4s上面,还不知道怎么传到电脑上来,等我学会再上传)---有戏了,上面并没有说要扣车啊!
        按驾驶证申领规定扣3分,丫丫呸的,这个可有点受不住了,我的驾照是A2E,这扣3分也太多了点吧,不过也没办法,谁叫我撞到枪口了呢!
       管它,决定先交完罚款把车从施救站取出来再说,停车费用10元一天,不敢紧取车钱有多啊!呵呵,交完罚款到交警队拿放车单(此单背后有说明,按规定不收取拖车费)长沙摩托车施救站按停车费10元每天收取。后面去取车的时候发生了不愉快的事,强收50元拖车费,这下又给我抓住一个有力的把柄,后面我会详细说明开福区施救站违规收取50元拖车费用的问题。
       我是送老婆去最近点坐公交车,正准备掉头后要她下车,结果发生了这一幕。事后老婆也很不开心的,要是自己开汽车去送她也不会发生扣车的事,她挺自责。
       看到我和他们争论,当时我比较气愤,和便衣讲话声音音调也比较高,后来交警出现才稍稍平静一点,不过都没有用,车还是被扣了

#5



当天送老婆去门坐车急着没带手机,也急着取车,现场照片也没来的及拍,不过此扣车过程的处罚单、银行缴费单据、拖车费停车费发票回来后我都拍了照片。维权的有力证据,怕事后找交警相关部门交涉被没收,那就没有证据了,所以自己还留了这一手!


据我了解,长沙地区从2014年起,拖车公司对违章车辆只能收取停车费、不能收拖车费。对事故车辆拖车费可以按物价部门指导价收取。停车费物价部门有明确收费公示价。此次开福区施救站收我50拖车费也是违反物价部门规定的。取车当天我已向湖南省物价局举报。(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http://wap.motorfans.com.cn/)


#8



这是当天交警队打印出来的处罚决定书,上面清楚的反映我的违法代码是13440,上面明显写明这条代码只需要罚款100元,处罚决定书上对扣车根本没有提及,这点对我非常有用,说明交警处罚的法律条款不具有扣车条件。




#14



违法代码: 13440 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违法记分: 3分
处罚金额: 100元
    2011年6月13日起,使用网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需对驾驶员的驾驶证记分。
记分原则
    1、使用网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需对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记分;
    2、机动车所有人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必须能够驾驶该机动车,如不符的只能处理记分为0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
    3、机动车所有人属于单位的只能处理记分为0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


#15



以上均不构成交警扣车的直接理由,只能罚款和扣分,是不能扣车的。


#16



在交警大队办完取车单,到达开福区施救站的时间是12:20,中午下班了,大门紧锁,门卫室有人,你询问他任何问题门卫都不搭理,我都怀疑那人是不是个哑吧。
     门口贴的上班时间表,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看样子只能等到下午上班以后去取车了,决定先去找个地方吃饭。
     对此冷遇相信有过类似经历的车友都知道施救站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其实说白了可能他们的站长可能就是交警部门的,是不是交警附属的下属单位我们也不去评论,这个我们也没必要深入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给群众感觉好象有点微妙......。
     不过施救站这个名字给我们感觉是进行路面车辆施救的,不过现实是你不需要施救的时候他也帮你拖车,服务还蛮热情啊!比如我今天摩托车被扣,车都有人给你推上车,还帮助你拖到有人看管的地方,按新规定还不收拖车费(实际上后面强收了我50元拖车费),我还在想这服务比洗脚城不会差啊!
    事实直是这样老百姓也无话可说!



谢阿汤前来声援,事后本来我也想算了,经济损失罚款100元,扣3分、拖车停车费用60元,加起来也就160元,本来我平常工作也忙,没空和他们计较。
     但是在开福区施救站取车过程中又发生了更加不愉快的事,让我气愤不已,这也让让我更加坚定的跨出维权这一步,一定要到相关部门讨个说法,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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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当天下午开福区施救站2:30上班后,拿着交警大队开据的取车单办理取车手续,有以下几点让我气愤
    1、工作态度非常不友好,工作人员语气粗暴。施救站本来是ZF对外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如此对待前车取车的司机,有损ZF的形象,群众路线没学好啊!!
    2、强收拖车费:取车单背面明明写了按物价部门的规定对违章车辆不准收拖车费,但还是强收了我50元拖车费,和他们理论根本没有用,反正你不交拖车费就不放车,那只有老老实实交费罗。当天和我一起过来取车的司机都收了拖车费,都是默默的选择交费。
    3、摩托车的汽油被放的精光,连备用油箱也没有一点油,害的我去施救站50米车子就熄火开不动了,返回问他们为什么放油,答复是不知道
     摩托车汽油被放光,只有推车去加油,哪知附近没有一家加油站,我从施救站推车1KM到长沙汽车北站,附近根本没有加油站,
     望着没油不能发动的摩托车此时的我很无助,今天吃了一个闭门羹,当时真的想骂娘,气愤、懊恼、抗议都没有用,只有先打电话交朋友开车给我送汽油过来(由于出门没带手机,电话都是找路人借的)。
     本来想算了,取车经历让我更加坚定的走上了维权的路,一定要讨个说法!!!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还有王法吗???




事后我打了长沙政法、都市频道新闻热线,一听是我和交警缠上了,他们有多远跑多远。如今媒体都是ZF宣传的工具,他们服务对象不是我这样的,这事一但报道会不会破坏如今的“和谐社会”呢????


#24



从当天上午9:50扣车至下午15:00取车,其中停车费10元,拖车费60。
     事后我查询了湖南省物价部门对施救站收费要求:
      1、违章车辆按物价部门规定不允许收拖车费,只有事故车辆才能收取,并且有明确的收费指导价。也就是说施救站将我的违章摩托车按事故车辆来收费,属于乱收费,当天我已向湖南省物价局价格投诉12358举报。
      2、关于停车费问题,扣车共5个小时的时间,收取摩托车10元停车费用,湖南省地方物价部门规定摩托车按10元/天收取,这项收费我没有异议。本贴有摩友反映按国家法规停车费收费也属乱收费,还请懂此法律的摩友再科普一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这是当时长沙开福区施救站取车是开据的停车费、拖车费发票,共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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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取车回来的第二天,也就是18日,我在网上查询了《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也就是开福交警大队法制科所说的地方法规。
     上面第二款第四条,对《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的部分条文进行修改,其中明确从2012年6月26日起对16条款(针对摩托车手续齐全的不能扣车),丫丫呸的,原来法制科拿老法规糊弄我,增加了我的信心,决定维权到底!!
     该条法规车友可详见http://baike.baidu.com/view/4050736.htm,上面对摩托车走禁区(至今我都认为查车点不属禁区,周边并没有禁止摩托通行标志)作了明确的规定,只罚款100元。
     于是决定先和开福交警大队法制科电话再联系一次,如果态度再牛B,我决定到开福区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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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如果诉讼成功,对长沙交警胡乱扣车的行为是一个强有力的打击。
     这次现场查车交警执法的暴力,他们以为所有骑摩托车的都是没地位、没文化、好欺负的社会底层,如果维权成功,至少可以维护那些为生计跑摩的、广大长沙摩友、过境摩友争取到本属于自己该有的那么一点空间,万一闯禁被查车,可以底气足、理直气壮罚100元不扣车了。



#28



有了72楼所述的至2012年4月26日实施的长沙地方法规《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基本我掌握了当事交警违法扣车的事实,于是再次打电话给开福交警大队法制科,我这次开门见山,直接问他们
      问:手续齐全的摩托车为什么扣车?
      法制科:按长沙地方法规是要扣车的
      问:哪部法规??
      法制科: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
      问:该法规从2012年4月26日新修定了,你们学习过了吗??我查清楚了你们属于违法扣车,我将到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法制科听到我这一说,觉得事情可能会闹的很大,要我当天下午再次去趟交警大队。

       19日下午2:00我到达法制科,将电脑打好的《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给他们看,这样违法扣车的事得到确认,交警又是安排人倒茶又是看座,和我上次去冷冰冰态度来了一个大转弯。
       法制科警官表示,决定立即对先前的违法行为进行拆除,但我提出了三个条件:
       1、拆消交警系统对我的违法记录。
       2、返还错误执法我交纳的罚款和施救站收取的拖车费、停车费、摩托车停车场放油的汽油费用,经协商共200元。
       3、当事交警向我道歉,并保证以后他在执法过程中再不作违法扣留摩托车的事。
     
        1、2条法制科很爽快的答应我的要求,但第3条,当事交警向我道歉的事他说刚才电话已经.批评了他,就算了吧,我想起当时在扣车现场飞扬跋扈的行为,坚决不同意。

       最后当事交警给我道了歉,违法记录(主要是驾驶证扣的那3分)也拆除、罚款200元交警当面交了现金给我(估计是自己的掏的私房钱,呵呵!)。

       我也终于争取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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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伙可以看看交警的业务水平执法水平包括灰色收入=================================================================
#1 长沙开福区交警大队非法扣留我的春风领跑王-申诉成功



本月17日9:50份左右,我骑车在长沙福元路与万家丽路交叉路口等红灯,突然路边冲出几个人拔掉我摩托车钥匙,叫我强行下车,我说我车辆手续齐全,他们好象没听到。其中两个人将我摩拖车直接推到他们早已准备好的汽车拖车上面,非法扣留了我的车。
    随后执勤交警叫我出示证件,我跟交警争辩,说我证件齐全,他根本没权利扣车。交警一副难看的嘴脸,说必需扣车,我问他违反了哪一条法律,他也不解释,给了开福交警法制科电话给我要我直接问法制科,说你今天车是扣定了,你有异议直接找法制科沟通。
    我拒绝在交警开拒的罚单上签字,交警说你签不签字无所谓。随后摩托车被交警拖车强行拖走。

版主怎么把我的贴子移到春风版块了,我想让更多的湖南车友了解申诉过程,让更多的本地车友合理维权。稍后我会把整个维权过程一一讲述清楚。


#3



车被扣后,我于当天10:30左右到达开福交警大队,并找到法制科,提出我申辩的理由:
    1、交警暴力执法:当时我在路口等红绿灯,摩托车停在最左车道(双向6车道),便衣是从路边穿过车来车往的马路,到路中间把我的车钥匙强行拔掉,态度极其恶劣,并强行拉我下车将我的摩托车直接推上汽车拖车。当时也没问证件有无,好象摩托车在他们心目中就是毒瘤,给我感觉只要是摩托一律扣车,不管你有无正规手续。当事交警也不听我申辩,拿到证件直接开处罚单。
    2、我提出合法手续的摩托车按交通法规可以罚款,没有其它正当理由是不能扣车的。这点后面会提及,这也是重要的一点。
    3、现场交警查车没有在适当位置设置锥形筒,没有出示相关证件,没有敬礼,不附合执法程序。
    4、罚单开据后我拒绝签字,没有向我说明违法理由,并直接扣车,不符合交警现场执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的特向法制科说明,对方说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还是要扣车,执行的理由是长沙地方法规,后面我会提到本法规的具体内容

#4



第一次在法制科交涉无果,只有老老实实去接受处理,不过自己心里清楚,扣车位置在长沙禁摩区的边界道路(长沙开福区福元路与万家丽路交叉路口),是在福元路上被扣的,严格来讲入禁摩区最多也就200米,心里知道闯禁是肯定了,这个自己早有打算。
       处罚决定书打印出来后,违法代码为13440(机动车违返禁止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根椐道路安全交通法第90条,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2条第6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后面有照片,在我的iPhone4s上面,还不知道怎么传到电脑上来,等我学会再上传)---有戏了,上面并没有说要扣车啊!
        按驾驶证申领规定扣3分,丫丫呸的,这个可有点受不住了,我的驾照是A2E,这扣3分也太多了点吧,不过也没办法,谁叫我撞到枪口了呢!
       管它,决定先交完罚款把车从施救站取出来再说,停车费用10元一天,不敢紧取车钱有多啊!呵呵,交完罚款到交警队拿放车单(此单背后有说明,按规定不收取拖车费)长沙摩托车施救站按停车费10元每天收取。后面去取车的时候发生了不愉快的事,强收50元拖车费,这下又给我抓住一个有力的把柄,后面我会详细说明开福区施救站违规收取50元拖车费用的问题。
       我是送老婆去最近点坐公交车,正准备掉头后要她下车,结果发生了这一幕。事后老婆也很不开心的,要是自己开汽车去送她也不会发生扣车的事,她挺自责。
       看到我和他们争论,当时我比较气愤,和便衣讲话声音音调也比较高,后来交警出现才稍稍平静一点,不过都没有用,车还是被扣了

#5



当天送老婆去门坐车急着没带手机,也急着取车,现场照片也没来的及拍,不过此扣车过程的处罚单、银行缴费单据、拖车费停车费发票回来后我都拍了照片。维权的有力证据,怕事后找交警相关部门交涉被没收,那就没有证据了,所以自己还留了这一手!


据我了解,长沙地区从2014年起,拖车公司对违章车辆只能收取停车费、不能收拖车费。对事故车辆拖车费可以按物价部门指导价收取。停车费物价部门有明确收费公示价。此次开福区施救站收我50拖车费也是违反物价部门规定的。取车当天我已向湖南省物价局举报。(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http://wap.motorfans.com.cn/)


#8



这是当天交警队打印出来的处罚决定书,上面清楚的反映我的违法代码是13440,上面明显写明这条代码只需要罚款100元,处罚决定书上对扣车根本没有提及,这点对我非常有用,说明交警处罚的法律条款不具有扣车条件。




#14



违法代码: 13440 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违法记分: 3分
处罚金额: 100元
    2011年6月13日起,使用网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需对驾驶员的驾驶证记分。
记分原则
    1、使用网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需对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记分;
    2、机动车所有人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必须能够驾驶该机动车,如不符的只能处理记分为0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
    3、机动车所有人属于单位的只能处理记分为0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


#15



以上均不构成交警扣车的直接理由,只能罚款和扣分,是不能扣车的。


#16



在交警大队办完取车单,到达开福区施救站的时间是12:20,中午下班了,大门紧锁,门卫室有人,你询问他任何问题门卫都不搭理,我都怀疑那人是不是个哑吧。
     门口贴的上班时间表,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看样子只能等到下午上班以后去取车了,决定先去找个地方吃饭。
     对此冷遇相信有过类似经历的车友都知道施救站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其实说白了可能他们的站长可能就是交警部门的,是不是交警附属的下属单位我们也不去评论,这个我们也没必要深入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给群众感觉好象有点微妙......。
     不过施救站这个名字给我们感觉是进行路面车辆施救的,不过现实是你不需要施救的时候他也帮你拖车,服务还蛮热情啊!比如我今天摩托车被扣,车都有人给你推上车,还帮助你拖到有人看管的地方,按新规定还不收拖车费(实际上后面强收了我50元拖车费),我还在想这服务比洗脚城不会差啊!
    事实直是这样老百姓也无话可说!



谢阿汤前来声援,事后本来我也想算了,经济损失罚款100元,扣3分、拖车停车费用60元,加起来也就160元,本来我平常工作也忙,没空和他们计较。
     但是在开福区施救站取车过程中又发生了更加不愉快的事,让我气愤不已,这也让让我更加坚定的跨出维权这一步,一定要到相关部门讨个说法,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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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当天下午开福区施救站2:30上班后,拿着交警大队开据的取车单办理取车手续,有以下几点让我气愤
    1、工作态度非常不友好,工作人员语气粗暴。施救站本来是ZF对外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如此对待前车取车的司机,有损ZF的形象,群众路线没学好啊!!
    2、强收拖车费:取车单背面明明写了按物价部门的规定对违章车辆不准收拖车费,但还是强收了我50元拖车费,和他们理论根本没有用,反正你不交拖车费就不放车,那只有老老实实交费罗。当天和我一起过来取车的司机都收了拖车费,都是默默的选择交费。
    3、摩托车的汽油被放的精光,连备用油箱也没有一点油,害的我去施救站50米车子就熄火开不动了,返回问他们为什么放油,答复是不知道
     摩托车汽油被放光,只有推车去加油,哪知附近没有一家加油站,我从施救站推车1KM到长沙汽车北站,附近根本没有加油站,
     望着没油不能发动的摩托车此时的我很无助,今天吃了一个闭门羹,当时真的想骂娘,气愤、懊恼、抗议都没有用,只有先打电话交朋友开车给我送汽油过来(由于出门没带手机,电话都是找路人借的)。
     本来想算了,取车经历让我更加坚定的走上了维权的路,一定要讨个说法!!!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还有王法吗???




事后我打了长沙政法、都市频道新闻热线,一听是我和交警缠上了,他们有多远跑多远。如今媒体都是ZF宣传的工具,他们服务对象不是我这样的,这事一但报道会不会破坏如今的“和谐社会”呢????


#24



从当天上午9:50扣车至下午15:00取车,其中停车费10元,拖车费60。
     事后我查询了湖南省物价部门对施救站收费要求:
      1、违章车辆按物价部门规定不允许收拖车费,只有事故车辆才能收取,并且有明确的收费指导价。也就是说施救站将我的违章摩托车按事故车辆来收费,属于乱收费,当天我已向湖南省物价局价格投诉12358举报。
      2、关于停车费问题,扣车共5个小时的时间,收取摩托车10元停车费用,湖南省地方物价部门规定摩托车按10元/天收取,这项收费我没有异议。本贴有摩友反映按国家法规停车费收费也属乱收费,还请懂此法律的摩友再科普一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这是当时长沙开福区施救站取车是开据的停车费、拖车费发票,共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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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取车回来的第二天,也就是18日,我在网上查询了《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也就是开福交警大队法制科所说的地方法规。
     上面第二款第四条,对《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的部分条文进行修改,其中明确从2012年6月26日起对16条款(针对摩托车手续齐全的不能扣车),丫丫呸的,原来法制科拿老法规糊弄我,增加了我的信心,决定维权到底!!
     该条法规车友可详见http://baike.baidu.com/view/4050736.htm,上面对摩托车走禁区(至今我都认为查车点不属禁区,周边并没有禁止摩托通行标志)作了明确的规定,只罚款100元。
     于是决定先和开福交警大队法制科电话再联系一次,如果态度再牛B,我决定到开福区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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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如果诉讼成功,对长沙交警胡乱扣车的行为是一个强有力的打击。
     这次现场查车交警执法的暴力,他们以为所有骑摩托车的都是没地位、没文化、好欺负的社会底层,如果维权成功,至少可以维护那些为生计跑摩的、广大长沙摩友、过境摩友争取到本属于自己该有的那么一点空间,万一闯禁被查车,可以底气足、理直气壮罚100元不扣车了。



#28



有了72楼所述的至2012年4月26日实施的长沙地方法规《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基本我掌握了当事交警违法扣车的事实,于是再次打电话给开福交警大队法制科,我这次开门见山,直接问他们
      问:手续齐全的摩托车为什么扣车?
      法制科:按长沙地方法规是要扣车的
      问:哪部法规??
      法制科: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
      问:该法规从2012年4月26日新修定了,你们学习过了吗??我查清楚了你们属于违法扣车,我将到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法制科听到我这一说,觉得事情可能会闹的很大,要我当天下午再次去趟交警大队。

       19日下午2:00我到达法制科,将电脑打好的《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给他们看,这样违法扣车的事得到确认,交警又是安排人倒茶又是看座,和我上次去冷冰冰态度来了一个大转弯。
       法制科警官表示,决定立即对先前的违法行为进行拆除,但我提出了三个条件:
       1、拆消交警系统对我的违法记录。
       2、返还错误执法我交纳的罚款和施救站收取的拖车费、停车费、摩托车停车场放油的汽油费用,经协商共200元。
       3、当事交警向我道歉,并保证以后他在执法过程中再不作违法扣留摩托车的事。
     
        1、2条法制科很爽快的答应我的要求,但第3条,当事交警向我道歉的事他说刚才电话已经.批评了他,就算了吧,我想起当时在扣车现场飞扬跋扈的行为,坚决不同意。

       最后当事交警给我道了歉,违法记录(主要是驾驶证扣的那3分)也拆除、罚款200元交警当面交了现金给我(估计是自己的掏的私房钱,呵呵!)。

       我也终于争取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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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维权成功吧?
摩托车不能走快行线。


如果在港澳遇到不明身份人士抢车,车主就应该行使保护个人身体财产自卫权.
即使现场出现警察,无法律依据下扣留车辆,视同抢劫.
另外,根据当事人叙述的故事,可以推断出手抢车的不是警察...........拘捕/扣留权不可以下放非公职人员,受害人可以使用必要措施--包括适当武力--制止不法行为.

如果在港澳遇到不明身份人士抢车,车主就应该行使保护个人身体财产自卫权.
即使现场出现警察,无法律依据下扣留车辆,视同抢劫.
另外,根据当事人叙述的故事,可以推断出手抢车的不是警察...........拘捕/扣留权不可以下放非公职人员,受害人可以使用必要措施--包括适当武力--制止不法行为.
这是执法过度了,本来就是罚款扣分的事,丝毫不能消除事主违法的事实,真是脸皮厚的要命。双方都不是好鸟。
对的,在法律框架内就要维护自己权益,不能让他们肆无忌惮。给LZ点个赞~
对于那些明明违法了却要胡搅蛮缠的也要坚决处置
禁摩本来就违法,是不走群众路线加懒政思维的结合物!!!!
要走群众路线,就要废除禁摩!!!…
这种公安,和强盗没什么大区别。
长沙交警干的偷鸡摸狗的勾当
注册密码 发表于 2014-11-26 20:11
长沙交警干的偷鸡摸狗的勾当
  哪里的交警都一样。
强制措施凭证是个什么东东?这文字游戏也玩得大了点。
总结一下
明知道是禁摩区还是进去了:车主错。
警察直接扣了不应该扣的车:警察错。
扣三分罚一百:照章办事,没错。
提车时乱收费:警察错(虽然不是警察,但其实都是那么回事)。
车主维权:值得提倡。
要求消除违章记录:这让我觉得上面车主说警察如何违规都成了笑话。
归还不应该的收的拖车费和执法的道歉:这个应该。
归还合法罚款和消除违章记录:不应该。

个人看法:一场闹剧,整件事里面所有人都有问题,“法治社会”任重道远。
违法的知法犯法,执法的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多罚完成任务,谁知道违法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枉法的执法者慌了,合法不合法都不重要了,先糊弄过去再说,不知道还有多少相同情况存在呀,上路有风险,谨慎驾驶。
这场闹剧里,法律法规就是个* 竟然明目张胆 随意更改
可以依此搞个话剧 或小品了 哈哈(>_<)
大弗兰真是………
停车场就是他们家属或者就是他们自己开的,就是以法律的名义抢劫老百姓钱财!
严格文明执法是作为一名执法者应有的素质,支持严惩这种为官至大人治的丑恶现象
禁摩是侵犯人权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卤煮牛X,恭喜维权成功。去年我这里的电动车上牌闹剧,我申诉就没成功。我的电驴发票、合格证齐全,发票和合格证的车架号都一样,只有电动机号码不一样(换过电机)。被管理上牌的协警拒绝登记上牌,真是无语!
  本地上牌规定只要能证明电驴是自己合法所有即可上牌,协警拒绝的理由是电机号码跟合格证不一样。难道他当电驴是机动车吗!
广东的土办法大有全国开花的趋势!早几天我在顺德电动车都被扣了,没法说理,乖乖掏钱。
二个轮孑的不能买更不能骑


现阶段讲法制,是眼子

你有多少时间更官耗
拖不死你

长沙人前来强力支持!
比东莞好多了
为什么会有禁摩,难道要低收入者使用低成本的交通工具的权利都没有吗,都买汽车的节奏吗
凭什么禁摩呢?现在小车多了要不干脆也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