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超级费解的法律难题,大家看看岁的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4:38:02
如题,看着就费神,文科生也不好做呀。
不过还好屌丝已经走的不是这条线来自: Android客户端如题,看着就费神,文科生也不好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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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中国人,死也在中国,自然他在阿富汗的财产也归中国管。中国婚姻法不承认非婚生育,更没有同性恋婚姻关系,因此财产全部属于中国老婆和孩子。
看第二问就知道第一问答案了吧……


理论上
1.适用阿富汗法律,继承纠纷援引继承财产所在地法律。
2、中国法院用中国程序,援引阿富汗的实体规则处理阿富汗的财产,其他动产用中国法律,婚生子女非婚生都有继承权。
3、侵权的案子,按照侵权行为发生地,用加拿大法律要求承担民事赔偿。
实际上,中国法院不会受理这种案子,你们国际私法的老师出这种题是................


理论上
1.适用阿富汗法律,继承纠纷援引继承财产所在地法律。
2、中国法院用中国程序,援引阿富汗的实体规则处理阿富汗的财产,其他动产用中国法律,婚生子女非婚生都有继承权。
3、侵权的案子,按照侵权行为发生地,用加拿大法律要求承担民事赔偿。
实际上,中国法院不会受理这种案子,你们国际私法的老师出这种题是................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10-21 23:42
理论上
1.适用阿富汗法律,继承纠纷援引继承财产所在地法律。
2、中国法院用中国程序,援引阿富汗的实体 ...
这不是法学题,只是个中级难度的逻辑题。

那个男人是中国人,死在了中国,自然中国法院受理,虽然他的财产在阿富汗,但是他的户口在中国。因此所以,很简单了。
方啸被人用了 发表于 2014-10-21 23:51
这不是法学题,只是个中级难度的逻辑题。

那个男人是中国人,死在了中国,自然中国法院受理,虽然他的 ...
啥逻辑题啊,是国际私法的问题。国际私法主要是准据法,就是这种中国人在美国和日本人结婚一类的案子。婚姻、继承、侵权援引不同的法律规范,虽然在中国审理,但是适用外国法律。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10-21 23:55
啥逻辑题啊,是国际私法的问题。国际私法主要是准据法,就是这种中国人在美国和日本人结婚一类的案子。婚 ...
我不说了,你这简直就是简单事情整复杂。
我不说了,你这简直就是简单事情整复杂。
你完全不懂法律
我国民法对涉外民事案件有明确规定
1 男子是中国籍且死在中国 按继承案专属管辖权的规定由死亡地法院受理
2 继承涉及到几个不同国家的法律
首先认定是否有继承权 要根据意大利 荷兰 或者美国的法律来认定
然后继承财产的分割 动产按死者所在地也就是中国法律 不动产按不动产所在地比如阿富汗法律
3 本案未见侵权部分
理论上
1.适用阿富汗法律,继承纠纷援引继承财产所在地法律。
2、中国法院用中国程序,援引阿富汗的实体 ...

没那么简单
这几个人的继承权还要另外认定
比如荷兰人继承权的重要依据是他是否是死者配偶
我国法律当然是不认的
但是可以按缔结地法律也就是荷兰法律来认定
按我国法律他私生子是有继承权的
那意大利妞是没有的
但那意大利妞可以援引意大利法律说她也有继承权
callmeK 发表于 2014-10-22 00:46
没那么简单
这几个人的继承权还要另外认定
比如荷兰人继承权的重要依据是他是否是死者配偶
我了个去,这也太耗脑子了。

请问,这家伙的中国老婆是否可以依据荷兰(或中国)法律诉其在荷兰的婚姻属于重婚,故无效。
再请问,假如意大利不承认私生子的继承权,那个意大利妞是否可以因为孩子的父亲是中国人而使用中国法律主张孩子的继承权呢?
callmeK 发表于 2014-10-22 00:46
没那么简单
这几个人的继承权还要另外认定
比如荷兰人继承权的重要依据是他是否是死者配偶
再请问,如果中国法庭受理了此案且判决不利于诉讼某方。
那么他(她)是否可以依据阿富汗对财产继承案件的管辖规定(假如阿富汗法律认为自己有管辖权)在阿富汗重新起诉呢?
大胃王 发表于 2014-10-22 01:27
我了个去,这也太耗脑子了。

请问,这家伙的中国老婆是否可以依据荷兰(或中国)法律诉其在荷兰的婚姻 ...
他们就是故意的,拿个镜子照出你职业,但是他们不知道简单事情整复杂了。
方啸被人用了 发表于 2014-10-22 01:33
他们就是故意的,拿个镜子照出你职业,但是他们不知道简单事情整复杂了。
法律真的就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啊。
当初俺的一位朋友给俺讲一个案子,捅人两刀,结果其中一刀算正当自卫,另一刀算故意伤害。
琢磨这种逻辑,不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吗?
你完全不懂法律
我国民法对涉外民事案件有明确规定

1 男子是中国籍且死在中国 按继承案专属管辖权的规 ...

3、喝奶坏肚子。

国际私法就是转来转去的。
3、喝奶坏肚子。

国际私法就是转来转去的。
那应该算另一个案件吧
这里就仅仅是一个继承案而已
我了个去,这也太耗脑子了。

请问,这家伙的中国老婆是否可以依据荷兰(或中国)法律诉其在荷兰的婚姻 ...
1 假设荷兰同性婚姻合法 而中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那么也就是说该男子不构成重婚的事实
2 继承案的继承人可以依照和他关系最密切的地方的法律
    也就是说这个私生子如何提供证据很关键
    比如说他完全是可以获得中国国籍的
    中国国籍的话就直接按中国法律就好了
方啸被人用了 发表于 2014-10-21 23:13
本来就是中国人,死也在中国,自然他在阿富汗的财产也归中国管。中国婚姻法不承认非婚生育,更没有同性恋婚 ...
中国婚姻法不承认非婚生育?
你连这话都能说出来,你下面说的一大堆话,谁敢信呢?
callmeK 发表于 2014-10-22 00:46
没那么简单
这几个人的继承权还要另外认定
比如荷兰人继承权的重要依据是他是否是死者配偶
继承的话,不动产继承应该是属人管辖,应该适用中国法律,意大利妞是没有继承权,好基友也没有。
大胃王 发表于 2014-10-22 01:27
我了个去,这也太耗脑子了。

请问,这家伙的中国老婆是否可以依据荷兰(或中国)法律诉其在荷兰的婚姻 ...
离婚的案子援引婚姻缔结地法律,但是中国不承认重婚,荷兰的法律与中国的法律明显冲突,那么婚姻肯定是无效的。
大胃王 发表于 2014-10-22 01:32
再请问,如果中国法庭受理了此案且判决不利于诉讼某方。
那么他(她)是否可以依据阿富汗对财产继承案件 ...
这个是外国判决的承认,我不知道中国和阿富汗是否有这个条约,如果没有,那么阿富汗法院可以重新审理,但是援引的实体法是一样的,结果理论上不会有成图。


第二问里有第一问的答案,第一问我就不说了。
第二问好像复杂,其实简单。楼上有标准答案。动产按中国法律,不动产按阿富汗法律。
所以,动产是三人分,中国老婆孩子意大利私生子。不动产归中国老婆孩子。其他人从哪来死哪去。
第三问,是干扰,根本没侵权。喝变质奶拉肚子,活该。
老师没问执行的事,能不能在阿富汗执行就不考虑了。

第二问里有第一问的答案,第一问我就不说了。
第二问好像复杂,其实简单。楼上有标准答案。动产按中国法律,不动产按阿富汗法律。
所以,动产是三人分,中国老婆孩子意大利私生子。不动产归中国老婆孩子。其他人从哪来死哪去。
第三问,是干扰,根本没侵权。喝变质奶拉肚子,活该。
老师没问执行的事,能不能在阿富汗执行就不考虑了。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10-22 09:07
继承的话,不动产继承应该是属人管辖,应该适用中国法律,意大利妞是没有继承权,好基友也没有。


私生子有权。

哦,才看到你在五楼就说过私生子有继承权了。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10-22 09:07
继承的话,不动产继承应该是属人管辖,应该适用中国法律,意大利妞是没有继承权,好基友也没有。


私生子有权。

哦,才看到你在五楼就说过私生子有继承权了。
再请问,如果中国法庭受理了此案且判决不利于诉讼某方。
那么他(她)是否可以依据阿富汗对财产继承案件 ...
谁会去阿富汗呀。
去阿富汗争取死基佬和通奸女私生子的权利。
这是该用石刑还是火刑呀?
谢谢诸位的讲解
国际私法没学好的飘过,不过想来各国对于动产继承和不动产继承规定是不同的,涉及的管辖问题也不同
这种跨国官司费脑筋,还有啥离岸价格、到岸价格也还给老师了,呵呵
这种跨国官司费脑筋,还有啥离岸价格、到岸价格也还给老师了,呵呵
你说的是国际货运商贸合同么?来自: Android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