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儿讨媳妇嫁亲家公 后因儿媳离婚也跟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45:39
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24日电 因为琐事吵架不休,王丽日前到法院起诉与丈夫赵亮离婚。没曾想,也将自己的父亲带入到感情的泥潭中。近日,山东省惠民县法院审结了这一起特殊的连环离婚案件。

据了解,王丽与赵亮同是在单亲家庭环境中长大,王丽由父亲带大,赵亮则与母亲相依为命,生活过得都不算太富裕。眼看赵亮到了娶媳妇的年龄,母亲看着自家低矮的旧平房,摸着瘪瘪的钱袋可犯了愁。听说邻村王老汉有一个乖巧的女儿,且王老汉在其老伴去世后也有再娶的打算,于是,经媒人牵线出现了一个双赢的局面。2005年1月7日,王丽与赵亮步入婚姻殿堂,赵亮的母亲与王丽的父亲也登记结婚,他们四人共同组成了一个和谐美满的大家庭。

结婚几年后,王丽与赵亮常因生活琐事吵架争执,甚至闹分居要离婚。在一次比较严重的吵架中,王丽咽不下这口气,一怒之下将赵亮告上法庭,坚决要求离婚。赵亮母亲见状,认为当初之所以嫁给王老汉,就是为了儿子能讨个媳妇,既然儿子被起诉离婚,自己也没必要再跟王老汉过了。于是,她也一纸诉状将王老汉告上法庭,坚决要求离婚。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王丽与赵亮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虽然双方有时因为性格原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但未影响到长期建立起来的夫妻感情,且王丽无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原告、被告之间尚有和好可能。而对于双方父母离婚纠纷一案,法院认为,赵亮母亲与王老汉均系再婚,双方均年事已高,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且原告、被告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虽然因为儿女原因有矛盾存在,但未影响到长时间建立起来的夫妻感情。最终,法院对这起连环离婚案件均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文中均为化名)(完)

(原标题:妈妈为讨儿媳妇嫁给亲家公 儿媳要离婚婆婆跟风)
http://news.163.com/api/14/0924/12/A6TJ363600014JB5.html新华网山东频道9月24日电 因为琐事吵架不休,王丽日前到法院起诉与丈夫赵亮离婚。没曾想,也将自己的父亲带入到感情的泥潭中。近日,山东省惠民县法院审结了这一起特殊的连环离婚案件。

据了解,王丽与赵亮同是在单亲家庭环境中长大,王丽由父亲带大,赵亮则与母亲相依为命,生活过得都不算太富裕。眼看赵亮到了娶媳妇的年龄,母亲看着自家低矮的旧平房,摸着瘪瘪的钱袋可犯了愁。听说邻村王老汉有一个乖巧的女儿,且王老汉在其老伴去世后也有再娶的打算,于是,经媒人牵线出现了一个双赢的局面。2005年1月7日,王丽与赵亮步入婚姻殿堂,赵亮的母亲与王丽的父亲也登记结婚,他们四人共同组成了一个和谐美满的大家庭。

结婚几年后,王丽与赵亮常因生活琐事吵架争执,甚至闹分居要离婚。在一次比较严重的吵架中,王丽咽不下这口气,一怒之下将赵亮告上法庭,坚决要求离婚。赵亮母亲见状,认为当初之所以嫁给王老汉,就是为了儿子能讨个媳妇,既然儿子被起诉离婚,自己也没必要再跟王老汉过了。于是,她也一纸诉状将王老汉告上法庭,坚决要求离婚。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王丽与赵亮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虽然双方有时因为性格原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但未影响到长期建立起来的夫妻感情,且王丽无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原告、被告之间尚有和好可能。而对于双方父母离婚纠纷一案,法院认为,赵亮母亲与王老汉均系再婚,双方均年事已高,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且原告、被告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虽然因为儿女原因有矛盾存在,但未影响到长时间建立起来的夫妻感情。最终,法院对这起连环离婚案件均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文中均为化名)(完)

(原标题:妈妈为讨儿媳妇嫁给亲家公 儿媳要离婚婆婆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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