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很多台湾和外国的书,它们说太平天国比满清更坏,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2:02:21
袁腾飞的书上说太平天国杀了1.6亿人,有的书上甚至说杀了3亿人,真是可怕,这样的邪教还有人捧,真是没救了。还有,洪秀全只许自己有老婆,几千个老婆,却不允许别人有老婆,这是不是邪教?别不承认,洪粉太黑了。袁腾飞的书上说太平天国杀了1.6亿人,有的书上甚至说杀了3亿人,真是可怕,这样的邪教还有人捧,真是没救了。还有,洪秀全只许自己有老婆,几千个老婆,却不允许别人有老婆,这是不是邪教?别不承认,洪粉太黑了。


这年头认凶手做爹的不少。帮骗子数钱的不少。我们称之为:被洗脑。

年轻人读什么袁腾飞的书,谈历史还是多读些古人的书,最好是古人亲身经历过的。可惜古文有些人又不愿看,或者是看不懂,看得累。

这年头认凶手做爹的不少。帮骗子数钱的不少。我们称之为:被洗脑。

年轻人读什么袁腾飞的书,谈历史还是多读些古人的书,最好是古人亲身经历过的。可惜古文有些人又不愿看,或者是看不懂,看得累。
当时的中国一共才4亿多点人,被太平天国杀了3亿,难道太平天国在中国种蘑菇弹了?

这年头认凶手做爹的不少。帮骗子数钱的不少。我们称之为:被洗脑。

年轻人读什么袁腾飞的书,谈历史还是 ...
不由得想起之前那个靠百度百科,连太平军几次攻克杭州都搞不清楚的“学者”,哈哈。
叶蒸云《辛壬寇记》:“有取醋而不给钱者,店主诉之头目,立斩以殉。”
民国《镇海县志》:“有贼奸一妇,贼目枭其首以示众。”
沈梓《避寇日记》:镇守嘉兴廖发寿所部,军民往来如水之平。《兰溪县志》:民以粮慰劳贼,贼还之以衣物。
许瑶光《谈浙》:清提督张玉良驻兰溪时,与民闹矛盾,“遂下令肆杀,老弱妇女无一免得者,既杀其人,又纵火焚其屋,七十里灰烬。”这场屠杀,造成“漂尸如木被江而下,由童子滩入七里泷,出富春江至钱塘螺蛳埠,飘红惨碧。”“可谓惨矣!”这些杀戮只是九牛一毛。更多的请看:
《义乌兵事纪略》,《龙游县志》,《越州纪略》,《粤匪陷宁始末》,《殉烈记》,《杭城纪难诗》。
杀3亿……波尔布特么……
清朝统治阶级和其文人,仇视太平天国,污蔑太平军为“贼”,“逆”,“粤匪”。他们说太平军到处烧,杀,淫,掠,那么真实情况怎样?
太平军的军纪,比清军还是要好。曾国蕃的《爱民歌》只不过是种鼓励,根本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太平军有严格的法令和纪律。一旦触犯会被严厉处置。
太平军《行营规定》:“令内外强健将兵不得乱拿外小”,外小就是老百姓。“不得掳掠财物”,“不得焚烧民房”。
太平军《行军总要 禁止号令》:“不得强奸民间妇女,一经拿获,斩首示众“。
杨秀清:”凡安民家,安民之地,何官何兵,无令敢入民房者斩不赦,左脚踏入民间门口,斩左脚,右脚踏入民家门口者,斩右脚。“法令十分严厉。
李世贤:”严禁滋扰,既未妄戮无辜,更不烧毁民屋。“
陈炳文:”现本爵率兵数万,兵士众多,恐下乡滋扰,业已严禁兵士不准下乡,倘有不遵,准尔子民捆送来辕,按法治罪。"
法规是这样写的,实际情况怎样?
张德坚的《贼情汇纂》是奉曾国蕃之命,千方百计搜集太平天国情报而写的书。在这部书中说到“奸淫之禁,贼令甚严,谓之犯天条,和奸骈诛,强奸则杀行奸者。”太平军的死对头曾国藩也承认:太平军“禁止奸淫,听民耕种,民间耕获,与贼各分其半,傍江人民亦且安之若素。”
在浙江,封建文人编纂的地方志也透露出太平军纪律的情况。据记载,太平军进入象山后,“治军严整,不许一人出城”,太平军进入湖州,是“封刀进城”的。何松泉奉李世贤之命镇守黄岩,“禁其下无擅杀,无奸淫,如有所违,加以军法”。
《越缦堂日记补》作者李慈铭,在北京收到他弟弟自老家绍兴寄去的信,日记中写道“得九月初一日舍弟书,欣悉老母平安,阖家无恙,贼中尚不甚惊扰,节衣缩米,劬持饥寒,旅怀怔忡,阅此稍慰。”
李慈铭,绍兴人,清时著名文学家,对太平天国是仇视的,这些话能出自他口,从中可见一斑。他还写道:“贼凡数万人,有久踞宁绍意,禁杀戮,小民贸易往来如常。”
太平军攻克杭州,沈梓《避寇日记》记载:将军自刎,满营官兵自焚而死,其余官员自刎者不少,唯城中百姓不甚伤。“”因忠王有令不许伤百姓一人,故百姓并不加兵。“张鼎元《前故居行》中说:”贼众狂奔入我屋,不加搜刮不杀戮。“许奉恩在《转徙余生记》中说:”见贼纷纷挨户搜妖,搜过者,予以号牌,黏于门外。越日,四贼至施家,遍搜各屋,至寝室,闻一贼问施曰:‘楼上有妖否?’,施笑曰:‘此乃卧室,楼上匿人,岂不为人所鄙。如不信,请登楼觇之’。一贼诃曰: ‘既已安民,焉得阑入姐妹卧室’。贼遂去。“一听是姐妹卧室,就不进去,这是太平军纪行严明的结果。有的难耐色心的太平军士兵慑于严厉的军法,只能去寺庙找尼姑。 因为法令中规定“禁奸民间妇女”,没有尼姑不算。这些钻法律空子,同时也说明太平军军令甚严。
叶蒸云《辛壬寇记》:“有取醋而不给钱者,店主诉之头目,立斩以殉。”
民国《镇海县志》:“有贼奸一妇, ...
曾国藩自己承认湘军把杀戮和平居民作为有意识的政策推行的文献也可以贴出来。
ljie20010 发表于 2014-9-19 09:16
叶蒸云《辛壬寇记》:“有取醋而不给钱者,店主诉之头目,立斩以殉。”
民国《镇海县志》:“有贼奸一妇, ...
叶蒸云《辛壬寇记》:“有取醋而不给钱者,店主诉之头目,立斩以殉。”
民国《镇海县志》:“有贼奸一妇,贼目枭其首以示众。”
沈梓《避寇日记》:镇守嘉兴廖发寿所部,军民往来如水之平。《兰溪县志》:民以粮慰劳贼,贼还之以衣物。

谁给我解释解释,这到底是太平军军纪严明,还是太平军嗜杀如命?
wendekreis 发表于 2014-9-19 09:13
不由得想起之前那个靠百度百科,连太平军几次攻克杭州都搞不清楚的“学者”,哈哈。
百度百科都被美分控制了,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清朝皇帝有几万个老婆,你信不信?
太平天国起兵之初,每下一地就把当地城内满人全部杀光。拆毁寺庙等等其他宗教场所。强迫人们分营而居。国民政府也不是开始就黑太平天国。当年孙中山还把洪秀全当作偶像。自认为洪秀全第二,咱们吹太平天国政治需要,为了所谓起义合法性,还有那个就是镜花水月太平天国天亩制。太平天国版社会主义。既然咱们捧太平天国了。老蒋去台湾后自然不能在捧太平天国了。只能骂了。也忘了当年也宣传过太平天国如何先进。如何所谓反帝反封建。
谈到太平天国,史料最全的要算罗尔纲,他能站在太平天国的立场,不是偶然的.一个滥杀无辜的政权是不可能得到任何人的支持的.
喝可乐的权贵 发表于 2014-9-19 09:20
叶蒸云《辛壬寇记》:“有取醋而不给钱者,店主诉之头目,立斩以殉。”
民国《镇海县志》:“有贼奸一妇 ...
肯定是少数现象了,大家都去嗜杀,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
""民以粮慰劳贼,贼还之以衣物。""这是嗜杀如命吗?
袁腾飞还说徐达是吃鹅吃死的,楼主也信吗?
康熙传位十四子被改为"传位于四子",你信吗?
一个卖书的,不说点惊人的观点,谁会关注他呢?
袁腾飞就是一个历史和小说都分不清楚的“历史”教师。。。。
喝可乐的权贵 发表于 2014-9-19 09:20
叶蒸云《辛壬寇记》:“有取醋而不给钱者,店主诉之头目,立斩以殉。”
民国《镇海县志》:“有贼奸一妇 ...
(有太平军士兵)买醋不给钱,店主投诉,太平军头目立斩(士兵);
有太平军奸淫一妇女,太平军头目将淫贼枭首示众、。
百姓送去粮食慰问太平军,太平军拿衣物回报百姓。

这他娘的明明是纪律严密爱民如子的太平军。

在袁腾飞这个王八蛋嘴里,都反过来了。
史上最翔历史老师
ljie2014 发表于 2014-9-19 09:35
康熙传位十四子被改为"传位于四子",你信吗?
不管你我信不信,反正袁腾飞信了。

历史发明家的话也能信?
太平天国和义和团 你们爱那个?
我举个例子:假如你工资是1万块一个月,发了工资后,要给房东七千,交给国家2千,最后自己只剩1千,这个社会好不好?能不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要不要造反?
萌萌哒啪啪啪 发表于 2014-9-19 09:54
太平天国和义和团 你们爱那个?
八旗兵和八国联军,你更爱哪一个?


萌萌哒啪啪啪 发表于 2014-9-19 09:54
太平天国和义和团 你们爱那个?


不是说一定要爱哪个,是要分清事实,才能正确历史观,对后人才有借鉴意义.否则,在一个被蒙蔽的世界里,还怎么以史为鉴?天天说要以史为鉴,不要重滔覆辙,要正确思考,就要弄清真相,以事实为基础.
以"被洗脑"为基础,只能是娱乐历史.不可能总结过去,面向未来.
萌萌哒啪啪啪 发表于 2014-9-19 09:54
太平天国和义和团 你们爱那个?


不是说一定要爱哪个,是要分清事实,才能正确历史观,对后人才有借鉴意义.否则,在一个被蒙蔽的世界里,还怎么以史为鉴?天天说要以史为鉴,不要重滔覆辙,要正确思考,就要弄清真相,以事实为基础.
以"被洗脑"为基础,只能是娱乐历史.不可能总结过去,面向未来.
喝可乐的权贵 发表于 2014-9-19 09:20
叶蒸云《辛壬寇记》:“有取醋而不给钱者,店主诉之头目,立斩以殉。”
民国《镇海县志》:“有贼奸一妇 ...
1.有人买醋不给钱,店主投诉到太平军,太平军就把买醋的砍了。
2.有太平军的一个兵强奸妇女,被太平军当官的砍头并示众。
3.老百姓送粮食给太平军,太平军就送衣物给老百姓。
所以说语文学习很重要。这都是非常浅的文言文。现在网上关于历史的反智言论都是因为有这个不重视文言文学习的群众基础。
屁股决定脑袋

笔杆子毁人是中国文人几千年的爱好

远的不说,就三年灾害,在港台论坛一些人嘴里已经上亿,25年前堪比南京大屠杀



编辑掉。。。。


编辑掉。。。。
ljie2014 发表于 2014-9-19 10:02
不是说一定要爱哪个,是要分清事实,才能正确历史观,对后人才有借鉴意义.否则,在一个被蒙蔽的世界里,还怎 ...
呵呵 太平军和义和团碰一起 谁死谁活还指不定呢 真相和客只能从上帝的角度来看 天地不仁 万物为刍狗
他说的话反正我不信来自: Android客户端
cutter 发表于 2014-9-19 09:58
八旗兵和八国联军,你更爱哪一个?
爱国情感促使我倾向八旗兵 科学发展观促使我倾向八国联军


(太平军)杀戮之残,蹂躏之酷,无日无之.弱者存活,十之二三.行此事者,大抵湘,鄂,皖,赣等籍人,或流氓地痞,裹附于贼(指太平军),或战败降贼者.真正粤贼,则反觉慈祥恺悌,转不若是之残民也.贼亦令禁止骚扰百姓,顾贼众奉者少,而以清军之降者尤为残暴.(郭廷之<近代中国史纲>)

史料表明,真正广东广西的太平军是不会乱杀无辜的.那些流氓地痞打着太平军的旗号,还有投降太平天国的清军,才是杀戮老百姓的真正原凶.

(太平军)杀戮之残,蹂躏之酷,无日无之.弱者存活,十之二三.行此事者,大抵湘,鄂,皖,赣等籍人,或流氓地痞,裹附于贼(指太平军),或战败降贼者.真正粤贼,则反觉慈祥恺悌,转不若是之残民也.贼亦令禁止骚扰百姓,顾贼众奉者少,而以清军之降者尤为残暴.(郭廷之<近代中国史纲>)

史料表明,真正广东广西的太平军是不会乱杀无辜的.那些流氓地痞打着太平军的旗号,还有投降太平天国的清军,才是杀戮老百姓的真正原凶.
海宁冯氏的《花溪日记》记载:
我村皆惶恐废寝。噫!盖众日则官兵,夜则流劫,实更甚于贼匪。贼来掳掠,必先知而逃,盗来夜劫,仓猝难避,民乃遭弥年荒乱,已室如悬磬,再加此匪扰害,真人不聊生,悠悠苍生,不知何时有恤荒弥盗之人耶?(第716页)这里的“贼”,指太平军。在他笔下,官军、土匪比太平军还要可怕。
三月初三日闻得发匪尽退,城中胆大好事之人见富家屋内无人,即随手牵羊取物。旗营中知之,尽出所有之兵掠取民间,不分大小店铺、贫富居民之家,无物不要,口称非吾等打败发匪,尔等身家性命安得存全?如是者兵民抢夺约有十日。

看得懂没?太平军占据杭州数日,连抢劫都没有,太平军素来攻城之前提前通知老百姓不要出门,老百姓害怕跑了,太平军也不拿老百姓的东西。
太平军一走,当地的土匪就进屋拿东西,满族官兵知道后,全部出动来抢劫,无论贫富,还说是他们打败太平军,应该他们来抢劫老百姓。

知道官兵抢了几天吗?10天。官兵抢劫老百姓10天啊。

太平军对杭州城内的老百姓根本没有屠杀。
"发匪入城,果不开刀,随带薄粥盐菜,沿途施舍。城外大庙,亦设粥厂。破城三日后,城中所有老弱男女,驱之城外粥厂。"
"发匪进城时,予遂被掳。至鼓楼湾帽铺内,有发匪云:快饮薄粥。"
太平军不止是在浙江不杀戮无辜,在南京,在江西,在安徽,在湖北,还有北伐到河北的太平军,一样军纪严明。杀戮无辜是要受惩罚的。
在河北,一个北伐太平军砍伤一平民,被投诉到头目,头目让其指认。这一案例尽管没有惩罚士兵,但也为受伤者治伤。说明太平军不是滥杀无辜。
太平军有攻克某座城池屠城的记录吗?不过天京事变,北、燕二王对在天京城的东殿部下屠杀确实可能死了数万人。另外除天王外,东、北、翼、燕前期诸王皆有大量妻妾,其他官员、将兵不允许夫妻同营,甚至有侯爵因与妻子聚会而处死的记录。但后期约束就没有那么严了。
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书要读好书,还要有分辨能力,否则还不如文盲呢。
太平天国在浙江建立了完善的政治,经济,司法制度,不可能是邪教,邪教没这个本事.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太平天国在浙江>这本书.
我举个例子:假如你工资是1万块一个月,发了工资后,要给房东七千,交给国家2千,最后自己只剩1千,这个社会好不 ...
那是你傻帽,住租金7000的房子。如果是你买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yh868 发表于 2014-9-19 12:18
那是你傻帽,住租金7000的房子。如果是你买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只是打个比喻,扯什么傻帽?清朝的佃农有自主选择的能力么?70%要交给地主,20%交给朝廷.你可以不种地,你可能会饿死.
如果大家都不种地,就把你抓回来.清朝有<逃人法>,你没有不做"奴隶"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