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下令整顿OTT电视 禁设视频网站专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8:12:11
http://it.sohu.com/20140715/n402286240.shtml

2014-07-15 18:50:36 来源:搜狐IT 作者:假装是极客

  文/搜狐IT 丁丁
  继连续发文整顿互联网电视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两次约见七大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就目前互联网电视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向及时间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流媒体网的消息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副局长田进在会上指示,互联网电视首先要管好七大牌照方,目前七家牌照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广电总局将互联网电视的管理上升到了国家根本利益的高度。绿色、安全、环保将是未来互联网电视发展的高压线。

  据了解,广电总局认为目前互联网电视市场存在以下问题:

  1、与商业网站合作不规范
  根据181号文的规定,播控平台只能接入合法的内容服务平台的内容,内容服务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不能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
  目前牌照方在与商业网站合作时,有不少是由这类网站直接提供外链节目并建立品牌网站的专区。这种合作方式是总局坚决不允许的。
  对于大量未取得播映资质的境外影视剧、微电影、网络剧通过集成播控平台直接进入电视屏幕的现象,总局将坚决查处。总局同时要求各大集成播控平台方将上述内容在一周内全部下线,等待总局核查。

  2、OTT机顶盒终端产品发放未报批
  根据181号文的要求,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必须向广电总局提交客户端号码申请,广电总局将按照统一分配、批量授权、一机一号等现行的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编号规则。但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的终端产品均未得到总局批准。未经过总局批准发放的盒子都是违规产品。后续牌照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推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

  3、与电信运营商违规合作
  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当建立互联网电视独立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体系,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工作。牌照方在这方面均有违规现象,包括参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电视招标、变相开展IPTV业务、变相开展直播服务等。

  4、EPG电子节目单系统管理失控
  现在集成播控方的EPG页面与台里总局验收完全不一样,根据政策要求,EPG页面更新需要向总局报备,不能随意推出新EPG,目前牌照商均存在EPG更新未及时报备现象。

  5、销售渠道混乱
  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生产企业合作生产的机顶盒产品,应在“三网融合”试点地区有计划地投放,不得擅自扩大机顶盒产品投放的地域范围。目前大多数OTT机顶盒都在网上销售,有的甚至刷过机再卖,完全不受监管。

  6、部分牌照方在与严重违规的互联网企业合作

  广电总局要求牌照方根据上述问题进行相应的整顿,最晚在7月21日,总局将进行严格的检查,整改不合格的牌照方将受到来历的查处。

  据搜狐IT了解到的情况及解读如下:
  1、这次针对互联网电视行业的大整顿,背景与目前国家重视安全问题有关。
  2、互联网电视行业要严格按181号文的要求做互联网电视。
  3、对于牌照方来讲,华数、百视通受到的影响最大。其它牌照方因为市场做得都比较小,对其影响会小一点。之后牌照方与各方的合作会比较困难。
  部分牌照方之前与一些视频网站或第三方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这些合资公司在对外合作时,违规的概率比较大,这次整顿对他们的影响也会比较大。
  4、对视频网站来讲,需要重新针对181号文的要求制定在OTT电视领域的策略。这次整改对视频网站发展OTT业务有较大的影响。某牌照方认为,由于各视频网站在OTT电视领域还没赚到多少钱,因此目前的整改对视频网站营收的影响不大。
  5、视频网站引进的部分国外剧集,只是不让在电视端播放,只要符合相关资质,在PC端播放不会受到此次整顿的影响。对于自制剧等,总局要求制作机构需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内容经过审核后可以在PC端播放。如果要在电视屏端落地,需要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合作,以内容提供商的角色落地。
  6、在山寨盒子市场,这方面涉及灰色地带,视频网站还是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7、对于OTT机顶盒终端厂商的影响也比较大。部分盒子厂商本来想依靠卖OTT机顶盒弥补由于广电订单减少的亏空,目前来看这样的想法不现实。
  8、对家电厂商的影响与对OTT机顶盒的影响类似。家电厂商目前推出的智能电视,会因此次整改出现内容大幅减少的情况,影响产品的销售及利润。
  9、由于IPTV有直播电视服务,属于专网传输并受到严格的监管,这次整顿OTT电视利于IPTV的发展。
  10、目前各企业针对OTT机顶盒或智能电视的“灰色”增值服务,或者直接与盒子厂商、家电厂商在推进的项目,需重新评估这类项目的可行性。第三方做平台的路已经被堵死。http://it.sohu.com/20140715/n402286240.shtml

2014-07-15 18:50:36 来源:搜狐IT 作者:假装是极客

  文/搜狐IT 丁丁
  继连续发文整顿互联网电视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两次约见七大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就目前互联网电视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向及时间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流媒体网的消息称,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副局长田进在会上指示,互联网电视首先要管好七大牌照方,目前七家牌照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广电总局将互联网电视的管理上升到了国家根本利益的高度。绿色、安全、环保将是未来互联网电视发展的高压线。

  据了解,广电总局认为目前互联网电视市场存在以下问题:

  1、与商业网站合作不规范
  根据181号文的规定,播控平台只能接入合法的内容服务平台的内容,内容服务平台不能与设立在公共互联网上的网站进行相互链接,不能将公共互联网上的内容直接提供给用户。
  目前牌照方在与商业网站合作时,有不少是由这类网站直接提供外链节目并建立品牌网站的专区。这种合作方式是总局坚决不允许的。
  对于大量未取得播映资质的境外影视剧、微电影、网络剧通过集成播控平台直接进入电视屏幕的现象,总局将坚决查处。总局同时要求各大集成播控平台方将上述内容在一周内全部下线,等待总局核查。

  2、OTT机顶盒终端产品发放未报批
  根据181号文的要求,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必须向广电总局提交客户端号码申请,广电总局将按照统一分配、批量授权、一机一号等现行的互联网电视客户端编号规则。但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的终端产品均未得到总局批准。未经过总局批准发放的盒子都是违规产品。后续牌照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推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

  3、与电信运营商违规合作
  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当建立互联网电视独立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体系,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工作。牌照方在这方面均有违规现象,包括参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电视招标、变相开展IPTV业务、变相开展直播服务等。

  4、EPG电子节目单系统管理失控
  现在集成播控方的EPG页面与台里总局验收完全不一样,根据政策要求,EPG页面更新需要向总局报备,不能随意推出新EPG,目前牌照商均存在EPG更新未及时报备现象。

  5、销售渠道混乱
  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与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生产企业合作生产的机顶盒产品,应在“三网融合”试点地区有计划地投放,不得擅自扩大机顶盒产品投放的地域范围。目前大多数OTT机顶盒都在网上销售,有的甚至刷过机再卖,完全不受监管。

  6、部分牌照方在与严重违规的互联网企业合作

  广电总局要求牌照方根据上述问题进行相应的整顿,最晚在7月21日,总局将进行严格的检查,整改不合格的牌照方将受到来历的查处。

  据搜狐IT了解到的情况及解读如下:
  1、这次针对互联网电视行业的大整顿,背景与目前国家重视安全问题有关。
  2、互联网电视行业要严格按181号文的要求做互联网电视。
  3、对于牌照方来讲,华数、百视通受到的影响最大。其它牌照方因为市场做得都比较小,对其影响会小一点。之后牌照方与各方的合作会比较困难。
  部分牌照方之前与一些视频网站或第三方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这些合资公司在对外合作时,违规的概率比较大,这次整顿对他们的影响也会比较大。
  4、对视频网站来讲,需要重新针对181号文的要求制定在OTT电视领域的策略。这次整改对视频网站发展OTT业务有较大的影响。某牌照方认为,由于各视频网站在OTT电视领域还没赚到多少钱,因此目前的整改对视频网站营收的影响不大。
  5、视频网站引进的部分国外剧集,只是不让在电视端播放,只要符合相关资质,在PC端播放不会受到此次整顿的影响。对于自制剧等,总局要求制作机构需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内容经过审核后可以在PC端播放。如果要在电视屏端落地,需要与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合作,以内容提供商的角色落地。
  6、在山寨盒子市场,这方面涉及灰色地带,视频网站还是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7、对于OTT机顶盒终端厂商的影响也比较大。部分盒子厂商本来想依靠卖OTT机顶盒弥补由于广电订单减少的亏空,目前来看这样的想法不现实。
  8、对家电厂商的影响与对OTT机顶盒的影响类似。家电厂商目前推出的智能电视,会因此次整改出现内容大幅减少的情况,影响产品的销售及利润。
  9、由于IPTV有直播电视服务,属于专网传输并受到严格的监管,这次整顿OTT电视利于IPTV的发展。
  10、目前各企业针对OTT机顶盒或智能电视的“灰色”增值服务,或者直接与盒子厂商、家电厂商在推进的项目,需重新评估这类项目的可行性。第三方做平台的路已经被堵死。
我最恨两种人,第一是日本人,第二就是广电总局的人了。
广电总局:你们什么管管那虚假广告啊?
俺有心理准备了,最差的情况是回到电脑城买碟
广电总局权利不是一般的大。
连节目回看功能都封,这真是反人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