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当个五毛,政府派,个人认为唐慧过分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12:37:33


这次当个五毛,政府派,个人认为唐慧过分了;为这新闻,还重看下这事以前的报道,无论从自由派媒体角度和政府媒体的角度,就退一万步按最对唐慧有利的报道,那两个人也罪不至死。
我还是那个观点,无论左派右派,事实真相比什么都重要,这两个人的罪行,无论到那个西方国家都不可能判他们死刑。相反到那些穆斯林国家没准倒是有可能的,不过她女儿也估计一样倒霉。
唐个人的心态的比较自私狭隘,而且说不好听点,现在的情况,似乎是她想怎么就要办到什么,要谁死就是谁死,把自己当成个封建社会的女皇来看待。

就按最右派和自由派的观点,这两个人是罪犯也是公民,他们也有正当的权益,众生平等,犯到那里就判到那里,一码归一码,唐慧的行为是用另一种形式的暴力来报复罪恶,是最原始的农民复仇心理,不客气的说是另一种暴民思想:即你让我吃亏,我就是要整死你--仅此而已。而不是什么自由民主的精神,也没有理性法制的态度,和文明社会也未必合拍,真白瞎了挺她的自由派人士了。。。。

几天后的补充:当然我自己看过了各种报道,同时当然也不可能去实地调查,绝大多数上论坛的没实地调查过了,我看了很多不同角度报道,还发现在伟大母亲的另外一面,可能是一个偏执并且多次说谎的人,能被包装成正义使者。
最后还是那句话,人权平等,她有权利,别人也有权利,别说那两个罪犯至少在法律上是罪不至死,她多次指有其他人参与强奸她女儿,但是最后证实是谎言,请问这怎么说,别人的权利就不是权利了?她有什么权利去诬陷别人,谁能来回答呢?
最后就算在5毛的立场上,也不得不指出地方政府应对失当,该查的不查,该坚持的不坚持,前期执法过度和不当,以为是捏个软柿子,结果最后碰上的硬货,又没有坚持原则,给别人强烈的暗示,跟政府闹到底有大好处,而政府是欺软怕硬的,而不是实事求是按法律和规则来做事情。。。。最后还不得让最高院来为地方政府擦屁股。。。


这次当个五毛,政府派,个人认为唐慧过分了;为这新闻,还重看下这事以前的报道,无论从自由派媒体角度和政府媒体的角度,就退一万步按最对唐慧有利的报道,那两个人也罪不至死。
我还是那个观点,无论左派右派,事实真相比什么都重要,这两个人的罪行,无论到那个西方国家都不可能判他们死刑。相反到那些穆斯林国家没准倒是有可能的,不过她女儿也估计一样倒霉。
唐个人的心态的比较自私狭隘,而且说不好听点,现在的情况,似乎是她想怎么就要办到什么,要谁死就是谁死,把自己当成个封建社会的女皇来看待。

就按最右派和自由派的观点,这两个人是罪犯也是公民,他们也有正当的权益,众生平等,犯到那里就判到那里,一码归一码,唐慧的行为是用另一种形式的暴力来报复罪恶,是最原始的农民复仇心理,不客气的说是另一种暴民思想:即你让我吃亏,我就是要整死你--仅此而已。而不是什么自由民主的精神,也没有理性法制的态度,和文明社会也未必合拍,真白瞎了挺她的自由派人士了。。。。

几天后的补充:当然我自己看过了各种报道,同时当然也不可能去实地调查,绝大多数上论坛的没实地调查过了,我看了很多不同角度报道,还发现在伟大母亲的另外一面,可能是一个偏执并且多次说谎的人,能被包装成正义使者。
最后还是那句话,人权平等,她有权利,别人也有权利,别说那两个罪犯至少在法律上是罪不至死,她多次指有其他人参与强奸她女儿,但是最后证实是谎言,请问这怎么说,别人的权利就不是权利了?她有什么权利去诬陷别人,谁能来回答呢?
最后就算在5毛的立场上,也不得不指出地方政府应对失当,该查的不查,该坚持的不坚持,前期执法过度和不当,以为是捏个软柿子,结果最后碰上的硬货,又没有坚持原则,给别人强烈的暗示,跟政府闹到底有大好处,而政府是欺软怕硬的,而不是实事求是按法律和规则来做事情。。。。最后还不得让最高院来为地方政府擦屁股。。。
原则上希望所有人尊重法院的判决,但是。。。现实很复杂。。。
上访让她去,过程违法就依法处理,有啥关系?
关键是就做不到依法处理
说要是地方有鬼别人还能相信,到了最高院,最高院肯定会知道如果不核准,那就是上了风口浪尖,经不起推敲的话敢放出来?
应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唐慧爱上访就上访好了,上访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就依法处理(只要公开、透明向社会通报违法事实和处理的法律依据)~~
打点酱油 发表于 2014-6-13 09:49
说要是地方有鬼别人还能相信,到了最高院,最高院肯定会知道如果不核准,那就是上了风口浪尖,经不起推敲的 ...
你不看现在最高院的院长是谁?真是前湖南书记。搞不好内幕很大,自己给自己擦屁股。
上帝的给上帝,凯撒的给凯撒
如果是486时代,可能就判死了 可是现在是586时代啊
残骸和淫辱未成年人身体,并且利用淫辱未成年人身体谋取非法利益,这样的罪名如果不判死刑,只能说法律太仁慈了!
老汤哥 发表于 2014-6-13 10:34
残骸和淫辱未成年人身体,并且利用淫辱未成年人身体谋取非法利益,这样的罪名如果不判死刑,只能说法律太仁 ...
刑法不追溯的,

就算你大能,搞定了明年人大全体会议多数代表改了刑法,那也影响不到这个案子了。
呵呵,果然cd还是上层阶级多
从唐慧的态度来看,唐慧打官司是多余的事情,她应该自己去手刃仇人。
姜瑜: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从唐慧的态度来看,唐慧打官司是多余的事情,她应该自己去手刃仇人。
我也这么觉得,法律管不了这个层面的事情。

就像某些杀人犯由于各种原因逃了一死。如果家属不能接受,采取自己上的手段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姜瑜: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法律本来就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不拿来当挡箭牌?那还要他干什么?
南方系和gzjy不是一向在要求取消死刑吗?这次看看他们怎么唱反调。
btzhy2012 发表于 2014-6-13 11:05
法律本来就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不拿来当挡箭牌?那还要他干什么?
这就是政府的态度。。。。政府不尊重法律,却逼迫老百姓尊重,可能么?
fengkoufei 发表于 2014-6-13 10:47
从唐慧的态度来看,唐慧打官司是多余的事情,她应该自己去手刃仇人。
法律就是一个社会的公共契约,只为了保证社会的整体公正和稳定,个体嘛,可以想办法自己来解决,指望法律只满足自己的要求,最后要失望。当然你自己解决之前要想清楚,法律一样是适用于你的,这没办法。
什么叫过分?从唐慧的角度,油炸了这些凶手都不过分。
wanggui 发表于 2014-6-13 11:08
这就是政府的态度。。。。政府不尊重法律,却逼迫老百姓尊重,可能么?
什么政府的态度?

几千万政府雇员随便跳一个出来随便针对某个提出说句话就变成政府的态度了?

人姜瑜说的是国际法好不好,那玩意确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当然不能拿来当挡箭牌。

你们这些人什么时候能够做到不故意断章取义,歪曲别人的本意来为自己脸上贴金呢?仅有的一点信用建立不容易啊。

母亲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母亲的主张也是她应有的权利,至于最高院核不核准那是最高院的事情。楼主指责母亲自私我反而难以理解。
风♂心灵の息 发表于 2014-6-13 11:23
母亲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母亲的主张也是她应有的权利,至于最高院核不核准那是最高院的事情。楼主指责母 ...
她无休止的折腾社会资源当然要指责。
平流层2.1 发表于 2014-6-13 09:23
原则上希望所有人尊重法院的判决,但是。。。现实很复杂。。。
问题是,现在司法独立了吗?就算要受党委领导,但也希望别受政府影响。
fengkoufei 发表于 2014-6-13 11:26
她无休止的折腾社会资源当然要指责。
折腾这个词不敢苟同,只要唐慧不犯法,就算是折腾也没有啥好指责的。
风♂心灵の息 发表于 2014-6-13 11:23
母亲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母亲的主张也是她应有的权利,至于最高院核不核准那是最高院的事情。楼主指责母 ...
受害人家属当然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要求,无论这要求在他人眼里看起来多么不合情理,比如唐要求涉案的全判死刑,这无可指责。别说这是牵扯到幼女,就是醉酒驾车造成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也有权利提出一命抵一命,这太符合情理了。

但唐是不是有违法行为,比如干扰学校正常秩序,法庭秩序,无凭据指控某人涉嫌其女儿的案子并限制骚扰某人,无凭据指控涉案警察强奸其女,如此等等,就难免有舆论发出声音了。这也符合情理吧。
风♂心灵の息 发表于 2014-6-13 11:31
折腾这个词不敢苟同,只要唐慧不犯法,就算是折腾也没有啥好指责的。
不犯法?我看已经是犯了扰乱公共次序罪了。
举几个例子:假如修公路必须经过某甲的祖坟,某甲开价一个亿,否则...,这算违法行为不?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这种情况下也要强制迁移!!!
国家相关公共机关不可能天天办唐慧一家的事情,她不如意她可以去告法院,不得无休止的纠缠,否则就是犯罪。
只能说楼主不是唐慧,你不在那个位置。
max2006 发表于 2014-6-13 11:16
什么叫过分?从唐慧的角度,油炸了这些凶手都不过分。
唉,其实你的一句话,说出了要害,我个人感觉哈。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最原始的血仇逻辑,从这个角度将逻辑没错,以前有把小偷砍手的--现在有些国家还有这样的法律。有愤怒的村民打死偷牛贼的,牛是贫农唯一的财产和生产资料,从他们的复仇逻辑都很合理。

所以我感觉唐的要求,不是对和错的区别,而是文明和野蛮,讲程序讲法制和讲暴力讲复仇的区别。
自由派们只要看看在欧美法律框架下的相似案例是怎么判的就一目了然了。。

fengkoufei 发表于 2014-6-13 10:47
从唐慧的态度来看,唐慧打官司是多余的事情,她应该自己去手刃仇人。


她有很多榜样……

2014年5月9日河北曲阳县一农民杀死6人。

2014年5月21日河南鲁山县一农民杀死8人。

2014年5月27日陕西彬县一农民杀死6人。
fengkoufei 发表于 2014-6-13 10:47
从唐慧的态度来看,唐慧打官司是多余的事情,她应该自己去手刃仇人。


她有很多榜样……

2014年5月9日河北曲阳县一农民杀死6人。

2014年5月21日河南鲁山县一农民杀死8人。

2014年5月27日陕西彬县一农民杀死6人。
fengkoufei 发表于 2014-6-13 11:38
不犯法?我看已经是犯了扰乱公共次序罪了。
举几个例子:假如修公路必须经过某甲的祖坟,某甲开价一个亿 ...
虽然不支持唐慧重走上访路,但是,她上访犯哪家的罪吗?你家的吗?
风♂心灵の息 发表于 2014-6-13 11:23
母亲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母亲的主张也是她应有的权利,至于最高院核不核准那是最高院的事情。楼主指责母 ...
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现在的社会上自私并不是个贬义词,但是我要表达的是,从她逻辑来看,无论什么要求都不过分,就算是自私作为一个公民她有权利很自私,对吧。

但她现在的逻辑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血仇逻辑,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她并没有什么道德上的制高点,仅此而已。
只要不废止上访,唐慧就可以上访,你就是一万个看不惯,也没有用。
平流层2.1 发表于 2014-6-13 11:46
虽然不支持唐慧重走上访路,但是,她上访犯哪家的罪吗?你家的吗?
她可以告法院,但不能耍无赖。
重审之后法律程序就走完了,在此期间她可以去做任何允许的事情。但是法律自有程序,法院也自有判断。

湖南高院有点下作,好在最高法院还算正常。
fengkoufei 发表于 2014-6-13 11:49
她可以告法院,但不能耍无赖。
上访是政府做出的制度安排,是群众越过底层相关国家机关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政府并没有限制单个公民的上访数次,在现行上访制度改变之前,唐慧上访无可厚非。你一会儿拿法律说事儿,说她犯罪,一会对她进行道德谴责,说她无赖,你先想清楚了再说吧。
平流层2.1 发表于 2014-6-13 11:48
只要不废止上访,唐慧就可以上访,你就是一万个看不惯,也没有用。
连无耻的南方系都看不下去唐慧的表演,唐慧如果故伎重演可就不是我等五毛们看不惯那么简单了,法律也不会向上次那么对她仁慈了,进大牢是妥妥的。
一人 发表于 2014-6-13 11:55
连无耻的南方系都看不下去唐慧的表演,唐慧如果故伎重演可就不是我等五毛们看不惯那么简单了,法律也不会 ...
请问她犯了什么罪?尔等五毛是有张口说胡话的系统培训课吗?
平流层2.1 发表于 2014-6-13 11:54
上访是政府做出的制度安排,是群众越过底层相关国家机关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政府并 ...
银行不拒绝客户一次存取一分钱你就可以每天在银行柜台上反复干这事?????????????
我看你假如这样做最后派出所还是会把你逮去。
平流层2.1 发表于 2014-6-13 11:58
请问她犯了什么罪?尔等五毛是有张口说胡话的系统培训课吗?
你和唐慧很像。
fengkoufei 发表于 2014-6-13 11:58
银行不拒绝客户一次存取一分钱你就可以每天在银行柜台上反复干这事?????????????
我看你假 ...
请问唐慧上访犯了哪家的法?回答这个问题很困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