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酝酿多年的“精神卫生法”会成为一张废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4:16:41
为什么酝酿多年的“精神卫生法”会成为一张废纸?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这种提法,是从“精神卫生法”对解决长期住院这个问题来说,而且,其他的对精神病人的物质上的帮助,以前就有,许多精神病人较为关注的,就是“精神卫生法”里新的内容——自愿入院和自愿出院的原则。关于这个问题的我的回答,我想,一定和那些制定这个法律的专家学者的初衷(如果,他们的初衷是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有很大的差距,因为,我看过最新版的“精神卫生法”,里面较为强调的一个方面是钱的给予,虽然,给钱确实是对精神病人的一种关心,但是,我以为,钱,并不是精神病人,尤其是几乎没有症状的长期住院的精神病人最需要的(如果精神病人的定义是医生所断定的精神病人)。
为什么我会想到精神病人的定义是什么呢,因为,我在1999年下半年曾亲身经历了如何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对我以下及后面段落的叙述,我以人格担保其真实准确,如果,我还算是有人格的。那年,我因为在曾经工作过9年的厂经历了一次激烈冲突的大事件之后,心情非常低落,常常在家里哭,以我现在关于精神病的知识,我感觉是抑郁症,但是,在我打了一个心理咨询热线,痛哭诉说之后,接电话的医生建议我去hz七院看门诊,于是,我去了。我看的是这位接电话的医生(他花白头发,但还不是专家门诊)的门诊。第一次去门诊,他没有对我说什么特别的,只是较为详细地记录了我所在的科当时发生的和我有关的这件事,最后,坚持要我让家人陪我去门诊,我不同意,因为不想麻烦家里人,但医生的坚持,我只能照办。第二次门诊,妈妈陪我去了。诊断过程是这样的:首先,这位医生当着妈妈的面问了我一些什么,内容我已经没印象了,然后,他让我出去,单独与我妈妈谈了一小会儿,然后,就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精神病中一种不算很轻的病,较轻的精神病好像是癔症),那大大的几个字,我还有些印象。
还有,接收病人入院,在七院是非常非常简单的(别的精神病院我没有了解过,但应该不会有很大的差别),只要警察或家属送去,那么,七院绝对立马接收,不会问任何问题。我被警察押到七院的那次(警察在押我去七院之前,还咨询过我的家人,问是送精神病院还是送什么教导队,试问,如果警察认定我确实有病,还需要这样咨询吗,把我押进精神病院,只不过是警察镇压我的一种办法而已,却打开了我进七院的门),接收的护士护工还一边说着与病情没有一点关系的关于警察给我带手铐等等事情,一边马上就用电触我的两边太阳穴,作为治疗,而这种治疗给我的感觉是,几乎没有什么对精神方面的效果,仅仅只是一种例行的手段。这种手段,曾经被用作惩罚吓唬病人的手段,现在已经很少用了。
那么,为什么酝酿多年的”精神卫生法”会成为一张废纸?
这里,首先要讲一讲一些长期住院的精神病人的可怜的遭遇。在七院,我接触过很多精神病人,有一些是长期住院的(因为这些长期住院的人支付得起自付的那部分医疗费,否则,也就不用长期住在非常限制自由的精神病院了)。住院时间最长的有两人,已经超过20年,10年或将近10年的,不知道有没有达到10人,如果没有达到10人,应该不会差得太远,至多少1至2人。5年和5年以上的数量就更多。虽然,长期住院也是一种生存状态,有吃有穿有住,60岁以下可以在一个特别划定的室内区域每天最多3小时的交流娱乐。
那么,有一个问题,这些长期住院的病人是因为病情没有控制住而需要长期住院吗?不是。如果去问他们的主治医师,这个答案是否定的。但是,主治医师的答案对于是否需要住院,一点都不重要。住院和出院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病人家属的手里,也就是说,如果家属要求让病人出院,那么,哪怕还没有出重管室(就是有点类似于重症监护室,但病情没有这么紧急,绝大部分的新入院病人都没有到随时会面临死的威胁的程度),病人照样可以随时出院。这就排除了医院从关心病人的角度出发,给予住院治疗的这种情况。
医生没有权力决定精神病人出院这种情况说白了,就是,精神病院完全放弃了参与决定精神病人出院(出院之后,治疗也一样可以继续)的权力,而且,还给病人家属决定病人长期住院开了方便之门。医院的具体做法是这样的:每3个月,去年下半年哪个月开始是每1个月,医院把病人的病历在门诊做一个出院及再入院的手续,这样做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规避国家的什么法律或规定,但是,我咨询过律师及主管的卫生部门,没有人告诉我,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有可能这些律师及主管卫生部门都不熟悉这个规定。还有,这种出院再入院的手续还关系到病人必须每次都做一些例行但是又并非是实际需要的检查(因为各种检查对住院病人是经常有的),也就是例行检查的费用问题。
那么,精神病人长期住院对精神病院有什么好处呢?最直接的好处就是使精神病院有了长期稳定的客源,而客源首先意味着医院里各个环节的收人。那么,可不可以这样联想,精神病院之所以对病人家属放任自流,完全放弃决定病人出院的权力,是不是出于维持精神病院稳定客源的本能的需要甚至考虑呢,不知道,这个问题也许只有鬼知道,我想,精神病院是不会承认这种说法的,但是,关键在于,精神病院这种做法,使很多长期住院的病人无法出院,甚至终生住院。对于60岁以下的病人来说,一般情况下,每天在天空下站上10分钟,都是一种奢侈(60岁以上的病人有些是老年痴呆,已经没有这个想法了)。
那么,为什么那些长期住院的精神病人的家属,会不让病人出院呢?这是因为这些家属由于现实感情等等方面的原因,做出的决定。问题在于,这些病人家属对病人住院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决定权,那么这种权力就失去了制约。而这种绝对权力的受害者,就是精神病人。
“精神卫生法”里面提到的自愿入院和出院的原则,可能是针对精神病人入院问题以及这种长期住院的情况的,却含糊而不具有操作性,根本不能有效解决这种长期住院的问题。即使有病人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随时出院的自由,也未必会打赢官司,至少至今为止还没有先例,而且,好像还没有这方面的诉讼(“精神卫生法”是在2013年5月1日正式生效的)。
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住上1个月,也许是易于接受的,但是,住上3个月,很多人就会经常惦记着出院,有的人会闹或者哀求家属让其出院什么的。住上5年,甚至更久,虽然也很想出院,但是,会较能忍受这种封闭以及在各方面的不自由。唉,怎么说,这也是一种有吃有穿有住的生活,住不起的人又有多少呢,虽然,住不起也是许多住了3个月以上的病人的一种愿望,希望用于住院的钱尽快用完,这是多么无奈的希望啊。
以此献给那些希望出院极富耐心又无望在近期或遥远的将来出院的精神病人,希望有一天,法律会给他们重回天空之下的自由,哪怕是六十岁了,也要拥有这种希望。不知道法律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给予他们切实的帮助。





为什么酝酿多年的“精神卫生法”会成为一张废纸?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这种提法,是从“精神卫生法”对解决长期住院这个问题来说,而且,其他的对精神病人的物质上的帮助,以前就有,许多精神病人较为关注的,就是“精神卫生法”里新的内容——自愿入院和自愿出院的原则。关于这个问题的我的回答,我想,一定和那些制定这个法律的专家学者的初衷(如果,他们的初衷是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有很大的差距,因为,我看过最新版的“精神卫生法”,里面较为强调的一个方面是钱的给予,虽然,给钱确实是对精神病人的一种关心,但是,我以为,钱,并不是精神病人,尤其是几乎没有症状的长期住院的精神病人最需要的(如果精神病人的定义是医生所断定的精神病人)。
为什么我会想到精神病人的定义是什么呢,因为,我在1999年下半年曾亲身经历了如何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对我以下及后面段落的叙述,我以人格担保其真实准确,如果,我还算是有人格的。那年,我因为在曾经工作过9年的厂经历了一次激烈冲突的大事件之后,心情非常低落,常常在家里哭,以我现在关于精神病的知识,我感觉是抑郁症,但是,在我打了一个心理咨询热线,痛哭诉说之后,接电话的医生建议我去hz七院看门诊,于是,我去了。我看的是这位接电话的医生(他花白头发,但还不是专家门诊)的门诊。第一次去门诊,他没有对我说什么特别的,只是较为详细地记录了我所在的科当时发生的和我有关的这件事,最后,坚持要我让家人陪我去门诊,我不同意,因为不想麻烦家里人,但医生的坚持,我只能照办。第二次门诊,妈妈陪我去了。诊断过程是这样的:首先,这位医生当着妈妈的面问了我一些什么,内容我已经没印象了,然后,他让我出去,单独与我妈妈谈了一小会儿,然后,就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精神病中一种不算很轻的病,较轻的精神病好像是癔症),那大大的几个字,我还有些印象。
还有,接收病人入院,在七院是非常非常简单的(别的精神病院我没有了解过,但应该不会有很大的差别),只要警察或家属送去,那么,七院绝对立马接收,不会问任何问题。我被警察押到七院的那次(警察在押我去七院之前,还咨询过我的家人,问是送精神病院还是送什么教导队,试问,如果警察认定我确实有病,还需要这样咨询吗,把我押进精神病院,只不过是警察镇压我的一种办法而已,却打开了我进七院的门),接收的护士护工还一边说着与病情没有一点关系的关于警察给我带手铐等等事情,一边马上就用电触我的两边太阳穴,作为治疗,而这种治疗给我的感觉是,几乎没有什么对精神方面的效果,仅仅只是一种例行的手段。这种手段,曾经被用作惩罚吓唬病人的手段,现在已经很少用了。
那么,为什么酝酿多年的”精神卫生法”会成为一张废纸?
这里,首先要讲一讲一些长期住院的精神病人的可怜的遭遇。在七院,我接触过很多精神病人,有一些是长期住院的(因为这些长期住院的人支付得起自付的那部分医疗费,否则,也就不用长期住在非常限制自由的精神病院了)。住院时间最长的有两人,已经超过20年,10年或将近10年的,不知道有没有达到10人,如果没有达到10人,应该不会差得太远,至多少1至2人。5年和5年以上的数量就更多。虽然,长期住院也是一种生存状态,有吃有穿有住,60岁以下可以在一个特别划定的室内区域每天最多3小时的交流娱乐。
那么,有一个问题,这些长期住院的病人是因为病情没有控制住而需要长期住院吗?不是。如果去问他们的主治医师,这个答案是否定的。但是,主治医师的答案对于是否需要住院,一点都不重要。住院和出院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病人家属的手里,也就是说,如果家属要求让病人出院,那么,哪怕还没有出重管室(就是有点类似于重症监护室,但病情没有这么紧急,绝大部分的新入院病人都没有到随时会面临死的威胁的程度),病人照样可以随时出院。这就排除了医院从关心病人的角度出发,给予住院治疗的这种情况。
医生没有权力决定精神病人出院这种情况说白了,就是,精神病院完全放弃了参与决定精神病人出院(出院之后,治疗也一样可以继续)的权力,而且,还给病人家属决定病人长期住院开了方便之门。医院的具体做法是这样的:每3个月,去年下半年哪个月开始是每1个月,医院把病人的病历在门诊做一个出院及再入院的手续,这样做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规避国家的什么法律或规定,但是,我咨询过律师及主管的卫生部门,没有人告诉我,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有可能这些律师及主管卫生部门都不熟悉这个规定。还有,这种出院再入院的手续还关系到病人必须每次都做一些例行但是又并非是实际需要的检查(因为各种检查对住院病人是经常有的),也就是例行检查的费用问题。
那么,精神病人长期住院对精神病院有什么好处呢?最直接的好处就是使精神病院有了长期稳定的客源,而客源首先意味着医院里各个环节的收人。那么,可不可以这样联想,精神病院之所以对病人家属放任自流,完全放弃决定病人出院的权力,是不是出于维持精神病院稳定客源的本能的需要甚至考虑呢,不知道,这个问题也许只有鬼知道,我想,精神病院是不会承认这种说法的,但是,关键在于,精神病院这种做法,使很多长期住院的病人无法出院,甚至终生住院。对于60岁以下的病人来说,一般情况下,每天在天空下站上10分钟,都是一种奢侈(60岁以上的病人有些是老年痴呆,已经没有这个想法了)。
那么,为什么那些长期住院的精神病人的家属,会不让病人出院呢?这是因为这些家属由于现实感情等等方面的原因,做出的决定。问题在于,这些病人家属对病人住院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决定权,那么这种权力就失去了制约。而这种绝对权力的受害者,就是精神病人。
“精神卫生法”里面提到的自愿入院和出院的原则,可能是针对精神病人入院问题以及这种长期住院的情况的,却含糊而不具有操作性,根本不能有效解决这种长期住院的问题。即使有病人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随时出院的自由,也未必会打赢官司,至少至今为止还没有先例,而且,好像还没有这方面的诉讼(“精神卫生法”是在2013年5月1日正式生效的)。
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住上1个月,也许是易于接受的,但是,住上3个月,很多人就会经常惦记着出院,有的人会闹或者哀求家属让其出院什么的。住上5年,甚至更久,虽然也很想出院,但是,会较能忍受这种封闭以及在各方面的不自由。唉,怎么说,这也是一种有吃有穿有住的生活,住不起的人又有多少呢,虽然,住不起也是许多住了3个月以上的病人的一种愿望,希望用于住院的钱尽快用完,这是多么无奈的希望啊。
以此献给那些希望出院极富耐心又无望在近期或遥远的将来出院的精神病人,希望有一天,法律会给他们重回天空之下的自由,哪怕是六十岁了,也要拥有这种希望。不知道法律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给予他们切实的帮助。





在你发的另一个帖子中根据你自己描述来判断你确实是患病了。
某专家说过中国有一亿病人。我看比较靠谱
声波 发表于 2014-5-5 20:46
在你发的另一个帖子中根据你自己描述来判断你确实是患病了。
谢谢你看了我写的帖子,谢谢。
楼主,我作为一个精神病人的家属,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病人住院痛苦最深的是家属。
T-54坦克 发表于 2014-5-6 06:39
楼主,我作为一个精神病人的家属,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病人住院痛苦最深的是家属。
能告诉我病人住院,家属的最深的痛苦是什么?
精神病人不住院伤害的是整个社会,
国家对精神病人已经是太仁慈了,
对于那些杀人的精神分裂病人就应该死刑,养着就是浪费粮食,一不小心就是危害社会,造成社会恐慌。
能告诉我病人住院,家属的最深的痛苦是什么?
你病好了就会懂得了


电击疗法源自伴精神发作类癫痫病人每次癫痫发作后精神发作症状就会缓解的现象发展而来的疗法,其实就是给精神病人模拟癫痫发作大脑放电以缓解其症状的方法,不能说一点效果都没有。

电击疗法源自伴精神发作类癫痫病人每次癫痫发作后精神发作症状就会缓解的现象发展而来的疗法,其实就是给精神病人模拟癫痫发作大脑放电以缓解其症状的方法,不能说一点效果都没有。
郁闷的雄猫 发表于 2014-5-5 21:41
某专家说过中国有一亿病人。我看比较靠谱
但是,要住院治疗的应该不是这么大的数字,要吃药治疗的也不会有这么多,这个1亿只是说有较为明显的精神方面的问题的人吧。
kongchao19 发表于 2014-5-7 18:34
精神病人不住院伤害的是整个社会,
国家对精神病人已经是太仁慈了,
对于那些杀人的精神分裂病人就应该死 ...
精神病人不住院伤害社会的数量可能不多吧,最多只是有些影响了周围的人,而且,影响的大多是家里人。  杀人的精神分裂症病人只是在电视上看到听到过,在我见到的那么多住院精神病人中,没有一个杀人,连打人都很少很少。至于要不要判杀人的精神病人死刑,这是法律上的问题。还有,那点浪费的粮食算得了什么,一个贪腐的官员贪腐的东西,也许就可以养很多的这种病人了。
T-54坦克 发表于 2014-5-7 19:05
你病好了就会懂得了
我现在就已经好了,如果我真的如你所说是有病的。我现在一个人住,生活完全不依赖也不影响家人,而且,我还可以去谋生,改善自己的生活。你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是什么意思,不想让我看到你的痛苦?倾述可以缓解精神压力,还可以减轻痛苦的感觉,虽然,我只是一个陌生人。
CD撸射 发表于 2014-5-7 19:19
电击疗法源自伴精神发作类癫痫病人每次癫痫发作后精神发作症状就会缓解的现象发展而来的疗法,其实就是给精 ...
但是,我的感觉是没用,可能因为我不是癫痫病人。
我现在就已经好了,如果我真的如你所说是有病的。我现在一个人住,生活完全不依赖也不影响家人,而且,我 ...
好吧,只能给你四个字,坚持服药。在你状况没有改善之前说再多也没有用。
T-54坦克 发表于 2014-5-6 06:39
楼主,我作为一个精神病人的家属,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病人住院痛苦最深的是家属。
你不敢说出自己所谓的最深的痛苦,我想,就有可以质疑的地方,为什么不敢说出来,在这个自由讨论的地方。你这样憋着,对自己对他人,都没有任何好处,对吗?
T-54坦克 发表于 2014-5-8 07:33
好吧,只能给你四个字,坚持服药。在你状况没有改善之前说再多也没有用。
我的事不用你操心,你所谓的最深的痛苦也许是你的极端自恋造成的。
T-54坦克 发表于 2014-5-8 07:33
好吧,只能给你四个字,坚持服药。在你状况没有改善之前说再多也没有用。
你这种人就是懦夫,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还想教训别人,省省吧,说不定你家的病人是因为你生病的。我不会再和你这种懦夫说话。
楼主有些地方说的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