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破获境外间谍窃取军事秘密案 罪犯获刑11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57:35
  本报广州5月4日电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国家安全机关证实,广东近日破获一起由境外间谍机关通过网络勾联策反境内人员,窃取中国军事秘密的案件。案犯李某因泄露机密级军事秘密13份,秘密级军事秘密10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0年,李某来到南方某沿海城市打工。2011年5月一天,一个陌生的QQ号请求加他为好友。“女网友”热情体贴,从工作到生活,事事关心,渐渐成为了李某的“知心人”。谁知,一个月以后,“女网友”突然告诉李某,其实“她”是个男的,名字叫“飞哥”。“飞哥”抛出的金钱诱惑,让他偷偷地向国家图书馆订购了大量只有境内专业人员才能订购的军事类书刊。从此,他开始走上了泄露国家秘密的道路。
  李某受境外间谍“飞哥”指示,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窃密工具,长期为其订购和提供境内内部军事刊物,并对重要军事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定时观察。大量军事基地动态情况和军事装备的照片通过他的手流向境外,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飞哥”利用“网上书店”、军事爱好者网站等网络渠道,在广东省策反运用12人,在全国范围内更有20多个省市40名境内人员被“飞哥”策反运用。
  李某疯狂的举动已经严重威胁我国家安全和军事秘密,国家安全机关在掌握确凿证据之后,对李某实施抓捕。  本报广州5月4日电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国家安全机关证实,广东近日破获一起由境外间谍机关通过网络勾联策反境内人员,窃取中国军事秘密的案件。案犯李某因泄露机密级军事秘密13份,秘密级军事秘密10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0年,李某来到南方某沿海城市打工。2011年5月一天,一个陌生的QQ号请求加他为好友。“女网友”热情体贴,从工作到生活,事事关心,渐渐成为了李某的“知心人”。谁知,一个月以后,“女网友”突然告诉李某,其实“她”是个男的,名字叫“飞哥”。“飞哥”抛出的金钱诱惑,让他偷偷地向国家图书馆订购了大量只有境内专业人员才能订购的军事类书刊。从此,他开始走上了泄露国家秘密的道路。
  李某受境外间谍“飞哥”指示,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窃密工具,长期为其订购和提供境内内部军事刊物,并对重要军事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定时观察。大量军事基地动态情况和军事装备的照片通过他的手流向境外,对国家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以来,“飞哥”利用“网上书店”、军事爱好者网站等网络渠道,在广东省策反运用12人,在全国范围内更有20多个省市40名境内人员被“飞哥”策反运用。
  李某疯狂的举动已经严重威胁我国家安全和军事秘密,国家安全机关在掌握确凿证据之后,对李某实施抓捕。
判刑吧
大飞哥不罩铜锣湾 向大陆进发了
看这报道“飞哥”还是没抓到。
各种语焉不详。
一个打工的,也可以向国图订购军事专业刊物?
不是钓鱼执法吧?可惜没抓到大鱼
这是网易的评论被支持的最多的几条
本论坛中招的有木有?
奶大和肥羊两个肯定有中招的么?

不是钓鱼执法吧?可惜没抓到大鱼


不是钓鱼执法吧?可惜没抓到大鱼
打工仔能接触军事机密,,,,,,,
管他是什么,泄露国家机密就是叛徒!
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楼主改标题吧
打工的能订阅“专业人士才能订购”的书刊???
防火防盗防网特!!
今年底的珠海航展〝平禿狗〞肯定又花money去 buy照片,并找人帮他刺探机密,国.安管不管?抓不抓?

打工的能订阅“专业人士才能订购”的书刊???
这个报导很有趣,就像打哑谜一样叫大家来猜。
这个打工仔真厉害
其实不是说他得到的信息有多少价值,但是他拿来卖给国外情报机构了,这就构成了间谍罪
看了几遍,我猜李某来到南方某沿海城市打工,应该是指广州,跟军工有关的说不定是某船厂。
如果是从事海军舰艇设计,生产制造,或者是保养维修等相关工作的人员,说不就有权限订购涉密论文期刊,或者军工设计制造等规范标准,制作工艺等书籍。
至于对重要军事基地进行长期定点定时观察,而又涉及军事基地动态情况和军事装备的照片,我猜是指广东及海南岛的军舰及黑鱼。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个打工仔或许是一名科研人员,工程师之类的。唉!自毁前途呀!可惜,可惜!
难道那厮订了半年的惯性世界→_→
这个新闻很诡异,既是打工仔,又能订阅内部刊物。不知是高级打工仔,也就是博士什么的。还是内部刊物指的是国内发行的刊物呢?比如舰船知识,超级大本营啥的呢?
槽点太多了,一个普通的打工仔,内部刊物,军事机密...难道他有爬墙党的天赋?
军迷们要注意了,不要乱说话啊
窃取出卖国家机密者虽远必侏!学习二战时的罗斯福总统,在正式宣布和小日本开战前第一件事情就是将本土所有日本侨民全部关入集中营集中关押,直至战争结束!
倭寇安倍克星 发表于 2014-5-5 16:45
窃取出卖国家机密者虽远必侏!学习二战时的罗斯福总统,在正式宣布和小日本开战前第一件事情就是将本土所有 ...
现在你这么干试试,国际舆论吵翻天了
他肯定不是普通的打工人員吧... 應該是某科研機構的人員, 只不過文章沒有提吧
倭寇安倍克星 发表于 2014-5-5 16:45
窃取出卖国家机密者虽远必侏!学习二战时的罗斯福总统,在正式宣布和小日本开战前第一件事情就是将本土所有 ...
当年萨达姆海湾战争也这样搞了一出,不是被批判惨了吗
很多新型没服役的军舰、飞机是网友曝光了。
我觉得从合法的出版物或者公开的网络渠道获得和情报,应该判无罪
来CD来吗?
有些杂志只对国内发行,不过一些国外机构也通过大使馆武官处,文化交流机构,NGO等进行订阅,这也是公开收集军事,科技,经济文化情报的一种方式。

但是如果国内网民,明知道对方是境外人员(甚至是情报人员),但是出于利益等原因,依旧为其订阅与收集公开信息,收集与汇总---转交给境外,即构成了间谍行为,间谍罪是行为犯罪,在美国甚至用钓鱼执法,只要对方接受交换的条件,即可认定犯了间谍罪
潜伏204 发表于 2014-5-5 13:59
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楼主改标题吧
发的时候没注意
这新闻,要发表也得说个明白啊
像这种人连出来卖的都不如,该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