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4城管协管员殴打夜市用假币者 掳走2万私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5:05:29
http://hb.qq.com/a/20140501/003520.htm

夜市摊上有人用假币购物,城管协管员接举报后将两人“抓获”痛殴,并逼迫两人拿出2万元私了。4名参与此事的城管协管员经警方介入后,一审都被法院认定犯有抢劫罪,获判6年3个月至3年等不同刑期,因4人不服提出上诉,该起案件昨日在武汉中院二审开庭。

据审理查明,去年3月7日晚8时许,男子尹某、肖某在硚口长丰大道与丰帆路交会处的夜市摊位上购物,夜市老板发现两人用的是假币,遂联系城管部门处理此事。城管协管员龚某、杨某赶到现场,后又通知戴某、谢某等协管员前来,这伙人先是将尹、肖二人带至附近一家KTV的空房内进行殴打、威胁,后又驾车挟持二人到铁路桥附近的野外继续殴打,最后逼着肖某取款2万元。

2万元拿到手后,龚某、杨某等4名协管员连夜共同瓜分。次日,此事暴露后警方介入,龚某等4人赶紧将2万元上交给城管领导,城管领导将2万元交给了公安机关,警方介入侦查后,以涉嫌抢劫罪对龚某、戴某、谢某、杨某4名协管员刑拘。

硚口区法院一审认定4名协管员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其中的杨某是正在接受教育改造的缓刑犯,此次重又犯罪属累犯,依律判刑6年3个月,合并判刑9年。另有龚某等3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4年不等刑期。

昨日该案再次开庭时,辩护律师称该案是因有人使用假币引起,4名城管协管员履行管理职责过当,一审量刑过重。出庭检察官则认为,一审对杨某判刑偏重,建议二审维持对龚某、戴某、谢某的判决,对杨某依法从轻改判。法庭未当庭宣判。http://hb.qq.com/a/20140501/003520.htm

夜市摊上有人用假币购物,城管协管员接举报后将两人“抓获”痛殴,并逼迫两人拿出2万元私了。4名参与此事的城管协管员经警方介入后,一审都被法院认定犯有抢劫罪,获判6年3个月至3年等不同刑期,因4人不服提出上诉,该起案件昨日在武汉中院二审开庭。

据审理查明,去年3月7日晚8时许,男子尹某、肖某在硚口长丰大道与丰帆路交会处的夜市摊位上购物,夜市老板发现两人用的是假币,遂联系城管部门处理此事。城管协管员龚某、杨某赶到现场,后又通知戴某、谢某等协管员前来,这伙人先是将尹、肖二人带至附近一家KTV的空房内进行殴打、威胁,后又驾车挟持二人到铁路桥附近的野外继续殴打,最后逼着肖某取款2万元。

2万元拿到手后,龚某、杨某等4名协管员连夜共同瓜分。次日,此事暴露后警方介入,龚某等4人赶紧将2万元上交给城管领导,城管领导将2万元交给了公安机关,警方介入侦查后,以涉嫌抢劫罪对龚某、戴某、谢某、杨某4名协管员刑拘。

硚口区法院一审认定4名协管员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其中的杨某是正在接受教育改造的缓刑犯,此次重又犯罪属累犯,依律判刑6年3个月,合并判刑9年。另有龚某等3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4年不等刑期。

昨日该案再次开庭时,辩护律师称该案是因有人使用假币引起,4名城管协管员履行管理职责过当,一审量刑过重。出庭检察官则认为,一审对杨某判刑偏重,建议二审维持对龚某、戴某、谢某的判决,对杨某依法从轻改判。法庭未当庭宣判。
人渣就是人渣,换了一身皮改变不了本质。
城管的队伍里就是人渣收进去太多了。替城管发声的人老是不愿意先把人渣泛滥的现实承认。
不剔除这些败类怎么可能有好的形象可言。
为城管鸣不平的集体噤声?
鱼缸养龙 发表于 2014-5-1 22:46
为城管鸣不平的集体噤声?
就不要难为他们了嘛,没看大都是临时工干的嘛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4-5-1 23:20
就不要难为他们了嘛,没看大都是临时工干的嘛
临时工挣点钱不容易呐,法院应该无罪释放吧
缓刑犯当协管,城管队伍还真是呵呵
这是协管,不是正式的城管队员,拿这些临时工来说人民的城管队伍是不合适的。
行使假币欺诈的二人就没事啦?
缓刑犯居然也能当城管的协管。。。
这是协管,不是正式的城管队员,拿这些临时工来说人民的城管队伍是不合适的。
协管是个自主组织么?不受指挥和截度?

白脸正式工,红脸协管员
收缓刑犯当协管,这都成?
啊!这都是神魔情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