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有的警察部门是不是没有侦查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31:35


看到个案子 偷越国边境 人被出入境管理大队抓获 但却移送了刑侦大队立案侦查 出入境管理大队也是警察吧?没有侦查权?还是刑事案件都要移送刑侦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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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扯到派出所上去了 派出所是有案子 我见过几个案子立卷、送达单位就是XXX派出所 而不是XXX分局。

看到个案子 偷越国边境 人被出入境管理大队抓获 但却移送了刑侦大队立案侦查 出入境管理大队也是警察吧?没有侦查权?还是刑事案件都要移送刑侦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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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扯到派出所上去了 派出所是有案子 我见过几个案子立卷、送达单位就是XXX派出所 而不是XXX分局。
只有刑警才能侦查办案。
不是所有黑猫都能逮老鼠。
呆瓜在行动 发表于 2014-4-1 17:26
只有刑警才能侦查办案。
工安机关的职权全是下放到局里的,没有下放到个人,具体有没有就要看局里分工安排了,出入境支队说白了就是办证的,抽不出人手自己办案,所以就移交附近的单位来办喽
呆瓜在行动 发表于 2014-4-1 17:26
只有刑警才能侦查办案。
派出所的人哭了
派出所的人哭了
派出所没刑警?
只有刑警才能侦查办案。
不是,按理这不归刑大管,正该出入境办,至少也该合办-说明他们没懂案子的人,人员配备就这样,各地特色。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4-1 18:48
派出所没刑警?
全国派出所不是都有刑警驻所的
公安的案子很多是局长交给那个大队办,那个大队就来办,一般就是人员多力量强的大队,领导比较青睐
全国派出所不是都有刑警驻所的
派出所基本职能十几项,包括侦办一般刑事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件,是以办案部门确定管辖权,不是以人。说个不着边的,指定办人哪怕指定社区、治安警,只要他能做,以相关办案部门名义办理既可。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侦查权是赋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用哪单位人、哪警种人,这是内部指定权限,派出所恰恰干得最杂-一般情况也不会克意打乱警种,毕竟涉及业务熟练。你肯定不晓得派出所还可以管交通。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4-1 19:12
派出所基本职能十几项,包括侦办一般刑事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件,是以办案部门确定管辖权,不是以人。说 ...
你发的这么多,和我说的有什么矛盾的地方吗?
公安的案子很多是局长交给那个大队办,那个大队就来办,一般就是人员多力量强的大队,领导比较青睐
胡说八道。各类案件管辖具体分工,各地有规章,大致以公安部规定为基础。总原则只有属地、属人、指令三种管辖,指令管辖的交办件,都是有特殊情况的-局长累死也分配不完。
你发的这么多,和我说的有什么矛盾的地方吗?
没看清楚反意,下一段。
我现在飘得很,雷霆一天都出垃圾!!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4-1 19:19
胡说八道。各类案件管辖具体分工,各地有规章,大致以公安部规定为基础。总原则只有属地、属人、指令三种 ...

你说的和我说的有啥不同吗?我说的是很多案子,又没有说所有案子,楼主说的案子就属于很多之一
只有刑警才能侦查办案。
对外只看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4-1 18:51
不是,按理这不归刑大管,正该出入境办,至少也该合办-说明他们没懂案子的人,人员配备就这样,各地特色 ...
办证的,朝八晚五的单位谁想搞案子。。。。还不如移交出去。。
交通部遗留的陆上交通公安,基本上不办案了吧。
只有刑警才能侦查办案。
治安,经侦,禁毒,交通,网监,国保全哭了。
侦查权是授予公安机关的。。。和案件管辖权是两回事。
是出入境自己办还是刑队办,具体看局内的分工和资源。
派出所的人哭了
辖区刑警中队,按公安部规定应该直属分局刑警大队,派出所是没有资格搞刑事案件的
侦查权是授予公安机关的。。。和案件管辖权是两回事。
是出入境自己办还是刑队办,具体看局内的分工和资源 ...
出入境是处理行政上的事务,刑事案件还是归口到刑侦部门吧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4-2 16:36
辖区刑警中队,按公安部规定应该直属分局刑警大队,派出所是没有资格搞刑事案件的
。。。。。你说这个就武断了,全国派出所都不办刑事案件那是不可能的,很多派出所还有刑事案件任务指标呢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4-2 16:39
出入境是处理行政上的事务,刑事案件还是归口到刑侦部门吧
偷越国境罪大原则是出入境。
金灿荣 发表于 2014-4-2 16:40
。。。。。你说这个就武断了,全国派出所都不办刑事案件那是不可能的,很多派出所还有刑事案件任务指标呢

看公章,刑事文书我们从来使用刑警中队或者其他专业刑侦部门以及局级的章,派出所的章只有行政范围的材料才用。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4-2 17:17
看公章,刑事文书我们从来使用刑警中队或者其他专业刑侦部门以及局级的章,派出所的章只有行政范围的材 ...
用什么章子和派出所办不办刑事案件有关系吗?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4-4-2 17:15
偷越国境罪大原则是出入境。
星星貌似我这边防某个处也有侦查权跟拘捕权来针对偷越国境的,这个这么算
我们每年考核任务还下到户籍大队和自行车管理所呢,根本不具备办案能力,只能让兄弟所队帮忙弄两个指标,写他们名字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4-2 16:36
辖区刑警中队,按公安部规定应该直属分局刑警大队,派出所是没有资格搞刑事案件的
现在派出所有好的刑事案子根本不交刑警队,除非110直接派给我们或者派出所把不能办的转给我们。
金灿荣 发表于 2014-4-2 16:40
。。。。。你说这个就武断了,全国派出所都不办刑事案件那是不可能的,很多派出所还有刑事案件任务指标呢
我的意思不是派出所没有办刑事案件的,而是现在派出所都挂两块牌子,一是派出所二是辖区刑警队,刑警队长一般由派出所副所长兼任。而且上报案审批的案件都加盖的是辖区刑警中队的盖,搜集的文书证据也加盖辖区刑警中队的盖,盖派出所的章就违规了。

金灿荣 发表于 2014-4-2 18:23
用什么章子和派出所办不办刑事案件有关系吗?


肯定有关系,第一这是公安部的规定,第二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也规定办案的主体必须刑警队而不是派出所,派出所本身没有办理刑事案件的权限,但因为经费原因,名义上辖区刑警中队(有的地方在驻所刑警在队)是分局刑警大队的下派机构,但还是和派出所是一体的。有段时间我们这还试行辖区刑警中队脱离派出所完全独立出来,但涉及经费等原因还是和派出所合成一体。所以专业点来说办理刑事案件的是辖区刑警中队而不是派出所,当然对群众来说,都是一回事。
金灿荣 发表于 2014-4-2 18:23
用什么章子和派出所办不办刑事案件有关系吗?


肯定有关系,第一这是公安部的规定,第二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也规定办案的主体必须刑警队而不是派出所,派出所本身没有办理刑事案件的权限,但因为经费原因,名义上辖区刑警中队(有的地方在驻所刑警在队)是分局刑警大队的下派机构,但还是和派出所是一体的。有段时间我们这还试行辖区刑警中队脱离派出所完全独立出来,但涉及经费等原因还是和派出所合成一体。所以专业点来说办理刑事案件的是辖区刑警中队而不是派出所,当然对群众来说,都是一回事。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4-2 20:05
我的意思不是派出所没有办刑事案件的,而是现在派出所都挂两块牌子,一是派出所二是辖区刑警队,刑警队长 ...
你说了这么多和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有矛盾吗,全国那么多派出所办理的简单刑事案件,就因为盖的是刑侦队的章就变成刑侦队办的了吗?我们说的是派出所办不办刑事案件,而不是派出所办了刑事案件后盖谁的章!
吹点风 发表于 2014-4-2 20:08
肯定有关系,第一这是公安部的规定,第二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也规定办案的主体必须刑警队而不是派出所, ...
那是你们地区的情况而已,全国大部分的情况是辖区刑侦中队和派出所是2套完全不同的人马
399908816 发表于 2014-4-2 19:56
现在派出所有好的刑事案子根本不交刑警队,除非110直接派给我们或者派出所把不能办的转给我们。
很多派出所办理的简单刑事案件,只是盖一个刑侦的章子,案子都是派出所自己办的,他们连讨论的重点是什么都没得看清

金灿荣 发表于 2014-4-2 20:25
你说了这么多和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有矛盾吗,全国那么多派出所办理的简单刑事案件,就因为盖的是刑侦队的 ...


我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说书面上规矩里派出所就不能办理刑事案件,至于派出所办了却加盖刑警队的章,这是公安机关内部的运作方式,不能上台面的东西。到法院开庭,能说盗窃案是派出所办理的吗,刑事案件办理规定里就没有这一条。
金灿荣 发表于 2014-4-2 20:25
你说了这么多和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有矛盾吗,全国那么多派出所办理的简单刑事案件,就因为盖的是刑侦队的 ...


我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说书面上规矩里派出所就不能办理刑事案件,至于派出所办了却加盖刑警队的章,这是公安机关内部的运作方式,不能上台面的东西。到法院开庭,能说盗窃案是派出所办理的吗,刑事案件办理规定里就没有这一条。
金灿荣 发表于 2014-4-2 18:23
用什么章子和派出所办不办刑事案件有关系吗?
公文内容必须和行文单位权限一致方为合法,公文印章必须和文内最高机构载体一致方为合规。国家机关基本的运行规章都不晓得么?人力可以调配,国家机关的权限不可随意调配。你这问题和那贴把什么都交给警察管的毛病一样,对国家机关的权限划分、流程运作看得太简单了。
公安机关拥有刑事侦查、行政管理两种权力,机构本身是行政机构、人员本质是行政公务人员,不是司法人员。行使刑事侦查权就必须有对应的特殊表现形式,你认为这是僵化,固定的运作外在表现和权限层级,是国家机构保持运作的一个基本原则。
一个派出所的民警,人事编制属于派出所,岗位可能属于刑警,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都可能办理;治安警、社区警同样有可能参与到刑事案件办理中。同一个人办不同的案就得有所区别,判断合不合规的标准是办案单位而不是办案人,看公章、看行使该项权力的部门。你是作为办案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这个权力,而不是个人有这个权力。
我们每年考核任务还下到户籍大队和自行车管理所呢,根本不具备办案能力,只能让兄弟所队帮忙弄两个指标,写 ...
我是有多想去非机所…………
看公章,刑事文书我们从来使用刑警中队或者其他专业刑侦部门以及局级的章,派出所的章只有行政范围的材 ...
我们这边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队是分立的,一个队管几个所,小的分局干脆没有责任区队,直接是刑大…………

盖什么章,我就不清楚了……上次我同事那个妨碍公务罪也是在辖区派出所办……
tzfgg 发表于 2014-4-2 19:45
星星貌似我这边防某个处也有侦查权跟拘捕权来针对偷越国境的,这个这么算
你不是明知故问么,边防归入公安就是解决侦查权问题。侦查权只看国安、公安、军队保卫、狱侦、海关缉私、检察自侦,其他部门要搬出侦查权绕不开这几个门面。
侦查权涵盖包括限制人身自由在内的强制措施,它是这方面所有专门工作的统称。
肯定有关系,第一这是公安部的规定,第二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也规定办案的主体必须刑警队而不是派出所, ...
我们这边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队是分立的,一个队管几个所,小的分局干脆没有责任区队,直接是刑大…………我们这里责任区刑警队和派出所,刑大是平级的,都是科级……

盖什么章,我就不清楚了……上次我同事那个妨碍公务罪也是在辖区派出所办……
上星期,同事刚送两个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卷~~~~不是刑事案件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