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 - [转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0:20:21
日前有新闻报道,中国四川省高等法院做出裁决,不再采用通过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海外有法律专家认为,四川省高院的这项裁决本身就违反了中国自己的刑法,但也有专家认为,这仍然可以被看成是中国一个小小的司法进步。

  无论违法也好,进步也罢。但“不再采用通过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这样的裁决实在是贻笑国际。既然巳有“采用通过刑讯逼供”的前提,莫非从前明知是以这种方式得到的证据都是采用的﹖而现在才决定“不再采用”﹖如果是这样的话,不难想象在“不再采用”的裁决做出前,四川省曾经有多少例因此造成的冤假错案﹖难道下不为例就算了﹖那些还在坐冤狱、甚至冤死的人怎么办﹖

  当然,若硬要说可以被看成是中国一个小小的司法进步的话,那就是至少四川省高院能做出这样一个裁决,间接承认了中国司法部门黑暗腐败的现状。虽说这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裁决,说它令人啼笑皆非是因为中国的刑法中对“刑讯逼供的非法行为”早有规定。但若能以此带动各省市法院都作出这样的一个裁决,对一贯“有法不看、有法不依”的司法部门不啻是一次提醒,聊胜于无。

  上海师大女生集体签名“不傍大款”

  东方网4月7日消息,据青年报报导,每年农历三月三是中国传统的“女儿节”,上海师范大学女子文化学院的女生们将从今年开始重拾这个传统节日。对歌、戏水、女工表演……为了体现时代特色,今天,她们还将举行“我是女生”的大型签名活动,倡导做“有脑子”的新时代女性,不把自己放在“傍大款”的弱势地位。该学院副院长翁敏华昨天表示,这次“女儿节”将根据传统习俗设置一系列活动……

  这也成了新闻﹖难道说中国的女大学生们大都“无脑子”、大都“把自己放在“傍大款”的弱势地位。”这倒不是新闻﹖倡导“不傍大款”的少数人反成了新闻﹖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怎不令中华大地上“家中有女初长成”的父母肝胆俱寒,“饱食思淫欲”的大款们笑逐颜开﹖

  4月10日南方日报报道,2004年全国用于公款吃喝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的开支共计高达700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车消费3000亿,吃喝、出国各2000亿。

  这又是新闻吗﹖是国力强大的表现么﹖在今天的中国,还有没有更需要用这7000亿元的地方﹖相信只要不是昧着良心的假爱国、真汉奸都应该清楚! 2005年的国防开支不过大约2300亿! 另椐估计,因为医疗费用太贵,全国有一半以上的病人不去医院。甚至还有不少贫穷的农民,在可怕的疾病面前,只有一条路:在家里躺着等死。那么这笔账要不要算﹖这个责任要不要追究﹖就没了下文!又是一则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

  广州聘请干部子女当监督员 监督父母腐败

  中央台报道2004年4月27日,广州市芳村区,“小眼睛盯大眼睛”系列活动在这里启动,该活动由芳村区教育局、团区委和区纪委共同主办。启动仪式上,12名中小学生接到了廉政监督员的聘书。“小眼睛盯大眼睛”的活动旨在通过孩子们天真的眼睛对父母的行为进行监督,用他们无邪的天性来感化父母防止家长贪污腐败行为的出现。

  一个被政府指为人民素质低,连民主都不宜实施的国家,倒让心智都未成熟的中小学生来协助政府监督自己为官的父母﹖那为什么成年的公民们没有实质的权利去监督那些做官的行为﹖莫非是举报、监督贪官的人会有相当大的风险,所以利用中国人“虎毒不食子”的天性,令贪官们打击报复时投鼠忌器、难以下手﹖这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

  在中国,这类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真是举不胜举。有报道指某省市领导人自上任以来都坚持自费买票,到剧院观看演出…有报道某法官排除干扰,一贯坚持依法审案…有报道某医院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先救人后收钱,医生并坚决拒绝病人的红包…有报道指不少省市令党员干部要以党员的标准约束自己,乃是不得赌博、不包养二奶、不利用职权谋利、不在上班时间打麻将、不用公费去娱乐场所云云。有报道说某地政府为防患于未然,决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配备异性秘书,浑忘了现在巳有了同性恋这一说﹖

  从那么多的新闻中可以归纳出一点:就是在世界上许多地方的人看来是再平常不过、天经地义、自身职责、最起码应遵守的道德规范的事,在中国都成了新闻。而且是沾沾自喜、视为执政党具有先进性的新闻。相反,那些充斥社会的罔顾法纪、悖理逆伦、鲸吞国资、卖官鬻爵、尸位素餐的累累劣迹倒是见怪不怪,成了中国人的生存准则。

  更讽刺的是,凡政府做了一点正经事儿,除了它自吹自擂“先进性”之外,居然总还有些人出来欢呼进步和成绩,但竟不去留意一下,那个所谓进步的起点有多么低﹖不禁想问一下,我们究竟是从哪个封建奴隶朝代被解放出来的﹖政府倒底是令中国的整体素质进步还是倒退了﹖(希望不要仅用目前经济发展来衡量。即使用了,相比起美国、欧盟诸国等的经济实力,也无以自圆其说。)哪些事情是政府应该理所当然地为人民做的﹖若还担心政府要是下了台,中国会乱。我也想知道,中国还能怎么个乱法﹖现在还不够乱吗﹖

  从上述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中,你会想到了什么﹖日前有新闻报道,中国四川省高等法院做出裁决,不再采用通过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海外有法律专家认为,四川省高院的这项裁决本身就违反了中国自己的刑法,但也有专家认为,这仍然可以被看成是中国一个小小的司法进步。

  无论违法也好,进步也罢。但“不再采用通过刑讯逼供得到的证据。”这样的裁决实在是贻笑国际。既然巳有“采用通过刑讯逼供”的前提,莫非从前明知是以这种方式得到的证据都是采用的﹖而现在才决定“不再采用”﹖如果是这样的话,不难想象在“不再采用”的裁决做出前,四川省曾经有多少例因此造成的冤假错案﹖难道下不为例就算了﹖那些还在坐冤狱、甚至冤死的人怎么办﹖

  当然,若硬要说可以被看成是中国一个小小的司法进步的话,那就是至少四川省高院能做出这样一个裁决,间接承认了中国司法部门黑暗腐败的现状。虽说这是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裁决,说它令人啼笑皆非是因为中国的刑法中对“刑讯逼供的非法行为”早有规定。但若能以此带动各省市法院都作出这样的一个裁决,对一贯“有法不看、有法不依”的司法部门不啻是一次提醒,聊胜于无。

  上海师大女生集体签名“不傍大款”

  东方网4月7日消息,据青年报报导,每年农历三月三是中国传统的“女儿节”,上海师范大学女子文化学院的女生们将从今年开始重拾这个传统节日。对歌、戏水、女工表演……为了体现时代特色,今天,她们还将举行“我是女生”的大型签名活动,倡导做“有脑子”的新时代女性,不把自己放在“傍大款”的弱势地位。该学院副院长翁敏华昨天表示,这次“女儿节”将根据传统习俗设置一系列活动……

  这也成了新闻﹖难道说中国的女大学生们大都“无脑子”、大都“把自己放在“傍大款”的弱势地位。”这倒不是新闻﹖倡导“不傍大款”的少数人反成了新闻﹖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怎不令中华大地上“家中有女初长成”的父母肝胆俱寒,“饱食思淫欲”的大款们笑逐颜开﹖

  4月10日南方日报报道,2004年全国用于公款吃喝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的开支共计高达700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车消费3000亿,吃喝、出国各2000亿。

  这又是新闻吗﹖是国力强大的表现么﹖在今天的中国,还有没有更需要用这7000亿元的地方﹖相信只要不是昧着良心的假爱国、真汉奸都应该清楚! 2005年的国防开支不过大约2300亿! 另椐估计,因为医疗费用太贵,全国有一半以上的病人不去医院。甚至还有不少贫穷的农民,在可怕的疾病面前,只有一条路:在家里躺着等死。那么这笔账要不要算﹖这个责任要不要追究﹖就没了下文!又是一则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

  广州聘请干部子女当监督员 监督父母腐败

  中央台报道2004年4月27日,广州市芳村区,“小眼睛盯大眼睛”系列活动在这里启动,该活动由芳村区教育局、团区委和区纪委共同主办。启动仪式上,12名中小学生接到了廉政监督员的聘书。“小眼睛盯大眼睛”的活动旨在通过孩子们天真的眼睛对父母的行为进行监督,用他们无邪的天性来感化父母防止家长贪污腐败行为的出现。

  一个被政府指为人民素质低,连民主都不宜实施的国家,倒让心智都未成熟的中小学生来协助政府监督自己为官的父母﹖那为什么成年的公民们没有实质的权利去监督那些做官的行为﹖莫非是举报、监督贪官的人会有相当大的风险,所以利用中国人“虎毒不食子”的天性,令贪官们打击报复时投鼠忌器、难以下手﹖这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

  在中国,这类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真是举不胜举。有报道指某省市领导人自上任以来都坚持自费买票,到剧院观看演出…有报道某法官排除干扰,一贯坚持依法审案…有报道某医院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先救人后收钱,医生并坚决拒绝病人的红包…有报道指不少省市令党员干部要以党员的标准约束自己,乃是不得赌博、不包养二奶、不利用职权谋利、不在上班时间打麻将、不用公费去娱乐场所云云。有报道说某地政府为防患于未然,决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配备异性秘书,浑忘了现在巳有了同性恋这一说﹖

  从那么多的新闻中可以归纳出一点:就是在世界上许多地方的人看来是再平常不过、天经地义、自身职责、最起码应遵守的道德规范的事,在中国都成了新闻。而且是沾沾自喜、视为执政党具有先进性的新闻。相反,那些充斥社会的罔顾法纪、悖理逆伦、鲸吞国资、卖官鬻爵、尸位素餐的累累劣迹倒是见怪不怪,成了中国人的生存准则。

  更讽刺的是,凡政府做了一点正经事儿,除了它自吹自擂“先进性”之外,居然总还有些人出来欢呼进步和成绩,但竟不去留意一下,那个所谓进步的起点有多么低﹖不禁想问一下,我们究竟是从哪个封建奴隶朝代被解放出来的﹖政府倒底是令中国的整体素质进步还是倒退了﹖(希望不要仅用目前经济发展来衡量。即使用了,相比起美国、欧盟诸国等的经济实力,也无以自圆其说。)哪些事情是政府应该理所当然地为人民做的﹖若还担心政府要是下了台,中国会乱。我也想知道,中国还能怎么个乱法﹖现在还不够乱吗﹖

  从上述令人啼笑皆非的新闻中,你会想到了什么﹖
所以,《实话实说》这节目也就火红了一段时间... ...
[B]以下是引用[I]核辐射[/I]在2005-5-21 14:27:00的发言:[/B][BR]所以,《实话实说》这节目也就火红了一段时间... ...

严守一
[em01][em01][em01]
见怪不怪
法制社会千奇百怪
体现中国特色嘛
还有抗洪抢险本来就是将损失减小的不得意选择,居然被说成是取得伟大的胜利.这个胜利未免来得容易了些,因为根本不用抗,洪水自己会退去.
涅磐,涅磐,等待涅磐...
造出这些新闻的绝不是百姓.还有前些日子南京市关于干部离婚的那个规定.咱们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国,在一定位置上的官员们,到底是些什么货色?他们的思维正常吗?他们知道国际国内的政治环境吗?他们懂得"三个代表",懂得"共产党员先进性"吗?屁!中央之下,百姓之上,就有这么一批怪物.一批干嘛嘛不行,吃嘛嘛香的蛀虫.将来,中国必定毁在这帮混账手里.
这批人是怎么爬上官位的呢?[em06]
国家政策还得靠这帮家伙执行呢,

国家能拿怎么着啊
法制也是靠人来执行的![em01]
[B]以下是引用[I]wyw1208[/I]在2005-5-22 20:04:00的发言:[/B][BR]造出这些新闻的绝不是百姓.还有前些日子南京市关于干部离婚的那个规定.咱们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国,在一定位置上的官员们,到底是些什么货色?他们的思维正常吗?他们知道国际国内的政治环境吗?他们懂得"三个代表",懂得"共产党员先进性"吗?屁!中央之下,百姓之上,就有这么一批怪物.一批干嘛嘛不行,吃嘛嘛香的蛀虫.将来,中国必定毁在这帮混账手里.

是的,我认为前10年,这仳 公务员是绝对坏了的,如果要好转,怕也要10年了。
中国特色嘛!见怪不怪!
按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解释,没有承认公民有沉默权,嫌犯却具有“如实交待自己罪行的义务”,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以口供定罪的现实,同时刑法虽然规定刑讯逼供是违法的,但是对刑讯逼供获得言词证据,依然可以被法庭采用,造成警察滥用刑讯逼供的普遍情形。
我爱意淫…………………………………………………………………………………………………………………………………………………………[em01][em01]
早该支持了,顶了
规定领导干部不得配备异性秘书,浑忘了现在巳有了同性恋这一说

哈哈 搞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