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文韬:中国海事安全重组工作进度缓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26:45
中国聚焦

过去几年,在“维护中国合理海事权益上”,扮演主要角色的中国海事执法船引起了媒体的广泛注意。最近,这些船只较不受国际媒体注目,部分原因是中国海事安全政策的改变。中国的海事执法机构正进行改组也是原因。然而,改组的进展却很慢。

邓小平于1978年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的海事管理便被去中心化,来支持经济发展与保护海洋。这去中心化的系统包括了几个同土地、农业、交通、公共安全与海洋管理有关的部门。根据2012年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处理不同层面海事课题的政府机构超过17个。

这样的管理方式表面上看必须遵照相关的条例与规定,实际上却缺乏集中化管理。这个欠缺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机制的弱点也带来了问题。

国务院1984年的设想是由集中领导制度来管理中国的海事业。然而,这制度直到去年3月才被接受。按照这个新的计划,在不同部门的海事执法单位,将合并为一个新的单一机构——中国海警局。

然而,有关这项改组的进展的信息却不多。在一个日本新闻社报道了刚成立的中国海警局船只,从厦门一个海军港口出发,前往钓鱼岛/尖阁诸岛进行监查任务后,中国似乎进一步封锁了相关信息。

事实上,北京把该报道列为“对安全的威胁”。接着,地方政府便被规定加强港口与海警船的保安,一切同海事安全有关的事务好像都成了机密。

其实,除了人员更换制服与监查船只更改颜色,改组并没有取得什么实质进展。这可能有几个原因。首先,中国没有一个健全与有效的维护权利的系统。对中国来说,海事监查、执法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政执法,也就是引用管理海洋使用的法律,来保护海洋环境与维护岛屿。

另一部分主要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与199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对维护自身权利进行执法。这需要知道目标的部署行动,接着进行常规的调查,然后宣誓主权或主权权利。

目前,中国主要是针对外来目标的主权执法条例,相对来说还没有那么健全。中国缺乏对自身权利进行执法的详尽条例。不同的机构也有自身必须遵守的准则。现在,它们已经合而为一,为执法行动制定更具体和统一的条例,因此变得至关重要。

此外,中国的执法人员知道他们之间没有有效的协调,而这对调动其他机构是必要的。要增加对海事威胁反应的选项:法律途径、外交行动、谈判及在必要时,用武力把在中国宣誓拥有主权海域的外国船只驱走等,协调是不可或缺的。

其次,海事监查工作人员也表示,同来自不同背景的新同事协调与合作有困难。在各自所负责的角色上缺乏培训,也让协调工作变得复杂,结果是一些机构选择遵循旧的做法。比如,当一艘中国海警船到钓鱼岛/尖阁诸岛附近水域巡逻时,身穿海警防护衣,原本来自中国海监、中国水警及中国渔政管理的人员也会加入。结果,原中国海监的人员投诉工作负担增加,同新同事一起工作也有压力。

第三,失去执法权力的机构不愿意全力支持改组。中国独特的行政权势等级制度也对改组造成阻力。比如国家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刘赐贵,是隶属于国土资源部的副部级官员,同时也是新成立的中国海警局政委。孟宏伟是国家海洋局副局长,也是中国海警局局长。此外,他也是公安部副部长,但因为他的经验和资历,却享有正部级的地位。

中国海警局在行政上归国家海洋局管理,但在执法行动上却归公安部管制。很明显的,这双重的领导让改组工作变得非常繁杂。

作者是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关系研究院中国项目研究分析员。

原载研究院电子刊物《RSIS评论》。叶琦保译。
http://www.zaobao.com/forum/views/opinion/story20140116-300136中国聚焦

过去几年,在“维护中国合理海事权益上”,扮演主要角色的中国海事执法船引起了媒体的广泛注意。最近,这些船只较不受国际媒体注目,部分原因是中国海事安全政策的改变。中国的海事执法机构正进行改组也是原因。然而,改组的进展却很慢。

邓小平于1978年推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的海事管理便被去中心化,来支持经济发展与保护海洋。这去中心化的系统包括了几个同土地、农业、交通、公共安全与海洋管理有关的部门。根据2012年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处理不同层面海事课题的政府机构超过17个。

这样的管理方式表面上看必须遵照相关的条例与规定,实际上却缺乏集中化管理。这个欠缺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机制的弱点也带来了问题。

国务院1984年的设想是由集中领导制度来管理中国的海事业。然而,这制度直到去年3月才被接受。按照这个新的计划,在不同部门的海事执法单位,将合并为一个新的单一机构——中国海警局。

然而,有关这项改组的进展的信息却不多。在一个日本新闻社报道了刚成立的中国海警局船只,从厦门一个海军港口出发,前往钓鱼岛/尖阁诸岛进行监查任务后,中国似乎进一步封锁了相关信息。

事实上,北京把该报道列为“对安全的威胁”。接着,地方政府便被规定加强港口与海警船的保安,一切同海事安全有关的事务好像都成了机密。

其实,除了人员更换制服与监查船只更改颜色,改组并没有取得什么实质进展。这可能有几个原因。首先,中国没有一个健全与有效的维护权利的系统。对中国来说,海事监查、执法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政执法,也就是引用管理海洋使用的法律,来保护海洋环境与维护岛屿。

另一部分主要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与199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对维护自身权利进行执法。这需要知道目标的部署行动,接着进行常规的调查,然后宣誓主权或主权权利。

目前,中国主要是针对外来目标的主权执法条例,相对来说还没有那么健全。中国缺乏对自身权利进行执法的详尽条例。不同的机构也有自身必须遵守的准则。现在,它们已经合而为一,为执法行动制定更具体和统一的条例,因此变得至关重要。

此外,中国的执法人员知道他们之间没有有效的协调,而这对调动其他机构是必要的。要增加对海事威胁反应的选项:法律途径、外交行动、谈判及在必要时,用武力把在中国宣誓拥有主权海域的外国船只驱走等,协调是不可或缺的。

其次,海事监查工作人员也表示,同来自不同背景的新同事协调与合作有困难。在各自所负责的角色上缺乏培训,也让协调工作变得复杂,结果是一些机构选择遵循旧的做法。比如,当一艘中国海警船到钓鱼岛/尖阁诸岛附近水域巡逻时,身穿海警防护衣,原本来自中国海监、中国水警及中国渔政管理的人员也会加入。结果,原中国海监的人员投诉工作负担增加,同新同事一起工作也有压力。

第三,失去执法权力的机构不愿意全力支持改组。中国独特的行政权势等级制度也对改组造成阻力。比如国家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刘赐贵,是隶属于国土资源部的副部级官员,同时也是新成立的中国海警局政委。孟宏伟是国家海洋局副局长,也是中国海警局局长。此外,他也是公安部副部长,但因为他的经验和资历,却享有正部级的地位。

中国海警局在行政上归国家海洋局管理,但在执法行动上却归公安部管制。很明显的,这双重的领导让改组工作变得非常繁杂。

作者是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关系研究院中国项目研究分析员。

原载研究院电子刊物《RSIS评论》。叶琦保译。
http://www.zaobao.com/forum/views/opinion/story20140116-30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