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察不能去夜总会,自费娱乐也不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24:22
公安部:警察不能去夜总会,自费娱乐也不行

观察者    2013-09-30 17:11:05

公安部日前出台“三项纪律”,要求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规定发布后在网络上引起极大反响。针对网友询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还追加解释“公安在非工作时间自费进入夜总会娱乐”也在禁令之列。

对于公安部的这几项纪律规定,尤其是不允许公安自费进入夜总会娱乐,网友各有看法。有网友认为,公安部规定不近人情,且难以执行,但也有网友认为每个单位都有权对自己员工做出比法律更为严格的要求。

公安民警自费去唱歌也在禁令之列

公安部的“三项纪律”公布后,有网友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下留言询问,如果不在上班时间,不穿警服,自己同事AA制,单纯去唱歌,是否可以。该官微解释说:

“三项纪律”第三条中的“进夜总会娱乐”是指公安民警用公款或接受他人安排进入夜总会娱乐,也包括公安民警自费进入夜总会娱乐。

公安部“三项纪律”公告称,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微继续解释说,严重后果主要是指:

1,接受营利性陪侍、观看淫秽节目及接受色情性质服务的;
2,发生嫖娼行为的;
3,在夜总会寻衅滋事的;
4,在夜总会赌博、吸毒的。

另外,该官微还解释了 “三项纪律”第一条中的“不勇为”,是指公安民警不认真履行人民警察职责,面临群众危难时贪生怕死、临危退缩,不积极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不积极抢险救灾的行为。

对公安部禁止公安干警非工作时间自费进入夜总会娱乐,网友各有看法。有网友表示规定“不近人情”:

七月微微细雨:下班或休假都不可以去,这样自己亲人生日或喜庆日子都不可以和自己的亲人庆祝,太没人情味了!

布鲁斯小LEE:这有点过了吧,单纯的唱歌都不行?警察压力也挺大的,娱乐一下放松一下没什么问题吧

方小星Gooo:表面看是条严肃队伍秩序的办法。其实呢:警察不穿警服去夜总会消费如何查得出?既然无法查出那如何实施?既然无法实施为何要如此多场合的发布和强调?老百姓养你们不是为了看秀的

懒人望月:同学聚会也不能去?如果这样,干嘛不定成,所有公务员都不能去KTV,凭什么其他人都能去,就警察不能去啊。家人,同学聚会都不能去,警察不是人啊,把下班时间都卖了,给多发工资吗?

也有网友对规定表示支持:

威威夏:回复@张章同学_:注意,本规定是针对公安民警,也就是公安部所能管理的人员范围,而不是针对普通民众。如我回复中所说,任何单位都有权对自己管辖的工作人员作出比法律要求更高的禁止性规定,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即可。 一个单位不允许其自身员工去某个地方,不代表该地就是违法经营。

_Daniel_Chiang_:我觉得很好,看起来不人性化不通情理,但是作为警察这一特殊身份这样的规定是完全合适的,担负了责任就会失去一些所谓的自我,就像运动员不能什么东西都吃一样,就像为人师在以身作则方面的要求就会更严苛一样,作为执法部门洁身自好方面的要求即使过分一点也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发请注明本文链接:http://www.guancha.cn/politics/2013_09_30_176011.shtml
来源: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微博 公安部:警察不能去夜总会,自费娱乐也不行

观察者    2013-09-30 17:11:05

公安部日前出台“三项纪律”,要求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规定发布后在网络上引起极大反响。针对网友询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还追加解释“公安在非工作时间自费进入夜总会娱乐”也在禁令之列。

对于公安部的这几项纪律规定,尤其是不允许公安自费进入夜总会娱乐,网友各有看法。有网友认为,公安部规定不近人情,且难以执行,但也有网友认为每个单位都有权对自己员工做出比法律更为严格的要求。

公安民警自费去唱歌也在禁令之列

公安部的“三项纪律”公布后,有网友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下留言询问,如果不在上班时间,不穿警服,自己同事AA制,单纯去唱歌,是否可以。该官微解释说:

“三项纪律”第三条中的“进夜总会娱乐”是指公安民警用公款或接受他人安排进入夜总会娱乐,也包括公安民警自费进入夜总会娱乐。

公安部“三项纪律”公告称,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微继续解释说,严重后果主要是指:

1,接受营利性陪侍、观看淫秽节目及接受色情性质服务的;
2,发生嫖娼行为的;
3,在夜总会寻衅滋事的;
4,在夜总会赌博、吸毒的。

另外,该官微还解释了 “三项纪律”第一条中的“不勇为”,是指公安民警不认真履行人民警察职责,面临群众危难时贪生怕死、临危退缩,不积极与违法犯罪作斗争,不积极抢险救灾的行为。

对公安部禁止公安干警非工作时间自费进入夜总会娱乐,网友各有看法。有网友表示规定“不近人情”:

七月微微细雨:下班或休假都不可以去,这样自己亲人生日或喜庆日子都不可以和自己的亲人庆祝,太没人情味了!

布鲁斯小LEE:这有点过了吧,单纯的唱歌都不行?警察压力也挺大的,娱乐一下放松一下没什么问题吧

方小星Gooo:表面看是条严肃队伍秩序的办法。其实呢:警察不穿警服去夜总会消费如何查得出?既然无法查出那如何实施?既然无法实施为何要如此多场合的发布和强调?老百姓养你们不是为了看秀的

懒人望月:同学聚会也不能去?如果这样,干嘛不定成,所有公务员都不能去KTV,凭什么其他人都能去,就警察不能去啊。家人,同学聚会都不能去,警察不是人啊,把下班时间都卖了,给多发工资吗?

也有网友对规定表示支持:

威威夏:回复@张章同学_:注意,本规定是针对公安民警,也就是公安部所能管理的人员范围,而不是针对普通民众。如我回复中所说,任何单位都有权对自己管辖的工作人员作出比法律要求更高的禁止性规定,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即可。 一个单位不允许其自身员工去某个地方,不代表该地就是违法经营。

_Daniel_Chiang_:我觉得很好,看起来不人性化不通情理,但是作为警察这一特殊身份这样的规定是完全合适的,担负了责任就会失去一些所谓的自我,就像运动员不能什么东西都吃一样,就像为人师在以身作则方面的要求就会更严苛一样,作为执法部门洁身自好方面的要求即使过分一点也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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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微博
简直是胡来,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
不过是把过去规定的东西明文化,然后升级罢了。其实教师也是不让去的。
神奇呆呆猪 发表于 2013-9-30 18:57
简直是胡来,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
警察去夜总会娱乐就该管,远离腐败对警察自己好。
警察去夜总会娱乐就该管,远离腐败对警察自己好。
KTV唱歌也是腐败?饭桌上也有很多腐败,干脆把进饭店吃饭也禁了好。
不去夜总会可以去各种按摩所
下班时间还是多点自由吧
KTV和夜总会还是有区别的。个人对夜总会的理解是有包房公主有陪酒女的会所,自娱自乐的量贩KTV应该不算夜总会吧?
KTV唱歌也是腐败?饭桌上也有很多腐败,干脆把进饭店吃饭也禁了好。
KTV算夜总会吗?不算吧,会所啥的→_→才算。消费很高的,一个包房几千起。有些几万甚至更高,如果妹子多小费都要给几千。
KTV唱歌也是腐败?饭桌上也有很多腐败,干脆把进饭店吃饭也禁了好。
请解释下,KTV等同于夜总会?
KTV等同于夜总会?
某楼的体制内貌似中枪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从小就在教育喊警察叔叔,然后警察叔叔经常逛夜总会,你们觉得这样想想是不是觉得很违和?所以我觉着公安部的禁令在改变警察形象上面还是有点用处的。
现在消费高,夜总会小妹500到800不等,公主200,少爷100,一般4.5个人去一趟没个6000.7000出不来,不让警察去是为他们好,典型的声色犬马的地方。自己花钱去心疼,别人请的肯定有目的,欠人情
lightsun7 发表于 2013-9-30 19:04
警察去夜总会娱乐就该管,远离腐败对警察自己好。
人家可是依法经营的哦,在你口中成了社会阴暗地了?太太上皇脸面全被你给扇肿了

南金爵 发表于 2013-9-30 19:50
现在消费高,夜总会小妹500到800不等,公主200,少爷100,一般4.5个人去一趟没个6000.7000出不来,不让警察 ...


我玩过的会所,最高的小费给了包房公主三千(老板玩得够高兴),小妹一个一千。还真是销金窟啊。当然都是纯喝酒不出台(喝完以后有没有友情项目我就不知道了),最多搂搂抱抱了下→_→(那天喝傻逼了没和陪酒小妹去吃夜宵啊,我郁闷)
一晚上花了三万多吧,洋酒一瓶便宜的几百伏特加白兰地啥的,最贵的是一瓶路易十三3888也不知道真假,得兑着饮料才够喝,
南金爵 发表于 2013-9-30 19:50
现在消费高,夜总会小妹500到800不等,公主200,少爷100,一般4.5个人去一趟没个6000.7000出不来,不让警察 ...


我玩过的会所,最高的小费给了包房公主三千(老板玩得够高兴),小妹一个一千。还真是销金窟啊。当然都是纯喝酒不出台(喝完以后有没有友情项目我就不知道了),最多搂搂抱抱了下→_→(那天喝傻逼了没和陪酒小妹去吃夜宵啊,我郁闷)
一晚上花了三万多吧,洋酒一瓶便宜的几百伏特加白兰地啥的,最贵的是一瓶路易十三3888也不知道真假,得兑着饮料才够喝,
不勇为应该算是对上次安徽蚌埠警察眼看受害人被捅死的一个回应了
你竟然当警察,穿了那身衣服,头顶国徽,面对险情怂了,这简直给人民警察抹黑
请解释下,KTV等同于夜总会?
公安部已经解释了,KTV朋友聚会都不行。

dqw523610881 发表于 2013-9-30 19:20
KTV算夜总会吗?不算吧,会所啥的→_→才算。消费很高的,一个包房几千起。有些几万甚至更高,如果妹子多 ...


这个我非常清楚。
dqw523610881 发表于 2013-9-30 19:20
KTV算夜总会吗?不算吧,会所啥的→_→才算。消费很高的,一个包房几千起。有些几万甚至更高,如果妹子多 ...


这个我非常清楚。
神奇呆呆猪 发表于 2013-9-30 20:40
公安部已经解释了,KTV朋友聚会都不行。
这样要求完全可以,不愿意的可以立即脱警服走人。
如果是合法经营为什么不让去,既然规定不让去就说明有违法的地方,有违法公安为什么不作为。。
支持,社会上很多人称警察就是穿制服的流氓,这不是空穴来风,执法部门先管好了,才能树立法制信心;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纪律性的警察队伍至关重要。
严重同意!!!要下大力气改善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法官检查官呢?
支持,权力与义务相对等,你手里有比一般公民更多的权力时就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和约束

fatwildcat 发表于 2013-9-30 21:27
支持,权力与义务相对等,你手里有比一般公民更多的权力时就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和约束


但比警察拥有更多权利的却没有这么多约束。
暴力机关的基层人员被这样漠视,难保819时不会消极怠工。
fatwildcat 发表于 2013-9-30 21:27
支持,权力与义务相对等,你手里有比一般公民更多的权力时就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和约束


但比警察拥有更多权利的却没有这么多约束。
暴力机关的基层人员被这样漠视,难保819时不会消极怠工。
这种规定又是屁股决定脑袋想出来的。那些坐在空调房办公室的人做出各种决定时候。能不能多动动脑子.警察下班后他和普通人一样、也有娱乐权利、谁都不是唐僧、警察违法有法律自裁.真正要做好的是对于人们对于警察违法举报的查处、
不去就不去呗,那种地方有什么好去的,太花钱,不心疼吗?
警察也是人,为什么不能有娱乐活动?
  {:soso_e113:}在夜总会有股份的怎么办?
谁不适应就辞职改行吧!
落地无声 发表于 2013-9-30 20:54
如果是合法经营为什么不让去,既然规定不让去就说明有违法的地方,有违法公安为什么不作为。。
即使是合法经营也不让去,这是作风建设的需要,反对铺张浪费贪图享受。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3-9-30 21:26
法官检查官呢?
公安部不管法院检察院。呵呵。
我觉得应该禁止警察喝酒,警察喝酒老误事
k什麼v還有什麼會感覺都是社會黑暗的地方  進去幹什麼、
神奇呆呆猪 发表于 2013-9-30 18:57
简直是胡来,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
假如工资翻番,禁令还是可行的,呵呵
lightsun7 发表于 2013-9-30 19:04
警察去夜总会娱乐就该管,远离腐败对警察自己好。
这样,警察也只有在执行任务的情况才能出入这些场合了,各位亲们还有胆量去消费么,平时没警察保护的哟
不过是多了个打击报复,打小报告的名目而已。

真心想管的,没禁令一样能管。
南金爵 发表于 2013-9-30 19:50
现在消费高,夜总会小妹500到800不等,公主200,少爷100,一般4.5个人去一趟没个6000.7000出不来,不让警察 ...
这是实在话,呵呵
落地无声 发表于 2013-9-30 07:54
如果是合法经营为什么不让去,既然规定不让去就说明有违法的地方,有违法公安为什么不作为。。
合法经营为什么不可以不让去?又不是限制你人身自由,你可以脱警服不干啊?

卖猪肉的还合法经营呢,为啥和尚不让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