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薛蛮子嫖娼无所谓,那么平西王贪污也无所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52:01


有些人为薛蛮子辩护,比如中欧管理学院的刘胜军
大意是说 作为公知,重要的是维护社会公益,嫖娼与否是私德,无伤大局。

我不清楚 薛蛮子这类人 是否有资格成为公知
但如果按照 刘胜军等人的逻辑,我完全可以为平西王 辩护
——
作为政治家 重要的是 战略上运筹帷幄,纵横捭阖
至于有一两千万 人民币 说不清,完全是小事!!
有那个二傻子会去用 “廉洁”、“两袖清风” 这类词 评论 拿破仑 汉武帝?

至于有个一两条人命说不清,在政治家的层面,更是小事!
从蒋到毛到邓,从撒切尔夫人到克林顿
又有哪个成功的政治家 没有杀过人?




无意为平西王辩护,
只不过想借此指出 刘胜军等人观点的荒谬之处!!!

有些人为薛蛮子辩护,比如中欧管理学院的刘胜军
大意是说 作为公知,重要的是维护社会公益,嫖娼与否是私德,无伤大局。

我不清楚 薛蛮子这类人 是否有资格成为公知
但如果按照 刘胜军等人的逻辑,我完全可以为平西王 辩护
——
作为政治家 重要的是 战略上运筹帷幄,纵横捭阖
至于有一两千万 人民币 说不清,完全是小事!!
有那个二傻子会去用 “廉洁”、“两袖清风” 这类词 评论 拿破仑 汉武帝?

至于有个一两条人命说不清,在政治家的层面,更是小事!
从蒋到毛到邓,从撒切尔夫人到克林顿
又有哪个成功的政治家 没有杀过人?




无意为平西王辩护,
只不过想借此指出 刘胜军等人观点的荒谬之处!!!
笑话,现在人家玩的是双重标准

在GZJY眼里,嫖娼不叫嫖,这个本身就应该要合法化的

而且小姐也不脏,依靠个人劳动致富的。这个典型的笑贫不笑娼
嫖,治安处罚法。
贪污,达到标准,刑法。
今后的公知们敢以嫖娼为荣,那薛蛮子嫖娼就真的是无所谓了
别胡说八道了,薛蛮子是卖淫不是嫖娼。


嫖娼当然要抓,这和造谣不造谣没有关系,本来就是违法犯罪,并不是说他造了谣才抓他嫖娼!

不过CD一堆在平西王不正当男女关系里大呼迫害、不算个事的人,在薛蛮子嫖娼这里又变成一幅义正言辞的面孔也真是可笑啊
现在有的人玩的是双重标准

在渍泔污眼里,平西王轧姘头那个就是个P事,是造谣污蔑


嫖娼当然要抓,这和造谣不造谣没有关系,本来就是违法犯罪,并不是说他造了谣才抓他嫖娼!

不过CD一堆在平西王不正当男女关系里大呼迫害、不算个事的人,在薛蛮子嫖娼这里又变成一幅义正言辞的面孔也真是可笑啊
现在有的人玩的是双重标准

在渍泔污眼里,平西王轧姘头那个就是个P事,是造谣污蔑
swsky 发表于 2013-8-26 10:12
笑话,现在人家玩的是双重标准

在GZJY眼里,嫖娼不叫嫖,这个本身就应该要合法化的
人家有意的双重标准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才拉清单已经算是便宜他们了。
薛竟然可以和不厚同等评论?
嫖娼不犯法,也不是犯罪,只是违法,处罚顶多就是拘留几天,罚款5000什么的,凡事一码翻一码!
商人嫖娼比官员嫖娼更可耻?危害更大?
不出意外的话,一干GZJY,特别是律师系的,估计都是常嫖.反应大得很啊.
要按此办理,估计都进去了.
笑话,现在人家玩的是双重标准

在GZJY眼里,嫖娼不叫嫖,这个本身就应该要合法化的

GZ JY  和小姐本质是一样的,一个靠出卖灵魂挣钱,一个靠出卖身体挣钱。
居然把薛和不厚相提并论 {:soso_e127:}
谁都别装,哪个男人没玩过,被条子逮着了,是你运气不好,要么找朋友花钱捞人,要么老老实实交罚款,坐够15天,出去洗洗**还是一条好汉
算是对某些大V们的一次警告吧,打狗也看主人,现阶段和美帝建设XX大国关系仍是主流,不会往死里打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mmmmmmm 发表于 2013-8-26 10:21
嫖,治安处罚法。
贪污,达到标准,刑法。
从实际的政治角度出发,1,2千万和一两条人命真的算不上什么,当然谁都不想碰上而已。
远了不说老美的阿富汗,自己承认的误杀有多少了,有霉菌被处死和关终身了吗?
mmmmmmm 发表于 2013-8-26 10:21
嫖,治安处罚法。
贪污,达到标准,刑法。
还是有些不同。
薛蛮子对嫖娼事实供认不讳。
不厚到现在仍然坚持不认罪。

Walter.Bishop 发表于 2013-8-26 10:59
嫖娼当然要抓,这和造谣不造谣没有关系,本来就是违法犯罪,并不是说他造了谣才抓他嫖娼!

不过CD一堆在 ...
乐死了。。既然自干五,应该维护zf的决定。。
zf决定抓不厚,抓嫖娼,自干五自然均支持。。
您闹补精分的部分就别拿出来显了
楼主的说法真是可笑,把普通平民(还不是中国籍)和公职人员犯法等而视之,可见中国目前还真不能搞民主,因为太多的人民智还未开,他们只配当顺民
亚速的驼铃 发表于 2013-8-26 11:16
商人嫖娼比官员嫖娼更可耻?危害更大?
人家可不只是商人那么简单。

首先他是美国商人,中国的“意见领袖”,1200万粉丝的大V,在央视论坛纵论无联网道德底线的公众人物。
卖淫嫖娼行为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行为!乱搞男女关系不违法,属于道德范畴!
贪污是职务犯罪,和嫖娼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彭总官邸神 发表于 2013-8-26 11:55
谁都别装,哪个男人没玩过,被条子逮着了,是你运气不好,要么找朋友花钱捞人,要么老老实实交罚款,坐够15 ...
  恩,这个说法基本上有些道理。
  
  不过薛蛮子前几天刚刚义正辞严的谴责了魔都那几个法官嫖娼的事,可是一转身他自己管不住小弟,所以才遭天下人笑话。
鼓捣生活作风男女关系向来是搞烂搞臭一个人的无上法宝。
嫖娼只是私德不修,贪污可是用公权害民。
Paprika 发表于 2013-8-26 12:00
从实际的政治角度出发,1,2千万和一两条人命真的算不上什么,当然谁都不想碰上而已。
远了不说老美的阿 ...

他是被他老婆坑了,那2000万一个房子还占了极大的一头,对他这种级别的来说几百万的贪污是不是脏手哦?
duankongzhiren 发表于 2013-8-26 10:53
别胡说八道了,薛蛮子是卖淫不是嫖娼。
啊?卖淫貌似惩罚更厉害。。。
wvv55d 发表于 2013-8-26 12:02
乐死了。。既然自干五,应该维护zf的决定。。
zf决定抓不厚,抓嫖娼,自干五自然均支持。。
您闹补精分 ...
可惜那些帖子最后都被此贴仅作者可见了

不然看怎么抵赖


再怎么说嫖娼的钱是个人出的(当然公务员被请是属于受贿),也就是个人品德问题,再怎么违法,也是轻罪,对他人的危害极小。
而贪污得话,被贪得钱那是属于公帑,是国家通过各种税费名目向纳税人收取的,并不属于官员个人所有,而是属于全民所有,贪污公帑,等于是夺取了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受到伤害的是每一个公民。性质要恶劣的多。

再怎么说嫖娼的钱是个人出的(当然公务员被请是属于受贿),也就是个人品德问题,再怎么违法,也是轻罪,对他人的危害极小。
而贪污得话,被贪得钱那是属于公帑,是国家通过各种税费名目向纳税人收取的,并不属于官员个人所有,而是属于全民所有,贪污公帑,等于是夺取了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受到伤害的是每一个公民。性质要恶劣的多。
Walter.Bishop 发表于 2013-8-26 12:24
可惜那些帖子最后都被此贴仅作者可见了

不然看怎么抵赖

抵赖啥?说不厚不该抓还是血馒头不该抓?
你这标题,大谣是不会同意的!
wvv55d 发表于 2013-8-26 12:25
抵赖啥?说不厚不该抓还是血馒头不该抓?
看清楚别人发表的是啥

谁说了不该抓了

老夫看不惯有的人在同样的性丑闻上玩双重标准
平西王是职权犯罪吧
平西王贪污本来就无所谓的
这个类比不合适,上面有人说了,一个是治安条例一个是刑法。相似的应该是上海法官嫖娼案。
平西王贪污本来就无所谓的
本来刑不上士大夫的,但有例外。

而这薛,本就不是士大夫,还不洁身自好小心谨慎,自不量力尔。
这个类比不合适,上面有人说了,一个是治安条例一个是刑法。相似的应该是上海法官嫖娼案。
平西王是职权犯罪,比那几个法官严重好不。
fuzhanyong 发表于 2013-8-26 10:59
人家有意的双重标准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现在才拉清单已经算是便宜他们了。
人家只是眼红现在”官“的特权,自己也想要同样的特权而已。。。。。。

举着一面”民主“大旗,索要”违法免处理“的特权。。。。。。

这便是这群人的目的

说到这我得先吐一下

rolltide 发表于 2013-8-26 12:37
平西王是职权犯罪,比那几个法官严重好不。
薛蛮子也是职务犯罪吗?难道薛老汉和不厚的严重程度一样?
VIERI 发表于 2013-8-26 12:03
楼主的说法真是可笑,把普通平民(还不是中国籍)和公职人员犯法等而视之,可见中国目前还真不能搞民主,因 ...
还”普通平民“?

那是一个有几百万”粉丝“的大V,还是个官二代。。。。。。

在你眼中,现在倒变成”普通平民“了?

你的意思是说:官二代只是在个”普通平民“?

我先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