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是败家子,杨女也不是好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51:08
去过夜总会的谁不知道,那些陪酒女,没几个不出台。只要价钱谈的好,双飞,NP都可以。
按酒吧经理的说法,姓杨的女人白天有正当工作,晚上在夜总会坐台。
如果真如此,姓杨的也别立牌坊,那些替姓杨的洗白身份的人也真是累。
这次实际已成了人民审判,恐怕背后还有更大的团体在有计划的推进微博审判。
李天一是纨绔子弟,该判多少判多少,但是不少人也别装正经。
就跟当年无数人一边看照片打飞机,一边骂阿娇不要脸一样,骂完了心里还想着:草,才拍了这么几张,MB的老子还没看过瘾。
嫖客和婊子,都一个鸟样。去过夜总会的谁不知道,那些陪酒女,没几个不出台。只要价钱谈的好,双飞,NP都可以。
按酒吧经理的说法,姓杨的女人白天有正当工作,晚上在夜总会坐台。
如果真如此,姓杨的也别立牌坊,那些替姓杨的洗白身份的人也真是累。
这次实际已成了人民审判,恐怕背后还有更大的团体在有计划的推进微博审判。
李天一是纨绔子弟,该判多少判多少,但是不少人也别装正经。
就跟当年无数人一边看照片打飞机,一边骂阿娇不要脸一样,骂完了心里还想着:草,才拍了这么几张,MB的老子还没看过瘾。
嫖客和婊子,都一个鸟样。
杨女刚开始一口咬定自己是白领,为了解闷才到酒吧喝酒。

现在披露出来的信息看,她就是酒吧的兼职陪酒女,还很可能出过台。
不管怎么样,强迫发生性关系总是犯罪吧。
我个人觉得这个买卖就应该合法化,没小姐了那些市场缺口谁来填补?
一来加强市场管理,二来带动消费
真心想玩的,浴场,会所,ktv,洗脚房,楼凤,哪里没有啊
能抓几个,管住几个啊,再说了,女人是男人的动力
没有女人,这个世界绝对和平,还要钱还要权利干啥
所以,这个世界上最最重要的资源是女人,当然我这样说是站在男人的角度
呵呵,别给女人看到,不然又说咱们男人不是好东西了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8 20:24
杨女刚开始一口咬定自己是白领,为了解闷才到酒吧喝酒。

现在披露出来的信息看,她就是酒吧的兼职陪酒女 ...
那又怎么样?克林顿可以给莱温斯基上雪茄,你有样学样,那就是强奸或者猥亵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3-8-8 20:31
那又怎么样?克林顿可以给莱温斯基上雪茄,你有样学样,那就是强奸或者猥亵

不怎么样,揭穿她编的一个谎言而已。
一生不日三个屄,来生不如做只鸡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8 20:33
不怎么样,揭穿她编的一个谎言而已。
什么谎言?她没正职?
hpcao 发表于 2013-8-8 20:29
不管怎么样,强迫发生性关系总是犯罪吧。
正解。就算她是坏人,李天一他们也不能强x吧。
替楼主说:这绝对是西方反华势力带路党闹的鬼,不然李公子没这么多麻烦。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8 20:33
不怎么样,揭穿她编的一个谎言而已。
白领,学生泡吧的很多,还有蹭吧的,大家看中眼,或有艳遇,你爱鄙视那随便,但你要是硬上,那就是强奸。
金融寡头 发表于 2013-8-8 20:34
什么谎言?她没正职?
她明明是酒吧的兼职陪酒女,却说自己去酒吧是解闷,这怎么不是谎言?

如果是去解闷的,酒吧领班怎么可能把她和另外一个女的介绍给李某等人陪着喝酒?

杨女刚开始一口咬定自己是白领,为了解闷才到酒吧喝酒。

现在披露出来的信息看,她就是酒吧的兼职陪酒女 ...
北京公安局说的?别随便搬出一个小报放的消息如获至宝。除了北京公安局公布的,其他都认为是谣言。
warp1977 发表于 2013-8-8 20:40
北京公安局说的?别随便搬出一个小报放的消息如获至宝。除了北京公安局公布的,其他都认为是谣言。
我相信《京华时报》的报道。

再说了,如果是假的,杨女的律师怎么不出来反驳啊?

她明明是酒吧的兼职陪酒女,却说自己去酒吧是解闷,这怎么不是谎言?

如果是去解闷的,酒吧领班怎么可 ...
搬出个权威的解释出来,你张嘴就说人家是陪就酒女,证据呢,否则就是造谣
和鸡比起来,搞一夜情是不是更贱啊,钱都不收。

贬低女方,不等于男的就没罪。
warp1977 发表于 2013-8-8 20:44
搬出个权威的解释出来,你张嘴就说人家是陪就酒女,证据呢,否则就是造谣
《京华时报》在报道时说了,内容经过他们的多方核实。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8 20:41
我相信《京华时报》的报道。

再说了,如果是假的,杨女的律师怎么不出来反驳啊?
到现在,检方让人佩服,绝不轻易泄露案情,反之,李家及其律师不断操作舆论,一波又一波
chchc 发表于 2013-8-8 20:30
我个人觉得这个买卖就应该合法化,没小姐了那些市场缺口谁来填补?
一来加强市场管理,二来带动消费
真心 ...
卖淫如果合法化,第一个反对的就是那些小姐们,参见法国将卖淫合法后妓女大行游,那些小姐通过贿赂警察好不容易占领了市场,要是合法化了,其他人轻易进入这个市场,原来的小姐不就要降价服务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3-8-8 20:45
到现在,检方让人佩服,绝不轻易泄露案情,反之,李家及其律师不断操作舆论,一波又一波


媒体不透露案情,你们说是“封锁消息”,“暗箱操作”。

媒体透露案情,你们说是“操弄舆论”。

到底想怎么样?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3-8-8 20:45
到现在,检方让人佩服,绝不轻易泄露案情,反之,李家及其律师不断操作舆论,一波又一波


媒体不透露案情,你们说是“封锁消息”,“暗箱操作”。

媒体透露案情,你们说是“操弄舆论”。

到底想怎么样?

声音 发表于 2013-8-8 20:37
替楼主说:这绝对是西方反华势力带路党闹的鬼,不然李公子没这么多麻烦。
你该吃药了。
我相信《京华时报》的报道。

再说了,如果是假的,杨女的律师怎么不出来反驳啊?
记者有证据吗?他说是就是?只是你的一厢情愿吧,难道你也想用谣言倒逼真相。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3-8-8 20:45
到现在,检方让人佩服,绝不轻易泄露案情,反之,李家及其律师不断操作舆论,一波又一波
说实话,从一开始就是杨女方面在不停所谓爆料,而李天一方一直在招架,或者反驳。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8 20:47
媒体不透露案情,你们说是“封锁消息”,“暗箱操作”。

媒体透露案情,你们说是“操弄舆论”。
不怎么样,我看热闹而已,哪怕结果是李家银枪小霸王回家继续轮奸,杨女关进天牢,我还是看热闹而已。

warp1977 发表于 2013-8-8 20:50
记者有证据吗?他说是就是?只是你的一厢情愿吧,难道你也想用谣言倒逼真相。
《京华时报》在报道中写了,内容经过他们的多方核实。

转移矛盾,制造口水,楼主和李天一有区别吗?楼下的请回答?
warp1977 发表于 2013-8-8 20:44
搬出个权威的解释出来,你张嘴就说人家是陪就酒女,证据呢,否则就是造谣
照你这逻辑,你们说李天一方面轮奸,证据呢?否则就是造谣。我这消息,可是酒吧经理自己说的,而且是他把杨女带给李天一的。做这种事的,你觉得是多么正经的人是吧?
骗吃骗喝骗抚摸 发表于 2013-8-8 20:51
说实话,从一开始就是杨女方面在不停所谓爆料,而李天一方一直在招架,或者反驳。
你的说法显然不符合事实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3-8-8 20:52
不怎么样,我看热闹而已,哪怕结果是李家银枪小霸王回家继续轮奸,杨女关进天牢,我还是看热闹而已。

...
看热闹,就要看全部的热闹。

偏听偏信,就不是看热闹的心态。

hpcao 发表于 2013-8-8 20:29
不管怎么样,强迫发生性关系总是犯罪吧。
如果真犯罪,该判就判。
一码归一码。
简单马甲 发表于 2013-8-8 20:54
你的说法显然不符合事实

当然是杨的律师先在媒体上披露案情的。

一会儿说杨女是纯洁的白领,一会儿说杨女是偶然去酒吧解闷。。。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8 20:47
媒体不透露案情,你们说是“封锁消息”,“暗箱操作”。

媒体透露案情,你们说是“操弄舆论”。


受害人律师:梦鸽无权披露杨女士隐私, 田参军律师:李某某的母亲有权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提起控告,但无权将此次控告的内容向媒体披露。因为,她控告的内容既涉及李某某等四名未成年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又涉及杨女士的个人隐私。如果她确有把握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那就没有必要将控告内容公开;如果没有这种把握,那她为什么还要公开控告内容?

 田参军随后再次发微博质疑梦鸽的行为,“隐约记得,李家的法律顾问兰和律师,于今年7月19日,在其微博中发公告说过,‘作为李天一家人的法律顾问,经授权,关于李天一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此次李某某的母亲‘擅自’发布控告内容,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明显底气不足。田参军对自己的当事人是否出过台也没有把握。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8 20:47
媒体不透露案情,你们说是“封锁消息”,“暗箱操作”。

媒体透露案情,你们说是“操弄舆论”。


受害人律师:梦鸽无权披露杨女士隐私, 田参军律师:李某某的母亲有权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提起控告,但无权将此次控告的内容向媒体披露。因为,她控告的内容既涉及李某某等四名未成年人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又涉及杨女士的个人隐私。如果她确有把握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那就没有必要将控告内容公开;如果没有这种把握,那她为什么还要公开控告内容?

 田参军随后再次发微博质疑梦鸽的行为,“隐约记得,李家的法律顾问兰和律师,于今年7月19日,在其微博中发公告说过,‘作为李天一家人的法律顾问,经授权,关于李天一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此次李某某的母亲‘擅自’发布控告内容,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明显底气不足。田参军对自己的当事人是否出过台也没有把握。
媒体不透露案情,你们说是“封锁消息”,“暗箱操作”。

媒体透露案情,你们说是“操弄舆论”。

关键是那个媒体在哪里弄来的案情,如果是司法机构发布的当然没问题,否则谁知道怎么回事。然后你又莫名奇妙拿这不能证实真伪的消息猛发帖子,让人费解啊。
杨自然不是好鸟
warp1977 发表于 2013-8-8 21:00
关键是那个媒体在哪里弄来的案情,如果是司法机构发布的当然没问题,否则谁知道怎么回事。然后你又莫名奇 ...
司法机关当然不能以官方名义透露案情,这是违法行为。

但一些内部的知情人向媒体爆料,这是有可能的。
勋章武者 发表于 2013-8-8 20:59
给你的弹药,受害人律师:梦鸽无权披露杨女士隐私, 田参军律师:李某某的母亲有权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提 ...
梦鸽去报案敲诈勒索,这是另外一回事。
照你这逻辑,你们说李天一方面轮奸,证据呢?否则就是造谣。我这消息,可是酒吧经理自己说的 ...
那是北京检方说的,板上钉钉。还有那是涉嫌轮奸,法院还没判呢。
酒吧经理亲口向你说的?就算亲口说的,你怎么知道他说的真话,酒店经理和你很熟?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8 21:03
梦鸽去报案敲诈勒索,这是另外一回事。
梦鸽控告信的重点是说李某某和杨某某
是卖淫嫖娼的关系,敲诈勒索是附带的控告。
勋章武者 发表于 2013-8-8 21:11
梦鸽控告信的重点是说李某某和杨某某
是卖淫嫖娼的关系,敲诈勒索是附带的控告。
想公安机关报案,当然得是本人,法律顾问又不能代劳。
司法机关当然不能以官方名义透露案情,这是违法行为。

但一些内部的知情人向媒体爆料,这是有可能的。
好啊,你去调查下,拿到真凭实据再说,否则就有水军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