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农村老太为证明自己健在6次赴派出所盖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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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农村老太为证明自己健在6次赴派出所盖章(图)


2013年07月25日  来源:河北新闻网 




  事发井陉县,村民称已经盖章多年,今年突遭“卡壳儿”
  村民称,盖章后每月补助才40元,但为盖章就花掉24元路费
  当事村民质疑派出所做法与落实群众路线不符
  井陉县天长镇核桃园村村民樊捧珍的老伴于2005年去世,为了领到每年480元的遗属补助,她每年需要两次到天长镇派出所户籍室盖章证明她还健在。几年来,樊捧珍自己或其家人拿着村委会的证明信,均能顺利地在派出所办理 下来。但自今年3月份开始,樊捧珍及其家人拿着村委会的证明信连跑了派出所4次都未能盖上章,派出所先后以“不管这个事”、“证明信表述不对”、“领导不在”等原因将她们打发走。
  7月24日,记者与樊捧珍老人的妹妹樊翠珍一道来到天长镇派出所,户籍室以不能盖户籍章只能盖行政章为由,让樊翠珍去找副所长蒋志强,不料蒋又以“本人没来”拒绝盖章。24日下午,记者与樊捧珍、樊翠珍姐妹俩来到天长镇派出所,这是她们为了盖章第6次到派出所了。蒋志强似乎察觉到了记者身份,态度大变,对樊捧珍二人十分客气并顺利为她们盖了公章,所盖的章依然是原来一直给盖的户籍章。
  60老太需要证明自己活着
  从今年3月份开始,井陉县天长镇核桃园村民60岁的樊捧珍便落下了一块心病。因为她无法在户籍所在地的天长镇派出所盖章证明自己还活着,她领不到老伴生前所在工厂给的每年480元的遗属补助。这480元钱不多,可对于家庭贫困的樊捧珍来说,领不到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一个大活人还要“证明”自己活着,这是怎么回事?
  樊捧珍老人的妹妹樊翠珍告诉记者,樊捧珍的老伴于2005年去世。按照规定,樊捧珍老伴所在的工厂每月会给樊捧珍40元的遗属补助。不过在领取遗属补助时,工厂要求樊捧珍必须开一份盖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证明信,证明她还活着。“考虑到我大姐年岁大,身体不好,厂子每年分两次给,需要开两次证明。”樊翠珍说,姐姐樊捧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开证明信领取补助的事大部分都是由她跑办,樊捧珍只是偶尔自己去办理一次。
  樊翠珍称,按照以往的惯例,每次她都是先到核桃园村委会,开一份证明樊捧珍还健在的证明信,盖上村委会的公章。然后再拿着这张证明信和她与姐姐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天长镇派出所户籍室写上“情况属实”,再盖上派出所的公章。这样,证明姐姐活着的证明信就办成了。但自今年3月份起,她们跑了天长镇派出所4次,都没能在村委会的证明信上盖上派出所的章,也就是说姐姐没法“证明”自己活着了。
  跑了派出所4次未能盖上章
  樊翠珍说,今年3月20日上午,她拿着盖有村委会公章的证明信来到天长镇派出所户籍室盖章,不料卡了壳。“一个女的(工作人员)说,(派出所)不管这个事,让到镇政府去问问。”樊翠珍说,她只好跑到了天长镇政府。
  樊翠珍说,到了镇政府,一名负责人告诉她,户籍方面的事情应该属于派出所管,不属于镇政府管。
  当日下午,樊翠珍说,她第二次来到天长镇派出所户籍室,该室的工作人员依然以“不管这个事”为由拒绝盖章。当时,樊翠珍问以前一直能盖,为什么现在不能盖。派出所户籍室工作人员回答她“那是以前。”
  转眼过了3月份。到了4月份,有些不甘心的樊翠珍第三次来到天长镇派出所并找到了副所长蒋志强,希望能顺利盖章。
  当时蒋志强副所长看了樊翠珍拿来的证明信,告诉她可以盖章,但证明信里“说的话不对”,需要重开。
  这样一来,第三次又白跑了。
  后来,因为家里有两个亲戚结婚,一直到7月10日,樊翠珍第四次来到了天长镇派出所。
  这次,樊翠珍拿了在村委会重新开出的证明信,还特地带上了姐姐樊捧珍。“我也想让派出所见见,姐姐这个人的确活着。”不过让姐妹俩失望的是,户籍科工作人员以蒋志强副所长不在为由,再次拒绝了盖章要求。“老百姓办个事为什么这么难?”
  跑了4次也没盖成章,7月24日樊翠珍对记者说,天长镇派出所距离核桃园村有30里的路程,她的身子骨其实也不好,来回折腾实在吃不消。而且,每次往返一次,一个人就要花费6块钱车费。自3月份以来,为了盖这个章,她已经花费了24元的路费,而每月姐姐的遗属补才40元,她感觉很是心疼。樊捧珍也说,她怎么也搞不明白一个公章为什么这么难盖,证明自己活着咋这么难。
  第五次:必须本人来,否则不能办
  24日11时30分许,记者陪同樊翠珍来到了天长镇派出所,算上以前的四次,这已经是她为盖章第五次来了。此时,派出所临街的户籍室已经锁了门。
  记者和樊翠珍进入天长镇派出所院内,紧挨院大门的接警室、调解室里空无一人。记者和樊翠珍继续向里走,看到在一个貌似食堂的房间里,一些人正在打饭。
  看到记者和樊翠珍,一名女工作人员问:“干什么的?”
  樊翠珍说:“要盖一个章。”
  该名女工作人员将记者和樊翠珍带到了户籍室,看了证明信以及樊翠珍、樊捧珍的户口本、身份证后,女工作人员说,“这个章这里(户籍室)不能扣。樊翠珍已经来过,能扣早就扣了。”
  樊翠珍问:“为什么不能扣?”
  女工作人员有些不耐烦地说:“这个不能扣户籍章,只能扣行政章。”接着,让樊翠珍去找蒋副所长,并称她们已经下班。
  樊翠珍随口问了句:“还没有12点就下班了,谁规定的啊?”
  女工作人员很是不高兴,说:“这你管谁规定的,你没有看锁着门你还进哩?”
  在户籍室未能盖上章,记者陪同樊翠珍找到了蒋副所长。
  了解情况后,蒋副所长告诉樊翠珍,必须樊捧珍自己来,否则不能办。说完也进入食堂。
  等到蒋副所长从食堂出来后,樊翠珍问蒋副所长:“(自己)几时再来?”
  蒋副所长显得很不耐烦:“那我不知道,那你看你吧。”
  樊翠珍又问:“你今下午在不在?”
  蒋副所长又走向食堂,回了一句:“不知道。”“今下午还不知道在不在?”樊翠珍追问。
  蒋副所长有些不高兴地说:“我知道今下午在不在?”
  事后,记者从该所了解到,蒋副所长管辖核桃园村。
  第六次:态度急转,终于给盖章了
  7月24日13时50分,记者陪同樊翠珍、樊捧珍再次来到天长镇派出所,这已经是她们为了盖章第六次来了。或许没到工作时间,派出所大门拉着卷帘门。
  14时30分许,派出所大门的卷帘门拉起来了。记者与樊捧珍姐妹俩一起,又找到蒋志强副所长。
  这次,蒋副所长突然变得十分客气,先是让樊捧珍赶紧找凳子坐,接着告诉樊捧珍,看她身体的确不好,以后再办理,也可以不必本人来,拿上最近几天的报纸拍张相片即可。
  接着,蒋副所长还十分耐心地冲着记者解释,要求本人来,是怕有人冒领,他们是要担负责任的,并一直看着记者。
  随后,蒋副所长在证明信上写上了“情况属实”,又带着记者与樊捧珍二人来到了户籍室盖上了公章。
  记者看到,所盖的公章依然是“户口专用”。
  在户籍室,蒋副所长再次耐心地向记者等人称,以后再盖章,一是本人来,二是本人也可以不来,拿着最近报纸拍张相片即可。
  走出天长镇派出所,樊翠珍告诉记者,蒋副所长下午的态度客气得出乎她的意料,通过蒋副所长看记者的眼神,她感觉蒋志强察觉了记者的身份。
  盖章经历让当事人“很受伤”
  拿着盖了章的证明信,樊翠珍说,她既高兴又气愤又担忧。她说,最近一段时间她整天看电视上宣传落实群众路线,她认为天长镇派出所让老百姓跑了6次才能盖上一个公章的做法与落实群众路线不符。“缺什么,少什么材料?本来第一次就可以仔仔细细地告诉我,为什么要以各种借口推我?”樊翠珍说,派出所本来是服务老百姓的,但她的经历确实感觉很受伤害,也对这样的部门失去了信心。
  樊翠珍与樊捧珍姐妹俩不无担心地告诉记者,这次她们这么费劲儿地在证明信上盖了章,而她们一年就要盖两次章,下一次再盖章时,她们很担心会不会又有什么样的情况或麻烦在等着她们。  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利 文/图



河北一农村老太为证明自己健在6次赴派出所盖章(图)


2013年07月25日  来源:河北新闻网 




  事发井陉县,村民称已经盖章多年,今年突遭“卡壳儿”  村民称,盖章后每月补助才40元,但为盖章就花掉24元路费  当事村民质疑派出所做法与落实群众路线不符  井陉县天长镇核桃园村村民樊捧珍的老伴于2005年去世,为了领到每年480元的遗属补助,她每年需要两次到天长镇派出所户籍室盖章证明她还健在。几年来,樊捧珍自己或其家人拿着村委会的证明信,均能顺利地在派出所办理 下来。但自今年3月份开始,樊捧珍及其家人拿着村委会的证明信连跑了派出所4次都未能盖上章,派出所先后以“不管这个事”、“证明信表述不对”、“领导不在”等原因将她们打发走。  7月24日,记者与樊捧珍老人的妹妹樊翠珍一道来到天长镇派出所,户籍室以不能盖户籍章只能盖行政章为由,让樊翠珍去找副所长蒋志强,不料蒋又以“本人没来”拒绝盖章。24日下午,记者与樊捧珍、樊翠珍姐妹俩来到天长镇派出所,这是她们为了盖章第6次到派出所了。蒋志强似乎察觉到了记者身份,态度大变,对樊捧珍二人十分客气并顺利为她们盖了公章,所盖的章依然是原来一直给盖的户籍章。  60老太需要证明自己活着  从今年3月份开始,井陉县天长镇核桃园村民60岁的樊捧珍便落下了一块心病。因为她无法在户籍所在地的天长镇派出所盖章证明自己还活着,她领不到老伴生前所在工厂给的每年480元的遗属补助。这480元钱不多,可对于家庭贫困的樊捧珍来说,领不到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一个大活人还要“证明”自己活着,这是怎么回事?  樊捧珍老人的妹妹樊翠珍告诉记者,樊捧珍的老伴于2005年去世。按照规定,樊捧珍老伴所在的工厂每月会给樊捧珍40元的遗属补助。不过在领取遗属补助时,工厂要求樊捧珍必须开一份盖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的证明信,证明她还活着。“考虑到我大姐年岁大,身体不好,厂子每年分两次给,需要开两次证明。”樊翠珍说,姐姐樊捧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开证明信领取补助的事大部分都是由她跑办,樊捧珍只是偶尔自己去办理一次。  樊翠珍称,按照以往的惯例,每次她都是先到核桃园村委会,开一份证明樊捧珍还健在的证明信,盖上村委会的公章。然后再拿着这张证明信和她与姐姐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天长镇派出所户籍室写上“情况属实”,再盖上派出所的公章。这样,证明姐姐活着的证明信就办成了。但自今年3月份起,她们跑了天长镇派出所4次,都没能在村委会的证明信上盖上派出所的章,也就是说姐姐没法“证明”自己活着了。  跑了派出所4次未能盖上章  樊翠珍说,今年3月20日上午,她拿着盖有村委会公章的证明信来到天长镇派出所户籍室盖章,不料卡了壳。“一个女的(工作人员)说,(派出所)不管这个事,让到镇政府去问问。”樊翠珍说,她只好跑到了天长镇政府。  樊翠珍说,到了镇政府,一名负责人告诉她,户籍方面的事情应该属于派出所管,不属于镇政府管。  当日下午,樊翠珍说,她第二次来到天长镇派出所户籍室,该室的工作人员依然以“不管这个事”为由拒绝盖章。当时,樊翠珍问以前一直能盖,为什么现在不能盖。派出所户籍室工作人员回答她“那是以前。”  转眼过了3月份。到了4月份,有些不甘心的樊翠珍第三次来到天长镇派出所并找到了副所长蒋志强,希望能顺利盖章。  当时蒋志强副所长看了樊翠珍拿来的证明信,告诉她可以盖章,但证明信里“说的话不对”,需要重开。  这样一来,第三次又白跑了。  后来,因为家里有两个亲戚结婚,一直到7月10日,樊翠珍第四次来到了天长镇派出所。  这次,樊翠珍拿了在村委会重新开出的证明信,还特地带上了姐姐樊捧珍。“我也想让派出所见见,姐姐这个人的确活着。”不过让姐妹俩失望的是,户籍科工作人员以蒋志强副所长不在为由,再次拒绝了盖章要求。“老百姓办个事为什么这么难?”  跑了4次也没盖成章,7月24日樊翠珍对记者说,天长镇派出所距离核桃园村有30里的路程,她的身子骨其实也不好,来回折腾实在吃不消。而且,每次往返一次,一个人就要花费6块钱车费。自3月份以来,为了盖这个章,她已经花费了24元的路费,而每月姐姐的遗属补才40元,她感觉很是心疼。樊捧珍也说,她怎么也搞不明白一个公章为什么这么难盖,证明自己活着咋这么难。  第五次:必须本人来,否则不能办  24日11时30分许,记者陪同樊翠珍来到了天长镇派出所,算上以前的四次,这已经是她为盖章第五次来了。此时,派出所临街的户籍室已经锁了门。  记者和樊翠珍进入天长镇派出所院内,紧挨院大门的接警室、调解室里空无一人。记者和樊翠珍继续向里走,看到在一个貌似食堂的房间里,一些人正在打饭。  看到记者和樊翠珍,一名女工作人员问:“干什么的?”  樊翠珍说:“要盖一个章。”  该名女工作人员将记者和樊翠珍带到了户籍室,看了证明信以及樊翠珍、樊捧珍的户口本、身份证后,女工作人员说,“这个章这里(户籍室)不能扣。樊翠珍已经来过,能扣早就扣了。”  樊翠珍问:“为什么不能扣?”  女工作人员有些不耐烦地说:“这个不能扣户籍章,只能扣行政章。”接着,让樊翠珍去找蒋副所长,并称她们已经下班。  樊翠珍随口问了句:“还没有12点就下班了,谁规定的啊?”  女工作人员很是不高兴,说:“这你管谁规定的,你没有看锁着门你还进哩?”  在户籍室未能盖上章,记者陪同樊翠珍找到了蒋副所长。  了解情况后,蒋副所长告诉樊翠珍,必须樊捧珍自己来,否则不能办。说完也进入食堂。  等到蒋副所长从食堂出来后,樊翠珍问蒋副所长:“(自己)几时再来?”  蒋副所长显得很不耐烦:“那我不知道,那你看你吧。”  樊翠珍又问:“你今下午在不在?”  蒋副所长又走向食堂,回了一句:“不知道。”“今下午还不知道在不在?”樊翠珍追问。  蒋副所长有些不高兴地说:“我知道今下午在不在?”  事后,记者从该所了解到,蒋副所长管辖核桃园村。  第六次:态度急转,终于给盖章了  7月24日13时50分,记者陪同樊翠珍、樊捧珍再次来到天长镇派出所,这已经是她们为了盖章第六次来了。或许没到工作时间,派出所大门拉着卷帘门。  14时30分许,派出所大门的卷帘门拉起来了。记者与樊捧珍姐妹俩一起,又找到蒋志强副所长。  这次,蒋副所长突然变得十分客气,先是让樊捧珍赶紧找凳子坐,接着告诉樊捧珍,看她身体的确不好,以后再办理,也可以不必本人来,拿上最近几天的报纸拍张相片即可。  接着,蒋副所长还十分耐心地冲着记者解释,要求本人来,是怕有人冒领,他们是要担负责任的,并一直看着记者。  随后,蒋副所长在证明信上写上了“情况属实”,又带着记者与樊捧珍二人来到了户籍室盖上了公章。  记者看到,所盖的公章依然是“户口专用”。  在户籍室,蒋副所长再次耐心地向记者等人称,以后再盖章,一是本人来,二是本人也可以不来,拿着最近报纸拍张相片即可。  走出天长镇派出所,樊翠珍告诉记者,蒋副所长下午的态度客气得出乎她的意料,通过蒋副所长看记者的眼神,她感觉蒋志强察觉了记者的身份。  盖章经历让当事人“很受伤”  拿着盖了章的证明信,樊翠珍说,她既高兴又气愤又担忧。她说,最近一段时间她整天看电视上宣传落实群众路线,她认为天长镇派出所让老百姓跑了6次才能盖上一个公章的做法与落实群众路线不符。“缺什么,少什么材料?本来第一次就可以仔仔细细地告诉我,为什么要以各种借口推我?”樊翠珍说,派出所本来是服务老百姓的,但她的经历确实感觉很受伤害,也对这样的部门失去了信心。  樊翠珍与樊捧珍姐妹俩不无担心地告诉记者,这次她们这么费劲儿地在证明信上盖了章,而她们一年就要盖两次章,下一次再盖章时,她们很担心会不会又有什么样的情况或麻烦在等着她们。  燕赵都市报记者任利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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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老人死了,儿女不报告,继续领补助的事情还是客观存在的。
当年为了合户的感慨:一些窗口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耍人和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