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涅槃”乐队除名后,他成了特种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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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他是否曾经开口谈过这件事。詹森摇头表示没有。那别人后来发现了吗?“总是有人发现。”

第一次是1994年在贝宁堡,地狱般的基础训练刚刚进行到一半。和他同一个营地的新兵们有的以前当过警察,他们说监狱里的囚犯都比他们自由。有人假装自杀,好逃脱训练。但艾弗曼从未有过任何疑虑。“我百分百投入,”他说,“否则肯定没法挺过来。”


阿富汗库纳尔省。艾弗曼说他在游骑兵和特种部队里的经历有点像在乐队里,都是一种升华的体验。

他有三个中士教官,其中两个是虐待狂。幸好管他的是比较随和的那一位。有一天,这位教官读着杂志,接着慢慢抬起头来望着艾弗曼,走过来指着杂志上的一页问他:“这是你吗?”照片上是世界上最出名的乐队——“涅槃”(Nirvana)。柯特·科本(Kurt Cobain)已经自杀,杂志上就是关于他自杀的报道。照片上,科本身边是乐队以前的第二吉他手,一头长发,有着略带金黄色的红色发卷。“这是你吗?”

艾弗曼呼出一口气。“是,教官。”

这还只是一半的故事。詹森·艾弗曼(Jason Everman)曾被“涅槃”和“声音花园”(Soundgarden)先后踢出去,这两支摇滚乐队后来卖出去的专辑加起来大概有一亿张,他可真是独一无二。26岁那年,他不仅是皮特·贝斯特(Pete Best)——就是被“披头士”(Beatles)抛弃的那家伙——他还是双份的皮特·贝斯特。

但他并未销声匿迹。艾弗曼后来所做的事让他远离了摇滚乐的历史,却使他成了美国陆军特种部队成员,和其他留着大胡子的同伴们一起,在阿富汗骑着马与塔利班作战。

我在25年前就认识詹森·艾弗曼了,当时我们一起做过摇滚演出。他的遭遇简直是莫名其妙,是一连串好运、噩运与失望的残酷组合,即便在我自己最狂妄自负的时候,这样的事也足以打倒我。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结果去年夏天我又开始去他布鲁克林的家里玩。我们喝酒,回忆往事。我们在过去的生命中曾经置身同一地点。但我的生活渐渐地从摇滚乐转向身为人父。我的转变如同冰川般缓慢。而他的转变却是如此剧烈。

谈起这一切对他来说并不容易。詹森是我见过的最有戒心的人之一。但去年冬天,我去了他在菩及海湾附近那个偏僻的尖顶小木屋。高大粗壮的他身穿一件“黑旗”套头衫,手拿一杯红酒。这里是他的私人领地,他让我进来了。

一面墙的壁架上摆满书籍和人物模型。吉他和鼓七零八散地放在地板上。但是最里面的一面墙看上去有点像一座纪念碑:上面挂着奖章、手工艺品和战争期间的照片。我全都看了一遍,还问起壁炉边一把带手工装饰的枪支的来历。“塔利班就是这么装饰他们的武器,”他说。然后我又拿起他的军用头盔。我觉得有点沉。“伙计,这还是轻的呢,”他说,“这是最先进的型号。”头盔一侧写着他的血型:O型阳性。

初次遇到艾弗曼,也是我生平第一次登上巡演大巴。那是在1989年,对于一个摇滚乐手来说颇为困惑的年份。我的乐队“沃尔塔舞子弹”(Bullet LaVolta)和我们最敬仰的西雅图乐队“蜜浆”(Mudhoney)一起巡演。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他们不仅有当时的那种朋克摇滚意识;而且那种意识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他们确立的。和现在一样,大人的经济体制对于我们这样20多岁的人没什么用处。主流音乐产业也一样没用。我们这种朋克摇滚只关心创造自己的领地,为音乐而音乐,通常是什么流行就反对什么。如果你想“成功”,那就像“许可证”(Warrant)、“屠夫”(Slaughter)还有那些MTV台里的乐队那样去搞点甜腻谄媚的金属乐吧。他们是坏的,我们是好的。一切就是这么黑白分明。

我们和“蜜浆”的巡演倒数第二站是在芝加哥的“卡巴莱都市”,这是整个巡演中最大的场地。我们两支乐队都给“声音花园”做暖场。当时在音乐圈里,“声音花园”要比“涅槃”有名得多。听上去虽然疯狂,但那时“涅槃”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都只是个笑话——一支平庸的grunge乐队,还起了个糟糕的名字。“声音花园”当时已经和A&M唱片公司签了大合同。音乐界的人都觉得这支乐队会取得突破。我们不知如何是好,我们感觉受了威胁,对他们又妒忌又挑剔。正如“蜜浆”的鼓手丹·彼得斯(Dan Peters)说的:“我们都是坐面包车去的,他们却有一辆大巴。感觉真是奇怪。”

“声音花园”是我当时见过的最专业的摇滚团队。他们有全套工作人员,全套大厂牌的宣传攻势,还有16款T恤供出售。他们心血来潮,一时慷慨,邀请我们到他们的大巴去做客。当车门嘶嘶地打开,我们都敬畏得哑口无言——里面有个小冰箱,一张带仿大理石桌面的纸牌桌,甚至还有个卫生间。

我们穿过座椅,来到休息区。他就在那儿:“声音花园”的贝斯手,詹森·艾弗曼。没有谁比他更像“摇滚小子”了:一头长发,一脸冷峻的表情。他身上仿佛有着日光灯管里交汇的那种强大能量。而且他还是我第一次见到穿鼻环的人。当时我觉得鼻环就像个惹眼的招牌,意思是:“我脾气不好,什么也忍不了。”但他根本不是这样。事实上,他聪明伶俐,有种不动声色的机智。他给了我点洋葱圈吃。

当晚接下来的时间令人困惑。我们上台太早,下台时还在有人陆续到场。“蜜浆”很棒,但在洞穴般的大场地,他们的声音听上去怪怪的。“声音花园”让我们大惑不解。他们关注的似乎是更大的荣誉,在当时我们还不能理解。我望着台上的詹森——他的摇滚发型不住抖动,让我目不转睛:“我的天,这些家伙快成摇滚明星了。”

艾弗曼出生于阿拉斯加一个偏远的小岛。“出生证上写的出生地是科迪亚克,但我肯定是伍津基,我爸妈在那儿有一处两个卧室的小房子,还养了一只叫基亚的虎猫当宠物。”他说话就是这样,带着一种奇异的准确性。他描述士兵是“自由人,有他们自己的意志”,愿意“失去一切”;他还详细地阐释苏斯博士(Dr. Seuss)的小说《霍顿与无名氏》(Horton Hears a Who!)里的“认识论困境”,说话时不时插进一个颇有特色的“伙计”(dude),来强调自己的思路。他的父母,戴安娜和杰里搬到阿拉斯加是为了亲近自然,但他们的婚姻失败了。戴安娜受不了艰苦的生活,过了几年,她离开杰里,重新开始生活,带着詹森来到华盛顿州,后来嫁给一个叫拉斯·西波尔(Russ Sieber)的前海军。他们在普尔斯波定居下来,那里同西雅图隔着菩及海湾遥遥相望。詹森的母亲从没对他讲过当年在阿拉斯加的岁月,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异父妹妹咪咪·麦克凯(Mimi MacKay)说詹森直到13岁左右才知道亲生父亲的存在。

当时的普尔斯波位于城郊安全地带的边缘。尽管戴安娜爱詹森,但在这个家里长大成人并非易事。“我妈妈非常抑郁,她是个艺术天才,同时也酗酒、吃药,”咪咪告诉我,“詹森和我都学会了战战兢兢地生活,也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年轻的詹森有段时间一直口吃。“妈妈开玩笑说是她治好了詹森,说:‘要么就说出来,要么就闭嘴’,”咪咪说,“那阵子我经常帮詹森把一句话补完。”

不久后沉默发展为行动。他和一个朋友在厕所燃放M-80炸药。如今这种行为可能令一个孩子被判入狱,但在20世纪80年代初,只是让这个初中生停学了一两个星期。但这件事还是把他的外祖母吉吉(Gigi)吓得不轻。吉吉·菲利普斯是詹森最亲近的人之一。她可不想卷进类似麻烦,于是去咨询了自己能找到的最好的治疗师,咪咪说,是西雅图SuperSonics中心的运动员精神病医师。

在治疗过程中,艾弗曼只需坐在那儿。但医生正好是个疯狂乐迷,办公室里有好几把复古吉他。艾弗曼拿起一把,医生就和他一起弹,希望能让詹森开朗起来。“我们家总拿这件事开玩笑,说这可是最昂贵的吉他课了,”咪咪说。艾弗曼就是从那时起开始弹吉他。

音乐改变了一切,特别是当他发现了朋克摇滚之后。“我得说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桩决定性的事件,”他告诉我,“朋克音乐中,所有那些不一致的东西里,却存在着一种极端的一致性。你会发现,所有人在各种反叛行动当中其实做的是同样的事情,却以一种奇异的方式令你最终忘记规则,让你成为你自己。”整个中学阶段,艾弗曼用所有的业余时间搞乐队。从初中毕业那年夏天起,他开始去探望阿拉斯加的生父,在他的捕鱼船上工作了好几季。他提前一个学期从中学毕业,很快赚了两万美元,还为自己赢得了自食其力的名声。

就在那时,他取得了某种突破,你可以在摇滚传记平装书里读到这个故事。詹森的童年朋友查德·钱宁(Chad Channing)碰巧认识了一个吉他手和一个贝斯手,他们从奥林匹亚来,想找鼓手。两人正是柯特·科本和克里斯·诺沃塞利克(Krist Novoselic),他们把自己的乐队叫做“涅槃”。钱宁为他们马虎草率的早期演出打了很多场鼓。后来科本想再招一个吉他手,钱宁突然插嘴。“我当时说:‘我认识一个人,是我的朋友,詹森。’”

一开始,艾弗曼似乎是最适合的人选。他们是离经叛道的一群人,都干过类似放炸药之类的事情。“涅槃”的阴郁气质如今已经成为乐队神话的一部分,但科本同时也非常顽皮有趣。正如诺沃塞利克对我说的,“我们是一群喜欢找乐子的家伙。”在舞台上,“涅槃 ”的音乐进入一个比较重的时期,非常适合艾弗曼的摇滚品味。Sub Pop唱片公司的创始人之一乔纳森·博尼曼(Jonathan Poneman)告诉我,科本在旧金山试音之前先介绍了艾弗曼,说他是自己的“惊喜”,Sub Pop后来签下了“涅槃”。博尼曼也喜欢这个新人。

艾弗曼还在其他方面帮助了乐队。“涅槃”在录制第一张专辑《漂白》(Bleach)时欠了制作人一笔钱,艾弗曼加入之前,这张专辑已经录好了。“詹森非常慷慨,”诺沃塞利克说,“而且他有工作……所以就,这个,有钱,对吧?你知道我们花了600美元录了专辑,还有专辑背面写着的那些事吧?詹森掏了那笔钱。”那是606.17美元,是艾弗曼打渔赚的钱。Sub Pop很看重他,于是印制了一批限量版现场海报,特别突出詹森的形象。

但后来乐队去巡演的时候——和我们大家一样,也是挤在破烂的面包车里——艾弗曼和“涅槃”的关系走到了尽头。巡演对任何人来说都是艰苦的,特别是第一次参加巡演的人。一天23小时都处在单调乏味的状态,都只为了在舞台上的那一个小时,释放内心的一个小时,让一切都变得值得。宿醉、恶臭、不留情面地互相开玩笑……巡演会让任何人发疯。关键就是要在面包车里找乐子。坐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可能一开始喜欢你,但等车子开出去100英里以外,你还在不住要他别再放“丑角”(Stooges)的歌了,这时他可能就会烦你。“我们和詹森一起有过很棒的演出,” 诺沃塞利克说,“但是事情急转直下。”在巡演路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片阴云笼罩了詹森,某些无法理解的东西悬在那里。他们说詹森不愿和任何人说话,完全把自己排除在圈子之外。

等他们到了纽约,“乐趣就消失了,”诺沃塞利克说,“乐趣消失得很快。”钱宁也觉得很困惑,他是艾弗曼最老的朋友之一。“他不肯开诚布公地谈出困扰他的问题,”钱宁说。他好像就是不愿意呆在那儿。科本和诺沃塞利克希望艾弗曼离队,但又不知该怎么做。这是朋克摇滚规则中固有的矛盾:你应该憎恨追名逐利,但同时你又拥有名利。20多岁的孩子们更是特别不擅长处理这种事。所以“涅槃”并没有真正炒掉艾弗曼;他们只是取消了巡演剩下的几场演出,径直从纽约开车回了华盛顿州,归程的50个小时都在沉默中读过。所有人几乎一句话都没说。

甚至在20多年后的今天,回忆往事,艾弗曼还是没能说清当时是什么地方不对。“坦白地说,我对那份工作根本就没什么期待,”他告诉我。“就是结束了而已。”在“涅槃”的权威传记《关于一个孩子》(Come as You Are,中译书名如此——译注)里,作者迈克尔·阿泽拉德(Michael Azerrad)说,科本开除艾弗曼是因为他是个“情绪化的金属狂”。更糟的是,科本还扬言乐队没有归还艾弗曼为《漂白》掏的钱,因为那是“精神损失费”——“涅槃”的主唱以备受痛苦,最终走上自杀之路闻名,詹森·艾弗曼却以脑子有毛病为由被踢出这支乐队。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的时机非常令人困惑。经历了多年劣质的小演出,“声音花园”终于获得了A&M唱片公司的青睐,一辆巡演大巴在等待,一整套巡演日程已经定好。但他们的贝斯手Hiro Yamamoto却不想和这事沾边。他们的巡演经纪人埃里克·约翰逊告诉我:“他是个真朋克。他们和艺人发展部的人开会,今后再也不用挤面包车了,他却说:‘啊,不不不,这个不适合我。’”1989年,“声音花园”签约大厂牌后的第一张专辑《比爱更响亮》(Louder Than Love)发行后,Yamamoto突然退出了乐队。

艾弗曼一直都喜欢“涅槃”,但他热爱“声音花园”。为他们弹贝斯——而且是在他们即将当上明星的时候——这是全西雅图最令人垂涎的机会,就连艾弗曼的老朋友本·谢泼德(Ben Shepherd)也去试过音。与此同时,“声音花园”直接给詹森打了电话。“我们知道他和‘涅槃’的关系结束得不怎么样,“声音花园”的吉他手基姆·塔伊尔(Kim Thayil)告诉我。“他和‘涅槃’相处不好?这是大事,他们的风格就是这样。我们是‘声音花园’,我们是另一种人。”第一次试音,艾弗曼就给所有人都留下了深刻印象。“詹森就是合适的人选,”“声音花园”的鼓手马特·卡梅隆(Matt Cameron)回忆,“詹森有备而来。”“涅槃”的灾难之后,艾弗曼可以在自己最喜欢的西雅图乐队里弹贝斯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正如他对我说的:“这一切怎么会这么巧?”

接下来的一年在美国与欧洲巡演中匆忙度过。22岁的艾弗曼仍然觉得有点跟不上形式。乐队里其他人都比他大几岁。“我感觉就像对着消防水龙喝水,”他说,“但我觉得事情就是这样,这就是我的应该扮演的角色。”其实我也是这样,芝加哥的演出结束后,“沃尔塔舞子弹”为“声音花园”做了一个月的暖场。我一开始对他们的抱负很品头评足,后来也渐渐开始认识到,近距离地看上去,一切都要复杂得多。别人都认为你将会是明日之星,这种压力是很大的。而且人们都觉得乐队一定会成功。一座城市接着一座城市,我看着人们对“声音花园”阿谀奉承,艾弗曼也在内,所有人都羡慕他。

“声音花园”结束巡演回家后,他们召开了一个乐队会议。詹森来到卡梅隆家的门廊,还以为是要说新专辑的事。塔伊尔对我说:“我当时觉得自己应该拿出点外交技巧……没有直奔主题。”他说,最后是主唱克里斯·康奈尔(Chris Cornell)把话说出来了:合作没能成功,康奈尔说。塔伊尔记得自己当时想:我们表现得根本不像一个乐队,我很不高兴,在这儿的所有人都不高兴。所有人都互不说话。就这样,艾弗曼又被炒了。

当时听说这个消息后,我有些担心他。他接连两次被前途一片光明的乐队开除,总得有个原因吧。卡梅隆一直都想对他说:“嘿,干嘛那么忧郁?你是在一个好乐队里呀。”巡演经纪人约翰逊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本来聪明又有趣,然后就有一片阴云过来笼罩在他头顶上。他会坐在大巴里一直跟耳机较劲。我为他感到难过;现在我一想到他当时很痛苦,而且没人知道该怎么跟他说,心里就觉得更难过。”

我不知道接下来的一年他是怎么挺过来的。艾弗曼家乡的朋友本·谢泼德接替了他在“声音花园”的位子,新专辑卖出了双白金的销量。当然,“涅槃”——戴夫·格罗尔(Dave Grohl)取代了詹森的朋友查德·钱宁成为他们的鼓手——成了全世界最流行的乐队。那张没还他钱的专辑《漂白》卖出了210万张。《别在意》(Nevermind)在全世界卖出了将近3000万张,改变了摇滚乐的进程。与此同时,被抛弃的艾弗曼却无所事事,不知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

被开除后第一个月,他整个人浑浑噩噩。“这是个巨大的打击,”他平静地对我承认,“我猝不及防。唯一的好处是,这迫使我离开了西北部。否则我永远不会离开那里。”他搬到纽约,在卡洛琳唱片公司(Caroline Records)的仓库找了份工作干了一阵,这工作与巡演大巴可谓天差地别。

詹森也和其他乐队合作,最后加入了一个叫做“心灵放克”(Mindfunk)的乐队。其实他在这个乐队里成功立足了,和他们一起去了旧金山,但还是有什么东西不对。回想生命中的种种困惑,他明白自己必须做出改变。他明白自己不想在20年后加入自己第15个乐队,还聊着当年在“涅槃”和“声音花园”里的事,他不想成为这种人。他说,他想做点什么不可能的事。“我曾经在很酷的乐队里呆过,”在小木屋里,他对我说,“而我跃跃欲试,想去做一件可能是最不酷的事情。”

于是,在1993年,当时还在旧金山与“心灵放克”的队友们合住的艾弗曼溜出去见了征兵人员;军队提供一条成为游骑兵(Ranger)的快速途径,最后可能还能加入特种部队。他告诉我,他对这个一直都很感兴趣。他的继父当过海军;祖父和外祖父都当过兵。而在他成长期间,所有人都在嘲笑那个军队世界,这反而令他对军队产生兴趣。诺沃塞利克记得在奥林匹亚有过这样一件事。“他在思考。他问我:‘你有没有想过加入军队,获得那样一种体验?’我只好说……没有。”

艾弗曼开始在队友们还在睡觉时就早起锻炼;靠骑车和游泳塑身。一天,他没打招呼就离开了他们。他拿走了自己的所有东西,坐飞机来到纽约,走进曼哈顿的征兵办公室。几周后,他已置身飞往佐治亚的飞机上。“我那时紧张吗?”他说,“我有点紧张,但我心里明白。”

当他来到贝宁堡做基础训练时,已经剪去头发,摘掉鼻环,和其他新兵一样籍籍无名。26岁的他并不算入伍太晚,但也差不多了。训练过去了大约一个月左右,科本自杀身亡,艾弗曼的摇滚史被发现了,为教官们提供了不少猛料。他们经常说:“嘿,摇滚明星,再做50个。”艾弗曼坚持说这一切自己都预料到了。

和艾弗曼一同受训的士兵西恩·沃尔克告诉我,游骑兵训练一开始都是以让新兵放弃为目的,好节省时间。“你得在3个小时以内完成12英里的行军,”沃尔克说,“40分钟内跑完5英里,通过特种战斗游泳(combat-swimmers)测试,还有那些魔鬼头头们决定用来考验你的东西。”半数新兵放弃了。但是这一次艾弗曼拒绝再次被抛弃。他通过了所有考验。

贝宁堡的训练结束后,艾弗曼被分配到华盛顿州的刘易斯堡,离他从小长大的普尔斯波只有60英里之遥。我采访过的艾弗曼的军中战友都说,他在刘易斯堡时也从不提起自己的过去。但消息还是不胫而走。沃尔克本来觉得,关于艾弗曼曾经当过摇滚明星的谣言不过是个笑话,直到后来有人给他看一盘VHS录像。“我把那个片段回放了好几次,确认自己没看错,”沃尔克在接受邮件采访时写道,“但那的确是詹森·艾弗曼在什么大型演唱会上演奏。我奇怪詹森到底为什么要参军,他过的可是大多数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啊。”他这样做的时候距离西雅图纪念体育馆已经只有一步之遥了,“声音花园”现在正在那儿演出呢。

在刘易斯堡期间,艾弗曼最初几次去西雅图的时候,有一次正好看见一辆熟悉的、破破烂烂的红色面包车——它属于“声音花园”的基姆·塔伊尔。塔伊尔看见艾弗曼的车子尾随着自己,听见他按喇叭,但不知道那是谁。“我当时肯定不是要回家,”塔伊尔说,“最后我把车停在路边,一个短发小伙从车里走下来,说:‘嘿,基姆!’”塔伊尔一开始还以为是个超级歌迷。“然后我听他说:‘是我呀,我是詹森。’”他有些不知所措。他们去喝了几瓶啤酒。天快亮时,艾弗曼回了基地。

艾弗曼说,他成为游骑兵后第一次执行任务是在南美洲,是打击贩毒的秘密战争中的一次行动,他拒绝透露该行动的更多细节。尽管受了那么多训练,但没有人知道自己面对战斗的压力会有什么样的反应。“那是一种并肩作战,同仇敌忾的感觉,”艾弗曼用他典型的、非常正式的口吻对我说,“是一种升华了的状态。”他说,这有点像乐队在舞台上的感觉,只是更加强烈。“所有人环顾四周,心里清楚——心里很清楚——这儿有种很酷的东西存在着。我知道是这样。这就是活着的感觉。”

他的第一个服役期都是在做游骑兵。“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有事情没做完,”他还想去特种部队,觉得那是最高成就。那里完全是另一个世界:能力相当的人组成小组行动;他们用彼此的名字而不是姓氏亲切地称呼对方;他们是精英,执行任务的范围更广。

2001年9月11日,艾弗曼进入了特种兵训练的最后阶段。那是他第一天上语言学校。他在一座普通的屋子里和几个同学一起看着电视中CNN的报道。“我看了飞机撞上双子塔的录像,内心清楚我们要开战了,”他说。“我不相信命运或者宿命,但我确实有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有上天注定,时间和地点都正好。我想我知道战争已经开始酝酿,我希望到它开始的时候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他告诉我,自己曾和普什图人一起骑马,坐在直升机里为午夜袭击做准备,也曾呆在基地里一连好几天无所事事。艾弗曼在潘杰希尔峡谷见到过生锈的苏军坦克,在坎大哈城外闻到过罂粟花田的气息。他还遭遇过人体自杀炸弹。但他总是指出,战斗通常和人们想象得不一样。“和电影不一样,”他强调,“非常慢,非常慎重。”

在阿富汗的几次部署间隙,艾弗曼去了伊拉克,那里有时候倒像是电影。他置身“二战”以来最大的常规军事行动最前沿,他所在的车辆两侧都有直升机低低飞过。他回忆自己从悍马车里往外投手榴弹时的情形,“伊拉克坦克在我们四周开火,炮弹打进沙子。我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景象。建筑物就在我面前爆炸,伙计。”还有一次,他看到一大堆伊拉克军靴,上百只靴子就那么堆在那里。“他们会脱下身上所有表明军人身份的东西,然后分散撤退。”

我想知道所有细节,但他不愿再多说,或者是不能再多说。特种部队有这样一条规矩:他们不能说自己干的事。我觉得这也是吸引艾弗曼的东西。作为摇滚乐手抛头露面之后,他想追求默默无闻,甚至是保密的生活。咪咪曾经遇到过两个崇拜詹森的特种兵。“他们不像普通歌迷那样来问我:‘听说你哥哥在‘涅槃’呆过?’”她说,“他们是这么问的:‘詹森·艾弗曼是你的哥哥吗?’” 然后一个人转身对另一个人说:“伙计,你知道那家伙都干过什么吗?”

在战争中,艾弗曼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那团阴云并没消散,但却已经无关紧要。他在特种部队的一个战友(此时仍在服役,所以要求不要公布姓名)告诉我:“他有时候会有些情绪化,但不会影响到手头的任务。我宁愿和安静的人共事,也不愿经常帮糟糕的队友收拾残局。”在艾弗曼的小屋里,我发现了许多勋章,包括令人艳羡的作战步兵徽章(Combat Infantryman Badge)。“有点像童子军,”他说,“不过这真的很酷。”我看到艾弗曼穿着训练服在军舰上的照片(是去亚洲执行打击海盗任务)。另外还有艾弗曼和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Donald Rumsfeld)的合影,以及和斯坦利·A·麦克里斯特尔上将(Gen. Stanley A. McChrystal)的合影。我就是从那一刻起真的震惊了。詹森·艾弗曼终于成了大明星。

“在我看来,人生没有意义,”我最后一次见到艾弗曼的时候,他说。“意义都是你自己赋予的。”这番话听上去很像哲学系大学生说的,而这也正是詹森·艾弗曼人生中的最新一轮循环。他说的是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在某门课程中,他得重读《在路上》(On the Road)。我们站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巴特勒图书馆的门前,艾弗曼肩上背着背包,看上去放松而满足。2006年退伍后,他用退伍士兵援助基金申请了两个学校:西雅图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他说自己当初申请哥伦比亚几乎只是开个玩笑,麦克里斯特尔上将为他写了推荐信。让艾弗曼震惊的是,他居然被录取了。“有点像大冒险玩得太过火了——然后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45岁的他刚刚获得自己的哲学系学士学位。

我们走过一群群显然是学生的人们,他们的整个人生都展现在面前,我在想,几乎没有人能做到艾弗曼做过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如此残酷——眼睁睁地看着成功与他擦身而过——而且还是两次。但他没有让噩运限定自己。当然,在我的摇滚生涯中遇到的所有人里,只有少数人获得巨大的成功。这对他们来说很好。大多数人从未接近成功边缘,有些人从未从梦想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但艾弗曼显然确实做到了。当我采访他的前乐队队友们时,他们似乎全都真诚地对他人生中取得的成就感到十分惊喜——当然,肯定也稍微松了一口气。

我们走在哥伦比亚校园里的“大学路”上,我问艾弗曼,经历了那么多之后,再度成为学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艾弗曼干笑着说:“就是默默无闻的,我就喜欢这样。”我说他那独特的经历可能会让他成为最酷的大学教授。“绝不,伙计,”他摇头,“我没这个耐心。我将来也许会去什么地方当酒保呢。”cn.nytimes.com/culture/20130720/c20rock/03nirvana2_cnd-hpMedium.jpg
问他是否曾经开口谈过这件事。詹森摇头表示没有。那别人后来发现了吗?“总是有人发现。”

第一次是1994年在贝宁堡,地狱般的基础训练刚刚进行到一半。和他同一个营地的新兵们有的以前当过警察,他们说监狱里的囚犯都比他们自由。有人假装自杀,好逃脱训练。但艾弗曼从未有过任何疑虑。“我百分百投入,”他说,“否则肯定没法挺过来。”


阿富汗库纳尔省。艾弗曼说他在游骑兵和特种部队里的经历有点像在乐队里,都是一种升华的体验。

他有三个中士教官,其中两个是虐待狂。幸好管他的是比较随和的那一位。有一天,这位教官读着杂志,接着慢慢抬起头来望着艾弗曼,走过来指着杂志上的一页问他:“这是你吗?”照片上是世界上最出名的乐队——“涅槃”(Nirvana)。柯特·科本(Kurt Cobain)已经自杀,杂志上就是关于他自杀的报道。照片上,科本身边是乐队以前的第二吉他手,一头长发,有着略带金黄色的红色发卷。“这是你吗?”

艾弗曼呼出一口气。“是,教官。”

这还只是一半的故事。詹森·艾弗曼(Jason Everman)曾被“涅槃”和“声音花园”(Soundgarden)先后踢出去,这两支摇滚乐队后来卖出去的专辑加起来大概有一亿张,他可真是独一无二。26岁那年,他不仅是皮特·贝斯特(Pete Best)——就是被“披头士”(Beatles)抛弃的那家伙——他还是双份的皮特·贝斯特。

但他并未销声匿迹。艾弗曼后来所做的事让他远离了摇滚乐的历史,却使他成了美国陆军特种部队成员,和其他留着大胡子的同伴们一起,在阿富汗骑着马与塔利班作战。

我在25年前就认识詹森·艾弗曼了,当时我们一起做过摇滚演出。他的遭遇简直是莫名其妙,是一连串好运、噩运与失望的残酷组合,即便在我自己最狂妄自负的时候,这样的事也足以打倒我。自从20世纪90年代初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结果去年夏天我又开始去他布鲁克林的家里玩。我们喝酒,回忆往事。我们在过去的生命中曾经置身同一地点。但我的生活渐渐地从摇滚乐转向身为人父。我的转变如同冰川般缓慢。而他的转变却是如此剧烈。

谈起这一切对他来说并不容易。詹森是我见过的最有戒心的人之一。但去年冬天,我去了他在菩及海湾附近那个偏僻的尖顶小木屋。高大粗壮的他身穿一件“黑旗”套头衫,手拿一杯红酒。这里是他的私人领地,他让我进来了。

一面墙的壁架上摆满书籍和人物模型。吉他和鼓七零八散地放在地板上。但是最里面的一面墙看上去有点像一座纪念碑:上面挂着奖章、手工艺品和战争期间的照片。我全都看了一遍,还问起壁炉边一把带手工装饰的枪支的来历。“塔利班就是这么装饰他们的武器,”他说。然后我又拿起他的军用头盔。我觉得有点沉。“伙计,这还是轻的呢,”他说,“这是最先进的型号。”头盔一侧写着他的血型:O型阳性。

初次遇到艾弗曼,也是我生平第一次登上巡演大巴。那是在1989年,对于一个摇滚乐手来说颇为困惑的年份。我的乐队“沃尔塔舞子弹”(Bullet LaVolta)和我们最敬仰的西雅图乐队“蜜浆”(Mudhoney)一起巡演。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他们不仅有当时的那种朋克摇滚意识;而且那种意识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他们确立的。和现在一样,大人的经济体制对于我们这样20多岁的人没什么用处。主流音乐产业也一样没用。我们这种朋克摇滚只关心创造自己的领地,为音乐而音乐,通常是什么流行就反对什么。如果你想“成功”,那就像“许可证”(Warrant)、“屠夫”(Slaughter)还有那些MTV台里的乐队那样去搞点甜腻谄媚的金属乐吧。他们是坏的,我们是好的。一切就是这么黑白分明。

我们和“蜜浆”的巡演倒数第二站是在芝加哥的“卡巴莱都市”,这是整个巡演中最大的场地。我们两支乐队都给“声音花园”做暖场。当时在音乐圈里,“声音花园”要比“涅槃”有名得多。听上去虽然疯狂,但那时“涅槃”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都只是个笑话——一支平庸的grunge乐队,还起了个糟糕的名字。“声音花园”当时已经和A&M唱片公司签了大合同。音乐界的人都觉得这支乐队会取得突破。我们不知如何是好,我们感觉受了威胁,对他们又妒忌又挑剔。正如“蜜浆”的鼓手丹·彼得斯(Dan Peters)说的:“我们都是坐面包车去的,他们却有一辆大巴。感觉真是奇怪。”

“声音花园”是我当时见过的最专业的摇滚团队。他们有全套工作人员,全套大厂牌的宣传攻势,还有16款T恤供出售。他们心血来潮,一时慷慨,邀请我们到他们的大巴去做客。当车门嘶嘶地打开,我们都敬畏得哑口无言——里面有个小冰箱,一张带仿大理石桌面的纸牌桌,甚至还有个卫生间。

我们穿过座椅,来到休息区。他就在那儿:“声音花园”的贝斯手,詹森·艾弗曼。没有谁比他更像“摇滚小子”了:一头长发,一脸冷峻的表情。他身上仿佛有着日光灯管里交汇的那种强大能量。而且他还是我第一次见到穿鼻环的人。当时我觉得鼻环就像个惹眼的招牌,意思是:“我脾气不好,什么也忍不了。”但他根本不是这样。事实上,他聪明伶俐,有种不动声色的机智。他给了我点洋葱圈吃。

当晚接下来的时间令人困惑。我们上台太早,下台时还在有人陆续到场。“蜜浆”很棒,但在洞穴般的大场地,他们的声音听上去怪怪的。“声音花园”让我们大惑不解。他们关注的似乎是更大的荣誉,在当时我们还不能理解。我望着台上的詹森——他的摇滚发型不住抖动,让我目不转睛:“我的天,这些家伙快成摇滚明星了。”

艾弗曼出生于阿拉斯加一个偏远的小岛。“出生证上写的出生地是科迪亚克,但我肯定是伍津基,我爸妈在那儿有一处两个卧室的小房子,还养了一只叫基亚的虎猫当宠物。”他说话就是这样,带着一种奇异的准确性。他描述士兵是“自由人,有他们自己的意志”,愿意“失去一切”;他还详细地阐释苏斯博士(Dr. Seuss)的小说《霍顿与无名氏》(Horton Hears a Who!)里的“认识论困境”,说话时不时插进一个颇有特色的“伙计”(dude),来强调自己的思路。他的父母,戴安娜和杰里搬到阿拉斯加是为了亲近自然,但他们的婚姻失败了。戴安娜受不了艰苦的生活,过了几年,她离开杰里,重新开始生活,带着詹森来到华盛顿州,后来嫁给一个叫拉斯·西波尔(Russ Sieber)的前海军。他们在普尔斯波定居下来,那里同西雅图隔着菩及海湾遥遥相望。詹森的母亲从没对他讲过当年在阿拉斯加的岁月,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异父妹妹咪咪·麦克凯(Mimi MacKay)说詹森直到13岁左右才知道亲生父亲的存在。

当时的普尔斯波位于城郊安全地带的边缘。尽管戴安娜爱詹森,但在这个家里长大成人并非易事。“我妈妈非常抑郁,她是个艺术天才,同时也酗酒、吃药,”咪咪告诉我,“詹森和我都学会了战战兢兢地生活,也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年轻的詹森有段时间一直口吃。“妈妈开玩笑说是她治好了詹森,说:‘要么就说出来,要么就闭嘴’,”咪咪说,“那阵子我经常帮詹森把一句话补完。”

不久后沉默发展为行动。他和一个朋友在厕所燃放M-80炸药。如今这种行为可能令一个孩子被判入狱,但在20世纪80年代初,只是让这个初中生停学了一两个星期。但这件事还是把他的外祖母吉吉(Gigi)吓得不轻。吉吉·菲利普斯是詹森最亲近的人之一。她可不想卷进类似麻烦,于是去咨询了自己能找到的最好的治疗师,咪咪说,是西雅图SuperSonics中心的运动员精神病医师。

在治疗过程中,艾弗曼只需坐在那儿。但医生正好是个疯狂乐迷,办公室里有好几把复古吉他。艾弗曼拿起一把,医生就和他一起弹,希望能让詹森开朗起来。“我们家总拿这件事开玩笑,说这可是最昂贵的吉他课了,”咪咪说。艾弗曼就是从那时起开始弹吉他。

音乐改变了一切,特别是当他发现了朋克摇滚之后。“我得说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桩决定性的事件,”他告诉我,“朋克音乐中,所有那些不一致的东西里,却存在着一种极端的一致性。你会发现,所有人在各种反叛行动当中其实做的是同样的事情,却以一种奇异的方式令你最终忘记规则,让你成为你自己。”整个中学阶段,艾弗曼用所有的业余时间搞乐队。从初中毕业那年夏天起,他开始去探望阿拉斯加的生父,在他的捕鱼船上工作了好几季。他提前一个学期从中学毕业,很快赚了两万美元,还为自己赢得了自食其力的名声。

就在那时,他取得了某种突破,你可以在摇滚传记平装书里读到这个故事。詹森的童年朋友查德·钱宁(Chad Channing)碰巧认识了一个吉他手和一个贝斯手,他们从奥林匹亚来,想找鼓手。两人正是柯特·科本和克里斯·诺沃塞利克(Krist Novoselic),他们把自己的乐队叫做“涅槃”。钱宁为他们马虎草率的早期演出打了很多场鼓。后来科本想再招一个吉他手,钱宁突然插嘴。“我当时说:‘我认识一个人,是我的朋友,詹森。’”

一开始,艾弗曼似乎是最适合的人选。他们是离经叛道的一群人,都干过类似放炸药之类的事情。“涅槃”的阴郁气质如今已经成为乐队神话的一部分,但科本同时也非常顽皮有趣。正如诺沃塞利克对我说的,“我们是一群喜欢找乐子的家伙。”在舞台上,“涅槃 ”的音乐进入一个比较重的时期,非常适合艾弗曼的摇滚品味。Sub Pop唱片公司的创始人之一乔纳森·博尼曼(Jonathan Poneman)告诉我,科本在旧金山试音之前先介绍了艾弗曼,说他是自己的“惊喜”,Sub Pop后来签下了“涅槃”。博尼曼也喜欢这个新人。

艾弗曼还在其他方面帮助了乐队。“涅槃”在录制第一张专辑《漂白》(Bleach)时欠了制作人一笔钱,艾弗曼加入之前,这张专辑已经录好了。“詹森非常慷慨,”诺沃塞利克说,“而且他有工作……所以就,这个,有钱,对吧?你知道我们花了600美元录了专辑,还有专辑背面写着的那些事吧?詹森掏了那笔钱。”那是606.17美元,是艾弗曼打渔赚的钱。Sub Pop很看重他,于是印制了一批限量版现场海报,特别突出詹森的形象。

但后来乐队去巡演的时候——和我们大家一样,也是挤在破烂的面包车里——艾弗曼和“涅槃”的关系走到了尽头。巡演对任何人来说都是艰苦的,特别是第一次参加巡演的人。一天23小时都处在单调乏味的状态,都只为了在舞台上的那一个小时,释放内心的一个小时,让一切都变得值得。宿醉、恶臭、不留情面地互相开玩笑……巡演会让任何人发疯。关键就是要在面包车里找乐子。坐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可能一开始喜欢你,但等车子开出去100英里以外,你还在不住要他别再放“丑角”(Stooges)的歌了,这时他可能就会烦你。“我们和詹森一起有过很棒的演出,” 诺沃塞利克说,“但是事情急转直下。”在巡演路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片阴云笼罩了詹森,某些无法理解的东西悬在那里。他们说詹森不愿和任何人说话,完全把自己排除在圈子之外。

等他们到了纽约,“乐趣就消失了,”诺沃塞利克说,“乐趣消失得很快。”钱宁也觉得很困惑,他是艾弗曼最老的朋友之一。“他不肯开诚布公地谈出困扰他的问题,”钱宁说。他好像就是不愿意呆在那儿。科本和诺沃塞利克希望艾弗曼离队,但又不知该怎么做。这是朋克摇滚规则中固有的矛盾:你应该憎恨追名逐利,但同时你又拥有名利。20多岁的孩子们更是特别不擅长处理这种事。所以“涅槃”并没有真正炒掉艾弗曼;他们只是取消了巡演剩下的几场演出,径直从纽约开车回了华盛顿州,归程的50个小时都在沉默中读过。所有人几乎一句话都没说。

甚至在20多年后的今天,回忆往事,艾弗曼还是没能说清当时是什么地方不对。“坦白地说,我对那份工作根本就没什么期待,”他告诉我。“就是结束了而已。”在“涅槃”的权威传记《关于一个孩子》(Come as You Are,中译书名如此——译注)里,作者迈克尔·阿泽拉德(Michael Azerrad)说,科本开除艾弗曼是因为他是个“情绪化的金属狂”。更糟的是,科本还扬言乐队没有归还艾弗曼为《漂白》掏的钱,因为那是“精神损失费”——“涅槃”的主唱以备受痛苦,最终走上自杀之路闻名,詹森·艾弗曼却以脑子有毛病为由被踢出这支乐队。

接下来的事情,发生的时机非常令人困惑。经历了多年劣质的小演出,“声音花园”终于获得了A&M唱片公司的青睐,一辆巡演大巴在等待,一整套巡演日程已经定好。但他们的贝斯手Hiro Yamamoto却不想和这事沾边。他们的巡演经纪人埃里克·约翰逊告诉我:“他是个真朋克。他们和艺人发展部的人开会,今后再也不用挤面包车了,他却说:‘啊,不不不,这个不适合我。’”1989年,“声音花园”签约大厂牌后的第一张专辑《比爱更响亮》(Louder Than Love)发行后,Yamamoto突然退出了乐队。

艾弗曼一直都喜欢“涅槃”,但他热爱“声音花园”。为他们弹贝斯——而且是在他们即将当上明星的时候——这是全西雅图最令人垂涎的机会,就连艾弗曼的老朋友本·谢泼德(Ben Shepherd)也去试过音。与此同时,“声音花园”直接给詹森打了电话。“我们知道他和‘涅槃’的关系结束得不怎么样,“声音花园”的吉他手基姆·塔伊尔(Kim Thayil)告诉我。“他和‘涅槃’相处不好?这是大事,他们的风格就是这样。我们是‘声音花园’,我们是另一种人。”第一次试音,艾弗曼就给所有人都留下了深刻印象。“詹森就是合适的人选,”“声音花园”的鼓手马特·卡梅隆(Matt Cameron)回忆,“詹森有备而来。”“涅槃”的灾难之后,艾弗曼可以在自己最喜欢的西雅图乐队里弹贝斯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正如他对我说的:“这一切怎么会这么巧?”

接下来的一年在美国与欧洲巡演中匆忙度过。22岁的艾弗曼仍然觉得有点跟不上形式。乐队里其他人都比他大几岁。“我感觉就像对着消防水龙喝水,”他说,“但我觉得事情就是这样,这就是我的应该扮演的角色。”其实我也是这样,芝加哥的演出结束后,“沃尔塔舞子弹”为“声音花园”做了一个月的暖场。我一开始对他们的抱负很品头评足,后来也渐渐开始认识到,近距离地看上去,一切都要复杂得多。别人都认为你将会是明日之星,这种压力是很大的。而且人们都觉得乐队一定会成功。一座城市接着一座城市,我看着人们对“声音花园”阿谀奉承,艾弗曼也在内,所有人都羡慕他。

“声音花园”结束巡演回家后,他们召开了一个乐队会议。詹森来到卡梅隆家的门廊,还以为是要说新专辑的事。塔伊尔对我说:“我当时觉得自己应该拿出点外交技巧……没有直奔主题。”他说,最后是主唱克里斯·康奈尔(Chris Cornell)把话说出来了:合作没能成功,康奈尔说。塔伊尔记得自己当时想:我们表现得根本不像一个乐队,我很不高兴,在这儿的所有人都不高兴。所有人都互不说话。就这样,艾弗曼又被炒了。

当时听说这个消息后,我有些担心他。他接连两次被前途一片光明的乐队开除,总得有个原因吧。卡梅隆一直都想对他说:“嘿,干嘛那么忧郁?你是在一个好乐队里呀。”巡演经纪人约翰逊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本来聪明又有趣,然后就有一片阴云过来笼罩在他头顶上。他会坐在大巴里一直跟耳机较劲。我为他感到难过;现在我一想到他当时很痛苦,而且没人知道该怎么跟他说,心里就觉得更难过。”

我不知道接下来的一年他是怎么挺过来的。艾弗曼家乡的朋友本·谢泼德接替了他在“声音花园”的位子,新专辑卖出了双白金的销量。当然,“涅槃”——戴夫·格罗尔(Dave Grohl)取代了詹森的朋友查德·钱宁成为他们的鼓手——成了全世界最流行的乐队。那张没还他钱的专辑《漂白》卖出了210万张。《别在意》(Nevermind)在全世界卖出了将近3000万张,改变了摇滚乐的进程。与此同时,被抛弃的艾弗曼却无所事事,不知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

被开除后第一个月,他整个人浑浑噩噩。“这是个巨大的打击,”他平静地对我承认,“我猝不及防。唯一的好处是,这迫使我离开了西北部。否则我永远不会离开那里。”他搬到纽约,在卡洛琳唱片公司(Caroline Records)的仓库找了份工作干了一阵,这工作与巡演大巴可谓天差地别。

詹森也和其他乐队合作,最后加入了一个叫做“心灵放克”(Mindfunk)的乐队。其实他在这个乐队里成功立足了,和他们一起去了旧金山,但还是有什么东西不对。回想生命中的种种困惑,他明白自己必须做出改变。他明白自己不想在20年后加入自己第15个乐队,还聊着当年在“涅槃”和“声音花园”里的事,他不想成为这种人。他说,他想做点什么不可能的事。“我曾经在很酷的乐队里呆过,”在小木屋里,他对我说,“而我跃跃欲试,想去做一件可能是最不酷的事情。”

于是,在1993年,当时还在旧金山与“心灵放克”的队友们合住的艾弗曼溜出去见了征兵人员;军队提供一条成为游骑兵(Ranger)的快速途径,最后可能还能加入特种部队。他告诉我,他对这个一直都很感兴趣。他的继父当过海军;祖父和外祖父都当过兵。而在他成长期间,所有人都在嘲笑那个军队世界,这反而令他对军队产生兴趣。诺沃塞利克记得在奥林匹亚有过这样一件事。“他在思考。他问我:‘你有没有想过加入军队,获得那样一种体验?’我只好说……没有。”

艾弗曼开始在队友们还在睡觉时就早起锻炼;靠骑车和游泳塑身。一天,他没打招呼就离开了他们。他拿走了自己的所有东西,坐飞机来到纽约,走进曼哈顿的征兵办公室。几周后,他已置身飞往佐治亚的飞机上。“我那时紧张吗?”他说,“我有点紧张,但我心里明白。”

当他来到贝宁堡做基础训练时,已经剪去头发,摘掉鼻环,和其他新兵一样籍籍无名。26岁的他并不算入伍太晚,但也差不多了。训练过去了大约一个月左右,科本自杀身亡,艾弗曼的摇滚史被发现了,为教官们提供了不少猛料。他们经常说:“嘿,摇滚明星,再做50个。”艾弗曼坚持说这一切自己都预料到了。

和艾弗曼一同受训的士兵西恩·沃尔克告诉我,游骑兵训练一开始都是以让新兵放弃为目的,好节省时间。“你得在3个小时以内完成12英里的行军,”沃尔克说,“40分钟内跑完5英里,通过特种战斗游泳(combat-swimmers)测试,还有那些魔鬼头头们决定用来考验你的东西。”半数新兵放弃了。但是这一次艾弗曼拒绝再次被抛弃。他通过了所有考验。

贝宁堡的训练结束后,艾弗曼被分配到华盛顿州的刘易斯堡,离他从小长大的普尔斯波只有60英里之遥。我采访过的艾弗曼的军中战友都说,他在刘易斯堡时也从不提起自己的过去。但消息还是不胫而走。沃尔克本来觉得,关于艾弗曼曾经当过摇滚明星的谣言不过是个笑话,直到后来有人给他看一盘VHS录像。“我把那个片段回放了好几次,确认自己没看错,”沃尔克在接受邮件采访时写道,“但那的确是詹森·艾弗曼在什么大型演唱会上演奏。我奇怪詹森到底为什么要参军,他过的可是大多数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啊。”他这样做的时候距离西雅图纪念体育馆已经只有一步之遥了,“声音花园”现在正在那儿演出呢。

在刘易斯堡期间,艾弗曼最初几次去西雅图的时候,有一次正好看见一辆熟悉的、破破烂烂的红色面包车——它属于“声音花园”的基姆·塔伊尔。塔伊尔看见艾弗曼的车子尾随着自己,听见他按喇叭,但不知道那是谁。“我当时肯定不是要回家,”塔伊尔说,“最后我把车停在路边,一个短发小伙从车里走下来,说:‘嘿,基姆!’”塔伊尔一开始还以为是个超级歌迷。“然后我听他说:‘是我呀,我是詹森。’”他有些不知所措。他们去喝了几瓶啤酒。天快亮时,艾弗曼回了基地。

艾弗曼说,他成为游骑兵后第一次执行任务是在南美洲,是打击贩毒的秘密战争中的一次行动,他拒绝透露该行动的更多细节。尽管受了那么多训练,但没有人知道自己面对战斗的压力会有什么样的反应。“那是一种并肩作战,同仇敌忾的感觉,”艾弗曼用他典型的、非常正式的口吻对我说,“是一种升华了的状态。”他说,这有点像乐队在舞台上的感觉,只是更加强烈。“所有人环顾四周,心里清楚——心里很清楚——这儿有种很酷的东西存在着。我知道是这样。这就是活着的感觉。”

他的第一个服役期都是在做游骑兵。“但是我觉得自己还有事情没做完,”他还想去特种部队,觉得那是最高成就。那里完全是另一个世界:能力相当的人组成小组行动;他们用彼此的名字而不是姓氏亲切地称呼对方;他们是精英,执行任务的范围更广。

2001年9月11日,艾弗曼进入了特种兵训练的最后阶段。那是他第一天上语言学校。他在一座普通的屋子里和几个同学一起看着电视中CNN的报道。“我看了飞机撞上双子塔的录像,内心清楚我们要开战了,”他说。“我不相信命运或者宿命,但我确实有一种奇异的感觉,仿佛有上天注定,时间和地点都正好。我想我知道战争已经开始酝酿,我希望到它开始的时候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他告诉我,自己曾和普什图人一起骑马,坐在直升机里为午夜袭击做准备,也曾呆在基地里一连好几天无所事事。艾弗曼在潘杰希尔峡谷见到过生锈的苏军坦克,在坎大哈城外闻到过罂粟花田的气息。他还遭遇过人体自杀炸弹。但他总是指出,战斗通常和人们想象得不一样。“和电影不一样,”他强调,“非常慢,非常慎重。”

在阿富汗的几次部署间隙,艾弗曼去了伊拉克,那里有时候倒像是电影。他置身“二战”以来最大的常规军事行动最前沿,他所在的车辆两侧都有直升机低低飞过。他回忆自己从悍马车里往外投手榴弹时的情形,“伊拉克坦克在我们四周开火,炮弹打进沙子。我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景象。建筑物就在我面前爆炸,伙计。”还有一次,他看到一大堆伊拉克军靴,上百只靴子就那么堆在那里。“他们会脱下身上所有表明军人身份的东西,然后分散撤退。”

我想知道所有细节,但他不愿再多说,或者是不能再多说。特种部队有这样一条规矩:他们不能说自己干的事。我觉得这也是吸引艾弗曼的东西。作为摇滚乐手抛头露面之后,他想追求默默无闻,甚至是保密的生活。咪咪曾经遇到过两个崇拜詹森的特种兵。“他们不像普通歌迷那样来问我:‘听说你哥哥在‘涅槃’呆过?’”她说,“他们是这么问的:‘詹森·艾弗曼是你的哥哥吗?’” 然后一个人转身对另一个人说:“伙计,你知道那家伙都干过什么吗?”

在战争中,艾弗曼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那团阴云并没消散,但却已经无关紧要。他在特种部队的一个战友(此时仍在服役,所以要求不要公布姓名)告诉我:“他有时候会有些情绪化,但不会影响到手头的任务。我宁愿和安静的人共事,也不愿经常帮糟糕的队友收拾残局。”在艾弗曼的小屋里,我发现了许多勋章,包括令人艳羡的作战步兵徽章(Combat Infantryman Badge)。“有点像童子军,”他说,“不过这真的很酷。”我看到艾弗曼穿着训练服在军舰上的照片(是去亚洲执行打击海盗任务)。另外还有艾弗曼和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Donald Rumsfeld)的合影,以及和斯坦利·A·麦克里斯特尔上将(Gen. Stanley A. McChrystal)的合影。我就是从那一刻起真的震惊了。詹森·艾弗曼终于成了大明星。

“在我看来,人生没有意义,”我最后一次见到艾弗曼的时候,他说。“意义都是你自己赋予的。”这番话听上去很像哲学系大学生说的,而这也正是詹森·艾弗曼人生中的最新一轮循环。他说的是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在某门课程中,他得重读《在路上》(On the Road)。我们站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巴特勒图书馆的门前,艾弗曼肩上背着背包,看上去放松而满足。2006年退伍后,他用退伍士兵援助基金申请了两个学校:西雅图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他说自己当初申请哥伦比亚几乎只是开个玩笑,麦克里斯特尔上将为他写了推荐信。让艾弗曼震惊的是,他居然被录取了。“有点像大冒险玩得太过火了——然后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45岁的他刚刚获得自己的哲学系学士学位。

我们走过一群群显然是学生的人们,他们的整个人生都展现在面前,我在想,几乎没有人能做到艾弗曼做过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如此残酷——眼睁睁地看着成功与他擦身而过——而且还是两次。但他没有让噩运限定自己。当然,在我的摇滚生涯中遇到的所有人里,只有少数人获得巨大的成功。这对他们来说很好。大多数人从未接近成功边缘,有些人从未从梦想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但艾弗曼显然确实做到了。当我采访他的前乐队队友们时,他们似乎全都真诚地对他人生中取得的成就感到十分惊喜——当然,肯定也稍微松了一口气。

我们走在哥伦比亚校园里的“大学路”上,我问艾弗曼,经历了那么多之后,再度成为学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艾弗曼干笑着说:“就是默默无闻的,我就喜欢这样。”我说他那独特的经历可能会让他成为最酷的大学教授。“绝不,伙计,”他摇头,“我没这个耐心。我将来也许会去什么地方当酒保呢。”cn.nytimes.com/culture/20130720/c20rock/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就当兵去!
小受变强攻的华丽转身,看来无论哪国de军队都是一座大学校
假的吧·

军中教官鬼
专治中二萎
去时洗剪吹
回时猛张飞
Tier 2的经历没什么好吹的
军中魔教头
整人情不留
去时法克鱿
来时鬼见愁
美国佬25了还能去当兵!
都说美国人没有洗脑,但这文章就是一篇妥妥的爱国主义洗脑教育,看一个流行歌手如何成为一个为国而战的勇士,有什么东西会比这经历更励志呢?

亲你的肥皂掉了。不,是你的肥皂。
他为什么后来有胡子呢?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像。
很多摇滚明星都有军队经历,包括国内的,比如     许巍

乐队与军队的共同点是都非常讲究团队合作。这位融不进乐队生活,但却很享受战友兄弟之谊

土豆警长 发表于 2013-7-21 18:00
都说美国人没有洗脑,但这文章就是一篇妥妥的爱国主义洗脑教育,看一个流行歌手如何成为一个为国而战的勇士 ...
大哥,中心思想是为了一种更酷的生存体验,才去当的兵。这才是妥妥的,存在主义后现代生存方式。什么美帝的爱国主义万单曲儿,
这华丽的转型不错,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