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警察酒驾侧翻后携刀阻挠记者采访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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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警察酒驾侧翻后携刀阻挠记者采访被停职


2013年07月15日  来源:人民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云南“一越野车侧翻男子自称便衣民警”的消息。记者15日获悉,昆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纪检、督察等部门开展调查。目前,当事人已停止执行职务。
  经昆明警方调查,7月12日18时40分,便衣分局民警唐立勇休息期间,受邀与同学、老师在西山区龙门村“颐泰来”餐厅聚餐,唐立勇席间饮酒过量。当晚20时40分左右,聚餐结束后,唐立勇乘坐其同学李某某驾驶的车辆返回,自西向东行至湖滨路中段时,车辆驶出道路路基外,车身右侧与行道树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侧倾受损的单方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在等待施救过程中,有群众拨打媒体电话报称有交通事故,随后有记者到达现场。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唐立勇上前阻扰记者采访,争执中,唐立勇酒后行为失态,言语严重失当。
  经昆明警方查明,媒体报道中所称的刀具系唐立勇身上携带的一把日常用维氏多功能折叠刀(俗称“瑞士军刀”,刀柄长9cm,刀身长6.8 cm,无自锁装置)。
  据昆明警方介绍,唐立勇的不当言行,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昆明市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已对唐立勇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严肃处理。同时,昆明市公安局已责成便衣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记者封欢欢)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3/07-15/5044639.shtml昆明警察酒驾侧翻后携刀阻挠记者采访被停职


2013年07月15日  来源:人民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云南“一越野车侧翻男子自称便衣民警”的消息。记者15日获悉,昆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纪检、督察等部门开展调查。目前,当事人已停止执行职务。
  经昆明警方调查,7月12日18时40分,便衣分局民警唐立勇休息期间,受邀与同学、老师在西山区龙门村“颐泰来”餐厅聚餐,唐立勇席间饮酒过量。当晚20时40分左右,聚餐结束后,唐立勇乘坐其同学李某某驾驶的车辆返回,自西向东行至湖滨路中段时,车辆驶出道路路基外,车身右侧与行道树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侧倾受损的单方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在等待施救过程中,有群众拨打媒体电话报称有交通事故,随后有记者到达现场。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唐立勇上前阻扰记者采访,争执中,唐立勇酒后行为失态,言语严重失当。
  经昆明警方查明,媒体报道中所称的刀具系唐立勇身上携带的一把日常用维氏多功能折叠刀(俗称“瑞士军刀”,刀柄长9cm,刀身长6.8 cm,无自锁装置)。
  据昆明警方介绍,唐立勇的不当言行,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昆明市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已对唐立勇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严肃处理。同时,昆明市公安局已责成便衣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记者封欢欢)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3/07-15/5044639.shtml
记者采访车祸,警察拔刀相向?肯定记者趁火打劫,打算干点啥不要脸的勾当,就跟上回在郭德纲门前挑衅挨抽一样。
身为警务人员,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
驾车的其同学李某某饮酒没有。
警察酒驾,还拔刀这不立马走你的节奏啊。
应该被开除。。。
ghos 发表于 2013-7-15 21:34
驾车的其同学李某某饮酒没有。
虽然这个才是案件的重点,但是很明显重点是没人关心的。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3-7-16 09:25
警察酒驾,还拔刀这不立马走你的节奏啊。
聚餐结束后,唐立勇乘坐其同学李某某驾驶的车辆返回
-------------------
至少从文章内容上无法确认李某某是警察,也无法确认李某某是饮酒驾车。
标题太有煽动性了,估计就是当事记者写的。
携刀,又不是拔刀,携刀不拿出来的时候有啥威胁性?现在的记者真是毫无节操,故意引导舆论。
MD,我们公司就被无良妓者敲诈过

allen-neo 发表于 2013-7-16 10:30
携刀,又不是拔刀,携刀不拿出来的时候有啥威胁性?现在的记者真是毫无节操,故意引导舆论。


不光拔了 还言语威胁。
这名警察是个二货。。。。 本来没他啥事 非要站出来瞎逞能  活该
应该当时不说自己是警察 事后在想办法搞定

http://www.56.com/u63/v_OTM5NzU4Njg.html
allen-neo 发表于 2013-7-16 10:30
携刀,又不是拔刀,携刀不拿出来的时候有啥威胁性?现在的记者真是毫无节操,故意引导舆论。


不光拔了 还言语威胁。
这名警察是个二货。。。。 本来没他啥事 非要站出来瞎逞能  活该
应该当时不说自己是警察 事后在想办法搞定

http://www.56.com/u63/v_OTM5NzU4Njg.html
如果昆明警方调查后公布的是全部事实.......
记者又怎么知道当事人身上携刀?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7-16 11:38
如果昆明警方调查后公布的是全部事实.......
记者又怎么知道当事人身上携刀?
因为被拍下来了
他说“。。。。NMD,我刀在这里。你要怎么整。。。”
所以说这位警察是二货中的二货 丢人现眼的家伙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6 09:47
聚餐结束后,唐立勇乘坐其同学李某某驾驶的车辆返回
-------------------
至少从文章内容上无法确认李 ...
怎么说也是,看看后续发展。到底是哪个无节操。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6 09:47
聚餐结束后,唐立勇乘坐其同学李某某驾驶的车辆返回
-------------------
至少从文章内容上无法确认李 ...
那是因为你只看此文 而不看先前的视频。

在我看来 这记者已经够克制的了(因为有记者的职业操守)
换我的话 碰到这种威胁, 早就不计后果 一板砖朝拿二货警察脑袋上拍过去了。先打了再说
itaskol 发表于 2013-7-16 11:46
因为被拍下来了
他说“。。。。NMD,我刀在这里。你要怎么整。。。”
所以说这位警察是二货中的二货  ...
如果是这样,那么昆明警方的公布文,就有点文过饰非了....
祇说明当事人携带的刀具合法,可是却避开了使用刀具威协记者是否违法.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7-16 12:13
如果是这样,那么昆明警方的公布文,就有点文过饰非了....
祇说明当事人携带的刀具合法,可是却避开了使用 ...


因为要照顾自己面子。

另外现在只是停职调查 并不是最终处理结果 (视频铁证如山,被开除的可能性极大)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7-16 12:13
如果是这样,那么昆明警方的公布文,就有点文过饰非了....
祇说明当事人携带的刀具合法,可是却避开了使用 ...


因为要照顾自己面子。

另外现在只是停职调查 并不是最终处理结果 (视频铁证如山,被开除的可能性极大)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6 09:46
虽然这个才是案件的重点,但是很明显重点是没人关心的。
关键词,警察,酒驾,持刀,妓者。
ghos 发表于 2013-7-16 13:44
关键词,警察,酒驾,持刀,妓者。

这位其实本来只是乘客 按说啥事都没有。

但他非要站出来逞能  不悲剧才怪。。。。

不幸中的万幸就是他没带枪, 不然以后对警察用枪管的得更严,那就连累祸害一大堆人了。
火烧冰淇淋 发表于 2013-7-15 21:21
记者采访车祸,警察拔刀相向?肯定记者趁火打劫,打算干点啥不要脸的勾当,就跟上回在郭德纲门前挑衅挨抽一 ...
你这体制内的人吧, 转移注意力那叫一个快。。。
同时,昆明市公安局已责成便衣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有专门的“便衣分局”?
第一次知道哎,平时不穿警服?

隆八哥 发表于 2013-7-16 14:35
同时,昆明市公安局已责成便衣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有专门的“便衣分局 ...


呵呵 这个就是昆明全国独创首设的 对打击小偷之类很有效的
http://news.sina.com.cn/c/2007-09-18/012712585179s.shtml
隆八哥 发表于 2013-7-16 14:35
同时,昆明市公安局已责成便衣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有专门的“便衣分局 ...


呵呵 这个就是昆明全国独创首设的 对打击小偷之类很有效的
http://news.sina.com.cn/c/2007-09-18/012712585179s.shtml
标题应该改成妓(ren)者(zha)遇上二货。一边是妓者,人家车祸,还非得去在人家伤口上撒把盐,为了制造新闻去刺激当事人激化矛盾。(惯用伎俩)
另一边是二货,想都不想就钻到人家下的套里面,死得一点也不冤。

特别勤力 发表于 2013-7-16 15:37
标题应该改成妓(ren)者(zha)遇上二货。一边是妓者,人家车祸,还非得去在人家伤口上撒把盐,为了制造新 ...


有道理。。。

我也不明白 这么简单的一个单车侧翻事故 为啥记者会来 记者是不是都闲的蛋疼
特别勤力 发表于 2013-7-16 15:37
标题应该改成妓(ren)者(zha)遇上二货。一边是妓者,人家车祸,还非得去在人家伤口上撒把盐,为了制造新 ...


有道理。。。

我也不明白 这么简单的一个单车侧翻事故 为啥记者会来 记者是不是都闲的蛋疼
itaskol 发表于 2013-7-16 15:40
有道理。。。

我也不明白 这么简单的一个单车侧翻事故 为啥记者会来 记者是不是都闲的蛋疼
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混蛋,社会上一天哪有这么多新闻,但新闻节目非常多,妓者更多。为了稿费奖金,认为创造新闻,什么事都做得出。
特别勤力 发表于 2013-7-16 15:37
标题应该改成妓(ren)者(zha)遇上二货。一边是妓者,人家车祸,还非得去在人家伤口上撒把盐,为了制造新 ...
记者制造了一起新闻。
特别勤力 发表于 2013-7-16 16:37
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混蛋,社会上一天哪有这么多新闻,但新闻节目非常多,妓者更多。为了稿费奖金,认为创 ...
呵呵 其实那个比较二的警察 一开始口气也不硬 还在套关系呢
结果记者不领情 跑到远处接着拍。。。然后出现拿刀威胁的事情。

孤独勇士 发表于 2013-7-16 14:32
你这体制内的人吧, 转移注意力那叫一个快。。。
笑话,妓者不是体制内的敢堵人家门口挑衅滋事?
同时,昆明市公安局已责成便衣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有专门的“便衣分局 ...
有,有的城市是便衣支队,专门捕现的。
这篇文章的价值是瑞士军刀不属管制刀具?
这个老鼠屎。
itaskol 发表于 2013-7-16 12:10
那是因为你只看此文 而不看先前的视频。

在我看来 这记者已经够克制的了(因为有记者的职业操守)
视频我也看了,不知道中国什么法律赋予了记者可以未经当事人同意(甚至可以说当事人明确表示禁止拍摄的拍照)就所谓“正常拍摄”别人车辆拍照的权力了。
更何况这视频怎么看都是当事记者及其随行人员拍摄的,那么很显然经过了剪辑的。所以音频当然不会记录是什么导致了让一个嘴里喊着“求你了,请不要拍我们的车牌”的便衣突然成了拔刀客的关键过程了。
而且别人非职务时间饮酒(又没驾驶)又不违反也不违法任何公德。为啥要强调别人警察饮酒?
itaskol 发表于 2013-7-16 12:16
因为要照顾自己面子。

另外现在只是停职调查 并不是最终处理结果 (视频铁证如山,被开除的可能性极 ...
应该不会开除,言辞之中回护之意已经非常明显。
远谋 发表于 2013-7-17 07:36
这篇文章的价值是瑞士军刀不属管制刀具?
我记得以前有帖子抱怨瑞士军刀被没收的,说是管制刀具。不过好早了,现在有没有这事不清楚。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7 12:36
视频我也看了,不知道中国什么法律赋予了记者可以未经当事人同意(甚至可以说当事人明确表示禁止拍摄的拍 ...


如果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明确拒绝接受采访,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但他身份是警察 媒体应有舆论监督权。

至于这个警察为啥态度大转弯, 那谁知道呢。。。 也许记者给他挖了个坑, 他就跳进去了
只能说他心里素质太差 或者酒喝太多脑子不好使了, 他最后说的那些话 是任何人都受不了的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7 12:36
视频我也看了,不知道中国什么法律赋予了记者可以未经当事人同意(甚至可以说当事人明确表示禁止拍摄的拍 ...


如果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明确拒绝接受采访,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但他身份是警察 媒体应有舆论监督权。

至于这个警察为啥态度大转弯, 那谁知道呢。。。 也许记者给他挖了个坑, 他就跳进去了
只能说他心里素质太差 或者酒喝太多脑子不好使了, 他最后说的那些话 是任何人都受不了的
itaskol 发表于 2013-7-17 13:19
如果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明确拒绝接受采访,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但他身份是警察 媒体应 ...
但是警察不在公务,那他就跟普通公民一样了。一样有拒绝接受采访的权利,更何况这个汽车是普通公民所有的汽车,警察仅仅是搭乘。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记者也没有拍摄这个车辆的权力。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7 14:09
但是警察不在公务,那他就跟普通公民一样了。一样有拒绝接受采访的权利,更何况这个汽车是普通公民所有的 ...


那个闲的蛋疼的记者本来就不是去采访他的。
他不出来说话 那啥事也不会发生 本来就没他啥事。。。
他自己要逞能 非要自爆身份站出来说话 那有啥办法 表明了身份后 那就不是个人行为了

另外不在公务的警察 也不叫普通公民 有比普通公民更多的要遵守的义务。
比方说他看到有坏人犯事,不管他自己想不想 能力够不够 他还是有义务去制止。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7 14:09
但是警察不在公务,那他就跟普通公民一样了。一样有拒绝接受采访的权利,更何况这个汽车是普通公民所有的 ...


那个闲的蛋疼的记者本来就不是去采访他的。
他不出来说话 那啥事也不会发生 本来就没他啥事。。。
他自己要逞能 非要自爆身份站出来说话 那有啥办法 表明了身份后 那就不是个人行为了

另外不在公务的警察 也不叫普通公民 有比普通公民更多的要遵守的义务。
比方说他看到有坏人犯事,不管他自己想不想 能力够不够 他还是有义务去制止。
itaskol 发表于 2013-7-17 14:28
那个闲的蛋疼的记者本来就不是去采访他的。
他不出来说话 那啥事也不会发生 本来就没他啥事。。。
他 ...
有道德义务,但是没有责任义务。
说白了国家花钱买的是警察他每天八个小时的劳动时间,在劳动时间内,他要遵守各种规定和限制,但是在八个小时之外,别人爱干啥干啥,又不是士兵一样把24小时都献给国家了。要是限制8小时之外,那叫违反劳动法。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7 14:40
有道德义务,但是没有责任义务。
说白了国家花钱买的是警察他每天八个小时的劳动时间,在劳动时间内,他 ...
警察和劳动法 呵呵
打个比方吧

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不管他是否上班时间 都有效。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7 14:40
有道德义务,但是没有责任义务。
说白了国家花钱买的是警察他每天八个小时的劳动时间,在劳动时间内,他 ...


另外纠正你一个错误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不适用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公务员只适用于<公务员法>

协警或其他临时工 适用 劳动法

“国家花钱买的是警察他每天八个小时的劳动时间” 这不是我朝了, 我朝的更类似把自己卖给了国家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3-7-17 14:40
有道德义务,但是没有责任义务。
说白了国家花钱买的是警察他每天八个小时的劳动时间,在劳动时间内,他 ...


另外纠正你一个错误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不适用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公务员只适用于<公务员法>

协警或其他临时工 适用 劳动法

“国家花钱买的是警察他每天八个小时的劳动时间” 这不是我朝了, 我朝的更类似把自己卖给了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