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裸聊”截图威胁强奸在校女生 18岁小伙被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16:05:58

以“裸聊”截图威胁强奸在校女生 18岁小伙被判
  胶东在线网6月9日讯(通讯员 张维红 樊友泉 滕彦龙) 日前,烟台莱阳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强奸未成年在校学生案,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李涛(系化名,1995年出生,无业)于2012年6月份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了莱阳某中学未成年女学生小云(系化名,己年满14周岁),并与其在莱阳大寺街一旅馆内发生了一次性关系。一周之后,被告人李涛在与小云进行网上聊天时,要求小云脱掉衣服进行裸聊,并趁机对其裸体截图,小云得知被告人李涛截图其裸照后,要求李涛予以删除,而被告人李涛则借机要求与其再次发生性关系,遭小云拒绝,于是李涛以将裸照发到网上相威胁,约小云于一天晚上到莱阳大寺街某旅馆见面解决,并将受其逼迫而来的小云奸淫。

  案发时被告人李涛系未成年人,无前科,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莱阳法院经调查了解到:被告人李涛中途辍学,因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父母疏于管教,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家人表示愿意接纳其同住,帮助其寻找工作,并进行严格监管,尽到监督责任,其邻居反映其平时表现良好,愿意接纳其回归社会,所在的社区主任表示能够协助司法机关做好矫正工作,负责监管教育帮扶工作。同时被告人李涛也取得被害人小云及其家人的谅解,希望对王鹏从轻处罚。

  因本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且涉及个人隐私,莱阳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涛采取胁迫的手段强行与年满十四周岁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时被告人王鹏系未成年人,无前科,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本院予以减轻处罚,判处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学生上网变得越来越方便。但是网络虚拟世界很复杂,希望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监管,督促未成年学生文明上网,谨慎交友,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刘丽君http://www.jiaodong.net/news/system/2013/06/09/011930892.shtml
以“裸聊”截图威胁强奸在校女生 18岁小伙被判
  胶东在线网6月9日讯(通讯员 张维红 樊友泉 滕彦龙) 日前,烟台莱阳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强奸未成年在校学生案,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李涛(系化名,1995年出生,无业)于2012年6月份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了莱阳某中学未成年女学生小云(系化名,己年满14周岁),并与其在莱阳大寺街一旅馆内发生了一次性关系。一周之后,被告人李涛在与小云进行网上聊天时,要求小云脱掉衣服进行裸聊,并趁机对其裸体截图,小云得知被告人李涛截图其裸照后,要求李涛予以删除,而被告人李涛则借机要求与其再次发生性关系,遭小云拒绝,于是李涛以将裸照发到网上相威胁,约小云于一天晚上到莱阳大寺街某旅馆见面解决,并将受其逼迫而来的小云奸淫。

  案发时被告人李涛系未成年人,无前科,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莱阳法院经调查了解到:被告人李涛中途辍学,因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父母疏于管教,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家人表示愿意接纳其同住,帮助其寻找工作,并进行严格监管,尽到监督责任,其邻居反映其平时表现良好,愿意接纳其回归社会,所在的社区主任表示能够协助司法机关做好矫正工作,负责监管教育帮扶工作。同时被告人李涛也取得被害人小云及其家人的谅解,希望对王鹏从轻处罚。

  因本案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且涉及个人隐私,莱阳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涛采取胁迫的手段强行与年满十四周岁的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时被告人王鹏系未成年人,无前科,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本院予以减轻处罚,判处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学生上网变得越来越方便。但是网络虚拟世界很复杂,希望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和监管,督促未成年学生文明上网,谨慎交友,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刘丽君http://www.jiaodong.net/news/system/2013/06/09/011930892.shtml
这个属于有缝儿的蛋吧。。。
英国大街上都有人裸骑了,怕啥啊
还缓刑干嘛啊
强奸罪判这么轻!
真是傻孩纸。这都到手了还胁迫个毛线啊。。
要我说,这男孩儿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