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辉煌第八集,正在说龚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55:45


cctv一1, 纪录片, 龚降敌后,设计诱捕陈项。被陈视破未果,但把柏山游击队五十多人杀害了!

cctv一1, 纪录片, 龚降敌后,设计诱捕陈项。被陈视破未果,但把柏山游击队五十多人杀害了!
寻淮洲任红军军团长时才22岁,比林彪任军团长时还年轻。可惜在谭家桥战斗中过早牺牲了!
我一直不明白,后来为什么放过龚?
独臂将军刘畴西,黄一期生,被蒋视为自己的敵系,被捕后蒋千方百计要拉降未果,与方志敏一同就义。
ckg 发表于 2013-5-22 23:03
寻淮洲任红军军团长时才22岁,比林彪任军团长时还年轻。可惜在谭家桥战斗中过早牺牲了!
龚楚此人的经历可以拍成电视剧了。反正是个很复杂的人物,从民族的角度来说,此人在抗日战争期间并未投敌,也算是有民族气节。之后也一直在空一格那边没叛回来(估计是怕,梁子结太深了),解放后又一直在香港,过得很平静,最后落叶归根,要说没点政治智慧,不可想象能活到95岁
降将可纳,叛逆难容
遗臭万年
龚楚此人的经历可以拍成电视剧了。反正是个很复杂的人物,从民族的角度来说,此人在抗日战争期间并未投敌 ...
这片子最后评价龚楚的说法很有韵味
注册人权监督员 发表于 2013-5-22 23:05
我一直不明白,后来为什么放过龚?
政策原因吧。毕竟的龚的身份有好多,当时顶着个华人华侨的帽子。而且龚回来时是1990年9月,距某个事件一年多,对国家是个利好消息,利于打破封锁。
我一直不明白,后来为什么放过龚?
片子里说了,八十年代最高法不再追究解放前蒋军官兵之刑责。
最后是怎么评价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以前在某网站看过此人的介绍,标题叫红军第一叛将。
这片子最后评价龚楚的说法很有韵味
最后怎么评价他?
龚楚此人的经历可以拍成电视剧了。反正是个很复杂的人物,从民族的角度来说,此人在抗日战争期间并未投敌 ...
前几年有一部叫《浴血坚持》的电视剧,里面有龚楚叛变的情节。


八十年代后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了关于不再追诉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在建国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年近90的龚楚闻讯后萌发了回乡的念头。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法律法规-法律教育网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1988-03-14

执行日期:1988-03-14

  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的日益增多。这对于促进海峡两岸的“三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此,对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大陆犯有罪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关于对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的精神,决定对其当时所犯罪行不再追诉。

  来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应遵守国家的法律,其探亲、旅游、贸易、投资等正当活动,均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发文单位:最高法、 最高检 文  号:89高检会研字第12号 发布日期:1989-9-7 执行日期:1989-9-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8年3月14日《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发布以后,引起各方面的积极反响。为了进一步发展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再次公告如下:   一、对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犯罪地地方人民政权建立前所犯历史罪行,不再追诉。   二、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犯罪地地方人民政权建立前犯有罪行,并连续或继续到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后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不再追诉。其中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对于去海外其他地方的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犯罪地地方人民政权建立前所犯的罪行,分别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精神和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办理。

八十年代后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了关于不再追诉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在建国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年近90的龚楚闻讯后萌发了回乡的念头。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法律法规-法律教育网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1988-03-14

执行日期:1988-03-14

  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的日益增多。这对于促进海峡两岸的“三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此,对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大陆犯有罪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关于对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的精神,决定对其当时所犯罪行不再追诉。

  来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应遵守国家的法律,其探亲、旅游、贸易、投资等正当活动,均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发文单位:最高法、 最高检 文  号:89高检会研字第12号 发布日期:1989-9-7 执行日期:1989-9-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8年3月14日《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发布以后,引起各方面的积极反响。为了进一步发展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再次公告如下:   一、对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犯罪地地方人民政权建立前所犯历史罪行,不再追诉。   二、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犯罪地地方人民政权建立前犯有罪行,并连续或继续到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后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不再追诉。其中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对于去海外其他地方的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犯罪地地方人民政权建立前所犯的罪行,分别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精神和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办理。
八十年代后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了关于不再追诉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在建国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
他算犯罪么?

kimi颜泽 发表于 2013-5-23 01:18 他算犯罪么?
杀人放火反革命

抚顺战犯管理所中太祖亲表弟一直服刑到75年
kimi颜泽 发表于 2013-5-23 01:18 他算犯罪么?
杀人放火反革命

抚顺战犯管理所中太祖亲表弟一直服刑到75年
ckg 发表于 2013-5-23 05:27
杀人放火反革命

抚顺战犯管理所中太祖亲表弟一直服刑到75年
文强经历也很有些色彩

kimi颜泽 发表于 2013-5-23 01:18
他算犯罪么?


不算犯罪么,话说曾经传闻用两个篮球跑到大陆来的某人,至今还被台湾通缉呢。。
kimi颜泽 发表于 2013-5-23 01:18
他算犯罪么?


不算犯罪么,话说曾经传闻用两个篮球跑到大陆来的某人,至今还被台湾通缉呢。。
龚楚是286的战友,红军第一叛将是张国焘吧,他是稳坐第二。
AAAAA007 发表于 2013-5-23 08:38
龚楚是286的战友,红军第一叛将是张国焘吧,他是稳坐第二。
个人认为龚楚的政治眼光远在张国焘之上,那个年代不是人人都对XX保持信心,但是能屹立不倒活到95,不得不说是一种本事。有眼光是一回事,有能力则是另一回事,龚楚属于有眼光但无大能力的人,不能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待当时的人
个人认为龚楚的政治眼光远在张国焘之上,那个年代不是人人都对XX保持信心,但是能屹立不倒活到95,不得不 ...
国焘和陈独秀一样,只是蒋总裁宣传得工具,没有利用价值就扔掉,但是龚不一样,他是个军人,还是个有才能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