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福州交通肇事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58:26


       这次福州交通肇事案中司机被当众打死,个人认为,因为交通肇事案中肇事方所受惩戒偏轻以及受害方家属获赔付太少,这种当众杀无良肇事司机的情况只会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某些人利用交通肇事来达成完美谋杀的可能性也会加大。

       我老父亲是在2011年11月28日过斑马线时出的事,在办理后事的过程中经历的种种黑暗,能让人直接变成一个反社会者,我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反社会者。鞭子抽谁身上谁痛,有些同志置身事外扯什么法律程序那是幼稚的表现,说实在的,我现在很后悔当时没有把肇事司机当场打死。

       交警部门为了方便结案,办这种交通肇事致死案件有他们特有的方式和手段,这里我就谈谈自己的经历。首先,事发后交警的态度极其无所谓,只是对肇事者进行了控制,对现场根本没保护,甚至连警戒带都没拉,散落物品标识还是我们家属赶到以后自己折树枝临时标注的;其次,肇事司机只要没逃逸的都算自首,拿个房产证复印件过来就连羁押都免了,后面打官司过程中出示的羁押材料都是虚的;第三,交警部门在法医鉴定时会故意安排一些事务比如指认现场找证人什么之类的尽量支开你,整个鉴定在后面在细节方面会变得对肇事者有利,比如父亲的内脏破裂大出血后来就变成了躯干部少量擦伤,这个鉴定结果一定是在你把老人入土为安后才适时出来,这时候神经能强大到把先人挖出来找公道的毕竟是少数了;第四,整个办案过程我们休想看到什么视频监控之类的东西,总之因为时间角度问题这类一律没有;第五,肇事者在审讯过程中可以乱编故事随便找个证人胡说一通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当天电视台采访他的录象我一直保留,交警根本不予理睬,肇事者的口供前后明显不一;第六,肇事者有点关系,居然能把当天现场办案具体负责的警官都换了;第七,对交警、肇事司机两方来说,撞伤的可操作空间上不如撞死,人死万事休受害者家属一切都只能由着他们编故事,连事发时肇事车车速都以肇事者所供诉的为准,人被铲飞越过车顶抛出近三十米却刚刚好在五十公里的限速内,有ABS所以没有刹车痕(?),你受害者可以找权威机构测试,但结果仍会以交警的认定为准,即使它没有这样的技术能力;第八,判决结果一定是对受害者家属不利的。我这边的结果是,肇事者被判十四个月,民事赔偿是十八万。为什么会是这个结果?道理很简单,一切都有条文依据,保险公司也要赢利的。刑事这块我父亲过斑马线时是骑着自行车而不是推行,要付次要责任(现场录象是没有的,由痕迹推断。),肇事者有自首情节云云;民事这块不能以老爷子的退休工资收入标准算,得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每月一千三标准算,还有丧葬费一万五什么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话说一万五够买墓地么?一个拘役十四个月十八万赔偿金就能把我父亲带走了么?我心里只有八个字: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我老爷子一个老干部老劳模死了以后单位好歹还有一些抚慰金什么的,也算是是对他老人家一生承认,就这件事上我对ZF相关规定呀法律呀没什么可说的。可是倒回来想,出事的如果换作是其他青壮年务工者呢?交通肇事案按照这种赔付方式对于一个普通中国式家庭来说不就代表完蛋了么?所以说,法律在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能救你于水火危难,当场打死一个让你家破人亡的无良肇事司机真心算不了什么,同时,我也能理解那些抬着受害者遗体讨公道的人,没有这些人我们这些所谓的守法者死得会更难看!!

       事情过去快两年了,想起来仍旧有点发狂,一个老男人实在不应该语无伦次扯那么多,让大伙见笑了!!

         

       这次福州交通肇事案中司机被当众打死,个人认为,因为交通肇事案中肇事方所受惩戒偏轻以及受害方家属获赔付太少,这种当众杀无良肇事司机的情况只会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某些人利用交通肇事来达成完美谋杀的可能性也会加大。

       我老父亲是在2011年11月28日过斑马线时出的事,在办理后事的过程中经历的种种黑暗,能让人直接变成一个反社会者,我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反社会者。鞭子抽谁身上谁痛,有些同志置身事外扯什么法律程序那是幼稚的表现,说实在的,我现在很后悔当时没有把肇事司机当场打死。

       交警部门为了方便结案,办这种交通肇事致死案件有他们特有的方式和手段,这里我就谈谈自己的经历。首先,事发后交警的态度极其无所谓,只是对肇事者进行了控制,对现场根本没保护,甚至连警戒带都没拉,散落物品标识还是我们家属赶到以后自己折树枝临时标注的;其次,肇事司机只要没逃逸的都算自首,拿个房产证复印件过来就连羁押都免了,后面打官司过程中出示的羁押材料都是虚的;第三,交警部门在法医鉴定时会故意安排一些事务比如指认现场找证人什么之类的尽量支开你,整个鉴定在后面在细节方面会变得对肇事者有利,比如父亲的内脏破裂大出血后来就变成了躯干部少量擦伤,这个鉴定结果一定是在你把老人入土为安后才适时出来,这时候神经能强大到把先人挖出来找公道的毕竟是少数了;第四,整个办案过程我们休想看到什么视频监控之类的东西,总之因为时间角度问题这类一律没有;第五,肇事者在审讯过程中可以乱编故事随便找个证人胡说一通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当天电视台采访他的录象我一直保留,交警根本不予理睬,肇事者的口供前后明显不一;第六,肇事者有点关系,居然能把当天现场办案具体负责的警官都换了;第七,对交警、肇事司机两方来说,撞伤的可操作空间上不如撞死,人死万事休受害者家属一切都只能由着他们编故事,连事发时肇事车车速都以肇事者所供诉的为准,人被铲飞越过车顶抛出近三十米却刚刚好在五十公里的限速内,有ABS所以没有刹车痕(?),你受害者可以找权威机构测试,但结果仍会以交警的认定为准,即使它没有这样的技术能力;第八,判决结果一定是对受害者家属不利的。我这边的结果是,肇事者被判十四个月,民事赔偿是十八万。为什么会是这个结果?道理很简单,一切都有条文依据,保险公司也要赢利的。刑事这块我父亲过斑马线时是骑着自行车而不是推行,要付次要责任(现场录象是没有的,由痕迹推断。),肇事者有自首情节云云;民事这块不能以老爷子的退休工资收入标准算,得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每月一千三标准算,还有丧葬费一万五什么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话说一万五够买墓地么?一个拘役十四个月十八万赔偿金就能把我父亲带走了么?我心里只有八个字: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我老爷子一个老干部老劳模死了以后单位好歹还有一些抚慰金什么的,也算是是对他老人家一生承认,就这件事上我对ZF相关规定呀法律呀没什么可说的。可是倒回来想,出事的如果换作是其他青壮年务工者呢?交通肇事案按照这种赔付方式对于一个普通中国式家庭来说不就代表完蛋了么?所以说,法律在大多数情况下根本不能救你于水火危难,当场打死一个让你家破人亡的无良肇事司机真心算不了什么,同时,我也能理解那些抬着受害者遗体讨公道的人,没有这些人我们这些所谓的守法者死得会更难看!!

       事情过去快两年了,想起来仍旧有点发狂,一个老男人实在不应该语无伦次扯那么多,让大伙见笑了!!

         
有些事情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对福州无力吐槽了,除了房价和红灯区有什么拿的出手?官员升迁速度还是不错的
那司机是被吓傻了么?  要真是存心倒车压死小孩母亲的话,真的打死活该
我老父亲是在2011年11月28日过斑马线时出的事,在办理后事的过程中经历的种种黑暗,简直能让人直接变成一个反社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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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学毕业后办理户口时,被派出所警察的办事作风给恶心到了
想当初多么萌的一个自干五啊
可以当场打死司机,只要能承担法律责任
你们那里不火葬么?
zhepro 发表于 2013-5-20 14:35
你们那里不火葬么?
      老家村子有块公共墓园,墓而不坟,有点类似绿色公园,爷爷奶奶大伯都葬在那里,我的第一选择自然是让父亲和他的父兄在一起。村子里老人去世都葬在这块墓园里,只要是当天下葬不要大张旗鼓基本上没人管。

     火葬并不代表什么文明先进,不过是一门生意。。。。。。

wwww130 发表于 2013-5-20 16:36
老家村子有块公共墓园,墓而不坟,有点类似绿色公园,爷爷奶奶大伯都葬在那里,我的第一选择自然是 ...
中国人多地少 火葬在我眼里就是文明的进步
起码这两件事情上 对比出来你的心态  你自己觉得满意的事情 虽然违法 但是你违得挺舒坦
别人违法伤及你的利益的时候 你对这种游戏规则愤恨不已
我觉得你可以谈利益 但是还不够抨击法制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3-5-20 12:41
可以当场打死司机,只要能承担法律责任

不要再坐而论道谈什么法律了,很多事情折腾来折腾去最后发现,不过是一门生意!!
zhepro 发表于 2013-5-20 16:47
中国人多地少 火葬在我眼里就是文明的进步
起码这两件事情上 对比出来你的心态  你自己觉得满意的事情  ...
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wwww130 发表于 2013-5-20 16:53
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真心希望你能看穿  别念叨报仇了

让所有人都时时刻刻满意的法制不存的 但有总比没有强  看淡些吧
没有办法,我们平民是不可能被真正地平等对待的。这也是天朝几千年沉淀下来的。怎么样才能真正改变这个格局,我看难难难!
zhepro 发表于 2013-5-20 16:54
真心希望你能看穿  别念叨报仇了

让所有人都时时刻刻满意的法制不存的 但有总比没有强  看淡些吧
我早看开了,冥冥中自有天意。。。。。。
不要再坐而论道谈什么法律了,很多事情折腾来折腾去最后发现,不过是一门生意!!
不谈法律。大家都不谈法律,那这个世界会怎样呢
法律是强者制定的,他难道还会偏向和平等对待弱者??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3-5-20 17:34
不谈法律。大家都不谈法律,那这个世界会怎样呢
我们之所以坐在这里唧唧歪歪谈法律是因为我们现阶段太弱,必须要让自己强大起来。等你强大到一定程度,你的仇自然会有人在隧道里帮你报了,当你是最强大的时候就不会有人再跟你谈土葬火葬的文明先进程度,选座好山当坟不过是小意思!
无良司机被打死没有人同情。现在城区开快车真TM太多了。想想那些超速特别是酒驾醉驾的应该判重刑。
我才考到驾照不久,有个同车考试的伙计就是在厦门醉驾同时遮挡车牌被交警抓现行,但是只扣24分。还可以回老家重新参加驾照的路试拿证。想想这样也能重新拿证
不过LZ说的视频到是存在可能性,在红绿灯有电子警察的斑马线是肯定有视频录像,和图片保存的,好像是三个月。如果是夜晚,会存在灯光暗淡看不清事故现场的状况,电警的补光灯照在斑马线前4米左右。白天是一定看得见得。
LZ如果纠结以前的事情,对自己身体也会不好。有些事情过去了,就慢慢过去吧。
希望社会以后会变好些。对得起大家对未来的希望和期待。
中国人多地少 火葬在我眼里就是文明的进步
起码这两件事情上 对比出来你的心态  你自己觉得满意的事情  ...
火葬不等于省地
我爷爷去的早没烧,我奶奶烧了,两个人都有棺材有坟头,占的也不是耕地。每年除夕我们小辈还都去坟上烧纸。
路漫漫 发表于 2013-5-20 21:37
无良司机被打死没有人同情。现在城区开快车真TM太多了。想想那些超速特别是酒驾醉驾的应该判重刑。
我才考 ...

       老爷子出事的斑马线距离十字路口红绿灯摄像头约一百五十米,即使看不到事发经过,至少能知道肇事司机通过十字路口时的大致车速。。。。。。

     我觉得最可笑的是交警居然采信肇事者的口供,车速50,我父亲从路边突然冲出,此时距离只有一米,刹车不及。问题是撞击地点在12米路三车道的三分之二就差两三米就过完马路的位置上,感情我老爷子的破单车成法拉利了,时速能达到400公里?我是老司机,自然知道这种情况只有外侧强行超车才会出现,所以交警部门的问题真是太大了。

      之所以不再相信法律和执法机构,因为整件事我们都是按照老爷子生前的风格来处理的,相信组织相信法律,结果就成了这样。我觉得自己现在变得越来越极端,不再相信请客吃饭能改良社会,要知道,改造楼房始终是离不开大锤的!!

wwww130 发表于 2013-5-21 10:11
老爷子出事的斑马线距离十字路口红绿灯摄像头约一百五十米,即使看不到事发经过,至少能知道肇事 ...
我比较关心,你打算咋报仇?
hughnb 发表于 2013-5-21 12:23
我比较关心,你打算咋报仇?
报什么仇,我们全家都相信法律相信组织!
。。你自己说的。。

“我心里只有八个字: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hughnb 发表于 2013-5-21 15:58
。。你自己说的。。

“我心里只有八个字: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朗朗乾坤头顶三尺有神明,信天信地信组织就是了!

关键是要不断努力让自己强大起来,山水有相逢,收掉那些嘴馋手长连科级都不是的体制内小角色不过是时间问题!!
hughnb 发表于 2013-5-21 15:58
。。你自己说的。。

“我心里只有八个字: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朗朗乾坤头顶三尺有神明,信天信地信组织就是了!

关键是要不断努力让自己强大起来,山水有相逢,收掉那些嘴馋手长连科级都不是的体制内小角色不过是时间问题!!
对福州无力吐槽了,除了房价和红灯区有什么拿的出手?官员升迁速度还是不错的
就怕这种官员升迁快的地方,比如我们市,官员劳民伤财搞大了gdp后升官走人,剩下我等平民为他擦屁股。
wwww130 发表于 2013-5-20 18:04
我们之所以坐在这里唧唧歪歪谈法律是因为我们现阶段太弱,必须要让自己强大起来。等你强大到一定程度,你 ...
最后这句说的在理
改造楼房始终是离不开大锤的!!

首页留名~~
长春盗车杀婴案一审判决出来了,凶手周喜军处罚金5万元,判其赔偿被害人家属1.7万余元,赔偿金为罚金的的三分之一。

中国人是一个强大到冷血的群体,死爹死孩子精神损失为零,草泥马的中国公检法!!
我老父亲是在2011年11月28日过斑马线时出的事,在办理后事的过程中经历的种种黑暗,简直能让人直接变成一个 ...
现在的警察都是混饭吃的,他们站在公知、精英一边,不抓自干五就不错了。碰到这种公职人员,如果你没把柄落在他们手里,就公开投诉他们吧,反正就是一个电话的事。
我老父亲是在2011年11月28日过斑马线时出的事,在办理后事的过程中经历的种种黑暗,简直能让人直接变成一个 ...
现在的JC都是混饭吃的,他们站在GZ、JY一边,不抓自干五就不错了。碰到这种公职人员,如果你没把柄落在他们手里,就公开投诉他们吧,反正就是一个电话的事。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3-5-20 17:34
不谈法律。大家都不谈法律,那这个世界会怎样呢
动物世界
我曾经经历了一次非常简单的小事故,警察的表现令人非常的愤怒。
来来回回的扯皮,车轱辘话一遍又一遍,和稀泥
最后的结果,是没时间纠缠了,掏点钱买个清静吧
从此以后,对警察敬而远之
都特麽的是眼泪呀,我家是05年出的车祸,更特麽黑暗,现场照片照的是昏暗的路灯,现场图没有,请了个律师去了,结果因为没拿律师证而不允许提出现场图片及现场勘探信息!后来在找律师时直接就被拒绝了。
更可怕的是我们自己走访路边住家,竟然发现肇事现场被移到了300米之外的一个交叉路口上,我擦他全家。
律师告诉我们,勘察现场的交警是有执照的,这样的官司很难打赢,因为一旦修改现场,则不仅仅是吊销执照的问题,而是要坐牢的问题,所以一般的法庭根本就不受理这样的案件,并且在交叉路口的国道上,监控信息竟然说没有了,说监控坏了没有拍下来。。。。。。
再说保险,他娘的必须要等生还者的身体全部康复后才能给予法医鉴定,在此之前,保险公司不掏一分钱,这样,我们还要处理死去的亲人,还要照顾和支付幸存的人的昂贵的医疗费用,还有修车的一切费用,我都不知道那段时期是怎么熬过来的。
处理问题的交通肇事股,他娘的每天多达数百人处理问题,人山人海的在排队并始终乱成一团。。。
不说了,我觉得我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真正成熟了,才真正了解了这个社会。。。

哥们,我理解你,这个惨痛的回忆会时刻提醒着我们这个社会的残酷性,从某种角度来看,我们不是还成熟了吗!一切尽在不言中吧。
最后定责怎么定的?同等?
彩色滑翔机 发表于 2013-5-30 16:43
最后定责怎么定的?同等?
肇事者负百分之九十责任。。。。。。
红色的蛋 发表于 2013-5-30 13:08
都特麽的是眼泪呀,我家是05年出的车祸,更特麽黑暗,现场照片照的是昏暗的路灯,现场图没有,请了个律师去 ...
生活还得继续,我是家中长子,长兄如父。。。。。。
XBOX 发表于 2013-5-20 10:39
我老父亲是在2011年11月28日过斑马线时出的事,在办理后事的过程中经历的种种黑暗,简直能让人直接变成一个 ...
自己想想到底是那些人、从哪些学校毕业,怎么进派出所的吧
wwww130 发表于 2013-5-21 16:18
朗朗乾坤头顶三尺有神明,信天信地信组织就是了!

关键是要不断努力让自己强大起来,山水有相逢,收 ...
打个闷棍,黑个砖头的不要什么实力的,自己下不了手,道上有做这样生意的,也不是要命,就出气。
九旒云罕 发表于 2013-6-6 15:02
打个闷棍,黑个砖头的不要什么实力的,自己下不了手,道上有做这样生意的,也不是要命,就出气。
肇事者之前就开货车撞伤过行人,花了几万块私了就当没事一样放出来了,所以在整件事上我更恨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