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窝案落马官员获缓刑的理由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4:02:09





自2011年2月11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因贪腐东窗事发之后,同年铁道部先后约有15名副局级以上的官员被查处。其中中铁电气化公司副总经理李汝军也因刘志军窝案锒铛入狱。近日,有媒体透露,李汝军因侵吞公司现金4.6万欧元(折合人民币402164.2元),已被市二中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京华时报)

法院给出的判决理由是,李汝军身为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业务款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所提李汝军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的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鉴于李汝军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他人的问题时主动供述了其侵占公司财产的事实,自动投案并基本能够如实供述,确有悔罪表现,赃款已全部追缴,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中青网)


李汝军作为一个被法院认定的巨贪,本应被依法重处,以彰法律的威严,因为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竟然被轻描淡写判为缓刑,这样的判决理由,很难服众,至少可以说不能不让人感到难以理解。

笔者无意否认法院的判决,但是对于李汝军适用缓刑的判决主文实在有些看法,不得不一吐为快。根据笔者掌握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资料显示,李汝军职务侵占的数额属于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的犯罪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应判5-7年有期徒刑。即使含有自首等法定趋轻情节,其基础刑的调整幅度也仅1-2年。因此李汝军的基础刑期(量刑基准)至少应在3年以上,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李汝军不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既然如此,那么李汝军能够被法院法外开恩判处缓刑的理由,也许真的就只能是公诉机关所提李汝军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的意见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只是这样一来,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成了一纸空文。这在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出现这种有法不依的情况,就不能不引人关注了。

或许李汝军确系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人才,他也确实为铁路事业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但是笔者认为,李汝军的“不可多得”,也许不仅仅只是表现在铁路专业方面,更多的也许是在专业之外,他或许也是难得的人才。否则,不可能有这么多部门争着为他逃避法律的惩罚寻找理由。

只是如果“人才”犯罪可以免于实体性的处罚,仅仅只是走一下过场,这样的判决能够被社会接受的话,那么当年毛泽东枪毙逼婚杀人的爱将黄克功,岂不是小题大做?九泉之下的黄克功,如果得知李汝军被判缓刑的消息,岂不是还可以跑到二中院来为自己喊冤,要求改判呢!

然而事实是黄克功认罪伏法,从此红军军纪大肃,毛泽东带领的红军,最终获得了夺取全国胜利的美好结局。从当时的社会反应以及后来的影响来看,也就可以排除黄克功被冤的可能性。至于李汝军因为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就算是巨贪,也可适用缓刑,理由是否得当,就不得而知了。



http://bbs.tiexue.net/post_6699601_1.html




自2011年2月11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因贪腐东窗事发之后,同年铁道部先后约有15名副局级以上的官员被查处。其中中铁电气化公司副总经理李汝军也因刘志军窝案锒铛入狱。近日,有媒体透露,李汝军因侵吞公司现金4.6万欧元(折合人民币402164.2元),已被市二中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京华时报)

法院给出的判决理由是,李汝军身为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业务款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所提李汝军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的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鉴于李汝军在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他人的问题时主动供述了其侵占公司财产的事实,自动投案并基本能够如实供述,确有悔罪表现,赃款已全部追缴,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中青网)


李汝军作为一个被法院认定的巨贪,本应被依法重处,以彰法律的威严,因为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竟然被轻描淡写判为缓刑,这样的判决理由,很难服众,至少可以说不能不让人感到难以理解。

笔者无意否认法院的判决,但是对于李汝军适用缓刑的判决主文实在有些看法,不得不一吐为快。根据笔者掌握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资料显示,李汝军职务侵占的数额属于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的犯罪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应判5-7年有期徒刑。即使含有自首等法定趋轻情节,其基础刑的调整幅度也仅1-2年。因此李汝军的基础刑期(量刑基准)至少应在3年以上,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李汝军不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既然如此,那么李汝军能够被法院法外开恩判处缓刑的理由,也许真的就只能是公诉机关所提李汝军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的意见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只是这样一来,罪刑法定原则也就成了一纸空文。这在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出现这种有法不依的情况,就不能不引人关注了。

或许李汝军确系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人才,他也确实为铁路事业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但是笔者认为,李汝军的“不可多得”,也许不仅仅只是表现在铁路专业方面,更多的也许是在专业之外,他或许也是难得的人才。否则,不可能有这么多部门争着为他逃避法律的惩罚寻找理由。

只是如果“人才”犯罪可以免于实体性的处罚,仅仅只是走一下过场,这样的判决能够被社会接受的话,那么当年毛泽东枪毙逼婚杀人的爱将黄克功,岂不是小题大做?九泉之下的黄克功,如果得知李汝军被判缓刑的消息,岂不是还可以跑到二中院来为自己喊冤,要求改判呢!

然而事实是黄克功认罪伏法,从此红军军纪大肃,毛泽东带领的红军,最终获得了夺取全国胜利的美好结局。从当时的社会反应以及后来的影响来看,也就可以排除黄克功被冤的可能性。至于李汝军因为是“铁路系统不可多得的专业人才”,就算是巨贪,也可适用缓刑,理由是否得当,就不得而知了。



http://bbs.tiexue.net/post_6699601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