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组成 中方回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4:15:01
原标题: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菲律宾推进设立涉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事答记者问

问:应菲律宾方面要求,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日前组成,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方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方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中方的上述立场不会改变。

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包括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和司令礁。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郑重重申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菲方在通知中声称“不要求对双方均主张的岛礁的主权归属进行判定”。1月22日菲方又公开表示,提起仲裁的目的是使菲中南海争端“获得一个持久的解决”。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而且,菲方以其对中国岛礁的非法侵占作为提起仲裁的基础,歪曲了中菲争端的基本事实。菲方企图以此否定中国的领土主权,使其非法侵占中国岛礁的行为披上“合法化”外衣。菲方谋求这种所谓“持久的解决”企图及其手段,是中方绝对不会接受的。

按照国际法,特别是海洋法中的“陆地统治海洋”的原则,确定领土归属是海洋划界的前提和基础。菲方提出的仲裁事项实质上是两国在南海部分海域的海洋划界问题,这必然涉及相关岛礁主权归属,而领土主权问题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因此,在中菲岛礁争端悬而未决的情况下,菲方提出的仲裁事项不应适用《公约》规定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更何况中国政府于2006年已经根据《公约》第298条的规定提交了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争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内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因此,菲方的仲裁主张明显不成立。中方拒绝接受菲方的仲裁要求,有充分的国际法根据。

从维护中菲双边关系和南海和平稳定大局出发,中方一贯致力于通过与菲律宾的双边谈判和协商解决有关争议。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也是包括菲律宾在内的签署国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做出的承诺。《宣言》理应得到全面、认真落实。中方坚持按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和《宣言》的有关精神,通过双边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

5名审议中菲南海争端的仲裁员

波兰籍法官:Stanislaw Pawlak,代表中国出席国际海洋法庭中菲南海争议仲裁

德国籍法官、前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Rudy Wolfrum,代表菲律宾出席仲裁

斯里兰卡籍法官:克里斯·品托,担任仲裁法庭的庭长。

法国籍法官:皮耶尔·柯

荷兰籍法官:阿尔弗莱德·松斯(名单据环球网)

相关报道

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法律研究室主任邢广梅3月26日对《环球时报》表示,5人仲裁小组是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第286条规定成立的。该条赋予争端任何一方将有关争议事项提交“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的权利,接下来的强制程序意味着,不管争端另一方是否同意,针对该事项的仲裁法庭都会成立。法庭成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参与,法庭都会做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仲裁结果。

据邢广梅介绍,5人仲裁小组是仲裁法庭的主要构成部分,菲方已指定1名颇有经验的德国籍仲裁员,中方此前表明立场,认定菲此次行为在事实和程序上不具备法理依据,所以放弃指定,于是出现由国际海洋法庭指定中方仲裁员的局面。仲裁小组的另外3人应由争端双方协议名单,如果中方继续放弃,这3人也将由联合国指派。

邢广梅认为,靠外界指点,菲律宾在此次法律行动上展现了利用国际游戏规则的一定水准,中国应对起来比较为难。接下来,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初步仲裁阶段将首先确认法庭是否对此案具有管辖权,邢广梅说,如果该法庭能不受其他因素干扰,从法理上理应做出对此案不具备管辖权的结论,并不受理菲律宾提交的仲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部分第3节第298条规定,如果当事方之间的争端涉及到大陆或岛屿主权,则不应该接受强制仲裁。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26/24701563_0.shtml原标题: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就菲律宾推进设立涉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事答记者问

问:应菲律宾方面要求,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日前组成,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方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方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中方的上述立场不会改变。

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包括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和司令礁。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郑重重申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菲方在通知中声称“不要求对双方均主张的岛礁的主权归属进行判定”。1月22日菲方又公开表示,提起仲裁的目的是使菲中南海争端“获得一个持久的解决”。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而且,菲方以其对中国岛礁的非法侵占作为提起仲裁的基础,歪曲了中菲争端的基本事实。菲方企图以此否定中国的领土主权,使其非法侵占中国岛礁的行为披上“合法化”外衣。菲方谋求这种所谓“持久的解决”企图及其手段,是中方绝对不会接受的。

按照国际法,特别是海洋法中的“陆地统治海洋”的原则,确定领土归属是海洋划界的前提和基础。菲方提出的仲裁事项实质上是两国在南海部分海域的海洋划界问题,这必然涉及相关岛礁主权归属,而领土主权问题不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因此,在中菲岛礁争端悬而未决的情况下,菲方提出的仲裁事项不应适用《公约》规定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更何况中国政府于2006年已经根据《公约》第298条的规定提交了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争端排除在包括仲裁在内的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之外。因此,菲方的仲裁主张明显不成立。中方拒绝接受菲方的仲裁要求,有充分的国际法根据。

从维护中菲双边关系和南海和平稳定大局出发,中方一贯致力于通过与菲律宾的双边谈判和协商解决有关争议。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也是包括菲律宾在内的签署国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做出的承诺。《宣言》理应得到全面、认真落实。中方坚持按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和《宣言》的有关精神,通过双边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

5名审议中菲南海争端的仲裁员

波兰籍法官:Stanislaw Pawlak,代表中国出席国际海洋法庭中菲南海争议仲裁

德国籍法官、前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Rudy Wolfrum,代表菲律宾出席仲裁

斯里兰卡籍法官:克里斯·品托,担任仲裁法庭的庭长。

法国籍法官:皮耶尔·柯

荷兰籍法官:阿尔弗莱德·松斯(名单据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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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法律研究室主任邢广梅3月26日对《环球时报》表示,5人仲裁小组是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第286条规定成立的。该条赋予争端任何一方将有关争议事项提交“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法庭的权利,接下来的强制程序意味着,不管争端另一方是否同意,针对该事项的仲裁法庭都会成立。法庭成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参与,法庭都会做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仲裁结果。

据邢广梅介绍,5人仲裁小组是仲裁法庭的主要构成部分,菲方已指定1名颇有经验的德国籍仲裁员,中方此前表明立场,认定菲此次行为在事实和程序上不具备法理依据,所以放弃指定,于是出现由国际海洋法庭指定中方仲裁员的局面。仲裁小组的另外3人应由争端双方协议名单,如果中方继续放弃,这3人也将由联合国指派。

邢广梅认为,靠外界指点,菲律宾在此次法律行动上展现了利用国际游戏规则的一定水准,中国应对起来比较为难。接下来,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初步仲裁阶段将首先确认法庭是否对此案具有管辖权,邢广梅说,如果该法庭能不受其他因素干扰,从法理上理应做出对此案不具备管辖权的结论,并不受理菲律宾提交的仲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部分第3节第298条规定,如果当事方之间的争端涉及到大陆或岛屿主权,则不应该接受强制仲裁。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 ... 26/24701563_0.shtml
也就是不出庭对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就是仲裁一开始就发现中国声明不接受有关领土仲裁,仲裁直接结束。
cvcvvbvb 发表于 2013-4-26 14:40
就是仲裁一开始就发现中国声明不接受有关领土仲裁,仲裁直接结束。
不接受仲裁是兔子自己说的。
鹰酱、牛牛、汉斯、高卢鸡会开个圆桌会议,先恶心一下兔子,在把兔子判了,至于执行不执行,那是国际法庭的事情。给兔子几个耳光,把兔子扒光示众,这是鹰酱、牛牛、汉斯、高卢鸡的想法。
这个法庭干脆直接宣判兔子解体算了  


各位没看到兔子再翻账本吗?

什么中业岛、礁的,把人都给我撤了!
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包括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和司令礁。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郑重重申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各位没看到兔子再翻账本吗?

什么中业岛、礁的,把人都给我撤了!
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包括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和司令礁。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郑重重申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这事搞的,TG宣传战线还是要加力啊,在别人眼里,难免会有很多人认为TG霸道
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包括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和司令礁。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郑重重申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这句话亮了!
既然要做大,那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索性一次性解决。把菲佣的所有的岛屿都搞到手,强制驱离。。。你们继续制裁吧,看谁抗得过谁。。。
正统保守派 发表于 2013-4-26 14:59
不接受仲裁是兔子自己说的。
鹰酱、牛牛、汉斯、高卢鸡会开个圆桌会议,先恶心一下兔子,在把兔子判了, ...
tg会把菲佣占的岛都收回来,把耳光抽回去。
违反联合国宪章。我兔就是法。
几个法官中就有欧洲三大反华桥头堡国家的人担任啊,呵呵兔子怕怕你们耶!
凤凰竹 发表于 2013-4-26 15:06
这事搞的,TG宣传战线还是要加力啊,在别人眼里,难免会有很多人认为TG霸道
淡定,别人的圈套你去钻?
凤凰竹 发表于 2013-4-26 15:06
这事搞的,TG宣传战线还是要加力啊,在别人眼里,难免会有很多人认为TG霸道
没看到几个仲裁国家。???哪个不想恶心tg .!
中国在2006年根据公约298条的规定,已明确声明有关中国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的争议和基于历史的主权诉求不受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中国南海划界的九段线源自中国历史上对该海域和岛屿的传统控制,因此菲律宾的第二项诉讼请求涉及基于历史的划界争议,中国已通过2006年的声明豁免了仲裁法庭对此类争议的管辖权。
我怎么感觉菲律宾这是送礼啊,弄得外交部把以前不好意思说的终于可以说出来了。
不管成功成功,多恶心兔子几次是他们的真正目的
实力是根本,早晚割狒狒岛屿,与台湾相对,真正把南海变内海
正统保守派 发表于 2013-4-26 14:59
不接受仲裁是兔子自己说的。
鹰酱、牛牛、汉斯、高卢鸡会开个圆桌会议,先恶心一下兔子,在把兔子判了, ...
如果判了而不能执行,于他们自己的威信也是有损失的。这种无聊的事情,MD一般不会做。要是做了,说明MD也就沦落到只能恶心恶心TG的份儿上了。
兔子怎么都中枪
和制定法律的大流氓讲法律,狒狒的智商已经到负数了么?
尽快发展自身实力吧,卧薪尝胆。 洋人们可能都不知道中国有句话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虚空异形卡兹克 发表于 2013-4-26 16:29
如果判了而不能执行,于他们自己的威信也是有损失的。这种无聊的事情,MD一般不会做。要是做了,说明MD也 ...


这个没法判的,因为这个仲裁团是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上对海洋区域划分的仲裁,而海洋区域的划分按国际法明确规定,要在领土划分明确无争议的基础上才能仲裁的。
兔子已经明确说了,我们现在是领土划分上存在争议,在领土划分争议没有解决前,你没依据去做海洋区域划分的,所以你丫的该回哪去就回哪去吧,洗洗睡吧,等我哪天把猴子、菲菲都赶下海后,就没领土争议了,咱们再谈怎么划分海洋吧
虚空异形卡兹克 发表于 2013-4-26 16:29
如果判了而不能执行,于他们自己的威信也是有损失的。这种无聊的事情,MD一般不会做。要是做了,说明MD也 ...


这个没法判的,因为这个仲裁团是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上对海洋区域划分的仲裁,而海洋区域的划分按国际法明确规定,要在领土划分明确无争议的基础上才能仲裁的。
兔子已经明确说了,我们现在是领土划分上存在争议,在领土划分争议没有解决前,你没依据去做海洋区域划分的,所以你丫的该回哪去就回哪去吧,洗洗睡吧,等我哪天把猴子、菲菲都赶下海后,就没领土争议了,咱们再谈怎么划分海洋吧
中国天军总司令 发表于 2013-4-26 15:48
淡定,别人的圈套你去钻?
组成合议庭,本身就意味着某种失败
你参加是入套,不参加也是入套

正统保守派 发表于 2013-4-26 14:59
不接受仲裁是兔子自己说的。
鹰酱、牛牛、汉斯、高卢鸡会开个圆桌会议,先恶心一下兔子,在把兔子判了, ...


空客那单子那啥,呵呵。
正统保守派 发表于 2013-4-26 14:59
不接受仲裁是兔子自己说的。
鹰酱、牛牛、汉斯、高卢鸡会开个圆桌会议,先恶心一下兔子,在把兔子判了, ...


空客那单子那啥,呵呵。
: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包括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和司令礁。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郑重重申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中国不想惹事,但是一旦对方执意挑起事端,必须借机实现自己的目标。名利双收。
“ 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 郑重重申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
后半句亮了,以前一般只讲前半句的。
难怪TG一点都不在乎,就等这个拉下脸的机会。感谢菲猴猪一样的队友
说策略也不错,你不是忽略主权搞海洋权益裁定吗,我就让岛礁主权争端明面化,冲突也在所不辞,存在主权冲突的地方,仲裁周围的海洋还有意义吗,是为釜底抽薪
估计狒狒又要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邢广梅算是“功成名就”了!
中国被代表了
“波兰籍法官:Stanislaw Pawlak,代表中国出席国际海洋法庭中菲南海争议仲裁”
收回中业岛吧
凤凰竹 发表于 2013-4-26 17:03
组成合议庭,本身就意味着某种失败
你参加是入套,不参加也是入套
好笑,不参加怎么就入套了?
中国不屌他,他能奈我何
正统保守派 发表于 2013-4-26 14:59
不接受仲裁是兔子自己说的。
鹰酱、牛牛、汉斯、高卢鸡会开个圆桌会议,先恶心一下兔子,在把兔子判了, ...
从名单上看,兔子也未必吃亏,公鸡不会在这个时间捣乱,汉斯,风车和波兰立场也不好说,斯里兰卡,这个问题不大吧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3-4-26 15:37
违反联合国宪章。我兔就是法。
借用老滚5里卫兵的那句台词:藐视我就是藐视法律……
千万不能倒着尿 发表于 2013-4-26 14:37
也就是不出庭对吧?
你有没有听过这句话
中国:堂下何人 为何状告本官?
菲律宾:大人。。。我 我我我                          
国际声誉而已,只要美国不敢赤膊上阵,我们担心什么?名声会坏?
难道,现在国际舆论在我们这边吗?已经够坏了,还差这个南海?
而且,我还认为,中国政府的外交是在争取中国人民对国家、政府的支持,
只要国人支持,知道我们的委曲,齐心协力,在家门口干仗,谁怕谁啊。。。
呵呵,笑而不语!  这群傻猴子,病急乱投医啊!
各位没看到兔子再翻账本吗?

什么中业岛、礁的,把人都给我撤了!

动真格的。看来菲律宾要成为出头鸟了,祭旗吧!既然外联部这么说了,估计要有动作了。
好笑,不参加怎么就入套了?
中国不屌他,他能奈我何
就是,菲律宾提出仲裁,仲裁庭组成,决定是否进行仲裁,怎么就是咱们输了呢?现在看样子是好机会来了。拿下乘机中业岛,hohoho,想想就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