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安倍质疑东京审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0:12:38
中国网讯 2013年3月12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众院预算委员会上谈及东京审判时称,“作为对大战的总结,不是由日本人自己进行,所谓的东京审判,说起来其实是由联合国方面根据自己的胜者判断而做出的裁决”。消息一出,迅速引起中、韩等国的强烈抗议。
日本政要每次关于战争责任的言论都会触动战争受害国的情绪,对此日本方面理应知晓。此番安倍的话是在日本妇孺皆能道的“胜者的审判”论,本身并无新意,然而以首相身份在正式场合说出这样的话,姑且不论其悖于“大义”,即从此言本身而论,既含有逻辑的矛盾,又难逃怨天尤人的浅陋。
二战中期以后,随着局势日趋明朗,美国政府开始筹划战后对德、日的审判事宜,当时饱受纳粹攻击并遭受了巨大损失的英国主张直接处决纳粹要员,斯大林则认可美国的主张,最终方有纽伦堡和东京为首的一系列审判。比诸伦敦方面的初衷,司法审判是所有可以想的到选项里最符合正义性、又最能警示后人的一种对待战败国的惩戒方式。当然,它也不能幸免指责,此番安倍首相非难东京审判是“胜者判断而做出的裁决”,即通过强调审判主导方的战胜国身份,进而质疑审判的合法性。实则,主导方的身份是胜者、中立抑或败者,与审判有无合法性并无必然关联。的确,诸如《波兹坦公告》等政治文件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建立的前提,但这并不意味着整个审判是只是缘饰以法律的外衣而行政治之实,若果真如此,那么历时两年半的审判成本未免太高。
众所周知,东京法庭由美方主导,它的庭长和首席检察官也由美方提名,然而一旦法庭开始运作之后,美军和美国政府(当然也包括其他盟国)对它的干预程度绝没有“胜者的审判”论者想象得那么严重。根据近来日本学者的研究,占领时期主掌日本的麦克阿瑟将军在开庭之后对法官和检方加诸的影响极其有限,客观的制度约束是一个主要因素。又比如,据中国检察官向哲浚与中国外交部的往来文件披露,宣判阶段伊始,他依然不确定究竟哪些被告将被处以死刑,可知当日由各盟国组成的检方既不能随心所欲地指控和定罪,更无法逾越正常的法庭程序。借用牛顿关于力学的“上帝的第一推动”比喻,我们可以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由政治推了第一下,然后主要遵守司法程序运作的一场审判。安倍首相试图通过凸显胜者的身份进而论证断罪的无效和轻率,这是在本不存在必然逻辑的两者之间架起因果关系,对此,我们不妨举一个站在败者立场上的参与者的例子。印度法官帕尔主张全体被告无罪,而据他的同事荷兰法官勒林回忆,帕尔极有可能在非常早的阶段就決定他绝不认可加诸所有被告的所有罪名,而他却又是最后参与法庭工作的两位法官之一,缺席了之前法官的诸多活动。这位站在“败者”立场上的法官的先入之见恐怕远远超过来自“胜者”的法官们,其心证之强,也远远超过那些“胜者”。帕尔的立场就是秉持东京审判是“胜者的审判”的立场,也就是今日安倍首相的立场。
说起来日本并不是没有“自己进行总结”的企图。当年日本在投降后,决心抢在盟军登陆前自行审判,于是匆匆把一些将官按上轻罪发落,当然在盟军接管后,这些努力都只是无用功而已。今天安倍强调“由自己进行总结”,与当时的日本政府并无二致。事实上安倍在第一次担任首相时也曾有类似言论:“根据国内法,东京审判的被告都不是罪人。……重光葵在东京审判后还被授予勋一等(注:1957年勋一等旭日桐花大绶章),他若是罪人,这种事情绝不可能发生。”——其实此话应该反过来说:正是战后日本政府不认为重光葵有罪,所以颁发此类殊荣。由此可见,战后日本政府对东京审判的态度一脉相承,安倍不过比较直白而已。
安倍的另一个问题在于,过于执着败者的受害者心理,却视而不见东京审判的根本精神。安倍等只看到1945年的战胜国,却避而不谈这些战胜国同样是在整个战争期间因日本而蒙受了苦难与牺牲的国家——没有战争,又何来战胜?尽管日本在各个战场的开战起因错综复杂,然而不能否认,每个战场都由日本的主动进攻而引发。所以开头所引安倍的那段话,其关键词本不应当是“胜者”,而应该是“战争”。东京审判的基石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其第5条“对人及罪的司法管辖权”规定反和平罪是整个审判的主要原则,故而可以说,东京审判的根本精神是为了反省国家之间的战争行为,并且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约束,它是对包括日本在内所有国家的警示,无关胜者、败者。
安倍此言是在回答众院议员大熊利昭关于战后币原喜重郎内阁发起的“战争调查会”等问题的质询时而发。大熊议员说道,“要迈向未来,就要准确地检证过去”,安倍随后在回应时触及了东京审判的话题,其实这句话本身恰可以反过来作为对安倍的回应。安倍汲汲于强调被“胜者”欺侮的“败者”的悲情,却不能准确地检证过去,从而为日本未来的发展规划出一条理性的路径,未免让人觉得遗憾。同时,东京审判的意义也值得日本朝野——不单是日本——的智能之士们深思。
今日安倍再次否定东京审判,正说明它至今仍具有日本不得不克服的制约力和现实影响,这一点是它和绝大多数早已成为历史的历史事件不同的地方。程兆奇教授在谈及东京审判时写道:“虽然随着它的宣判、执行而告一段落,但东京审判并没有因此而‘结束’;从法庭之内的辩护方到法庭之外的否定派,也并没有因为1948年11月12日16点12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闭庭而停止对判决以至于审判本身合法性的攻击和否定。因此,联合国对日审判的正当性,从更大处说二次大战东亚战场的历史定位,并没有一劳永逸的获得解决,还需要我们通过不断地努力加以维护。”就此而言,作为二战日本侵略最大的受害国,中国有责任在评价和解释东京审判上占据重要位置。
否定东京审判,安倍是头脑发昏,还是想铤而走险?
(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季我努学社副社长 龚志伟)
中国网讯 2013年3月12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众院预算委员会上谈及东京审判时称,“作为对大战的总结,不是由日本人自己进行,所谓的东京审判,说起来其实是由联合国方面根据自己的胜者判断而做出的裁决”。消息一出,迅速引起中、韩等国的强烈抗议。
日本政要每次关于战争责任的言论都会触动战争受害国的情绪,对此日本方面理应知晓。此番安倍的话是在日本妇孺皆能道的“胜者的审判”论,本身并无新意,然而以首相身份在正式场合说出这样的话,姑且不论其悖于“大义”,即从此言本身而论,既含有逻辑的矛盾,又难逃怨天尤人的浅陋。
二战中期以后,随着局势日趋明朗,美国政府开始筹划战后对德、日的审判事宜,当时饱受纳粹攻击并遭受了巨大损失的英国主张直接处决纳粹要员,斯大林则认可美国的主张,最终方有纽伦堡和东京为首的一系列审判。比诸伦敦方面的初衷,司法审判是所有可以想的到选项里最符合正义性、又最能警示后人的一种对待战败国的惩戒方式。当然,它也不能幸免指责,此番安倍首相非难东京审判是“胜者判断而做出的裁决”,即通过强调审判主导方的战胜国身份,进而质疑审判的合法性。实则,主导方的身份是胜者、中立抑或败者,与审判有无合法性并无必然关联。的确,诸如《波兹坦公告》等政治文件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建立的前提,但这并不意味着整个审判是只是缘饰以法律的外衣而行政治之实,若果真如此,那么历时两年半的审判成本未免太高。
众所周知,东京法庭由美方主导,它的庭长和首席检察官也由美方提名,然而一旦法庭开始运作之后,美军和美国政府(当然也包括其他盟国)对它的干预程度绝没有“胜者的审判”论者想象得那么严重。根据近来日本学者的研究,占领时期主掌日本的麦克阿瑟将军在开庭之后对法官和检方加诸的影响极其有限,客观的制度约束是一个主要因素。又比如,据中国检察官向哲浚与中国外交部的往来文件披露,宣判阶段伊始,他依然不确定究竟哪些被告将被处以死刑,可知当日由各盟国组成的检方既不能随心所欲地指控和定罪,更无法逾越正常的法庭程序。借用牛顿关于力学的“上帝的第一推动”比喻,我们可以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由政治推了第一下,然后主要遵守司法程序运作的一场审判。安倍首相试图通过凸显胜者的身份进而论证断罪的无效和轻率,这是在本不存在必然逻辑的两者之间架起因果关系,对此,我们不妨举一个站在败者立场上的参与者的例子。印度法官帕尔主张全体被告无罪,而据他的同事荷兰法官勒林回忆,帕尔极有可能在非常早的阶段就決定他绝不认可加诸所有被告的所有罪名,而他却又是最后参与法庭工作的两位法官之一,缺席了之前法官的诸多活动。这位站在“败者”立场上的法官的先入之见恐怕远远超过来自“胜者”的法官们,其心证之强,也远远超过那些“胜者”。帕尔的立场就是秉持东京审判是“胜者的审判”的立场,也就是今日安倍首相的立场。
说起来日本并不是没有“自己进行总结”的企图。当年日本在投降后,决心抢在盟军登陆前自行审判,于是匆匆把一些将官按上轻罪发落,当然在盟军接管后,这些努力都只是无用功而已。今天安倍强调“由自己进行总结”,与当时的日本政府并无二致。事实上安倍在第一次担任首相时也曾有类似言论:“根据国内法,东京审判的被告都不是罪人。……重光葵在东京审判后还被授予勋一等(注:1957年勋一等旭日桐花大绶章),他若是罪人,这种事情绝不可能发生。”——其实此话应该反过来说:正是战后日本政府不认为重光葵有罪,所以颁发此类殊荣。由此可见,战后日本政府对东京审判的态度一脉相承,安倍不过比较直白而已。
安倍的另一个问题在于,过于执着败者的受害者心理,却视而不见东京审判的根本精神。安倍等只看到1945年的战胜国,却避而不谈这些战胜国同样是在整个战争期间因日本而蒙受了苦难与牺牲的国家——没有战争,又何来战胜?尽管日本在各个战场的开战起因错综复杂,然而不能否认,每个战场都由日本的主动进攻而引发。所以开头所引安倍的那段话,其关键词本不应当是“胜者”,而应该是“战争”。东京审判的基石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其第5条“对人及罪的司法管辖权”规定反和平罪是整个审判的主要原则,故而可以说,东京审判的根本精神是为了反省国家之间的战争行为,并且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约束,它是对包括日本在内所有国家的警示,无关胜者、败者。
安倍此言是在回答众院议员大熊利昭关于战后币原喜重郎内阁发起的“战争调查会”等问题的质询时而发。大熊议员说道,“要迈向未来,就要准确地检证过去”,安倍随后在回应时触及了东京审判的话题,其实这句话本身恰可以反过来作为对安倍的回应。安倍汲汲于强调被“胜者”欺侮的“败者”的悲情,却不能准确地检证过去,从而为日本未来的发展规划出一条理性的路径,未免让人觉得遗憾。同时,东京审判的意义也值得日本朝野——不单是日本——的智能之士们深思。
今日安倍再次否定东京审判,正说明它至今仍具有日本不得不克服的制约力和现实影响,这一点是它和绝大多数早已成为历史的历史事件不同的地方。程兆奇教授在谈及东京审判时写道:“虽然随着它的宣判、执行而告一段落,但东京审判并没有因此而‘结束’;从法庭之内的辩护方到法庭之外的否定派,也并没有因为1948年11月12日16点12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闭庭而停止对判决以至于审判本身合法性的攻击和否定。因此,联合国对日审判的正当性,从更大处说二次大战东亚战场的历史定位,并没有一劳永逸的获得解决,还需要我们通过不断地努力加以维护。”就此而言,作为二战日本侵略最大的受害国,中国有责任在评价和解释东京审判上占据重要位置。
否定东京审判,安倍是头脑发昏,还是想铤而走险?
(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季我努学社副社长 龚志伟)
尼玛,这逻辑,难道杀人犯还得自己审判自己才能定罪!?
这是要引起受害国的民愤!
好事!让那些亲日分子如何为止辩护
鲁大将军 发表于 2013-3-20 22:33
这是要引起受害国的民愤!
这事的实质是要改变二战框架,回复日本的正常国家地位、修改日本宪法。
盗火者四世 发表于 2013-3-20 22:45
这事的实质是要改变二战框架,回复日本的正常国家地位、修改日本宪法。
那是日本的终极目的!
鲁大将军 发表于 2013-3-20 22:47
那是日本的终极目的!
不是终极目的,那是新的起点,只要实现这点就会找理由扩张了,这是日本的人文、地理决定的,日本人多、地少、资源贫乏、自然灾害不断,于是对外扩张深入骨髓,只要时机成熟那么扩张就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