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學者指反分裂法標誌中共對台新政策成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2:26:08
(中央社台北四日電)中國十屆全國人大即將審議明顯針對台灣的「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北京台灣經濟研究中心理事長李家泉指出,反分裂法的立法程式啟動和最終完成,標誌著胡錦濤、溫家寶新一代中共中央領導集體對台政策已然成型。

香港商報今天引述李家泉說,胡溫對台政策在基本精神上仍然延續了江八點,但也有自己的鮮明特點:其一,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將台灣問題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他們認為台灣問題涉及到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

其二,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解決台灣的立場和決心前所未有,「最大的決心」、「最大的誠意」、「不惜一切代價」,這三句話是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立場和決心的典型體現。

其三,深入細緻地落實「寄希望於台灣人民」方針,中央在這方面,決不只是喊口號,而是在實實在在地做,一件件地落實,兩岸春節包機、很有可能的貨運包機、台南水果銷往大陸等等,都是非常實在具體的動作。「入島、入腦、入心」六個字,過去從未明確提過,這是胡溫對台新策的最為鮮明的特點。

其四,針對台灣問題的「反分裂國家法」啟動和完成最終的立法程式,標誌著在台灣問題上「以法對法」法律鬥爭的開始,圍繞兩岸問題的法律交鋒,將是未來一段時期對台工作的主旋律之一。其五,中美開始聯手遏「獨」。其六,宏觀調控,微觀放寬,「反台獨、要和平」,「硬的更硬,軟的更軟」,都是同一意思的不同表述。

針對反分裂法的問題,李家泉表示,目前輿論的錯誤說法很多,存在四種較為典型的謬論:一是該法是戰爭法,將為「大陸武力攻台」提供法源基礎;二是有些人指該法涉及酷刑,影響台商合法權益,並由此擔心大陸的人權問題;三是有些方面指該法是片面改變兩岸現狀;四是指中央軍委和國務院遇海峽兩岸緊急情況時,因該法的制訂可擁有「先斬後奏權」。

這名北京的兩岸問題專家表示,這四種說法認識片面,偏離了大陸啟動立法工作的初衷。他認為,反分裂法首先是預防性法,而非進攻性法律。當前,如何遏制「台獨」是大陸面臨的首要緊迫性任務,相對而言,兩岸統一在目前來講尚沒有如此緊迫。只有遏制住「台獨」,統一才能提上議事日程。

其次,反分裂法是和平法,而不是戰爭法,它不是為武力攻台提供法源和法理基礎。這一點,「五一七聲明」說得很清楚,「台獨」沒有和平,分裂沒有穩定,大陸預防性反「獨」就是要和平要穩定,制訂反分裂法在本質上說,就是要在一定時期內確保兩岸維持現狀。第三,反分裂法是保護法,它要阻止外國勢力的侵略和干預,是為了保護台灣人民的合法權益。

他指出,反分裂法的特點,總的來說可用八個字概括,即「宏觀調控,微觀放寬」,針對兩岸現狀,該法將劃出一道紅線,超越這條紅線的「法理台獨」和「台灣正名」,就是挑戰一個中國原則,大陸決不能容忍和接受,而在紅線之下,兩岸什麼問題都可以談。

李家泉認為,反分裂法的內容科學、靈活、合情、合理、合法,大陸啟動立法程式經多方討論,十分謹慎,該法草案相對比較完善。同時,該法只列明大政方針和大的原則,沒有過細的規定,在未來實踐中,還要有相應的細則和其他法律予以配套。至於兩岸統一時間表,則肯定不會明列,因為那是一把「雙刃劍」。 940304(中央社台北四日電)中國十屆全國人大即將審議明顯針對台灣的「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北京台灣經濟研究中心理事長李家泉指出,反分裂法的立法程式啟動和最終完成,標誌著胡錦濤、溫家寶新一代中共中央領導集體對台政策已然成型。

香港商報今天引述李家泉說,胡溫對台政策在基本精神上仍然延續了江八點,但也有自己的鮮明特點:其一,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將台灣問題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他們認為台灣問題涉及到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

其二,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解決台灣的立場和決心前所未有,「最大的決心」、「最大的誠意」、「不惜一切代價」,這三句話是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立場和決心的典型體現。

其三,深入細緻地落實「寄希望於台灣人民」方針,中央在這方面,決不只是喊口號,而是在實實在在地做,一件件地落實,兩岸春節包機、很有可能的貨運包機、台南水果銷往大陸等等,都是非常實在具體的動作。「入島、入腦、入心」六個字,過去從未明確提過,這是胡溫對台新策的最為鮮明的特點。

其四,針對台灣問題的「反分裂國家法」啟動和完成最終的立法程式,標誌著在台灣問題上「以法對法」法律鬥爭的開始,圍繞兩岸問題的法律交鋒,將是未來一段時期對台工作的主旋律之一。其五,中美開始聯手遏「獨」。其六,宏觀調控,微觀放寬,「反台獨、要和平」,「硬的更硬,軟的更軟」,都是同一意思的不同表述。

針對反分裂法的問題,李家泉表示,目前輿論的錯誤說法很多,存在四種較為典型的謬論:一是該法是戰爭法,將為「大陸武力攻台」提供法源基礎;二是有些人指該法涉及酷刑,影響台商合法權益,並由此擔心大陸的人權問題;三是有些方面指該法是片面改變兩岸現狀;四是指中央軍委和國務院遇海峽兩岸緊急情況時,因該法的制訂可擁有「先斬後奏權」。

這名北京的兩岸問題專家表示,這四種說法認識片面,偏離了大陸啟動立法工作的初衷。他認為,反分裂法首先是預防性法,而非進攻性法律。當前,如何遏制「台獨」是大陸面臨的首要緊迫性任務,相對而言,兩岸統一在目前來講尚沒有如此緊迫。只有遏制住「台獨」,統一才能提上議事日程。

其次,反分裂法是和平法,而不是戰爭法,它不是為武力攻台提供法源和法理基礎。這一點,「五一七聲明」說得很清楚,「台獨」沒有和平,分裂沒有穩定,大陸預防性反「獨」就是要和平要穩定,制訂反分裂法在本質上說,就是要在一定時期內確保兩岸維持現狀。第三,反分裂法是保護法,它要阻止外國勢力的侵略和干預,是為了保護台灣人民的合法權益。

他指出,反分裂法的特點,總的來說可用八個字概括,即「宏觀調控,微觀放寬」,針對兩岸現狀,該法將劃出一道紅線,超越這條紅線的「法理台獨」和「台灣正名」,就是挑戰一個中國原則,大陸決不能容忍和接受,而在紅線之下,兩岸什麼問題都可以談。

李家泉認為,反分裂法的內容科學、靈活、合情、合理、合法,大陸啟動立法程式經多方討論,十分謹慎,該法草案相對比較完善。同時,該法只列明大政方針和大的原則,沒有過細的規定,在未來實踐中,還要有相應的細則和其他法律予以配套。至於兩岸統一時間表,則肯定不會明列,因為那是一把「雙刃劍」。 9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