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事件多名问题官员复出 路人接受采访称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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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13-01-22/054426090193.shtml

2013年01月22日05:44  钱江晚报 我有话说(524人参与)
  三鹿奶粉事件中另一重要官员近日复出,据《河北日报》报道,三鹿事件中被免职的原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已经悄然复出。不过,如三鹿奶粉再也很难让人“口服”一样,这一低调复出也很难让所有人“心服”。广东卫视就此新闻采访路人,不少人表示“心寒”、“没信心”、“打问号”、“处罚已经很轻了”、“中国有这么多人可以当官,为何偏偏是他们”……

  三鹿事件后遗症巨大,让公众几年时间就忘却伤疤的确很难,更何况,除吴显国外,三鹿事件“问题官员”已经有6名先后复出。高调免职、低调复出,事故问责难免有“打马虎眼”的嫌疑。当然,无论从情理还是制度上来说,相比其他官员,吴的复出已算特别低调。其一,其复出后的职位“含金量”好像大不如前;其二,4年多的冷板凳已算严厉。
  我想,公众的质疑主要还在于,尽管问题官员中不乏“洗心革面”的人才,但如此“习惯性”的“问责-复出”是否不太“严肃”?问责如此“前紧后松”,是否有“忽悠”公众之嫌?自从非典事件以来,问责风暴不可谓不严厉。不过,一些地方官员也总结出了三十六计。第一计“以退为进”。除了部分被问责官员很快复出外,还有一些官员从被判死缓改为无期,又改为有期,过一段时间保外就医,再后来就释放了。第二计“鱼目混珠”。“免职”“撤职”混淆使用。按照《公务员法》,“免去”职务并不是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于是,“问责”成了“免职”,“免职”又成了“免责”,最后成了“带薪休假”。从黑砖窑事件、瓮安事件,到宜黄事件、阜阳奶粉事件、上海大火中,公众不难看到短短数月休假就急着“带病上岗”的“闪电侠”。

  我本想从程序正义的高度为病人找病因。例如建议应把复出的原则、条件、程序写入问责制度和公务员法中,以杜绝复出乱象。不过细想起来,若不能治理人心,依然难保免职不成为“休假式治疗”。或许,如孟学农长诗所言,首先需要慰藉“心在哪里安放”。一个有能力有愿心的人,不做官照样能为老百姓做事。付瑞生 本报特约评论员




(原标题:心在哪里安放,官在哪里安放)

(编辑:SN025)http://news.sina.com.cn/c/2013-01-22/054426090193.shtml

2013年01月22日05:44  钱江晚报 我有话说(524人参与)
  三鹿奶粉事件中另一重要官员近日复出,据《河北日报》报道,三鹿事件中被免职的原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已经悄然复出。不过,如三鹿奶粉再也很难让人“口服”一样,这一低调复出也很难让所有人“心服”。广东卫视就此新闻采访路人,不少人表示“心寒”、“没信心”、“打问号”、“处罚已经很轻了”、“中国有这么多人可以当官,为何偏偏是他们”……

  三鹿事件后遗症巨大,让公众几年时间就忘却伤疤的确很难,更何况,除吴显国外,三鹿事件“问题官员”已经有6名先后复出。高调免职、低调复出,事故问责难免有“打马虎眼”的嫌疑。当然,无论从情理还是制度上来说,相比其他官员,吴的复出已算特别低调。其一,其复出后的职位“含金量”好像大不如前;其二,4年多的冷板凳已算严厉。
  我想,公众的质疑主要还在于,尽管问题官员中不乏“洗心革面”的人才,但如此“习惯性”的“问责-复出”是否不太“严肃”?问责如此“前紧后松”,是否有“忽悠”公众之嫌?自从非典事件以来,问责风暴不可谓不严厉。不过,一些地方官员也总结出了三十六计。第一计“以退为进”。除了部分被问责官员很快复出外,还有一些官员从被判死缓改为无期,又改为有期,过一段时间保外就医,再后来就释放了。第二计“鱼目混珠”。“免职”“撤职”混淆使用。按照《公务员法》,“免去”职务并不是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于是,“问责”成了“免职”,“免职”又成了“免责”,最后成了“带薪休假”。从黑砖窑事件、瓮安事件,到宜黄事件、阜阳奶粉事件、上海大火中,公众不难看到短短数月休假就急着“带病上岗”的“闪电侠”。

  我本想从程序正义的高度为病人找病因。例如建议应把复出的原则、条件、程序写入问责制度和公务员法中,以杜绝复出乱象。不过细想起来,若不能治理人心,依然难保免职不成为“休假式治疗”。或许,如孟学农长诗所言,首先需要慰藉“心在哪里安放”。一个有能力有愿心的人,不做官照样能为老百姓做事。付瑞生 本报特约评论员




(原标题:心在哪里安放,官在哪里安放)

(编辑:SN025)
天朝嘛,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考公务员了么?
培养一个不容易!!!
都是有能力的官员么,不能为了一点民生小事坏了朝廷的大业啊
问责制就这样,手下人出事,一把手先下台,然后慢慢捋,没犯法的再复出,下台下的容易,复出自然也容易,按照国外那民主的劲,一路查查查上诉审审审,官员只要自身没腐败,这种事根本不用下台。
D培养干部不容易,比养大娃难多了,要理解D的苦心!
三聚氰胺,害了多少儿童

现在食品也没有安全性
下台的都是没问题的  代民受过。。。。
没什么话说
想让我们评论什么呢?
他原来是石家庄市委书记,本来就是不是直接责任人啊。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都跟国民党一个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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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国情
关键还是不透明,如果真的没问题,为啥偷偷摸摸的复出,真的没问题的话,媒体把审核过程一报,有问题的判刑,没问题的直接光明正大的上任就行。关键是整个案件对相关嫌疑人、责任人的审查过程政府过了敏感期后就成了瞒着公众干的,媒体根本没消息和后续跟踪。
你当俺们是二傻子啊?
纪_昀_ 发表于 2013-1-22 08:54
都是有能力的官员么,不能为了一点民生小事坏了朝廷的大业啊
别的能力没看出来。
造假 逃避责任 逃避处罚 的能力的确是很强很强。

恩 以后还要用到这些能力么?先把他们的财产家庭成员等等什么公开了吧。
当年本来只是免职而已,本来就算不上行政处罚,现在重新上岗有什么大惊小怪。
还是要程序正义,问责过,降过级,但没有说永不录用。
只要严格按程序走,我是可以接受的。
发现很多反贼啊。开门,送快递。。。。
我只是有个疑问,又不是直接责任人,有那条法规规定永不录用了(包括西方的法规也可以,哪位做个科普)?处罚是空吗?停职几年仕途基本完蛋了,把各位在现有的工作岗位上固化10年,这种东西到你身上就没有那么轻猫淡写了。
万恶的资本主义啊!
无所谓
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还不如实行西方那套
无非就是选行政首长而已
咱小公务员只要程序不犯错,永远不用下岗
哪像现在,无论做错做对,都被老百姓骂
当时很羡慕美国纽约公务员,桑迪飓风居然可以下班回家抗台。。。尼玛我们浙江全员值班,还要冒着生命危险。。
免职不等于永不录用。
D培养干部不容易,比养大娃难多了,要理解D的苦心
那帮奶农还在做奶农吗?
isspd 发表于 2013-1-22 11:34
我只是有个疑问,又不是直接责任人,有那条法规规定永不录用了(包括西方的法规也可以,哪位做个科普)?处 ...
重新任用?他们重新进行公务员考试了么?虽然考试并不能一定作为合格公务员的标准.
纪_昀_ 发表于 2013-1-22 08:54
都是有能力的官员么,不能为了一点民生小事坏了朝廷的大业啊
大学士真是心忧朝廷
一棒子打死本来就不对

何况中国奶业是从源头、到运输、到生产、到销售十几年的问题,一个官员背黑锅明显不对
前几楼,唉...

wcgsjo 发表于 2013-1-22 12:54
重新任用?他们重新进行公务员考试了么?虽然考试并不能一定作为合格公务员的标准.


本来就没有开除公职,没有取消他们任职的资格,甚至没有降级,为什么要考试?
免职本来就不是处分!有些地方调职都得先免去原来的职务。即使是出了事,如果用的说法是“免职”,也只不过是“停职接受调查”的意思,如果公告里有“撤职”或者“开除公职”才是处分!
wcgsjo 发表于 2013-1-22 12:54
重新任用?他们重新进行公务员考试了么?虽然考试并不能一定作为合格公务员的标准.


本来就没有开除公职,没有取消他们任职的资格,甚至没有降级,为什么要考试?
免职本来就不是处分!有些地方调职都得先免去原来的职务。即使是出了事,如果用的说法是“免职”,也只不过是“停职接受调查”的意思,如果公告里有“撤职”或者“开除公职”才是处分!
scut_m 发表于 2013-1-22 13:33
本来就没有开除公职,没有取消他们任职的资格,甚至没有降级,为什么要考试?
免职本来就不是处分!有 ...
我在另一个帖子里说了.

绝对的关键是.今后不应该再用免职作为对官员的处罚.
又没说永不录用
wcgsjo 发表于 2013-1-22 13:36
我在另一个帖子里说了.

绝对的关键是.今后不应该再用免职作为对官员的处罚.
责任又不是无限的,无限追责理论上Z书记都要负责,处罚自然按程度有大有小,假如总统口头道歉理论上也是一种处罚了,你总不能让他跟直接责任人相提并论吧。直接责任人负司法责任,连带责任、领导责任负政纪职务上的处罚。
wcgsjo 发表于 2013-1-22 13:36
我在另一个帖子里说了.

绝对的关键是.今后不应该再用免职作为对官员的处罚.
公告里如果说的是“免职”,本来就没有处分的意思,是你们自己自作多情把它当成处分了。
isspd 发表于 2013-1-22 14:13
责任又不是无限的,无限追责理论上Z书记都要负责,处罚自然按程度有大有小,假如总统口头道歉理论上也是一 ...
有没有责任 有两种.一种直接责任.另一种管理责任.
如何评定有没有管理责任.
首先是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这应该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其次在出现异常以后是否有尽力追查.
为三鹿瞒报甚至主动辩护.当时不是一时半会了吧.当地免职的领导这么长时间里毫不知情?

免职前和免职后这些领导发生了什么变化了呢?这些公众都不知道.或许将来也不会公布.那么免职只是一个大假期么?
scut_m 发表于 2013-1-22 14:19
公告里如果说的是“免职”,本来就没有处分的意思,是你们自己自作多情把它当成处分了。
没有责任免什么职.又是一团稀泥.
学香港黑社会 有事了就跑路避风?
wcgsjo 发表于 2013-1-22 14:51
有没有责任 有两种.一种直接责任.另一种管理责任.
如何评定有没有管理责任.
首先是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
你说的跟我说得并没有什么矛盾啊,你有证据说市长也可以算直接责任人只要证据过硬我一样支持你。但我表达的意思是责任有大小,处罚有轻重,在裁定上有区别是理所应当的,至于是轻是重这不是我讨论的重点,有无证据也不是我的重点,我的意思是这本来就是两回事,我反对有人混为一谈。
以后应该分清楚责任,不是直接责任人或者不适用开除公职的应该用降职,降级留用,罚俸等手段,免职后再启用难免落人口实
isspd 发表于 2013-1-22 15:05
你说的跟我说得并没有什么矛盾啊,你有证据说市长也可以算直接责任人只要证据过硬我一样支持你。但我表达 ...
三鹿事件爆出来和最后正式公开处理。中间隔了多长时间?
作为当地一把手。有没有责任去追查证实这件事呢?
相反爆料见光之后。反而出现的是 官方“辟谣"。
如果说之前当地一把手不知道三鹿的问题情有可源。那么在质疑提出以后去遮掩"辟谣"。他总不可能也不知情吧。
wcgsjo 发表于 2013-1-22 15:49
三鹿事件爆出来和最后正式公开处理。中间隔了多长时间?
作为当地一把手。有没有责任去追查证实这件事呢 ...
我这里只说逻辑,具体事情我不了解不好多说什么。更不是专门指三鹿的。

比方说我是罪犯,不过是个从犯,匪首毙了骨干无期,我判了2年。等我出来了你不能用“为什么别人毙了你却出来了你逃脱了处罚”这个理由来指责我什么,你要有确凿证据说我应该判10年我认罪伏法。但不能光用这个逻辑判我十年对不对?我被判多少年,不是以你的好恶决定的吧?也不能说我没有受到处罚,我是被免责的。问题是在我看来我是已经负了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