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开房见面嫌对方太胖 争吵中被民警抓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08:55
http://www.dzwww.com/xinwen/sheh ... 0130105_7877184.htm

大庆两网友旅店开房见面嫌对方太胖 吵架被民警抓获



违法行为人小梅(视频截图)



违法行为人李刚(视频截图)



二人被警方抓获(视频截图)



  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1月5日讯 据龙视都市频道《新闻夜航》栏目报道,随着网络时代的发达,结交网友已是很平常的事,与网友见面也变得屡见不鲜。可是前几天发生在大庆的一件网友见面的事情,却着实雷倒了众人。

  来大庆打工的小梅(化名)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子,男子自称叫李刚(化名)。两人在网上很聊得来,聊了几次后,李刚提出,希望两人能亲密接触。小梅同意了。

  她说自己是迫不得已,因为在大庆没有找到工作,实在没钱了,就是想挣点回家的路费钱。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人最终以200元钱成交。李刚告诉了小梅见面地点。可是,当李刚见到小梅后,却反悔了。原因竟是嫌小梅太胖。

  李刚觉得,小梅的体重应该在130斤左右,而自己喜欢110斤的,不符合自己的审美要求。小梅觉得,李刚的话太伤自己的自尊心了,还害自己白跑一趟,就和李刚在旅店的走廊里大吵了起来。两人的争吵声,恰巧被在旅店检查的民警听到。民警说,即使没有发生性关系,只要有讲价还价的行为,就构成了卖淫嫖娼。目前,二人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



http://www.dzwww.com/xinwen/sheh ... 0130105_7877184.htm

大庆两网友旅店开房见面嫌对方太胖 吵架被民警抓获



违法行为人小梅(视频截图)



违法行为人李刚(视频截图)



二人被警方抓获(视频截图)



  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1月5日讯 据龙视都市频道《新闻夜航》栏目报道,随着网络时代的发达,结交网友已是很平常的事,与网友见面也变得屡见不鲜。可是前几天发生在大庆的一件网友见面的事情,却着实雷倒了众人。

  来大庆打工的小梅(化名)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子,男子自称叫李刚(化名)。两人在网上很聊得来,聊了几次后,李刚提出,希望两人能亲密接触。小梅同意了。

  她说自己是迫不得已,因为在大庆没有找到工作,实在没钱了,就是想挣点回家的路费钱。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人最终以200元钱成交。李刚告诉了小梅见面地点。可是,当李刚见到小梅后,却反悔了。原因竟是嫌小梅太胖。

  李刚觉得,小梅的体重应该在130斤左右,而自己喜欢110斤的,不符合自己的审美要求。小梅觉得,李刚的话太伤自己的自尊心了,还害自己白跑一趟,就和李刚在旅店的走廊里大吵了起来。两人的争吵声,恰巧被在旅店检查的民警听到。民警说,即使没有发生性关系,只要有讲价还价的行为,就构成了卖淫嫖娼。目前,二人已经被警方行政拘留。



都是人才呀。女方能专业点不
李刚
约炮还要花钱么
即使没有发生性关系,只要有讲价还价的行为,就构成了卖淫嫖娼?
现在网络卖淫很流水线了。
和李刚网上聊天的可能根本就不是这个女的。甚至是个男的。专门负责拉客。失足妇女在家里等电话就可以了。越好了时间地点。直接短信通知。收到钱后 再统一分账。
wwww130 发表于 2013-1-5 17:43
即使没有发生性关系,只要有讲价还价的行为,就构成了卖淫嫖娼?
记得以前浙江有个副局长被抓  律师也是以这个理由告上法院的
淫菜啊 。。。。
这个不是网友见面吧,网上卖肉而已
民警说,即使没有发生性关系,只要有讲价还价的行为,就构成了卖淫嫖娼。

那如果没有还价呢?
民警说,即使没有发生性关系,只要有讲价还价的行为,就构成了卖淫嫖娼。

那如果没有还价呢?
还是不行.
不给钱才不算嫖.
Cathay 发表于 2013-1-5 23:46
还是不行.
不给钱才不算嫖.
不给钱。就要算强奸了吧。
又是李刚?
这就是明显没谈好价钱啊。。。
可没有发生关系为什么会认定为嫖娼?
那以后买东西千万别谈价钱了,否则这东西就算你买了,不管你掏不掏钱。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吧?----是的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这个是存在的
婚前性行为不犯法吧?----------不犯法,但不道德
男女朋友分手给女方一点分手费补偿也是合理的吧?----合理
那我和那个女孩子在街上一见钟情,感情迅速升温,和她发生了婚前性行为,事后我们都冷静下来,觉得对方不适合自己,果断决定分手。我给她一些分手费做补偿怎么就犯法啦?
不帅兼没钱 发表于 2013-1-6 16:46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吧?----是的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这个是存在的
婚前性行为 ...
凭啥男的给女的损失费?
季路 发表于 2013-1-6 16:56
凭啥男的给女的损失费?
女的给男的损失费那叫找鸭
wcgsjo 发表于 2013-1-6 00:13
不给钱。就要算强奸了吧。
带套套就行
怎么又是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