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向最高检控告重庆专案组徇私枉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5 16:10:19
http://news.163.com/12/1117/11/8GGRJ1IF00014L3C.html

“该开始了”,原律师李庄在其新浪微博上转发自己的《控告书》全文时评论到。

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指责重庆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简称“专案组”)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

李庄的控告请求称,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已经构成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控告书已于15日寄出

李庄代理人王誓华律师向记者表示,选择在此时提出控告,是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大依法治国精神,“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据了解,该控告书已于15日寄出,一同寄出的还有控告相关的证据。王誓华称,他们将视最高检察院的回复情况继续跟进,并会一直控告,把程序走下去。

李庄在《控告书》中称,李庄案是重庆市一、二审法院在设定必成的观念支配下,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控告书》中称,龚刚模在狱中通过其兄龚刚华带信对李庄说,“所谓李庄做伪证,都是专案组逼我举报……并按照他们编好的文字稿背下来,陷害李庄的。开庭时装头痛,不回答问题,故意说方言,不讲普通话,也都是专案组警察教的。”

龚刚华也曾多次向李庄表示歉意,并将被专案组一审强迫其不出庭、二审强迫其训练出庭作伪证、背诵书面伪证(言)的情况向李庄做了称述,并向十几位法学教授、律师做了两小时的录像证词。

李庄在控告书中称,在自己代理龚刚模涉黑案时,三次与当事人会见均有专案组在场,且专案组的每一个成员都十分明白自己在办案过程中没有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行为,但为了“秉承当时重庆领导的旨意,他们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非法实施侦查”。

专案组警员被指徇私枉法

李庄认为,专案组警员明知自己实施的是徇私枉法行为,且整个侦查过程中的每一个侦查行为仍然是专案组中每一位警员个人以意志的反映,因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专案组每一位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李庄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重庆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专案组每一位警员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其中徇私枉法者的刑事责任。

就在今年11月2日,李庄在其新浪微博中透露,他已经接受龚刚模委托为其刑事案代理申诉,而李庄入狱正是由于其代理龚刚模涉黑案引发。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因代理龚刚模涉黑案,于2009年12月12日被重庆市公安传唤,次日被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

随后,重庆市新闻办称,李庄案发是由其当事人龚刚模主动检举所致。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代理龚刚模涉黑案时,违反法律规定,帮助被告与他人串证,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证据,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称述予以翻供。


2010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重视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李庄案即将刑满释放前夕,重庆市新闻办发布消息称,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行为,李庄将被追究“遗漏罪行”。

同年4月20日,重庆市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庄被控妨害作证罪“漏罪”案。但两日后,重庆检方就当庭提出撤诉,并获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裁定准许。

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并开始为自己伪证案申诉。http://news.163.com/12/1117/11/8GGRJ1IF00014L3C.html

“该开始了”,原律师李庄在其新浪微博上转发自己的《控告书》全文时评论到。

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指责重庆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简称“专案组”)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

李庄的控告请求称,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所有警员已经构成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控告书已于15日寄出

李庄代理人王誓华律师向记者表示,选择在此时提出控告,是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大依法治国精神,“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据了解,该控告书已于15日寄出,一同寄出的还有控告相关的证据。王誓华称,他们将视最高检察院的回复情况继续跟进,并会一直控告,把程序走下去。

李庄在《控告书》中称,李庄案是重庆市一、二审法院在设定必成的观念支配下,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控告书》中称,龚刚模在狱中通过其兄龚刚华带信对李庄说,“所谓李庄做伪证,都是专案组逼我举报……并按照他们编好的文字稿背下来,陷害李庄的。开庭时装头痛,不回答问题,故意说方言,不讲普通话,也都是专案组警察教的。”

龚刚华也曾多次向李庄表示歉意,并将被专案组一审强迫其不出庭、二审强迫其训练出庭作伪证、背诵书面伪证(言)的情况向李庄做了称述,并向十几位法学教授、律师做了两小时的录像证词。

李庄在控告书中称,在自己代理龚刚模涉黑案时,三次与当事人会见均有专案组在场,且专案组的每一个成员都十分明白自己在办案过程中没有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行为,但为了“秉承当时重庆领导的旨意,他们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非法实施侦查”。

专案组警员被指徇私枉法

李庄认为,专案组警员明知自己实施的是徇私枉法行为,且整个侦查过程中的每一个侦查行为仍然是专案组中每一位警员个人以意志的反映,因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专案组每一位警员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李庄请求最高检察院对重庆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专案组每一位警员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其中徇私枉法者的刑事责任。

就在今年11月2日,李庄在其新浪微博中透露,他已经接受龚刚模委托为其刑事案代理申诉,而李庄入狱正是由于其代理龚刚模涉黑案引发。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因代理龚刚模涉黑案,于2009年12月12日被重庆市公安传唤,次日被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

随后,重庆市新闻办称,李庄案发是由其当事人龚刚模主动检举所致。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代理龚刚模涉黑案时,违反法律规定,帮助被告与他人串证,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证据,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称述予以翻供。


2010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重视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3月29日,李庄案即将刑满释放前夕,重庆市新闻办发布消息称,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行为,李庄将被追究“遗漏罪行”。

同年4月20日,重庆市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庄被控妨害作证罪“漏罪”案。但两日后,重庆检方就当庭提出撤诉,并获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裁定准许。

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并开始为自己伪证案申诉。
这年头讼棍太多了
王立军出事之后,大海就开始打黑,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中央不想否定打黑。
强烈支持政府持之以恒打黑,强烈反对政府无视法律程序将打黑行为黑打化。
打黑有问题,但是李庄不冤,老实呆着吧
glwe 发表于 2012-11-18 11:19
打黑有问题,但是李庄不冤,老实呆着吧
他冤不冤你说了不算,老实呆着吧
以为不厚倒了自己就出头了?
倒不厚又不是为了你,你又不能成为倒不厚的工具,没啥利用价值。
当心灰头土脸啊。
上古残剑 发表于 2012-11-18 12:06
以为不厚倒了自己就出头了?
倒不厚又不是为了你,你又不能成为倒不厚的工具,没啥利用价值。
当心灰头土 ...
打黑过程中有没有问题? 有
刑迅逼供存不存在?存在
李庄案有没有疑点?很多

李庄灰头土脸没关系,别让法律颜面尽失。厚黑当年成立专案组调查李庄以往接的案件,愣是没查出来,最后还是以“教唆串供”将其让狱。讼棍?

”利用“这个词最好是用在那些当初厚黑意气风发时跟着敲锣打鼓的人的身上

潮水退去的时候,才知道谁在裸泳。
李大壮收到风了么
这兄弟还真来劲了 真看不明白平西王怎么回事啊 再跳过两天弄不好发现他律所偷税漏税啥的自己先进去了
a110003184255 发表于 2012-11-18 13:47
这兄弟还真来劲了 真看不明白平西王怎么回事啊 再跳过两天弄不好发现他律所偷税漏税啥的自己先进去了
他早没有律师资格啦。不厚在位的时候都不敢动他所在的所,现在怎么弄?
受到政治迫害,就应该忍气吞声?
a110003184255 发表于 2012-11-18 13:47
这兄弟还真来劲了 真看不明白平西王怎么回事啊 再跳过两天弄不好发现他律所偷税漏税啥的自己先进去了
先不涉及具体案情。不管西来进秦城是因为什么,只要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准确地说是只要认为自己有翻案的可能,换成是你,你也会申诉,请求撤销之前的判决,并恢复律师资格。
别站着说话腰不疼。
茄子暴宝 发表于 2012-11-18 12:35
打黑过程中有没有问题? 有
刑迅逼供存不存在?存在
李庄案有没有疑点?很多
更恶心的要在李庄快出狱的时候搜集证据加刑。后来又不得不撤诉。
李庄的律所可不是一般牛逼啊
连彭真一派都要彻底得罪?
能不倒吗?
看来有内幕啊.
李庄的律所是谁开的,彭真的儿子.不厚到处得罪人能不倒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