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女子向警察吐口水 遭电击枪袭击胸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1:41:29


http://player.56.com/v_NzI2NDE2MTI.swf美国匹兹堡一所警察局内,一名被双手反铐的女子朝面前的警察吐了一口唾沫,警察拔出电击枪朝着她的胸部开了枪,女子瞬间被电流击中跑出了数米远,之后只能乖乖回到原位。



http://player.56.com/v_NzI2NDE2MTI.swf美国匹兹堡一所警察局内,一名被双手反铐的女子朝面前的警察吐了一口唾沫,警察拔出电击枪朝着她的胸部开了枪,女子瞬间被电流击中跑出了数米远,之后只能乖乖回到原位。



为啥不能直接在帖子中显示视频窗口?

另外请懂鸡肠的兄弟翻译一下视频解说。我想知道人家老美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合法还是不合法?

为啥不能直接在帖子中显示视频窗口?

另外请懂鸡肠的兄弟翻译一下视频解说。我想知道人家老美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合法还是不合法?
我不觉得这不合法。

话说那个觉得汉堡太辣报警的是不是应该受到类似的教育?
我觉得这个是属于过度使用警械。不过真人版蓝精灵里面格格巫在商场也只是对警察口头上表示不满就被电击了。
警察明确遭到物质性攻击,升级到武力制服的第三级完全正确
警务人员在使用电击器前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意识即电击器并不是完全安全的警械,所谓'非杀伤性'只不过是生产厂商夸张的宣传语句!上面视频中的警员属于明显的过度使用警械,在不知当事人是否有隐性疾患时直接电击靠近心脏的胸口很可能致人死亡,即使是一个健康强壮的正常人由于个体性差异也不排除电击猝死的可能!但美警好象从未受过这方面的培训,在使用泰瑟这类高压电击枪时毫无顾忌,这就怪不得此类悲剧事件一再发生...
明显过度使用武力了。一口唾沫。。。换俺朝,回吐一口恐怕回忆录都够写了。
明显过度使用武力了。一口唾沫。。。换俺朝,回吐一口恐怕回忆录都够写了。
当时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千米,在四分之一柱香之后…………
怎么没KO?电击枪打人不是立扑嘛~
视频里说,这女的事后投诉该警察,警察受到停职处分,被勒令接受更多的泰瑟安全使用培训。。。 如果那女的只是骂骂咧咧的,我觉得泰瑟有点过头。 但用体液攻击他人(口水也是体液),这是生化危害,用泰瑟我觉得挺合适,特别是这女的是因为在公共场合撒酒疯被抓进来的。。。
双筒 发表于 2012-9-10 20:27
视频里说,这女的事后投诉该警察,警察受到停职处分,被勒令接受更多的泰瑟安全使用培训。。。 如果那女的只 ...
喝醉了啊~~那何必跟她计较,俺觉得对喝醉了的女子,要关心一点嘛~。。。
体液攻击是生化危害。。。。。。{:soso_e137:}
这女的比较胖,胸部脂肪多,估计电阻大,所以电流小,要不这女的可能真的心脏会出问题。

honghe_cn 发表于 2012-9-10 08:19
体液攻击是生化危害。。。。。。


请指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下面的链接是新泽西州法院的空白起诉书,对使用体液攻击执法人员(包括州县市各级警察,狱警,管教所管理人员等)的行为,以“严重袭击”aggravated assault提起公诉。。。

http://www.judiciary.state.nj.us/criminal/charges/assault14.pdf

在英语里,Assault和Battery的定义区别是,assault是袭击别人的行为,有没有打到对方不管。 Battery是真的打到了那个侵害目标。 所以用砖头打人,是assault。 用砖头把人脑袋给开瓢了,是battery。 但起诉的时候一般都用assault and battery,因为那个嫌犯扔了好几次砖头,有的打到人了,有的没打中。 Assault和aggravated assault的区别是严重程度上的问题。 用拳头打人是assault,用砖头可能就是aggravated assault了,因为砖头比拳头更危险。 所以普通的assault算“轻罪”misdemeanor,被判罪还可以拥有枪支;但aggravated assault是“重罪”felony,是要坐牢的,和杀人抢劫强奸等等一样了,拥枪的权利也剥夺了。。。
honghe_cn 发表于 2012-9-10 08:19
体液攻击是生化危害。。。。。。


请指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下面的链接是新泽西州法院的空白起诉书,对使用体液攻击执法人员(包括州县市各级警察,狱警,管教所管理人员等)的行为,以“严重袭击”aggravated assault提起公诉。。。

http://www.judiciary.state.nj.us/criminal/charges/assault14.pdf

在英语里,Assault和Battery的定义区别是,assault是袭击别人的行为,有没有打到对方不管。 Battery是真的打到了那个侵害目标。 所以用砖头打人,是assault。 用砖头把人脑袋给开瓢了,是battery。 但起诉的时候一般都用assault and battery,因为那个嫌犯扔了好几次砖头,有的打到人了,有的没打中。 Assault和aggravated assault的区别是严重程度上的问题。 用拳头打人是assault,用砖头可能就是aggravated assault了,因为砖头比拳头更危险。 所以普通的assault算“轻罪”misdemeanor,被判罪还可以拥有枪支;但aggravated assault是“重罪”felony,是要坐牢的,和杀人抢劫强奸等等一样了,拥枪的权利也剥夺了。。。
studhorse 发表于 2012-9-10 18:01
警务人员在使用电击器前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意识即电击器并不是完全安全的警械,所谓'非杀伤性'只不过是生产厂商 ...
电击器和OC类属于同一档次的武力,按暴力等级还要低于警棍............
说明一下在美国为了保证警察执法的权威性,规定警察可以采用比对方更暴力的手段对付.武力等级以对方出现威胁性动作为起点,警察的对付手段从用手(臂)推挤---拳头击打-----电击(OC)控制---警棍----使用枪械 .
这女的没对她上警棍算轻的了
双筒 发表于 2012-9-10 20:27
视频里说,这女的事后投诉该警察,警察受到停职处分,被勒令接受更多的泰瑟安全使用培训。。。 如果那女的只 ...
美国的相关法律不清楚,但在CH,对已被上铐限制自由的嫌犯再使用电击之类的东东而且还被录像,大麻烦就等着你了,本单位的前车之鉴可不只一两例...
天之饺子 发表于 2012-9-10 23:51
说明一下在美国为了保证警察执法的权威性,规定警察可以采用比对方更暴力的手段对付.武力等级以对方出现威胁 ...
说明美国的法律实质上是鼓励警务人员过分使用暴力的,比如此例,你觉得一个已被上背铐的女人吐口水比强壮男子用手(臂)推挤更暴力吗?
双筒 发表于 2012-9-10 23:42
请指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下面的链接是新泽西州法院的空白起诉书,对使用体液攻击执法人员(包括州 ...
不好意思,我只是第一次听到这么词,国内没有这样的解释。

studhorse 发表于 2012-9-11 00:21
说明美国的法律实质上是鼓励警务人员过分使用暴力的,比如此例,你觉得一个已被上背铐的女人吐口水比强壮男 ...


不是鼓励暴力,如果不保证警察武力强人一等和谈控制犯罪?如果罪犯过来一拳阿sir也以同样一拳回击保持对等?这时候当然是使用警棍敲他的脑袋,保持强力.很常见的一种案例某人如果拿着刀威胁警察会被枪击,而不是拿着电击,警棍之类的玩意对付.口水属于体液攻击的一种,如果这个女子有强传染性疾病警察就有受感染的危险.随后的指控也很明了aggravated assault
studhorse 发表于 2012-9-11 00:21
说明美国的法律实质上是鼓励警务人员过分使用暴力的,比如此例,你觉得一个已被上背铐的女人吐口水比强壮男 ...


不是鼓励暴力,如果不保证警察武力强人一等和谈控制犯罪?如果罪犯过来一拳阿sir也以同样一拳回击保持对等?这时候当然是使用警棍敲他的脑袋,保持强力.很常见的一种案例某人如果拿着刀威胁警察会被枪击,而不是拿着电击,警棍之类的玩意对付.口水属于体液攻击的一种,如果这个女子有强传染性疾病警察就有受感染的危险.随后的指控也很明了aggravated assault
近些年美国还有一种常见的案例就是"援助性自杀",有些人想自杀却对自己下不了手就利用警察的"强对方一等的武力原则",拿着刀之类的东西去威胁警察然后借警察的手................
自找的, 不維護警察的尊敬還怎麼執法, 看現在香港警察都成了軟蛋了.
天之饺子 发表于 2012-9-11 00:59
近些年美国还有一种常见的案例就是"援助性自杀",有些人想自杀却对自己下不了手就利用警察的"强对方一等的武 ...
如果打不死那算幸運還是不幸?
馬德鐘 发表于 2012-9-11 01:10
自找的, 不維護警察的尊敬還怎麼執法, 看現在香港警察都成了軟蛋了.
大陆一线城市的警察,何尝不是被整得像孙子?
梁家辉不是说了嘛,整警察的,通常都是警察。
自找的, 不維護警察的尊敬還怎麼執法, 看現在香港警察都成了軟蛋了.
现在还是一国两制期间呢…哼哼你懂的
口水杀伤力很弱吗?

你怎么知道她口水里没有空气传播病菌? 没有HIV 没有肝炎? 没有肺结核 ?没有甲类传染病?

简直是生物武器 该用枪打!
双筒 发表于 2012-9-10 20:27
视频里说,这女的事后投诉该警察,警察受到停职处分,被勒令接受更多的泰瑟安全使用培训。。。 如果那女的只 ...
口水也算生化攻击?呵呵,我觉得这警察过了,毕竟对方并没有对他进行实质性的威胁,吐口水实际上和“FUCK”也就是一个等级的威胁,充其量是侮辱性的人身攻击,所以最后对他的处理我觉得也是合理的。
泰瑟这东西,说起来其实危险性也很大,特别是在你不知道对方是否有心脏、精神类疾病的情况下,老美那边每年也因为这个要死上几十口子,所以用这东西自卫还说的过去,要是要来震慑大可不必,警棍就足够了,价格便宜效果显著,只要不往脑袋上打,一般也很难打死人。
吐口水应该算是生化攻击,万一是个艾滋病菌携带者呢?
用电击是过了,毕竟对方已经被控制了。
估计这位美国JCSS也就是一时小不忍,结果乱了大谋!
印象中泰瑟的威力挺大的啊 这个女的看起来蹦得挺欢的 是不是可以选择威力的?
honghe_cn 发表于 2012-9-11 00:36
不好意思,我只是第一次听到这么词,国内没有这样的解释。
比如这个女的有致命的传染病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并不是不可能啊。我记得曾经有过一个报道说一个护士被唾液袭击脸部。她脸上有伤口,导致感染了hiv.
这位警察用的是哪种电击枪啊?似乎不是泰瑟
石河子新朝曹 发表于 2012-9-11 11:48
吐口水应该算是生化攻击,万一是个艾滋病菌携带者呢?
首先艾滋病是病毒引起的,不是病菌。
其次朝人吐口水绝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感染(除非她一口吐在你比较大的伤口上了神马的),体液传染疾病的条件可以自己去搜索。
在美国电击枪使用应该严格管理,万一人家安装了心脏起搏器呢?
这女的比较胖,胸部脂肪多,估计电阻大,所以电流小,要不这女的可能真的心脏会出问题。
这,还是一样的。有可能酒喝多了,不知疼了。
警察对这样的女人一定头疼,不让她老实了,估计连笔录也做不了。记得以前有个相声说警察抓了这类人之后,只要没有别的什么大事都是先关着,不理他,让他自己先在小黑屋败败火,然后在说别的。跟他直接冲突不值当的,要是被感染了什么更亏大了。
支持警察
今天吐口水,明天泼硫酸。对真正的刁民一定要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