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汨罗官员双规时坠亡续:死者家属称将获补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4:41:33
湖南汨罗官员双规时坠亡续:死者家属称将获补偿

原标题:死者家属称将获得补偿

  ■ “湖南房管局官员‘双规’期间坠楼”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 刘刚 实习生 赵力)8月15日,湖南汨罗市房管局一官员在“双规”期间坠楼死亡。昨日,死者家属称,已和当地纪委达成相关善后协议,他们对结果满意。

  8月15日,湖南省汨罗市发生一起“双规”人员跳楼死亡事件。汨罗官方通报称,死者是湖南省汨罗市房管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徐向军,因涉嫌经济问题被当地纪委“双规”,15日上午,他离开调查地跳楼身亡。

  事发后,当地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昨天下午,记者从家属处获悉,他们将获得一笔补偿款,但数目不大,这作为当地对徐向军意外死亡的补偿。家属对善后结果表示满意,希望记者不要过问。

  有当地人士告诉记者,官方将补偿数额从56万元一度增加到76万元。

  对此,汨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松柏未作证实,并称“事情已妥善处理”。
http://news.sina.com.cn/c/2012-08-18/023924989659.shtml湖南汨罗官员双规时坠亡续:死者家属称将获补偿

原标题:死者家属称将获得补偿

  ■ “湖南房管局官员‘双规’期间坠楼”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 刘刚 实习生 赵力)8月15日,湖南汨罗市房管局一官员在“双规”期间坠楼死亡。昨日,死者家属称,已和当地纪委达成相关善后协议,他们对结果满意。

  8月15日,湖南省汨罗市发生一起“双规”人员跳楼死亡事件。汨罗官方通报称,死者是湖南省汨罗市房管局监察大队大队长徐向军,因涉嫌经济问题被当地纪委“双规”,15日上午,他离开调查地跳楼身亡。

  事发后,当地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昨天下午,记者从家属处获悉,他们将获得一笔补偿款,但数目不大,这作为当地对徐向军意外死亡的补偿。家属对善后结果表示满意,希望记者不要过问。

  有当地人士告诉记者,官方将补偿数额从56万元一度增加到76万元。

  对此,汨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松柏未作证实,并称“事情已妥善处理”。
http://news.sina.com.cn/c/2012-08-18/023924989659.shtml
我晕啊,这么搞真的没有明天了
LS的,换你被安安或纪委抓去,套上这个嫌疑,然后再这么个死法,你觉的有没有明天
在法律没有判之前,一切都不好说。
我们可以有自己的判断,但最后还是要以法律判决为准
死了他上面的就脱身了,安家费还是要给。
党的干部,犯了错误还是要给后路的嘛
闹出人命了,就到处为止了?
和珅 发表于 2012-8-18 14:58
家属对善后结果表示满意,希望记者不要过问。

中堂大人英明.
   无尽的未知  
潜水猫 发表于 2012-8-18 17:10
党的干部,犯了错误还是要给后路的嘛
只是错误的嫌疑,双规本来就是违反人权的行为。当然美国对此看不到而已。
但是美国人看不到的人权问题,难道就不是人权问题了吗?
只是错误的嫌疑,双规本来就是违反人权的行为。当然美国对此看不到而已。 但是美国人看不到的人权问题, ...
人权和美国有个屁关系!
我希望中国人权进步,但不需要美国来指手画脚!
楼上携洋自重的嘴脸一览无余。
locan 发表于 2012-8-19 07:58
人权和美国有个屁关系!
我希望中国人权进步,但不需要美国来指手画脚!
楼上携洋自重的嘴脸一览无余。
就是因为跟美国人没有关系,所以才需要重视双规官员的人权问题啊。
希望人权进步,那就应该保障双规期间官员的人权,而不是听美国人的,认为这些家伙没有人权的。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8-19 07:12
只是错误的嫌疑,双规本来就是违反人权的行为。当然美国对此看不到而已。
但是美国人看不到的人权问题, ...
不但违反人权,还违反法律,一大批干部,双规的时候承认错误,吐点钱出来,连法庭程序都不走直接就没事了;P该不该深究啊
奇葩的湖南官场
lin_9611 发表于 2012-8-18 12:36
LS的,换你被安安或纪委抓去,套上这个嫌疑,然后再这么个死法,你觉的有没有明天
在法律没有判之前,一切 ...
纪委双规的处理结果与法律判决没一分钱关系
yuppppp 发表于 2012-8-18 19:46
家属对善后结果表示满意,希望记者不要过问。

本来是要抄家的,结果一人身死不但保住了原有的贪墨的财产还能得点补偿金何乐而不为?
纳税人表示蛋疼。。。
潜水猫 发表于 2012-8-19 09:53
不但违反人权,还违反法律,一大批干部,双规的时候承认错误,吐点钱出来,连法庭程序都不走直接就没事了 ...
确实违反法律。
没有公安部门的逮捕令,谁都没权利把别人非意志的管到一个宾馆去。就算他是官员也是一样。
难道我们不关心这些官员的人权问题吗
他们遭受了虐待怎么办?又谁来替他们申诉?
你还有同情心吗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8-19 11:02
确实违反法律。
没有公安部门的逮捕令,谁都没权利把别人非意志的管到一个宾馆去。就算他是官员也是一样 ...

对他们,真没有
说句难听点的,主人打狗,旁人管不着。被双规的那些有谁冤枉了?
身边就有双规的例子,只能说对待自己的干部,党的政策亚克西
潜水猫 发表于 2012-8-19 11:08
对他们,真没有
说句难听点的,主人打狗,旁人管不着。被双规的那些有谁冤枉了?
身边就有双规 ...
原来,官员不享受人权待遇啊,天赋人权上不是明明写着人人都享有人权吗?
难道打了个括号写着XX党员除外吗?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8-19 11:54
原来,官员不享受人权待遇啊,天赋人权上不是明明写着人人都享有人权吗?
难道打了个括号写着XX党员除外 ...
说这些这些都没用,这是中国!你改变不了什么!双不双规也触犯不到广大X民的权力,所以关心这个干嘛?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2-8-19 12:12
说这些这些都没用,这是中国!你改变不了什么!双不双规也触犯不到广大X民的权力,所以关心这个干嘛?
既然要关心人权,当然是要关心所有人的人权,人权不是人民的人权,而是人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人权,政府官员的人权当然也要包括其中。
虽然没有触犯到人民的权力,但是已经触犯到了人权。
刑不上大夫。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8-19 11:54
原来,官员不享受人权待遇啊,天赋人权上不是明明写着人人都享有人权吗?
难道打了个括号写着XX党员除外 ...
触犯国家法律的用家规处理一下,服软的吐点出来就不再追究了,该坐牢的不坐牢该判刑的不判刑。这是多么人道的待遇啊!
你去问问官员,他们愿不愿意依法享受你说的那些个人权?
你连人大代表都不是,反倒替代表你的人瞎操心,人家还不领情呢
潜水猫 发表于 2012-8-19 13:10
触犯国家法律的用家规处理一下,服软的吐点出来就不再追究了,该坐牢的不坐牢该判刑的不判刑。这是多么人 ...
原来不是人大代表就不能关心人权啊?那你上网关心这个干啥,难道你是人大代表?
我至少觉得官员的跳楼,应该不是因为高兴自己能享受双规待遇而跳楼的吧?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8-19 12:27
既然要关心人权,当然是要关心所有人的人权,人权不是人民的人权,而是人作为社会组成部分的人权,政府官 ...
那还不算有人权么?那是超人权吧。你见过哪个国家侦查阶段是请嫌疑人去宾馆的?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8-19 13:15
原来不是人大代表就不能关心人权啊?那你上网关心这个干啥,难道你是人大代表?
我至少觉得官员的跳楼, ...
这谁都知道跳楼是他自己的选择吧?
你跟这儿装纯洁卖萌,有意思么?{:3_77:}
潜水猫 发表于 2012-8-19 13:23
这谁都知道跳楼是他自己的选择吧?
你跟这儿装纯洁卖萌,有意思么?
谁没事去跳楼啊,当然在你世界里面,可能有人会高兴的想要去跳楼。
deam 发表于 2012-8-19 13:22
那还不算有人权么?那是超人权吧。你见过哪个国家侦查阶段是请嫌疑人去宾馆的?
如果是公安人权出具逮捕令,然后带人去宾馆的确是超人权。
问题是第一不是公安人权,第二没有逮捕令,第三非当事人主观意愿。
按照国内和世界标准,这叫绑架!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8-19 13:27
如果是公安人权出具逮捕令,然后带人去宾馆的确是超人权。
问题是第一不是公安人权,第二没有逮捕令,第 ...
本该逮捕的送去宾馆,这叫超国民待遇。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8-19 13:26
谁没事去跳楼啊,当然在你世界里面,可能有人会高兴的想要去跳楼。
{:3_77:}自己慢慢玩
deam 发表于 2012-8-19 13:29
本该逮捕的送去宾馆,这叫超国民待遇。
没有逮捕权的人把你强行压到宾馆,那叫绑架行为,是明显违反人权的行为。
或者你认为,你被一群没有执法权的人,不给你出示逮捕状,还违反你的意志,带你去宾馆,不是一种绑架行为?
而这种绑架行为,确实持续的进行。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8-19 13:27
如果是公安人权出具逮捕令,然后带人去宾馆的确是超人权。
问题是第一不是公安人权,第二没有逮捕令,第 ...
D玩这个也可以说一种很不好玩的游戏!你说违反人权?人家却说了只是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交代触犯党纪的问题,人家可没说限制你人身自由,:D是你觉得对不起D的教诲自愿在宾馆里悔过,可怨不得D啊![:a5:]

这就是一个文字游戏,一个只要你生活在这个国家又入了D,还要升官发财所必须承担的后果!记住D没说剥夺你的人身自由;P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2-8-19 15:16
D玩这个也可以说一种很不好玩的游戏!你说违反人权?人家却说了只是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交代触犯党纪的 ...
如果当事人是自愿的,当然没有问题。
问题是当事人不是自愿的,那双规明显就是违反人权的行为。
入D宣誓可没宣誓过要放弃人权,更何况公民也没有权利能放弃自己的人权。
果然此贴又见某人
记得此前很著名的一个ID:朱宇
某人是不是很有印象
誓死保卫机密
如果当事人是自愿的,当然没有问题。
问题是当事人不是自愿的,那双规明显就是违反人权的行为。
入D宣誓 ...
没有人 能够证明 他不是自愿去宾馆接受 配合调查的 但是纪委肯定敢说 因为他们是权力人 官员的跳楼 只是过程中的意外 为这样不幸的意外赔偿 是双方都乐意的结果 难道不是吗 你讲人权 人家家属都不希望在有其它…… 这是和谐社会必须付出的代价
拖鞋哥 发表于 2012-8-19 15:34
没有人 能够证明 他不是自愿去宾馆接受 配合调查的 但是纪委肯定敢说 因为他们是权力人 官员的跳楼 只是过 ...
如果被拐妇女跳楼了,也没人知道他是不是自愿跟着人贩子走的。
从你嘴里面吐出来和谐社会必须付出的代价真是可笑。
红色俱乐部 发表于 2012-8-19 15:19
如果当事人是自愿的,当然没有问题。
问题是当事人不是自愿的,那双规明显就是违反人权的行为。
入D宣誓 ...
你到现在还明白大家的意思!人权虽然神圣!可惜赋予人权的不是上帝而是执政的团体,在执政团体不爽时一切冠冕堂皇的所谓人权都是屁!是一分钱都不值得屁!你也混迹论坛多年这个道理你不懂?在这里还争执个啥?说一千道一万人权就是牌坊,用的时候高高抬起!不用的时候一锤子砸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