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我的爱情观——不爱没有罪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4:40:33
——爱情是永恒的,但不是指对某一个人的爱情应当是永恒的。

——爱情的发生有个认知、认可和结恋的过程。所谓一见钟情,是这个过程比较“闪电”罢了。认知是了解对方,认可是接纳对方,结恋就是不同状况的意乱情迷了。正如不是所有恋爱名义下的行为都是爱情,不是所有爱情名义下的行为都是婚姻,结恋以后,不是对某个人的爱情自此就应当永恒,因为,之后,还有对爱情再认知的经过,还有今后发生的变化因素的作用。

——从哲学观点讲,认知是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及深、由局部到整体、由感性到理性逐步深入的无穷循环。这就是再认知。其对爱情的影响,缘于恋爱中的对方只愿展示自己美好的一面,甚至故弄玄虚、装模作样,伪造或夸大自己的迷引力;也是已方眼力有限,定力不够,不知不觉就陷入了迷糊,变得昏昏然,看不到当初能看到的对方的短处了,只看到对方的可爱,沉溺于情绪亢奋感觉迟钝状态。当然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当恋虫上身,人就会象受了蛊惑魅诱,从生理上讲,是由于大脑分泌了不适量的过多的爱的荷尔蒙的作用,不能责怪意识不够理性。(——胡说八道!)

——再认知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对方的再认知,另一是对自已的再认知。

——对对方的再认知,如果挖掘出当初没有发现的美妙,自是喜泣望外,没话说;如果摸到了先前怎么也想象不到的“狗屎”,也许就要大失所望,甚至恼羞成怒。后者将直接波及爱情,使爱的绚丽顿然黯逝,乃至生出恨意,说不定蒙生退局的念头——闹离婚!此时,如果别人劝好,于家庭的稳定而言尚说得通,但于爱情而言就是不道德了。

——补充一点,人无完人,总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爱情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感情才能称其为爱情。有时,虽摸到了对方的“狗屎”,但由于涵养或其它利害的考虑或由于别人劝好,日后忍受了、习惯了,乃至忽略了、理解了,这爱情的小曲还是可以扭扭捏捏、依依呀呀的哼下去的,多了不说,就眼目下的物质、道德基础而言,于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是有益的。这个辩证,延及下文。

——对自己的再认知,如果觉得比当初所自认为的还要适宜这份情爱,也是没话说;如果想来想去,觉得对方倒没有什么不合世情常理的,是自己原来并不属于世情常理中的人,长此下去,拖累了对方或者也苦熬了自己。这是非常之人,很罕见,通常是指责对方不是东西。不过,念头到了这份上,早已是爱情结出疙瘩闹出生疏了,不用赘述。这是再认知的另一种情况。

——爱情的寿命与具体的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息息相关。当这些因素发生变化,爱与不爱也会随着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自身过错也好,对方过错也好,总之觉得对方不可爱了或者并不是可爱的。追究谁的责任也无意义,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或者并不可爱就是并不可爱,遣责或“捆绑”,那是爱情以外并非针对爱情的补救措施。

——爱情作为人类生活的主题之一,从它萌发的那一天起,就注定它的永恒——因为它是人类所有情感的精华所在,是人类思想中经常涉及的又最难阐释的课题,是把痛苦和甜蜜微妙地融于一体并释放出神密的既是感官的又是超感官的刺激。但这是对于整个人类而言。对于具体的个人,由于前述原因,对它禁锢以永恒,则是不客观的,也是违背爱情本性的。

——爱不是罪过,不爱也不是罪过——勉强自己的情感才是罪过!爱情是不可勉强的意志,不爱就是不爱,就应该承认——最起码心里承认。如果由于非爱情原因而强迫自己爱了,这所谓的爱不是真爱,只是为了其它利益的委曲求全。爱心是不能强迫的,否则就会产生变态的所谓的爱。在真爱被弄模糊之后,哪里还会有真的爱情。但这并不排斥尽管有不爱的,因为不能割舍对对方的某种依赖或出于其它某种利益的考虑,在以后的日子里,居然建立了某种程度的爱情。不过我想,这其中更多的是好感或者感激之情,混同成了爱情。

——我以为,爱情不是基于道德的或政治的基础产生的,相对于爱情本性而言,对其拘束以任何道德都是非法的,因为爱情的本性就是由爱生情。不爱就是不爱,不爱本身没有罪过。但现实是,对爱情的道德拘束太多了,压迫出许多的不得不爱……——爱情是永恒的,但不是指对某一个人的爱情应当是永恒的。

——爱情的发生有个认知、认可和结恋的过程。所谓一见钟情,是这个过程比较“闪电”罢了。认知是了解对方,认可是接纳对方,结恋就是不同状况的意乱情迷了。正如不是所有恋爱名义下的行为都是爱情,不是所有爱情名义下的行为都是婚姻,结恋以后,不是对某个人的爱情自此就应当永恒,因为,之后,还有对爱情再认知的经过,还有今后发生的变化因素的作用。

——从哲学观点讲,认知是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及深、由局部到整体、由感性到理性逐步深入的无穷循环。这就是再认知。其对爱情的影响,缘于恋爱中的对方只愿展示自己美好的一面,甚至故弄玄虚、装模作样,伪造或夸大自己的迷引力;也是已方眼力有限,定力不够,不知不觉就陷入了迷糊,变得昏昏然,看不到当初能看到的对方的短处了,只看到对方的可爱,沉溺于情绪亢奋感觉迟钝状态。当然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当恋虫上身,人就会象受了蛊惑魅诱,从生理上讲,是由于大脑分泌了不适量的过多的爱的荷尔蒙的作用,不能责怪意识不够理性。(——胡说八道!)

——再认知包括两部分,一是对对方的再认知,另一是对自已的再认知。

——对对方的再认知,如果挖掘出当初没有发现的美妙,自是喜泣望外,没话说;如果摸到了先前怎么也想象不到的“狗屎”,也许就要大失所望,甚至恼羞成怒。后者将直接波及爱情,使爱的绚丽顿然黯逝,乃至生出恨意,说不定蒙生退局的念头——闹离婚!此时,如果别人劝好,于家庭的稳定而言尚说得通,但于爱情而言就是不道德了。

——补充一点,人无完人,总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爱情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感情才能称其为爱情。有时,虽摸到了对方的“狗屎”,但由于涵养或其它利害的考虑或由于别人劝好,日后忍受了、习惯了,乃至忽略了、理解了,这爱情的小曲还是可以扭扭捏捏、依依呀呀的哼下去的,多了不说,就眼目下的物质、道德基础而言,于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是有益的。这个辩证,延及下文。

——对自己的再认知,如果觉得比当初所自认为的还要适宜这份情爱,也是没话说;如果想来想去,觉得对方倒没有什么不合世情常理的,是自己原来并不属于世情常理中的人,长此下去,拖累了对方或者也苦熬了自己。这是非常之人,很罕见,通常是指责对方不是东西。不过,念头到了这份上,早已是爱情结出疙瘩闹出生疏了,不用赘述。这是再认知的另一种情况。

——爱情的寿命与具体的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息息相关。当这些因素发生变化,爱与不爱也会随着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自身过错也好,对方过错也好,总之觉得对方不可爱了或者并不是可爱的。追究谁的责任也无意义,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或者并不可爱就是并不可爱,遣责或“捆绑”,那是爱情以外并非针对爱情的补救措施。

——爱情作为人类生活的主题之一,从它萌发的那一天起,就注定它的永恒——因为它是人类所有情感的精华所在,是人类思想中经常涉及的又最难阐释的课题,是把痛苦和甜蜜微妙地融于一体并释放出神密的既是感官的又是超感官的刺激。但这是对于整个人类而言。对于具体的个人,由于前述原因,对它禁锢以永恒,则是不客观的,也是违背爱情本性的。

——爱不是罪过,不爱也不是罪过——勉强自己的情感才是罪过!爱情是不可勉强的意志,不爱就是不爱,就应该承认——最起码心里承认。如果由于非爱情原因而强迫自己爱了,这所谓的爱不是真爱,只是为了其它利益的委曲求全。爱心是不能强迫的,否则就会产生变态的所谓的爱。在真爱被弄模糊之后,哪里还会有真的爱情。但这并不排斥尽管有不爱的,因为不能割舍对对方的某种依赖或出于其它某种利益的考虑,在以后的日子里,居然建立了某种程度的爱情。不过我想,这其中更多的是好感或者感激之情,混同成了爱情。

——我以为,爱情不是基于道德的或政治的基础产生的,相对于爱情本性而言,对其拘束以任何道德都是非法的,因为爱情的本性就是由爱生情。不爱就是不爱,不爱本身没有罪过。但现实是,对爱情的道德拘束太多了,压迫出许多的不得不爱……
<P>楼主你怎么想的。</P>[em06][em06][em06]
<P>随意而感</P>
真复杂
<P>对男人而言</P><P>爱情是以女人为圆心,以怀孕为半径划圆</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北极风</I>在2005-1-16 22:49:28的发言:</B>

<P>对男人而言</P>
<P>爱情是以女人为圆心,以怀孕为半径划圆</P></DIV>
<P>姐夫说的有道理</P>
我已经没有了爱!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Helen</I>在2005-1-22 13:07:55的发言:</B>
我已经没有了爱!</DIV>
<P>你还小,懂得什么叫爱</P>
<P>她不小啦</P><P>只是EQ不健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