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拍烟台开发区一女子被人从六楼扔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45:22






真无力吐槽~~!






真无力吐槽~~!
我X,这绝对是故意杀人了!!!
故意杀人
杀杀杀
7日,市民张先生反映,6日下午,烟台开发区一小区发生惊人一幕,一名30岁左右女子被从六楼窗口扔下,下坠过程中还撞上了楼下住户的卫星锅。目前该女子仍在开发区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
  目击者:出事前曾发生激烈争吵
  7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地点开发区黄海小区。在小区6号楼后面的水泥地面上,还残留有不少玻璃碎片。楼下的草地上有一处凹陷,该女子就是在这落地的。有居民称,该女子坠地前还撞上了楼体上的一个卫星锅,卫星锅上还有一个明显的坑。
  目击者李女士说,6日下午4点左右,在小区6号楼一单元的6楼窗口突然出现一女子,她坐在窗沿上,扶着窗框,屋内不时传出很大的争吵声。后来有人报警,民警来到现场发现房屋门已经被反锁了。
  后来消防人员也来了,他们在一楼正对着女子所在窗户的下面拉开了救生气垫,还有一位消防队员爬到楼顶放下一条绳子,坐在窗沿的女子抓着绳子想往上爬,但屋里跑出一对男女,将女子从绳子上拽了下来。
  李女士说,窗口不时地飞出啤酒瓶,这对男女把女子拖到了屋里面,大家以为事情已经解决了。没想到过了一会,旁边另外一个窗户突然扔出来一个人,就是原来坐在窗沿上的那个女子。女子摔在地上,好像当时就昏过去了,随后被救护车送往开发区医院进行救治。
密切关注...
太惊悚了,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就算是家庭纠纷、情绪激动,也应属于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必须严惩。
这个必须严惩
当众杀人?那两个人和她有什么深仇大恨
查明情况,杀无赦。。
会是亲戚俩人抓小三吗?
博望侯 发表于 2012-8-10 21:57
就算是家庭纠纷、情绪激动,也应属于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必须严惩。
极端恶劣的是当着军警人员杀人(消防人员也是警察甚至算军人,消防队驻地是军事区)
受害人的丈夫猥亵骚扰了行凶者的14岁的女儿,已经被行政拘留。行凶者索赔50万未果,随即将受害人当着营救人员的面,将受害人抛下,目前受害人颈椎等多处骨折,仍在医院急救。
小刀子 发表于 2012-8-11 13:19
受害人的丈夫猥亵骚扰了行凶者的14岁的女儿,已经被行政拘留。行凶者索赔50万未果,随即将受害人当着营救人 ...
1)猥亵妇女,如果构成犯罪,自然会被公诉,目前既然行政拘留,可以等待处理结果,要索赔,就算对方情节轻微没有构成犯罪,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至于50万是否合理,应由法院判决,因为索赔50万未果就这把人抛下六层楼房,情节十分恶劣;

2)猥亵少女的是受害人的丈夫,不是受害人,堂堂男子找仇家,居然只能找别人的老婆顶缸?此人的人品着实堪忧,他女儿将来会成为什么样子?
令人发指。
不知怎么的,想起了唐慧的母亲.
不知这事,网上的那帮人怎么解释
受害人家属就可以无法无天吗?
小刀子 发表于 2012-8-11 13:19
受害人的丈夫猥亵骚扰了行凶者的14岁的女儿,已经被行政拘留。行凶者索赔50万未果,随即将受害人当着营救人 ...
丈夫行凶,杀他老婆肯定是不对的,冤有头,债有主
想起来几年前,某央企公司青岛办公大楼上被从33楼抛下的女人,这案到现在也没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