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法委成立小组调查幼女被逼卖淫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5:13:43


湖南政法委成立小组调查幼女被逼卖淫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10日01:17  大洋网

  唐慧被劳教一案连日来持续引发关注。

  “湖南省政法委已经组成调查组前往永州,他们分成5个小组,对涉及强奸、劳教、‘假立功’、秦星与警界人士之间的关系5个方面分别进行调查。”一位接近湖南政法部门的人士8月9日向本报记者透露事态的最新进展。

  事件缘于6年前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幼女乐乐(化名)被逼卖淫案。2006年10月,乐乐被秦星、陈刚等人诱骗、强奸并卖入色情场所,此后被逼卖淫100多次。今年6月,在历经两次发回重审,前后四次判决后,乐乐母亲唐慧终于等来终审判决:色情场所老板秦星、周军辉两被告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

  唐慧认为当初包庇秦星等被告人的涉案民警仍逍遥法外,于是不断上访,要求惩处她所指称的包庇被告人的执法人员。然而8月1日,唐慧却突然被永州市公安局以其在上访过程中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为由,处以劳教一年半。

  唐慧被劳教事件已经惊动湖南省高层,湖南省政法委已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唐慧也已经委托律师申请行政复议,8月8日,湖南省劳教委已经受理唐慧的申请。

  “假立功”之辩

  唐慧一家的噩梦,起于6年前女儿乐乐的失踪。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0月3日下午,周军辉强行将乐乐骗至秦星、陈刚开设的永州零陵区“柳情缘休闲屋”卖淫。

  在明知乐乐不满14岁的情况下,秦星、陈刚仍逼迫她卖淫3个月,在此期间,乐乐还被刘润、兰小强、秦斌等四人轮奸,直到2006年12月30日被其家人发现报警后得以解救。

  此案在经历两次重审、四次判决,延搁6年之后,至2012年6月才尘埃落定,色情场所老板秦星、周军辉两被告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

  “对于判决结果我们都认了,但警察为秦星等人通风报信、‘假立功’却没有受到惩罚,我们没法容忍,所以我老婆还想再反映一下。”唐慧丈夫、乐乐父亲张辉(化名)说。

  据乐乐案辩护律师甘元春称,2008年,秦星在看守所民警唐爱国等人的协助下,伪造其在2007年6月12日,解救自杀的在押人员周兰兰的立功情节,妄图减轻罪责。

  但周兰兰事后否认自己曾试图自杀。她因另一案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羁押期间,她与秦星同处一个监室。

  “我儿子死于医疗事故,冤还没有申,我怎么会自杀?”8月8日,周兰兰对本报记者说,直到出狱后的2011年下半年,她才知道自己“被自杀”。她曾向永州市中级法院和中级检察院的联合调查组陈述“自己从未自杀过”。

  2011年3月底,永州市中级法院在民事判决书中认为,看守所监控录像不能证明秦星制止周兰兰上吊自杀,且现场不具备自杀条件,周兰兰亦否认有上吊自杀行为,据此认定“秦星伙同他人伪造立功证明,欺瞒法庭,不予认定立功。”而湖南省高院亦认同以上判决。

  “尽管两级法院都已认定秦星等人是假立功,但永州市公安局仍然扛着,坚称秦星有立功情节。”甘元春透露。

  “没有要求7人全判死刑”

  6月27日,唐慧夫妇拿到终审判决书,在得知她所指称的“警察渎职”没有立案后,唐慧在7月3日再次前往湖南省公安厅上访,向公安厅领导反映情况后,唐慧准备息访。

  “7月中下旬,妻子到北京去了一趟,去感谢为我们伸冤的律师们。”张辉介绍说,唐慧在北京呆了一个星期后,回到永州准备开始新生活,他们盘下一个门面准备开鲜花店,目前已经完成大部分装修。

  “没想到,8月1日,唐慧被永州市公安局以‘解决公安民警渎职之事’为由带走,第二天就被判劳教。”张辉说。

  永州市公安局对唐慧进行劳教的理由是“扰乱社会秩序”,该局对外回应称,唐慧为达到判处另外5人死刑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先后7次在法院、公安厅、中学等场所大吵大闹、堵门拦车。

  对于警方的指称,唐慧在乐乐案中的代理律师甘元春予以反驳。

  “唐慧的上访诉求根本不是要将其他人都判处死刑。”甘元春说,他告诉过唐慧,乐乐案的终审判决在同类案件中是判得较重的,7个人全判死刑不可能,“她也接受了我们的意见,放弃了‘7个人全判死刑’的诉求。”

  乐乐案的辩护律师之一胡益华告诉记者,唐慧7月中旬去北京期间,他曾耐心做唐慧的工作,让她息访开始新生活,“她也答应我,不告了,回家把女儿的病治好,让她尽快走出阴影。”

  张辉说,现在他们的主要诉求是,将在乐乐案中为秦星等人提供“假立功”、通风报信、串供等包庇行为的涉案警察绳之以法。

  甘元春等律师的调查显示,在乐乐案中,除了“假立功”,个别民警还存在其它渎职犯罪行为:原零陵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杨军祥在接到唐慧报案出警后,拒不解救乐乐;南津派出所在家属报案后迟迟不予立案;民警魏晓辉帮助秦星与嫌犯陈刚串供、为其通风报信。

  5个调查小组成立

  唐慧被劳教的消息由甘元春通过微博曝出,立即引起社会关注,甘元春等乐乐案辩护律师亦开始为唐慧提供法律援助。

  “我们8月7日到了永州,本来在电话中跟永州公安局约好去调阅和复印卷宗材料,但到了之后,他们却临时变卦,不让复印材料。”甘元春说。

  他告诉记者,唐慧已就劳教一事申请行政复议,8月8日,湖南省劳教委已经受理复议,复议期为60天,其中有10天是永州市公安局的答辩期。

  “永州公安局让我们再等10天,但是不让复印材料,到时如何对公安局的答辩进行驳斥?”甘元春称永州公安局的做法违反相关法律。

  目前唐慧被劳教一案已引起湖南高层重视。湖南省政法委已经组成调查组前往永州调查此案。据了解,调查组分成5个小组,分别调查涉及强奸、劳教、“假立功”、秦星与民警关系等5个方面的案情。

  此前,《新民周刊》记者在2010年12月的一篇报道中曾提到,秦星的堂哥秦爱群原为零陵区公安分局政委;陈刚的同学兼朋友何频原为南津渡派出所副所长,秦星的姨父是永州零陵区检察院的领导。

  本报记者8月9日就乐乐案及唐慧劳教案致电永州市公安局,该局法制办警官刘曙在得知记者意图后,她以“我不知道情况,现在在开会”为由匆匆挂线。

  永州市中级法院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乐乐案是省高院管的,至于唐慧被劳教,“我们同样是政法部门,不太好评价”。永州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则以“不清楚情况”为由拒绝采访。

  记者又致电永州市人大信访科,一位江姓科长表示:“劳教案是公安局的事,归政法委管,我们没有管。”

  案件纷扰背后,留给受害者乐乐的伤害至今挥之不去。张辉说,由于长期备受折磨,乐乐已患上终身性病和应激性精神障碍,“她害怕见到熟人,一看到男人就紧张,现在不得不寄住在外省亲戚家治疗。

http://news.sina.com.cn/c/2012-08-10/011724940050.shtml

湖南政法委成立小组调查幼女被逼卖淫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10日01:17  大洋网

  唐慧被劳教一案连日来持续引发关注。

  “湖南省政法委已经组成调查组前往永州,他们分成5个小组,对涉及强奸、劳教、‘假立功’、秦星与警界人士之间的关系5个方面分别进行调查。”一位接近湖南政法部门的人士8月9日向本报记者透露事态的最新进展。

  事件缘于6年前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幼女乐乐(化名)被逼卖淫案。2006年10月,乐乐被秦星、陈刚等人诱骗、强奸并卖入色情场所,此后被逼卖淫100多次。今年6月,在历经两次发回重审,前后四次判决后,乐乐母亲唐慧终于等来终审判决:色情场所老板秦星、周军辉两被告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

  唐慧认为当初包庇秦星等被告人的涉案民警仍逍遥法外,于是不断上访,要求惩处她所指称的包庇被告人的执法人员。然而8月1日,唐慧却突然被永州市公安局以其在上访过程中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为由,处以劳教一年半。

  唐慧被劳教事件已经惊动湖南省高层,湖南省政法委已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唐慧也已经委托律师申请行政复议,8月8日,湖南省劳教委已经受理唐慧的申请。

  “假立功”之辩

  唐慧一家的噩梦,起于6年前女儿乐乐的失踪。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10月3日下午,周军辉强行将乐乐骗至秦星、陈刚开设的永州零陵区“柳情缘休闲屋”卖淫。

  在明知乐乐不满14岁的情况下,秦星、陈刚仍逼迫她卖淫3个月,在此期间,乐乐还被刘润、兰小强、秦斌等四人轮奸,直到2006年12月30日被其家人发现报警后得以解救。

  此案在经历两次重审、四次判决,延搁6年之后,至2012年6月才尘埃落定,色情场所老板秦星、周军辉两被告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

  “对于判决结果我们都认了,但警察为秦星等人通风报信、‘假立功’却没有受到惩罚,我们没法容忍,所以我老婆还想再反映一下。”唐慧丈夫、乐乐父亲张辉(化名)说。

  据乐乐案辩护律师甘元春称,2008年,秦星在看守所民警唐爱国等人的协助下,伪造其在2007年6月12日,解救自杀的在押人员周兰兰的立功情节,妄图减轻罪责。

  但周兰兰事后否认自己曾试图自杀。她因另一案件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羁押期间,她与秦星同处一个监室。

  “我儿子死于医疗事故,冤还没有申,我怎么会自杀?”8月8日,周兰兰对本报记者说,直到出狱后的2011年下半年,她才知道自己“被自杀”。她曾向永州市中级法院和中级检察院的联合调查组陈述“自己从未自杀过”。

  2011年3月底,永州市中级法院在民事判决书中认为,看守所监控录像不能证明秦星制止周兰兰上吊自杀,且现场不具备自杀条件,周兰兰亦否认有上吊自杀行为,据此认定“秦星伙同他人伪造立功证明,欺瞒法庭,不予认定立功。”而湖南省高院亦认同以上判决。

  “尽管两级法院都已认定秦星等人是假立功,但永州市公安局仍然扛着,坚称秦星有立功情节。”甘元春透露。

  “没有要求7人全判死刑”

  6月27日,唐慧夫妇拿到终审判决书,在得知她所指称的“警察渎职”没有立案后,唐慧在7月3日再次前往湖南省公安厅上访,向公安厅领导反映情况后,唐慧准备息访。

  “7月中下旬,妻子到北京去了一趟,去感谢为我们伸冤的律师们。”张辉介绍说,唐慧在北京呆了一个星期后,回到永州准备开始新生活,他们盘下一个门面准备开鲜花店,目前已经完成大部分装修。

  “没想到,8月1日,唐慧被永州市公安局以‘解决公安民警渎职之事’为由带走,第二天就被判劳教。”张辉说。

  永州市公安局对唐慧进行劳教的理由是“扰乱社会秩序”,该局对外回应称,唐慧为达到判处另外5人死刑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先后7次在法院、公安厅、中学等场所大吵大闹、堵门拦车。

  对于警方的指称,唐慧在乐乐案中的代理律师甘元春予以反驳。

  “唐慧的上访诉求根本不是要将其他人都判处死刑。”甘元春说,他告诉过唐慧,乐乐案的终审判决在同类案件中是判得较重的,7个人全判死刑不可能,“她也接受了我们的意见,放弃了‘7个人全判死刑’的诉求。”

  乐乐案的辩护律师之一胡益华告诉记者,唐慧7月中旬去北京期间,他曾耐心做唐慧的工作,让她息访开始新生活,“她也答应我,不告了,回家把女儿的病治好,让她尽快走出阴影。”

  张辉说,现在他们的主要诉求是,将在乐乐案中为秦星等人提供“假立功”、通风报信、串供等包庇行为的涉案警察绳之以法。

  甘元春等律师的调查显示,在乐乐案中,除了“假立功”,个别民警还存在其它渎职犯罪行为:原零陵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杨军祥在接到唐慧报案出警后,拒不解救乐乐;南津派出所在家属报案后迟迟不予立案;民警魏晓辉帮助秦星与嫌犯陈刚串供、为其通风报信。

  5个调查小组成立

  唐慧被劳教的消息由甘元春通过微博曝出,立即引起社会关注,甘元春等乐乐案辩护律师亦开始为唐慧提供法律援助。

  “我们8月7日到了永州,本来在电话中跟永州公安局约好去调阅和复印卷宗材料,但到了之后,他们却临时变卦,不让复印材料。”甘元春说。

  他告诉记者,唐慧已就劳教一事申请行政复议,8月8日,湖南省劳教委已经受理复议,复议期为60天,其中有10天是永州市公安局的答辩期。

  “永州公安局让我们再等10天,但是不让复印材料,到时如何对公安局的答辩进行驳斥?”甘元春称永州公安局的做法违反相关法律。

  目前唐慧被劳教一案已引起湖南高层重视。湖南省政法委已经组成调查组前往永州调查此案。据了解,调查组分成5个小组,分别调查涉及强奸、劳教、“假立功”、秦星与民警关系等5个方面的案情。

  此前,《新民周刊》记者在2010年12月的一篇报道中曾提到,秦星的堂哥秦爱群原为零陵区公安分局政委;陈刚的同学兼朋友何频原为南津渡派出所副所长,秦星的姨父是永州零陵区检察院的领导。

  本报记者8月9日就乐乐案及唐慧劳教案致电永州市公安局,该局法制办警官刘曙在得知记者意图后,她以“我不知道情况,现在在开会”为由匆匆挂线。

  永州市中级法院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乐乐案是省高院管的,至于唐慧被劳教,“我们同样是政法部门,不太好评价”。永州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则以“不清楚情况”为由拒绝采访。

  记者又致电永州市人大信访科,一位江姓科长表示:“劳教案是公安局的事,归政法委管,我们没有管。”

  案件纷扰背后,留给受害者乐乐的伤害至今挥之不去。张辉说,由于长期备受折磨,乐乐已患上终身性病和应激性精神障碍,“她害怕见到熟人,一看到男人就紧张,现在不得不寄住在外省亲戚家治疗。

http://news.sina.com.cn/c/2012-08-10/011724940050.shtml
一定要查到底...
人大成立专门调查委员会。
想解决问题,就得闹大啊。
继续关注。
查顶什么用。说1000遍,这个是体制问题。不从病根上治,顶什么用。
小肥猪 发表于 2012-8-10 12:23
查顶什么用。说1000遍,这个是体制问题。不从病根上治,顶什么用。
体制党请回避...
这种要解决问题,就得闹大的纠结何时才能结束呀
事实大家应该都能看出来了
小肥猪 发表于 2012-8-10 12:23
查顶什么用。说1000遍,这个是体制问题。不从病根上治,顶什么用。
围观活体 体制党
   本人也是体制党。请围观。
把这些人渣活刮了都不冤
永州的公安局都是土匪,哈哈
general_j 发表于 2012-8-10 13:05
围观活体 体制党
不是体制问题,是什么问题?

司法体制彻底烂透,一切以人治开始,以人治结束,然后继续循环,被坑的当事人要么认命,要么被人彻底消声前整出惊天的动静来.

古代尚可拦轿喊冤,亦可直达天庭,而如今的警备森严的保卫制度,快速庞大的行驶工具,连古代这样的途径我们也没有了.

民主和法制,两大现代社会基石,我们一个也没有,从这个角度,在制度上,我们就是没有开化的生番而已.
6月27日,唐慧夫妇拿到终审判决书,在得知她所指称的“警察渎职”没有立案后,唐慧在7月3日再次前往湖南省公安厅上访,向公安厅领导反映情况后,唐慧准备息访。

“没想到,8月1日,唐慧被永州市公安局以‘解决公安民警渎职之事’为由带走,第二天就被判劳教。”张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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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喊抓贼?:D
让体制党闭嘴的办法,就是查出一个朗朗乾坤...
先把红字部分弄清楚才是正确的...
wxever 发表于 2012-8-10 12:54
这种要解决问题,就得闹大的纠结何时才能结束呀
请参见6楼
的确是体制问题
这不是体制问题是什么呢?
一个人居然只能用违法的方法来拯救自己未成年的女儿,这问题还不够严重?
的确是体制出了问题,如果检察院,和法院不是党控制的,我敢说,中国暴力机构违法的案子肯定得少一半以上。
tz2434 发表于 2012-8-10 15:41
的确是体制出了问题,如果检察院,和法院不是党控制的,我敢说,中国暴力机构违法的案子肯定得少一半以上。
嗯,是的,那个时候不是暴力机构违法,是天天被暴力了...

最近列兵好多啊...
心火 发表于 2012-8-10 15:48
嗯,是的,那个时候不是暴力机构违法,是天天被暴力了...

最近列兵好多啊...
如果检察院,法院是民选,就这两地方开放民选,也能减少暴力机关对于任何案子的恶意干涉,甚至会减少莫须有罪名的出现。我到宁愿暴力机关天天被暴力,也不愿普通百姓在暴力机关面前被暴力。
tz2434 发表于 2012-8-10 15:54
如果检察院,法院是民选,就这两地方开放民选,也能减少暴力机关对于任何案子的恶意干涉,甚至会减少莫须 ...
清流误国啊,建议没任何一点可执行性,我告诉你在中国,如果没有一个强力势力整合公检法,不是暴力机关天天被暴力,其实老百姓才会天天被暴力...
应该把这个案件查清楚的,现在有些地方政府不作为导致群体矛盾恶化很多。
如果检察院,法院是民选,就这两地方开放民选,也能减少暴力机关对于任何案子的恶意干涉,甚至会减少莫须 ...
虽然我理解你完全是出于善良的愿望,但是你的这些想法却是完全错误的。
看来这种“潜伏”式言论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还需努力!
这事放以前,基本上可以作为政治课本的绝佳教材了。。。
这一案,中国又要多了数万带路党
小肥猪 发表于 2012-8-10 12:23
查顶什么用。说1000遍,这个是体制问题。不从病根上治,顶什么用。
话说这个级别还真难往体制上靠,你看这事情会发生在上海,北京么?
tz2434 发表于 2012-8-10 15:54
如果检察院,法院是民选,就这两地方开放民选,也能减少暴力机关对于任何案子的恶意干涉,甚至会减少莫须 ...
乃准备发明制度?你见过哪国法院和检察院是民选的?

tz2434 发表于 2012-8-10 15:54
如果检察院,法院是民选,就这两地方开放民选,也能减少暴力机关对于任何案子的恶意干涉,甚至会减少莫须 ...


你干爹美国的大法官统统是任命的!回去读点书再来开号吧!


黑之前不做下功课,五美分没有了!
tz2434 发表于 2012-8-10 15:54
如果检察院,法院是民选,就这两地方开放民选,也能减少暴力机关对于任何案子的恶意干涉,甚至会减少莫须 ...


你干爹美国的大法官统统是任命的!回去读点书再来开号吧!


黑之前不做下功课,五美分没有了!
秦星一直都是判的死罪,这也叫有人包庇。包庇他去死啊。
pxg1972 发表于 2012-8-10 17:31
秦星一直都是判的死罪,这也叫有人包庇。包庇他去死啊。
你显然没看贴就开喷了。

甘元春等律师的调查显示,在乐乐案中,除了“假立功”,个别民警还存在其它渎职犯罪行为:原零陵区公安分局刑侦队杨军祥在接到唐慧报案出警后,拒不解救乐乐;南津派出所在家属报案后迟迟不予立案;民警魏晓辉帮助秦星与嫌犯陈刚串供、为其通风报信。
bbccnn 发表于 2012-8-10 17:23
你干爹美国的大法官统统是任命的!回去读点书再来开号吧!
书呆子。

美帝大法官是任命,但却是选举的总统提名,参议院投票任命的哦。

嘿嘿,也即是委托人的任命。
心火 发表于 2012-8-10 14:57
让体制党闭嘴的办法,就是查出一个朗朗乾坤...
同意,人大成立独立的调查委员会,邀请社会人士参与,彻底查。

谁是谁非,以事实为依据。
心火 发表于 2012-8-10 15:58
清流误国啊,建议没任何一点可执行性,我告诉你在中国,如果没有一个强力势力整合公检法,不是暴力机关天 ...
社会结构本来就是利益平衡的结果,美国为什么国内民主、国外猖狂,其根源也无非是各层面的利益如何斗争和妥协,道德制高点总是在利益的转移过程中转移的,中国的历史一再的证明了这一点,所以,问题是,能妥协吗、能用一个大多数人都能忍受的方式妥协吗?
我们总是矫枉过正,中庸之道是什么?是利益妥协,这是社会的目的,不是手段,手段应该是机制。
这年头,想搞娱乐场所没有公检法的后台能行吗?这难道不是体制问题?心里应该都清楚吧,公道自在人心,这事洗一万遍他也洗不白!

本人体制党,求围观~
tz2434 发表于 2012-8-10 15:54
如果检察院,法院是民选,就这两地方开放民选,也能减少暴力机关对于任何案子的恶意干涉,甚至会减少莫须 ...
检察院、法院“民选”是什么意思?

检察长,法院院长,是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对之负责的。但是,法官、检察官显然不可能是由选举产生的。

除了司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或最高法院大法官之类,由权力机关经过一定的程序任命,世界主要国家中,没有“民选”法官或法院组成人员的例子。



此刻我们都是公知体制党
你干爹美国的大法官统统是任命的!回去读点书再来开号吧!



中国法学界的一个笑话:中国法官向美国法官解释中国的法律体系,“嘿,汤姆,你知道吗,中国的大法官们都是有行政级别的,譬如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行政级别相当于正部级干部”
汤姆:“法官居然有行政级别?难以想象啊”
“汤姆,还有你更难以想象的事情”
“什么事?”
“我们的首席大法官没有上过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