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了有什么话要说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1:03:22


金管会3局长 登陆谈ECFA
【经济日报/记者邱金兰、李淑慧/台北报导】
   
2012.07.24 03:45 am


金管会银行、保险及证期三大局局长昨(23)日再度跟随经济部赴大陆北京,为两岸经济协议(ECFA)做后续协商。

据了解,三大业务局都向对岸争取参股比重的松绑。

另外,银行局、证期局也将分别与大陆银监会、证监会敲定主席尚福林、郭树清来台的时间,下半年金银会、金证会都将陆续登场。

这是继6月上旬三大局局长到青岛进行ECFA后续协商后,再度登陆谈判;金管会保险局长黄天牧、银行局长桂先农及证期局长李启贤,都奉命亲自前往。

谈判对手为大陆银监、证监、保监国际业务处主管。由于事涉敏感,官员昨天均不愿意透露相关内容。

据了解,我方积极争取多项金融业登陆优惠,包括放宽参股陆银、券商及寿险合资子公司持股上限等限制。

在证券商参股方面,上次青岛谈判时,大陆方面虽表示愿意考虑松绑投资上限,但据了解这是陆方规划对外资松绑的方向我方将争取优于一般外资的优惠条件。

官员表示,目前大陆对香港券商参股上限,依更紧密贸易关系安排(CEPA)可到49%,大陆最近考虑对所有外资放宽,都可以比照CEPA放宽到49%

但这并非对台资券商独特的优惠,因此,我方将争取更优惠的参股条件,如至少可到51%以上等。

银行方面,我方将争取大陆放宽对台资金融业参股限制;在保险业方面,有关官员指出,二次协商将专攻寿险业在大陆的合资子公司,股比重可以突破50%的限制,或合资对象可以不只一家。

【2012/07/24 经济日报】@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金管會3局長 登陸談ECFA | 金融要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7245051.shtml#ixzz21UzhWq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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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

如果说

WTO框架下  对老外是 一般国民待遇原则(WTO的基本要求)

台湾这要求的是不是超国民待遇?!

联想之前,绿党说要不给大陆资本在台湾一般国民待遇 这算啥啊?!!?!?!??!

如果果真这样的话 肯定会引起别的 比方美国的要求 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权要求这样的权利!否则在法律上,就是对他们的歧视









再附上之前的报道:

民进党:防陆资享有国民待遇 法律非修不可

中评社台北7月20日电(记者 邹丽泳)“立法院”即将在7月24日召开临时会,民进党今天正式推出两大优先法案,除“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草案之外,另一个重大法案就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今天强调,民进党反对陆资来台投资“国家”关键产业,介入媒体、文化、电信等。

  民进党中央今天由党主席苏贞昌出面召开记者会,绿执政县市首长与“立院”党团三长均列席。“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强调,民进党已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列为最优先、非过不可法案,如果临时会无法过关,下会期也务必通过。民进党团大会中午在“立法院”举行。

  柯建铭指出,第八次江陈会即将到来,在“两岸投资保障协定”方面,台湾要的东西拿不到,但“投保协定”签下去后会造成陆资大举入台,陆资等同于享有国民待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非修不可。

  他强调,民进党反对陆资来台投资“国家”关键产业,包括陆资不得介入媒体、文化、电信业。

  民进党“立院”党团提案资料指出,签署投资保障协定有利于陆资来台享有投资保障的国民待遇,甚至“经济部”所订之“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面临可能被迫检讨甚至废除的窘境,为务实管理陆资,明确其权利义务,兼“国家安全”与两岸经贸现实,比照外资、侨资来台制定之专法“外国人投资条例”、“华侨回国投资条例”,提升陆资来台规范为法律位阶,并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入法处理。

  其次,要求强化审议机制,设立“经济部长”召集之陆资投资审议委员会;务实订定陆资之民间资本来台审议门槛为新台币5亿元,强化不能证明为民间资本之实质审议;订定禁止投资类别,由正面表列改为负面表列,禁止军方资金投资、建置经济保护网。  

  党内人士指出,不少陆资有政府成份的公营背景,若有这些公营资本投资案一律要纳入审议,但若是民间资本的话,超过新台币5亿元以上才需要审议,5亿元以下的民间陆资由主管机关进行简易审查。
  
  民进党团与国民党团协商时将正式提出,把“财政收支划分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列为民进党团的第一、第二优先法案,以此为协商版本。
http://www.zhgpl.com/doc/1021/7/ ... mp;mdate=0720135017  



金管会3局长 登陆谈ECFA
【经济日报/记者邱金兰、李淑慧/台北报导】
   
2012.07.24 03:45 am


金管会银行、保险及证期三大局局长昨(23)日再度跟随经济部赴大陆北京,为两岸经济协议(ECFA)做后续协商。

据了解,三大业务局都向对岸争取参股比重的松绑。

另外,银行局、证期局也将分别与大陆银监会、证监会敲定主席尚福林、郭树清来台的时间,下半年金银会、金证会都将陆续登场。

这是继6月上旬三大局局长到青岛进行ECFA后续协商后,再度登陆谈判;金管会保险局长黄天牧、银行局长桂先农及证期局长李启贤,都奉命亲自前往。

谈判对手为大陆银监、证监、保监国际业务处主管。由于事涉敏感,官员昨天均不愿意透露相关内容。

据了解,我方积极争取多项金融业登陆优惠,包括放宽参股陆银、券商及寿险合资子公司持股上限等限制。

在证券商参股方面,上次青岛谈判时,大陆方面虽表示愿意考虑松绑投资上限,但据了解这是陆方规划对外资松绑的方向我方将争取优于一般外资的优惠条件。

官员表示,目前大陆对香港券商参股上限,依更紧密贸易关系安排(CEPA)可到49%,大陆最近考虑对所有外资放宽,都可以比照CEPA放宽到49%

但这并非对台资券商独特的优惠,因此,我方将争取更优惠的参股条件,如至少可到51%以上等。

银行方面,我方将争取大陆放宽对台资金融业参股限制;在保险业方面,有关官员指出,二次协商将专攻寿险业在大陆的合资子公司,股比重可以突破50%的限制,或合资对象可以不只一家。

【2012/07/24 经济日报】@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金管會3局長 登陸談ECFA | 金融要聞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7245051.shtml#ixzz21UzhWq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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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是:

如果说

WTO框架下  对老外是 一般国民待遇原则(WTO的基本要求)

台湾这要求的是不是超国民待遇?!

联想之前,绿党说要不给大陆资本在台湾一般国民待遇 这算啥啊?!!?!?!??!

如果果真这样的话 肯定会引起别的 比方美国的要求 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权要求这样的权利!否则在法律上,就是对他们的歧视









再附上之前的报道:

民进党:防陆资享有国民待遇 法律非修不可

中评社台北7月20日电(记者 邹丽泳)“立法院”即将在7月24日召开临时会,民进党今天正式推出两大优先法案,除“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草案之外,另一个重大法案就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今天强调,民进党反对陆资来台投资“国家”关键产业,介入媒体、文化、电信等。

  民进党中央今天由党主席苏贞昌出面召开记者会,绿执政县市首长与“立院”党团三长均列席。“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强调,民进党已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列为最优先、非过不可法案,如果临时会无法过关,下会期也务必通过。民进党团大会中午在“立法院”举行。

  柯建铭指出,第八次江陈会即将到来,在“两岸投资保障协定”方面,台湾要的东西拿不到,但“投保协定”签下去后会造成陆资大举入台,陆资等同于享有国民待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非修不可。

  他强调,民进党反对陆资来台投资“国家”关键产业,包括陆资不得介入媒体、文化、电信业。

  民进党“立院”党团提案资料指出,签署投资保障协定有利于陆资来台享有投资保障的国民待遇,甚至“经济部”所订之“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面临可能被迫检讨甚至废除的窘境,为务实管理陆资,明确其权利义务,兼“国家安全”与两岸经贸现实,比照外资、侨资来台制定之专法“外国人投资条例”、“华侨回国投资条例”,提升陆资来台规范为法律位阶,并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入法处理。

  其次,要求强化审议机制,设立“经济部长”召集之陆资投资审议委员会;务实订定陆资之民间资本来台审议门槛为新台币5亿元,强化不能证明为民间资本之实质审议;订定禁止投资类别,由正面表列改为负面表列,禁止军方资金投资、建置经济保护网。  

  党内人士指出,不少陆资有政府成份的公营背景,若有这些公营资本投资案一律要纳入审议,但若是民间资本的话,超过新台币5亿元以上才需要审议,5亿元以下的民间陆资由主管机关进行简易审查。
  
  民进党团与国民党团协商时将正式提出,把“财政收支划分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列为民进党团的第一、第二优先法案,以此为协商版本。
http://www.zhgpl.com/doc/1021/7/ ... mp;mdate=0720135017  

大陆已经发现WW是给脸不要脸的,现在他们必须掂量掂量自己的轻重,因为大陆不会再给他们喂奶了。
台独派压力山大 不得已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