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因看情侣吵架偷笑被鲁美多名大学生踢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5:20:23
 当事人对话

  女孩说:“老头子,笑什么笑?”

  目击者回忆

  大爷回:“这是大学生吗?”

  “出手太狠了,下这么大的狠手。”“孙铁柱(化名)真是挺可怜,他家还有老爹呢,怎么办呢?”这两天,在鲁迅美术学院的家属区,街坊邻居们一直谈论着上周五晚上发生的一起事件。

  缘起:情侣吵架,大爷偷笑?

  一位在现场的邻居告诉记者,上周五晚上5点半左右,两位鲁美的大四学生从学校的后门走出来,从他们的亲热程度看,明显是一对情侣。走到家属院时,不知为什么他们争吵了起来。越吵声音越大,当时在院里纳凉的很多邻居都不自觉地被他们的吵架声吸引。看着他们争吵,孙大爷就笑了一下,情侣中的女同学无意中就看到了孙大爷的这一笑,当时就把怒火全部泄到了孙大爷身上。据了解,孙大爷是鲁美的家属,他父亲是鲁美的一位干部,孙大爷住的是父亲的房子。

  反目:一句粗话换来“没有教养”

  从之前情侣的对话中可以听出,他们是今年毕业的大四学生,马上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他们的争吵内容也都是一些并不重要的“小事”。他们的同学也在附近,看见他们吵架也过来想帮着劝劝。孙大爷的偷笑让争吵的情侣觉得很没面子,女同学当时就说了句粗话:“老头子,你笑什么笑?”孙大爷当时就火了,“年轻人怎么这么没有教养,这是大学生吗?”你一言我一语,两位大学生开始一起怒骂孙大爷。

  悲剧:学生一脚,孙大爷头破血流

  骂声过后不久,双方便开始打起来,男同学要奋力挽回自己的面子,为了证明自己的争吵不值得一笑,他还叫上赶过来的同学。62岁的孙大爷虽然人高马大,但是毕竟年势已高,根本招架不住几位年轻小伙的集体攻击。就在周围居民上前努力拉架快要拉开的时候,不知是哪名学生踢出一脚,孙大爷当时就一个后仰,很大的劲,后脑勺着地,几秒钟的时间,鲜血从孙大爷的脑间、耳朵渗出,从此再没说出一句话,悲剧发生。邻居们都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随后110和120赶到现场,学生们被带走。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沈阳晚报 宁玲)

http://news.2500sz.com/news/sh/2012-7/9_1561122.shtml当事人对话

  女孩说:“老头子,笑什么笑?”

  目击者回忆

  大爷回:“这是大学生吗?”

  “出手太狠了,下这么大的狠手。”“孙铁柱(化名)真是挺可怜,他家还有老爹呢,怎么办呢?”这两天,在鲁迅美术学院的家属区,街坊邻居们一直谈论着上周五晚上发生的一起事件。

  缘起:情侣吵架,大爷偷笑?

  一位在现场的邻居告诉记者,上周五晚上5点半左右,两位鲁美的大四学生从学校的后门走出来,从他们的亲热程度看,明显是一对情侣。走到家属院时,不知为什么他们争吵了起来。越吵声音越大,当时在院里纳凉的很多邻居都不自觉地被他们的吵架声吸引。看着他们争吵,孙大爷就笑了一下,情侣中的女同学无意中就看到了孙大爷的这一笑,当时就把怒火全部泄到了孙大爷身上。据了解,孙大爷是鲁美的家属,他父亲是鲁美的一位干部,孙大爷住的是父亲的房子。

  反目:一句粗话换来“没有教养”

  从之前情侣的对话中可以听出,他们是今年毕业的大四学生,马上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他们的争吵内容也都是一些并不重要的“小事”。他们的同学也在附近,看见他们吵架也过来想帮着劝劝。孙大爷的偷笑让争吵的情侣觉得很没面子,女同学当时就说了句粗话:“老头子,你笑什么笑?”孙大爷当时就火了,“年轻人怎么这么没有教养,这是大学生吗?”你一言我一语,两位大学生开始一起怒骂孙大爷。

  悲剧:学生一脚,孙大爷头破血流

  骂声过后不久,双方便开始打起来,男同学要奋力挽回自己的面子,为了证明自己的争吵不值得一笑,他还叫上赶过来的同学。62岁的孙大爷虽然人高马大,但是毕竟年势已高,根本招架不住几位年轻小伙的集体攻击。就在周围居民上前努力拉架快要拉开的时候,不知是哪名学生踢出一脚,孙大爷当时就一个后仰,很大的劲,后脑勺着地,几秒钟的时间,鲜血从孙大爷的脑间、耳朵渗出,从此再没说出一句话,悲剧发生。邻居们都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随后110和120赶到现场,学生们被带走。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沈阳晚报 宁玲)

http://news.2500sz.com/news/sh/2012-7/9_1561122.shtml
十多年前沈阳市大学生足球联赛和鲁美踢过一场,当时那帮人球踢得还不错,相对于当时辽宁省球风算是很文明的!
wwww130 发表于 2012-7-9 21:18
十多年前沈阳市大学生足球联赛和鲁美踢过一场,当时那帮人球踢得还不错,相对于当时辽宁省球风算是很文明的 ...
还以为鲁美是山东美术
艺体生,大家都知道是怎样的一群人,能正经考上大学的,没人去学那个玩意儿
  这几位年轻人真有出息
不知是这哪个SB踢出这最后一脚?反正这一脚可谓害人害已了。
好,这才是社会栋梁。
带通滤波器 发表于 2012-7-9 22:02
艺体生,大家都知道是怎样的一群人,能正经考上大学的,没人去学那个玩意儿
当年鲁美可不是一般学校,和中央美院齐名的说。
老头好走~!  这几个孙子下半辈子不出意外的话基本也毁了  也算跟您有个交代了  泉下瞑目吧
幻海魔刀 发表于 2012-7-9 22:10
不知是这哪个SB踢出这最后一脚?反正这一脚可谓害人害已了。
几个年轻人围殴一个老头,没有谁是无辜的

kissmyass 发表于 2012-7-9 22:58
老头好走~!  这几个孙子下半辈子不出意外的话基本也毁了  也算跟您有个交代了  泉下瞑目吧


可惜他们都不会有什么事,最多踢人的那个算故意伤害,认罪态度好一点,绝对不会判的比偷一个手机重,最多跟强奸一个女人并挫伤她的阴道差不多,甚至更低。老头注定白死了
kissmyass 发表于 2012-7-9 22:58
老头好走~!  这几个孙子下半辈子不出意外的话基本也毁了  也算跟您有个交代了  泉下瞑目吧


可惜他们都不会有什么事,最多踢人的那个算故意伤害,认罪态度好一点,绝对不会判的比偷一个手机重,最多跟强奸一个女人并挫伤她的阴道差不多,甚至更低。老头注定白死了
几个都拉出去枪毙才对
现在的年轻人,火气。。。
就像我看到小孩为了根棒棒糖哭闹,心里头只有爱怜不会讨厌。老年人看到年轻人为了点小事争吵,为他们的青春活力露出豁达的笑容。就这样竟遭不幸。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2-7-9 23:37
可惜他们都不会有什么事,最多踢人的那个算故意伤害,认罪态度好一点,绝对不会判的比偷一个手机重,最 ...
不知道你的话怎么印证 手机还有钱多钱少的问题呢

你就直接预测一下 多少年 缓不缓 就行了

我就喜欢看预言家
zhepro 发表于 2012-7-10 12:47
不知道你的话怎么印证 手机还有钱多钱少的问题呢

你就直接预测一下 多少年 缓不缓 就行了
那部手机六万块钱,小偷是初犯,与事主有劳资纠纷,造成的社会影响以及对事主的损失,你认为大过多次轮奸一个女人,还是大过一脚踢死一个老头?你喜欢预言,但我不喜欢你,所以这是本贴最后一次回复你。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2-7-10 14:00
那部手机六万块钱,小偷是初犯,与事主有劳资纠纷,造成的社会影响以及对事主的损失,你认为大过多次轮奸 ...
第一句你的反问没什么意义 不过我可以回答你 我认为强奸杀人的社会影响更恶劣
不过我知道你说的是那部6万8的手机了 而不是其他 这也算是个有效信息吧
起码那个案子判了十年 有个可以印证的标准咯

按你说的话 故意伤害 我认为这个定性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国法律故意伤害致死的 起刑就是十年吧 还可能有其他因素 这也不好说
你回不回的不打紧 反正你说了"绝对不会"了 多么掷地有声的话啊 我就喜欢一口唾沫一个钉的汉子
无非是事后被人捧为先知或者挖坟打脸而已咯

这帮小家伙是玩完了,赔钱不说,每人都的在牢里呆上18年
hugh8504 发表于 2012-7-10 22:51
这帮小家伙是玩完了,赔钱不说,每人都的在牢里呆上18年
最后踢的那个可能会
别的运气不错 要是围殴的时候倒了  都进去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2-7-9 23:37
可惜他们都不会有什么事,最多踢人的那个算故意伤害,认罪态度好一点,绝对不会判的比偷一个手机重,最 ...
伤害致死!估计在十年左右!
hugh8504 发表于 2012-7-10 22:51
这帮小家伙是玩完了,赔钱不说,每人都的在牢里呆上18年
不是故意伤害,应该算过失。如果赔付积极,进不进牢房都两说着。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2-7-11 08:03
伤害致死!估计在十年左右!
也许正常就是这样,但我们看结果吧。
天朝的法律非常难以理解。
lijie8257 发表于 2012-7-11 08:41
不是故意伤害,应该算过失。如果赔付积极,进不进牢房都两说着。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坨坨的

他用踢的,明显是明知可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后果的,还故意用暴力袭击他人。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2-7-11 08:03
伤害致死!估计在十年左右!
20年吧,比较是致人死亡了,且几人围殴了。而且老头不是先动手方。就算积极赔付取得家属谅解也是20年或18年吧

lijie8257 发表于 2012-7-11 08:41
不是故意伤害,应该算过失。如果赔付积极,进不进牢房都两说着。


这种行为就是故意伤害,明知自己的行为能造成被害人受到伤害而施行就是故意伤害,而伤害的结果是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所以认定伤害致死应该没问题!过失致人死亡的定义正好与这个相反!
lijie8257 发表于 2012-7-11 08:41
不是故意伤害,应该算过失。如果赔付积极,进不进牢房都两说着。


这种行为就是故意伤害,明知自己的行为能造成被害人受到伤害而施行就是故意伤害,而伤害的结果是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所以认定伤害致死应该没问题!过失致人死亡的定义正好与这个相反!
hugh8504 发表于 2012-7-11 08:58
20年吧,比较是致人死亡了,且几人围殴了。而且老头不是先动手方。就算积极赔付取得家属谅解也是20年或18 ...
没有那么长,我几乎每天都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基本上都是判十年左右,严重的有判无期、死缓和十五年左右的,但这样的人很少。二十年不可能,因为我国刑法有期徒刑的一个罪案最高标准是十五年,十五年以上的一般都是数罪并罚的结果,数罪并罚最高可到二十五年。
hugh8504 发表于 2012-7-10 22:51
这帮小家伙是玩完了,赔钱不说,每人都的在牢里呆上18年
不好意思,死缓也坐不了那么久。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2-7-10 14:00
那部手机六万块钱,小偷是初犯,与事主有劳资纠纷,造成的社会影响以及对事主的损失,你认为大过多次轮奸 ...
这次不支持你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2-7-11 09:57
这次不支持你


你支持我和不支持我都没有太多意义,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情也没有太多帮助。我只是提醒大家记得不要那么快忘掉一些事情,不要因为这些“不合理”的事情只是因为发生在别人的身上,就可以做出一副于己无关沾沾自喜的样子,就可以指手画脚高谈阔论。

如果有谁忘记了,我会不厌其烦的再唠叨一遍,而且不需要任何人支持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2-7-11 09:57
这次不支持你


你支持我和不支持我都没有太多意义,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情也没有太多帮助。我只是提醒大家记得不要那么快忘掉一些事情,不要因为这些“不合理”的事情只是因为发生在别人的身上,就可以做出一副于己无关沾沾自喜的样子,就可以指手画脚高谈阔论。

如果有谁忘记了,我会不厌其烦的再唠叨一遍,而且不需要任何人支持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2-7-11 09:26
没有那么长,我几乎每天都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基本上都是判十年左右,严重的有判无期、死缓和十五年左右的 ...


人死了没法开口了,这帮小孩完全可以在公安人员的帮助下串供编造一些事发前情节。。。。。。

于是乎,赔点钱缓刑了事,和谐社会又一次得于巩固。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2-7-11 09:26
没有那么长,我几乎每天都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基本上都是判十年左右,严重的有判无期、死缓和十五年左右的 ...


人死了没法开口了,这帮小孩完全可以在公安人员的帮助下串供编造一些事发前情节。。。。。。

于是乎,赔点钱缓刑了事,和谐社会又一次得于巩固。
wwww130 发表于 2012-7-11 10:08
人死了没法开口了,这帮小孩完全可以在公安人员的帮助下串供编造一些事发前情节。。。。。。

于是乎 ...

又何必什么时都想得那么黑暗?警方串供什么的别的地方咱没去过不好说,我们这里几乎不可能,本地公安审讯检察院全程视频监控,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无论是在刑警队的讯问室还是在看守所的讯问室审讯检察院在自己办公室内就能通过视频全程监视、监听,审讯画面如果有一分钟以上的无信号检察院可以立即叫停讯问,并视讯问结果无效。所以中国有黑暗但也不是处处都是黑暗吧?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2-7-11 10:15
又何必什么时都想得那么黑暗?警方串供什么的别的地方咱没去过不好说,我们这里几乎不可能,本地公安审 ...


只要事发现场无摄像头,什么都可能发生,甚至现场有摄像头也可以处理。

这大半年来都在处理我父亲的车祸意外,对此深有体会。等整个程序走完后我会发贴把细节一一道来,整个司法机关的问题很大,基本上是完蛋了,直接掀起群众体育活动才是王道!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2-7-11 10:15
又何必什么时都想得那么黑暗?警方串供什么的别的地方咱没去过不好说,我们这里几乎不可能,本地公安审 ...


只要事发现场无摄像头,什么都可能发生,甚至现场有摄像头也可以处理。

这大半年来都在处理我父亲的车祸意外,对此深有体会。等整个程序走完后我会发贴把细节一一道来,整个司法机关的问题很大,基本上是完蛋了,直接掀起群众体育活动才是王道!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2-7-11 09:26
没有那么长,我几乎每天都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基本上都是判十年左右,严重的有判无期、死缓和十五年左右的 ...
实话实话,没见过这么大的,我这儿只有小毛贼。

基层对于命案一般都拉去中院起诉和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