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这次“约架”的专题不错,呵呵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20:15:29
http://view.news.qq.com/zt2012/tiantian/index.htm

不因立场而无视事实
吴法天在和众多网友对话
事实一:吴法天不是主动骂人“鸡婆”,是回骂

事情的起因大概是这样:在什邡钼铜项目被抗议时,吴法天发了一条微博并且@了方舟子请他科普钼铜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此举被川籍女记者周燕认为是替政府开罪,转发吴的微博并评论“反正我看吴法天就想抽丫大嘴巴”。在这之前,周燕也骂过吴“不骂他辜负了他爹射出的那枚臭精”。吴法天这次回骂道到“鸡婆,你辞职呀,身在体制内反体制的白眼狼”。

在事后网友拍摄的视频中,周燕在打吴法天时说“你骂一个女人鸡婆(言下之意打你活该)”。既然说到骂人,就骂论骂而言,是周燕骂在先,而且骂得更凶(直指吴法天的父亲)。所以,这一条不能成为吴法天被打的理由。况且在微博上,似乎没有几个“五毛”比“公知”更喜欢、擅长骂人(孔庆东除外)。在吴法天被打后,怎么会有那么多“公知”说吴法天侮辱女性活该被打呢。“公知”们骂人的脏字可都是在侮辱女性啊。…[详细]
  

事实二:吴法天不是约打架,而是约辩论

在上文介绍的情况发生后,周燕在微博上说“有种你选地方,我不抽死你,别做缩头乌龟”,随后吴法天定了时间(7月6日1点)、地点(朝阳公园南门)。吴法天从始至终都没有把这次相约定为 “武斗”,在约架的前一天,有人劝告他不要和女人打架,他说“放心,是文斗不是武斗。我保证去,保证理性辩论,保证不与女人动手。几个争议话题都可以谈,网友可围观摄像。”吴法天还两次表示去那里是要“普法”。

由此看来,这次与周燕的相约,至少从吴法天表达的意思看,他并不是像大众期待的一样去“武斗”。

有人说,他一开始“约架”的时候想的就是“武斗”,后来怕对自己不利,单方面修改了契约。

这种说法也许不能成立,就算吴一开始想的是“武斗”后来改变想法成了“文斗”,也未必是单方面修改约定。因为约定时间前一天,周燕称“严重欢迎法大教授吴法天到朝阳公园南门(正门)普法,还是那句话:别怂包,准时到。”可见周燕是知道并且认可了“普法”这个说法。

当然,周燕也完全可以把“普法”理解为打架,而维持和吴法天武斗的契约。

但无论如何,说吴法天去那里是要“男人打女人”有违事实。…[详细]
  

不因立场而违背言论自由
人群背后默默观战的五岳散人
就算是要打架,那也只有约得人才能打

在公共场合约架和打架,本来就是违法行为。如果抛开法律问题,把约架看成一种契约,那么约了架的周燕和吴法天可以动手,其他人则不能。

如果吴法天动手了,尽管不违反契约,我们却依旧可以鄙视他。因为男女实力悬殊,强者打弱者遭人反感。不过,依照同样的逻辑,我们也应该反感打小孩、打老人,也应该反感五岳散人这样五大三粗、练过功夫的汉子要打文弱的吴法天。 …[详细]
  

“帮架”的人是用拳头对付观点

从现场视频看,说“二三十个人围殴吴法天”不准确,因为有的人是围而不殴,但也的确不止一个人是既围又殴。这些人为什么没有约架却要打人呢?显而易见,是因为他们厌恶吴法天。他们认为吴很多时候会在微博上耍无赖、造谣、粉饰太平、助纣为虐……,所以该打。

但是我们不妨这样想一想:一个人说话,无非可以理解为他在发表观点、他在骂人、他在进行某种行为三种情况。如果他仅是在发表观点,那么既不可以骂他,更不该打他,唯有用辩论击败他。

以吴法天谈论钼铜项目为例,这显然不是在骂人,而是在发表观点。当然你也可以说吴发表这些观点本身也是一种助纣为虐的行为。但是你如何去证明这一点呢?你怎么知道吴发表这些观点是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还是为了某种不光彩的目的发表违心之论呢?既然无法证明,我们就只能将其单纯地视为发表观点。

所谓尊重言论自由,就是要尊重别人发表观点的权利,包括发表错误观点的权利。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双方辩论,一方自己可以发表观点,但主动使用权力限制另一方发表观点,这时候另一方有过激行为还可以理解。但这种情况同样不适用于吴法天。吴虽然是公立大学的教师,也算“体制内”,但此“体制内”非彼“体制内”,一个公立大学教师的身份,显然不是那种可以号令权力封住别人口的角色,至少我们没有证明他是。 …[详细]
  

“尊重言论自由”不能只讲给别人听

我们这里流传这种说法:中国人反对贪污,但自己有机会的时候也贪;中国人反对插队,但自己有机会的时候也插……。现在是不是该加一条:中国人崇尚“君子动口不动手”,但自己有机会的时候就“动手不动口”?

“动口”(辩论)其实不是件轻松的事,需要极高的风度和耐力,君不见两个中国人辩论,往往是前一分钟在讲理,第二分钟出脏字,第三分钟脸红脖子粗,第四分钟瞪眼拍桌子……,可见心平气和辩论之难。“动手”相对而言倒是容易多了,特别是在一堆人围着一个人的时候。所以这些人在“有机会”采取低成本方式的时候,“悍然”抛弃了他们崇尚但需要高成本维护的言论自由。 …[详细]
  


破坏言论自由,将会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今天用拳头对付观点的人,明天就可能因为自己发表观点而挨揍。
http://view.news.qq.com/zt2012/tiantian/index.htm

不因立场而无视事实
吴法天在和众多网友对话
事实一:吴法天不是主动骂人“鸡婆”,是回骂

事情的起因大概是这样:在什邡钼铜项目被抗议时,吴法天发了一条微博并且@了方舟子请他科普钼铜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此举被川籍女记者周燕认为是替政府开罪,转发吴的微博并评论“反正我看吴法天就想抽丫大嘴巴”。在这之前,周燕也骂过吴“不骂他辜负了他爹射出的那枚臭精”。吴法天这次回骂道到“鸡婆,你辞职呀,身在体制内反体制的白眼狼”。

在事后网友拍摄的视频中,周燕在打吴法天时说“你骂一个女人鸡婆(言下之意打你活该)”。既然说到骂人,就骂论骂而言,是周燕骂在先,而且骂得更凶(直指吴法天的父亲)。所以,这一条不能成为吴法天被打的理由。况且在微博上,似乎没有几个“五毛”比“公知”更喜欢、擅长骂人(孔庆东除外)。在吴法天被打后,怎么会有那么多“公知”说吴法天侮辱女性活该被打呢。“公知”们骂人的脏字可都是在侮辱女性啊。…[详细]
  

事实二:吴法天不是约打架,而是约辩论

在上文介绍的情况发生后,周燕在微博上说“有种你选地方,我不抽死你,别做缩头乌龟”,随后吴法天定了时间(7月6日1点)、地点(朝阳公园南门)。吴法天从始至终都没有把这次相约定为 “武斗”,在约架的前一天,有人劝告他不要和女人打架,他说“放心,是文斗不是武斗。我保证去,保证理性辩论,保证不与女人动手。几个争议话题都可以谈,网友可围观摄像。”吴法天还两次表示去那里是要“普法”。

由此看来,这次与周燕的相约,至少从吴法天表达的意思看,他并不是像大众期待的一样去“武斗”。

有人说,他一开始“约架”的时候想的就是“武斗”,后来怕对自己不利,单方面修改了契约。

这种说法也许不能成立,就算吴一开始想的是“武斗”后来改变想法成了“文斗”,也未必是单方面修改约定。因为约定时间前一天,周燕称“严重欢迎法大教授吴法天到朝阳公园南门(正门)普法,还是那句话:别怂包,准时到。”可见周燕是知道并且认可了“普法”这个说法。

当然,周燕也完全可以把“普法”理解为打架,而维持和吴法天武斗的契约。

但无论如何,说吴法天去那里是要“男人打女人”有违事实。…[详细]
  

不因立场而违背言论自由
人群背后默默观战的五岳散人
就算是要打架,那也只有约得人才能打

在公共场合约架和打架,本来就是违法行为。如果抛开法律问题,把约架看成一种契约,那么约了架的周燕和吴法天可以动手,其他人则不能。

如果吴法天动手了,尽管不违反契约,我们却依旧可以鄙视他。因为男女实力悬殊,强者打弱者遭人反感。不过,依照同样的逻辑,我们也应该反感打小孩、打老人,也应该反感五岳散人这样五大三粗、练过功夫的汉子要打文弱的吴法天。 …[详细]
  

“帮架”的人是用拳头对付观点

从现场视频看,说“二三十个人围殴吴法天”不准确,因为有的人是围而不殴,但也的确不止一个人是既围又殴。这些人为什么没有约架却要打人呢?显而易见,是因为他们厌恶吴法天。他们认为吴很多时候会在微博上耍无赖、造谣、粉饰太平、助纣为虐……,所以该打。

但是我们不妨这样想一想:一个人说话,无非可以理解为他在发表观点、他在骂人、他在进行某种行为三种情况。如果他仅是在发表观点,那么既不可以骂他,更不该打他,唯有用辩论击败他。

以吴法天谈论钼铜项目为例,这显然不是在骂人,而是在发表观点。当然你也可以说吴发表这些观点本身也是一种助纣为虐的行为。但是你如何去证明这一点呢?你怎么知道吴发表这些观点是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还是为了某种不光彩的目的发表违心之论呢?既然无法证明,我们就只能将其单纯地视为发表观点。

所谓尊重言论自由,就是要尊重别人发表观点的权利,包括发表错误观点的权利。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双方辩论,一方自己可以发表观点,但主动使用权力限制另一方发表观点,这时候另一方有过激行为还可以理解。但这种情况同样不适用于吴法天。吴虽然是公立大学的教师,也算“体制内”,但此“体制内”非彼“体制内”,一个公立大学教师的身份,显然不是那种可以号令权力封住别人口的角色,至少我们没有证明他是。 …[详细]
  

“尊重言论自由”不能只讲给别人听

我们这里流传这种说法:中国人反对贪污,但自己有机会的时候也贪;中国人反对插队,但自己有机会的时候也插……。现在是不是该加一条:中国人崇尚“君子动口不动手”,但自己有机会的时候就“动手不动口”?

“动口”(辩论)其实不是件轻松的事,需要极高的风度和耐力,君不见两个中国人辩论,往往是前一分钟在讲理,第二分钟出脏字,第三分钟脸红脖子粗,第四分钟瞪眼拍桌子……,可见心平气和辩论之难。“动手”相对而言倒是容易多了,特别是在一堆人围着一个人的时候。所以这些人在“有机会”采取低成本方式的时候,“悍然”抛弃了他们崇尚但需要高成本维护的言论自由。 …[详细]
  


破坏言论自由,将会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今天用拳头对付观点的人,明天就可能因为自己发表观点而挨揍。
五岳散人当时是航班误点去看热闹的

胸口挂着一块玉,说我戴着这么值钱的东西呢,不能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