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杀之 版主的管理标准与方法提出强烈质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19:25


容某细细道来~~~
昨天在网上看到帝都朝阳公园门口的闹剧。然后在畅谈版看到委员提到此事并非完全敏感,可以讨论。
传送门:http://lt.cjdby.net/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413378&pid=37130872&fromuid=258766

某一时兴起,在轻兵警务版发帖提问此种情况按照聚众斗殴在执法上应如何处理,应处理哪些人,多长时间。同时调侃一句爱大诗人之子的行为艺术已经升级了。寥寥几句,并未引起多大反响。(原文已被删,实在没法亮出来)不料今日居然收到来自版主杀之的消息,不但删文,还警告一次。30天内若警告三次要入小黑屋30天。

某实在无语,在本版向委员抱怨。委员诚恳提出是自己没有与其他版务沟通好,将责任全部揽下,并提出去与其他版务协调标准。

孰料杀之居然之后在某给委员的回复下点评称某的帖子夹带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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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不禁要请教杀之版主,你的治版标准到底是什么???是公平的做第三方,只在网友言论超出版规允许时予以制止,还是搞一言堂,看到和自己观点不符的言论时凭个人好恶赤膊上阵,党同伐异??某的帖子聊聊数语,一未爆粗口,二未人身攻击,三未编造事实。只是在提到某胖是为了规避敏感词用了代称(爱大诗人之子)。不知何处违反版规,何处夹带私货,还请杀之明示。某无意玩什么“约战”的无聊把戏,但请杀之明明白白的正面回答,以正视听。若是直接删除本贴,某认为超大的讨论氛围恐怕实在岌岌可危也。

某认为杀之作为超大的管理团队的一员,在管理过程中,语言之运用和普通网友在口水贴中的行文并无二至。和其他的版务站务比起来,实在高下立判啊。希望杀之心目中的免煮,并非拳头的免煮,勉之!



容某细细道来~~~
昨天在网上看到帝都朝阳公园门口的闹剧。然后在畅谈版看到委员提到此事并非完全敏感,可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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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8 11:16 上传


某一时兴起,在轻兵警务版发帖提问此种情况按照聚众斗殴在执法上应如何处理,应处理哪些人,多长时间。同时调侃一句爱大诗人之子的行为艺术已经升级了。寥寥几句,并未引起多大反响。(原文已被删,实在没法亮出来)不料今日居然收到来自版主杀之的消息,不但删文,还警告一次。30天内若警告三次要入小黑屋30天。

某实在无语,在本版向委员抱怨。委员诚恳提出是自己没有与其他版务沟通好,将责任全部揽下,并提出去与其他版务协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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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8 11:21 上传


孰料杀之居然之后在某给委员的回复下点评称某的帖子夹带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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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8 11:22 上传


某不禁要请教杀之版主,你的治版标准到底是什么???是公平的做第三方,只在网友言论超出版规允许时予以制止,还是搞一言堂,看到和自己观点不符的言论时凭个人好恶赤膊上阵,党同伐异??某的帖子聊聊数语,一未爆粗口,二未人身攻击,三未编造事实。只是在提到某胖是为了规避敏感词用了代称(爱大诗人之子)。不知何处违反版规,何处夹带私货,还请杀之明示。某无意玩什么“约战”的无聊把戏,但请杀之明明白白的正面回答,以正视听。若是直接删除本贴,某认为超大的讨论氛围恐怕实在岌岌可危也。

某认为杀之作为超大的管理团队的一员,在管理过程中,语言之运用和普通网友在口水贴中的行文并无二至。和其他的版务站务比起来,实在高下立判啊。希望杀之心目中的免煮,并非拳头的免煮,勉之!

我想起早年看苏联巴格拉米昂元帅写的回忆录战争是这样开始的,有这么一个细节,方面军政委对大家说:大家电报里用铅笔做步兵的代号,用盒子做坦克的代号,还真以为德国人猜不出来什么意思?
你的私货,你自己不是已经不打自招了么?某胖是谁?爱大诗人之子是谁,你以为混网络的网友会不知道说的谁?你既然知道用代称,说你知道此人属于敏感人物,没错吧?你既然知道此人属于敏感人物,你扯他出来干什么?
得,这个帖子里,某胖又出现了,爱大诗人之子又出来了。
你满意了么?
嗯,我知道你一定会用这一条当做挡箭牌
第一,超大用户协议没有哪一条说不允许使用代号。如果有,请让我开开眼界
第二,在我发贴之前CD并未通知发帖中连此人名字或代称也不许提到。如果如此恐怕连你的上文都有犯规之嫌吧。我自觉使用代号恰恰是为了在行文中不给站方带来麻烦。而且我使用代称,就是想要网友知道是谁,不然我何必写出来? 不想被你称为私货。看来你的’私货‘还真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啊。至少----比网络上常见的概念,或者其他的版面的要宽泛的多。那么,是不是说明你在管理中加入了你个人的概念与好恶,而不是按照版规自身呢?抑或你就是版规,版规就是你?那版面上那些标题带“务猫,梅芬,免煮,食油,大寒冥国”之类的帖子是不是应该全部删掉?
第三, 我对你的处理方式实在难以理解。怎么网站版主沾上了一身官府衙门的习气呢?高高在上玩些打闷棍的方法。正大光明回复我的抱怨就是了,玩点评让人没法回复实在让我对你失望
某胖是谁?
pith 发表于 2012-7-8 12:16
嗯,我知道你一定会用这一条当做挡箭牌
第一,超大用户协议没有哪一条说不允许使用代号。如果有,请让我开 ...
是的,所以我最后有那么一问。你满意了吧?

正式向管理层投诉,楼主站务钓鱼。

jgyy2012 发表于 2012-7-8 12:23
某胖是谁?
艾青之子
杀之 发表于 2012-7-7 22:34
是的,所以我最后有那么一问。你满意了吧?

正式向管理层投诉,楼主站务钓鱼。
呵呵,我才没那么多时间慢慢泡论坛呢,特别是CD变得越来越水的今天
当然,我把你和其他版主的境界比较可能让你不太舒服,虽然是事实,还是感到很抱歉
如果你有兴趣向管理层转达,我当然不反对,不过实在没空陪你慢慢玩了
斑竹也是普通网友,水平也有高低之分,品质更有优劣之别,若是真把自己当做网络中的领导,玩起官僚主义来,岂不滑稽可笑?
杀之 发表于 2012-7-7 22:34
是的,所以我最后有那么一问。你满意了吧?

正式向管理层投诉,楼主站务钓鱼。
呵呵,不满意哦
http://lt.cjdby.net/thread-1413885-1-1.html
一文中出现了艾胖子一词,说说看你准备怎么办吧
已经警告并删除
快雪时晴 发表于 2012-7-8 13:02
斑竹也是普通网友,水平也有高低之分,品质更有优劣之别,若是真把自己当做网络中的领导,玩起官僚主义来, ...
感覺還是溝通的問題,但是就如你說的,一旦官僚了好好的溝通都不可能。

其實我也很鬱悶,cd不是民間的嗎,怎麼官僚比人民日報,新華社那些官的還嚴重?
杀之的尺度是偏严了点
杀之大多数时候还是可以的,偶尔出现滥杀的情况,希望严格要求自己。
杀之是循吏不是酷吏.两者还是有区别的.